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針對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顧問公司職員到有關處所調查時均會帶備其職員證,以資識別及供公眾核實其身分。 該職員證由聯辦處簽發,並列出聯辦處及合約顧問公司的聯絡電話,以便公眾查詢。
- 受滲水問題困擾的戶主需注意,當滲水情況於調查期間變得輕微,甚至有好轉,又或者當局未能找到滲水源頭,滲水辦將會中止調查。
- 地台內的排水管、供水管破損,都會導致樓下單位的天花滲水。
- 建卡贫困户依法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 聯辦處的職責是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減除滲水衞生妨擾。
- 她廚房的天花板到現在都未能維修,以往還要把膠袋黏在天花板來盛水,令天花板看似「蜜蜂巢」。
本身單位的排水管或者供水管等入牆水喉,一旦老化、破裂就會出現滲漏,漏出的水有機會在牆壁的任何位置滲出,包括天花、牆身等。 如果未經檢查就一口咬定是樓上漏水,不但錯怪樓上的住戶,更無助解決問題根源。 ,命令有關人士處理問題,如不遵從法庭命令也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但若調查期間,滲水情況有改善、或未能找出源頭,「聯辦處」會終止調查。 跟業主立案法團交涉,找回大廈維修公司再作檢查,維修公司在天台對下來的主人房外牆塗了一層防水油,表示問題已解決,但實情所發揮的作用並不大。
屋宇署投訴漏水: 業主應該怎樣做?
封閉令可禁止將任何處所或船隻用作供人居住,但只有在向法庭提出證明使其信納該等處所或船隻因妨擾事故以致不宜供人居住後,該封閉令方可作出。 屋宇署投訴漏水 但如妨擾事故是因任何處所或船隻在結構上的不足或缺點而引起,而該處所或船隻是無人佔用的,則上述妨擾事故通知須送達該處所或船隻的擁有人。 同意用甚麼方式後,不需馬上去檢測,因檢測完,對方可能不認數。 「水質測試」也可抽出水份檢測,觀察水份究竟是清水還是污水,藉以分辦是「來水管」或「去水管」爆裂。
鑑於有關統計數字未必能協助處理滲水舉報,聯辦處暫未有計劃作出相關統計。 (六)現時市面上有一些滲水測試方法,例如紅外線測試及微波濕度測試等,可以探測滲水位置的表面/表層濕度變化。 專業人士可以利用這些儀器的測試結果,加上其專業判斷,去闡釋滲水情況或源頭。 如上文所述,當局現正檢討聯辦處的架構、運作模式和人手配置,冀能提升處理樓宇滲水問題的成效。 食環署及屋宇署派駐各區聯辦處的管理人員亦會定期安排會議,討論正在跟進的個案,並加強彼此協調和合作。
屋宇署投訴漏水: 滲水問題
千居教你幾個快速、方便而有效的檢驗方法,找出漏水 / 滲水源頭,讓你能及早處理,提出投訴時更有憑有據。 若證實是樓上單位滲水,滲水辦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予相關人士,要求在指定期間內將妨擾減低,或採取行動預防有關妨擾再次發生,否則可能會被檢控及罰款,最高可罰款$10,000元及就妨擾持續每天罰款$200。 若樓上業主不願交涉甚至逃避責任,苦主又可以如何自保?
本網站已轉移至《中央電子表格服務》網站 (CEFS – eform.cefs.gov.hk),繼續為用戶提供各種政策局及部門的電子表格服務。 原則上是有使用到共同壁的雙方或是公共管線損壞部分的所有權人要負責,但如果發現損害是由特定人所造成,則應該歸咎於他。 若新購買之房屋發生漏水現象,於交屋5年內發現漏水問題,且於發現之6個月內告知前屋主,前手屋主於買賣時亦無明確告知,會涉及民法瑕疵擔保問題,可依損害程度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 屋宇署投訴漏水 法律分析:租户欠电费跑了,房东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的水电费。 对方不按期支付水电费,构成违约,违约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屋宇署投訴漏水: 香港公正行 滲水調查及驗樓領導權威︱驗樓︱漏水︱滲水︱裝修︱賠償︱索償︱公正行︱公證行︱公証行︱法庭專家︱專家證人︱專家証人︱驗樓師
若單位滲水位置的濕度等於或高於35%,而辦事處人員懷疑滲水問題是源自其他單位,當局將會進行第二階段的調查。 不過,如果涉及供水喉的滲漏問題,更換明喉的費用會由$8000起,如要更換供水藏地暗喉,費用則由$2,5000起跳。 此外,亦有其他漏水維修工程,例如地台防漏層,屋頂防漏工程,灌漿,打防水針等,視乎滲漏的情況而定。
如上文所述,滲水個案的調查分為三個階段,所有滲水舉報個案的調查工作均有聯辦處人員參與,而外判顧問公司只負責第三階段的專業調查。 屋宇署投訴漏水 聯辦處沒有就每宗滲水個案的處理時間及不同調查階段完成的個案數目另行編製統計數字。 然而,調查每宗個案所需的時間不一,關乎多個因素,包括個案的性質和複雜程度,以及有關業主和佔用人是否配合調查。
屋宇署投訴漏水: 漏水投訴
