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要列印,可利用鍵盤 Ctrl + p 使用瀏覽器提供的列印功能。 一、辦理出生登記前,父母應於出生證明書上約定姓氏或另提子女從姓約定書;約定不成者,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出生登記經催告仍不申請者,依戶籍法第48-2條規定,戶政事務所應逕為登記,並依戶籍法第49條第2項規定,以抽籤決定姓氏並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
不管是投保 保勞保/國保/農保 , 生育給付申請書可至勞工保險局官網下載後填寫 。 七、生父母已結婚,子女受胎期間未在生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應由生父親自辦理並檢附生父母之書面證明文件。 如生父母於出生證明書上已約定新生兒從姓或另提具子女從姓約定書者,得無須由生父親自申請或檢具書面證明文件辦理出生登記。 四、子女從姓約定書(本國人與外籍配偶之婚生子女之姓氏亦同,並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惟於出生證明書載明者,免附。
子女從姓約定書: 新生兒出生後,還有哪些補助、證件要申請?
舉例來說,如新生兒欲設籍在新北市,只能在新北市的任何一個戶政事務報戶口。 因為新生兒報戶口需在出生60天內完成,家長自辦或委託他人代辦都行,只要備妥下列文件,走一趟戶政事務所就搞定。 當女性在沒有婚姻關係的狀態中生下小孩,這個行為稱作「未婚生子」,而這個孩子在法律上則被視為「非婚生子女」。 想申請有照片健保卡,可以用「健保快易通 APP」 登記,上傳寶寶照片之後大約一週,就會寄來有照片的健保卡,但需要工本費 200 子女從姓約定書 元。
- 對於爸媽最方便的辦理方式,就是替寶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同時一併替寶寶申請健保投保與製發健保卡,戶政事務所會代為向健保署申請,但爸媽當場不會拿到健保卡,健保署會將寶寶的健保卡寄至爸媽所填寫的收件地址。
- 想申請有照片健保卡,可以用「健保快易通 APP」 登記,上傳寶寶照片之後大約一週,就會寄來有照片的健保卡,但需要工本費 200 元。
- 承辦人會拿申請書請申請者簽名,只要確認孩子依附投保的對象、選擇有相片健保卡或無相片健保卡,在申請書上簽名即可。
- 八、子女受胎期間未在生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且生母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士時,應同時檢具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生母於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第302日之婚姻狀況證明。
- 另外,如果新生兒需要就醫,建議可以攜帶載有寶寶資料的戶口名簿(在已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後),有些醫院可能會需要確認戶口名簿上的新生兒資料,但有些醫院則不用,每一家醫療院所的規定皆不同。
縣市政府的生育獎勵金每年可能會微調,戶政事務所人員通常會主動提供表格,建議爸媽可以好好把握。 三、國籍法修正公布後(89.2.9)在國內出生,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者,持憑出生證明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登記;在國外出生者,應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辦理。 家長要特別留意,出生登記經催告逾期仍不申請者,依戶籍法第48條第4項逕為登記,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嬰兒姓名。 若是爸媽一時疏忽造成新生兒被代為取名的結果,將來寶寶要更改名字時,將不受每人可改名2次的限制。 5.養子女被收養時,得與養父母書面約定維持原姓、從養父姓、或從養母姓。 比方說要設籍在新北市板橋區,不一定要在板橋區的戶政事務所辦,也可以到三峽區的戶政事務所辦。
子女從姓約定書: 申辦健保卡,一定要相片嗎?
二、出生登記未於法定期間申請,經戶政事務所催告仍不申請,依戶籍法第48條之2規定,戶政事務所應逕為登記,並依戶籍法第49條規定,登記新生兒之從姓及名字。 子女從姓約定書 (二)出生證明書上方新生兒姓名欄位應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再於出生證明書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分別於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從姓約定欄位簽名或蓋章確認。 申辦後可以用孩子的身分證字號及申請書案號在網上搜尋「全民健康保險內政部戶政司代辦健保卡申請進度」查詢發卡進度。 出生證明書的「新生兒姓名」欄位要用正楷填上孩子的名字,「子女從姓約定」欄位要填上孩子從父姓或母姓,最後在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子女從姓約定欄位簽名或蓋章確認(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 子女從姓約定書 婚生子女登記姓氏或變更姓氏;以及從母姓而經過生父認領,想要變更姓氏的非婚生子女,父母都可以使用這個範本更改姓氏。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戶政科專員劉美懿表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很容易因為孩子要跟誰姓談不攏而錯過報戶口的時間,或在辦理時不小心漏掉文件。 如果孩子是非婚生子女,由媽媽(生母)扶養,除了媽媽本人,外祖父、外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也可以辦理出生登記。 辦理時只要帶孩子的出生證明書、戶口名簿、申請人的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即可。
子女從姓約定書: 下載區
九、生父母已結婚,子女受胎期間未在生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應由生父親自辦理並檢附生父母之書面證明文件。 這種主動的認領方式,就是我們上面提到「跟生母協調好,也有共識要讓孩子有個爸爸(婚生子女身分),並約定好相關書面文件後,跟生母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手續的狀況(如果是只有生父單獨去辦理認領,還必須要額外檢附可供做親緣鑑定的證明文件)」。 生育補助則是各縣市為鼓勵生育所發放的津貼,因此各縣市的補助方案不同 , 生育補助同樣可以在戶籍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 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辦理,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新生兒出生證明書正本、 戶籍謄本正本, 以及媽媽或爸爸的存簿影本辦理。 申請人需備妥本人的身分證、印章(或簽名)、醫院開立的寶寶出生證明書正本、戶口名簿、子女從姓約定書(可上各戶政事務所網頁下載,或是如果在醫院開立的出生證明書上,已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就不用再附上子女從姓約定書)。