對拒絕合作的業主/住戶,聯辦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調查,所需的時間可能因而延長。 ,由房屋局統籌,採取「一站式」方式處理分層登記樓宇居民的求助,並按各部門職能作出輔助。 中心先透過睦鄰關係鼓勵有關業主協商處理滲漏水問題,並以無破損的方式利用儀器進行檢測查找滲漏水源頭,提供參考意見以推動滲漏源頭單位業主進行維修。 不少舊區樓宇或因老化,而出現樓上漏水至樓下,對不少業主而言可謂相當困擾。 25000宗漏水個案,當中很多是被樓下投訴漏水的業主主動找我們進行調查,或者是放售二手樓時找我們證明單位沒有滲漏。 以下由我們團隊中的建築師和律師解答一些被樓下投訴漏水時會遇到的常見問題及滲水處理方法。
裁判官祈士偉裁決時指,被告雖然有找專家進行測試及修葺工程,但單位滲水情況無改善,辯方專家的結論有揣測性,所以不接受。 反觀控方證人及專家則指出,測試證實漏水源自蔡宇略單位的工人廁所;雖然蔡宇略曾委託專家,試圖證明漏水源頭來自另一樓層,但認為有關測試並無考慮全面情況。 而蔡宇略事後,雖然為廁所更換污水渠及加裝防水物料,但仍無法阻止滲漏。 裁判官又指,法庭已考慮到被告並非沒有跟進,已做了部分修葺工程,只是做得不足夠。
屋宇署投訴漏水: 香港區聯合辦公室
最近在網上討論區有戶主說下層戶主投訴他漏水,找食環署滲水辦上去檢查漏水,檢查完一次沒有問題,下年再檢查,重複這個循環幾次,上層戶主就問是否每次都一定要招待他呢? 調查期間,假如懷疑滲水單位不合作,拒絕滲水辦調查,當局可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相關單位進行調查及測試。 當戶主進行檢查後仍懷疑滲漏問題源自樓上或毗鄰單位,戶主可選擇自行處理相關問題,或向管業處反映,與滲漏單位進行協商。 假如戶主發現自己的單位出現漏水、滲水情況,首先應該檢查清楚是否屬於自己單位的問題。 若為自身問題,戶主可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後應儘快修理。 很多業主面對同樣問題:明明已經完成了浴室維修,但仍被鄰居投訴滲水,甚至索償並告上小額錢債審裁處(甚至更高級別法院),沒完沒了。
香港政府並無為「公證行」這個行業進行註冊或作出審核,所以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稱「公證行」。 公證行這個名詞其實只是顧問公司皫營銷策略,而當法庭參考報告時,亦不會在乎該份報告是否「公證行報告」,而只會參考報告上的證據和撰寫報告的專家的背景和資歷。 公證行採用較先進的紅外線熱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技術,需時較短、失誤率低,對業主都有一定保障。 公證行經調查後,如果有足夠證實顯示漏水源頭屬於懷疑單位,就會向法庭舉證,入稟追討賠償。
屋宇署投訴漏水: 房屋漏水訴訟怎麼提起?專業漏水律師為你解惑
基本上,火險只會保障樓宇結構如牆壁、窗戶、天花、地板及受保業主購買物業時已有的裝修。 如果苦主單位天花未經裝修,而天花滲水為不可預見的意外,而該意外又在火險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便會支付重新裝修天花的費用。 而家居保只會保障因意外導致的財物損失,除非漏水問題令大家的家居財物如電器、珍貴收藏有所損毀,否則單位漏水引致的費用主要由火險承保。 若果業主已求助滲水辦但不果,或希望直接找私人公司或公證行找出滲水源頭,而對方一直採取逃避態度,業主或須聘請律師入稟法院,出律師信要求對方根據大廈公契內容,停止滲水,甚至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民事索償。 須留意找公證行進行測試及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報告須收費上萬元,而且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擾攘達半年甚至數年。
在香港,屋宇署都有額外設定50%「安全系數」,意思就是若建築規格只要求使用10個「剪力桿」,在「安全系數」的前提下,需要再額增加50%才達標準,以用作緩衝之用。 「當租客告訴我們已經漏水,然後黑雨又漏到整個水簾洞,真的太誇張了。」漏水漏到似「水簾洞」,是一層收樓幾個月的全新屋苑:「LP6」頂層連天台單位。 業主李先生(假名)去年十二月買入,今年四月尾收樓,放租不足兩個月,六月初就收到租客第一次投訴,表示睡床上方天花滴水。 飽受蔡宇略單位漏水之苦的投訴人胡太不滿罰款過輕,「梗係唔公平啦!政府花咁多公帑先查明係蔡嘅單位漏水,罰千幾蚊,根本冇阻嚇力。」胡太認為蔡宇略身為屋宇署前署長,應該以身作則做好點及要賠償給他們。 蔡曾就今次漏水指控,自行進行測試,發現源頭實為地板下的水管損毀。 社會福利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負責執行《安老院條例》、其附屬法例及《安老院實務守則》訂明的人手、空間、設計、結構、安全措施及護理質素的發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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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外判顧問公司已完成64宗個案,其中6宗個案已找出滲水源頭及向有關單位的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書」。 屋宇署資料顯示,滲水大多是由欠妥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業主可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並加以修理。 裝修涉及水喉工程,一旦疏忽,可能為單位造成前所未見的滲水、漏水問題。 一般信譽良好的工程公司,完工後會自發做一次驗收,故裝修後出現滲漏的情況應該較罕見。 但為求自保,如自己的單位剛完成裝修,最好跟第1步至第3步自行驗檢一次(色水或殘留痕跡,落色素前須尋求鄰居同意)。 屋宇署投訴漏水 假使鄰居單位剛好竣工,你也應該在鄰居入伙起計的一個月留意一下自己屋企會不會慢慢出現水漬。
在香港,較常出現的漏水問題可分為三種,分別是天花、內牆、外牆和窗邊滲水。 漏水和滲水成因,大多是由欠缺維修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 當局亦可向法庭申請 「妨擾事故命令」,飭令有關人士減除滲水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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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合辦事處會以書面告知投訴人調查進展。 如初步檢測不能找出滲水源頭,聯合辦事處便會委聘顧問公司進行更多測試。 顧問公司會視乎個別情況,以更深入的方法測試滲水源頭,包括地台蓄水測試、牆身灑水測試、水錶流量測試、喉管反向壓力測試、天台蓄水測試及濕度監測等。 不論是透天厝、公寓大樓或是中古屋,住久了多少都會遇到房屋漏水問題。 (四)申訴專員於二○○八年曾就聯辦處處理滲水投訴發表調查報告,並提出一系列改善建議。
屋宇署投訴漏水: 房屋漏水訴訟怎麼談判?漏水律師費用多少?
不過,一旦法庭判決漏水單位業主需向受影響單位賠償,一般索償例子有維修費用、因漏水造成物件毁壞的賠償、專家及律師費等。 如果能確定由毗鄰單位滲入,則有可能需由毗鄰單位負責。 就算天台屬於入契,但如果能確定因毗鄰單位防水層,而令其單位出現滲漏,責任也不一定在業主身上。 如果單位的外牆大條裂紋出現滲漏,則需由業主立案法團負責。 「色水測試」主要針對排水口、浴室、淋浴間或厨房地台、浴缸、企缸及淋浴間牆身,一般來說,這種方式是較便宜的測試方法,會使用食用色素進行測試。 屋宇署投訴漏水 測試時會把色水注入排水口,然後覆檢懷疑漏水單位有沒有水滲出。
屋宇署投訴漏水: 家居維修
愈多「鋼筋」出現裂縫的機會愈低,但當然造價也會相當高一點,但其實屋宇署都有一定標準,規範大廈對「鋼筋」數量。 根據指引,屋宇署採用了天文台在「橫瀾島」錄得的最高風速、以及幾個十號風球吹襲下的風力制定了大廈的「防風標準」。 因為「橫瀾島」是香港一個最當風的小孤島,所以配合颱風,可判斷出香港最高風速。
屋宇署投訴漏水: 家居保險能否保障漏水?
如在任何階段的調查中確定滲水的來源,聯辦處可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着令在所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事故。 市民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就可以轉介到該聯合辦事處處理。 該處現時在收到居民投訴後,會先由屋宇署派人到被投訴物業調查,進行漏水測試及搜證。 若證實滲水源頭是來自大廈其中一個單位,屋宇署便會交由食環署跟進,由食環署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勒令業主在限期內維修。 對於一些更複雜的個案,如涉及多於一個滲水的源頭、重複或間斷性的滲漏情況,調查人員需進行不同或重複的測試、或要持續進行調查及監察,以確定滲水的成因。
有些民眾會認為樓上漏水報警是可行的辦法,但這類民事糾紛,警察不會受理,若仍執意找人、提告樓上漏水,投入的成本將遠高於自行處理,建議先將漏水問題修好,其他的問題暫且擱置,未來再處理樓上漏水賠償。 漏水管線不一定是鄰近家戶的水管,也可能是整棟公寓大樓的共用管線破損。 假設大樓屋頂漏水問題,導致樓上漏水管委會需代表社區處理,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 網民指大廈外牆嘅主喉屬大廈管理,若屬漏水問題源頭嘅話,應該係大廈法團負責,只係分支喉管問題屬單位業主負責。 樓下單位業主只係通知管理處就多次帶師傅上門,有心水清網民提醒樓主小心有人以檢查漏水為名,小心家中財物。 (五)聯辦處沒有就市民使用紅外線探測儀調查滲水原因後,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或法院申請民事索償的統計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