如果超過60天仍未申報出生登記(報戶口),會影響生育獎勵金及育兒津貼。 而且如前所述,還會被處以300~900元的罰鍰,所以提醒新手爸媽務必在寶寶出生的60天內,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超過60天後,戶政事務所會提醒應申請人,如果仍不辦理,戶政事務所會逕為出生登記。 備齊這些文件以後,請至戶籍地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子女從姓約定書: 子女從姓約定書: 未成年子女從姓(姓氏變更)約定書
養子女未成年前得由養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姓氏;於成年後得自行申請變更姓氏,養子女被收養後姓氏之變更,不受被收養前變更姓氏次數之限制。 (五)養子女被收養後,得由養父母書面約定維持原姓、從養父姓、或從養母姓。 養子女未成年前得由養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姓氏;於成年後得經養父母書面同意變更姓氏,養子女被收養後姓氏之變更,不受被收養前變更姓氏次數之限制。 六、認領登記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規定,須認領人(生父)與被認領人(非婚生子女)具親子血緣關係,倘當事人間無親子血緣關係,其認領登記因不符民法第1065條第1項所定要件而自始無效,依戶籍法第23條規定,該項登記應為撤銷。 而在辦理子女出生登記後、子女未成年以前,父母可以用書面約定更改子女的姓氏(由母姓改父姓、或由父姓改母姓)。 4.有關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養子女之姓氏變更,應視被收養者年齡而定,如被收養者年齡為未滿7歲或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被收養時,依民法第1076 條之2條規定,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或同意。
如果孩子由爸爸(生父)扶養,辦理出生登記時須一併辦理「認領登記」,除了帶(爸爸的)身分證、印章或簽名,還要準備生父母的約定認領書、子女從姓約定書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約定書。 劉美懿表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很容易因為孩子要跟誰姓談不攏而錯過報戶口的時間,或在辦理時不小心漏掉文件。 出生於父母結婚前,或結婚未逾181日之子女出生登記,應由生父親自辦理,或檢附生父母聲明書及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且生母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士時,應同時檢具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生母於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第302日之婚姻狀況證明。 本網站使用前瞻技術提供更好的使用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為維護您的權益,開始使用前懇請事先詳閱「隱私權保護政策」。 當您點擊「我同意」時,視同您已充分了解並同意本網站智能客服「E-GOV小幫手」開始蒐集與處理您所提供的資料,蒐集範圍將包含使用COOKIE記住您的角色與當次對話紀錄。
子女從姓約定書: 辦理時要準備什麼文件
(六)新生兒出生前或出生登記前,父母一方死亡,由生存之一方單方決定子女姓氏,又父母均死亡,由監護人決定該子女從父姓或從母姓,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者,比照辦理。 六、符合臺中市生育津貼發放資格者,附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委託他人申辦者,請另提委託書、受委託人身份證、印章或簽名。 如生父單獨以認領書辦理認領登記者,應提憑醫療機構或經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實驗室開具載明受鑑定者雙方之姓名並黏貼其正面照片且蓋有騎縫章之DNA親子鑑定證明文件。 四、在臺灣地區出生,而其父母均為大陸地區人民,仍應依兩岸條例及其相關規定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定居證,並得受定居數額之限定。 2.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已從母姓辦理出生登記者,嗣後生父母結婚,得由父母書面約定或由成年之當事人自行決定是否變更姓氏。 確認孩子從父姓或母姓,並在「約定人」欄位簽名或蓋章(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
- 出生證明書的「新生兒姓名」欄位要用正楷填上孩子的名字,「子女從姓約定」欄位要填上孩子從父姓或母姓,最後在新生兒姓名後方及子女從姓約定欄位簽名或蓋章確認(婚生子女為父母、非婚生子女為生母)。
- 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辦理,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新生兒出生證明書正本、 戶籍謄本正本, 以及媽媽或爸爸的存簿影本辦理。
- 替寶寶辦理出生登記(報戶口),當天現場即可領取載有寶寶姓名的戶口名簿。
- 未滿14歲,如果要申辦身分證,父母(法定代理人)必須帶小孩本人至戶政事務所申辦,並攜帶戶口名簿正本或身分證明文件、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的2吋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及規費50元,可向全臺灣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申辦當天即可拿到身分證。
- 當女性在沒有婚姻關係的狀態中生下小孩,這個行為稱作「未婚生子」,而這個孩子在法律上則被視為「非婚生子女」。
未婚生子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種:意外有了、交往時懷孕但後來分手或沒結婚,或者對方是有婦之夫,自己無意間成了帶球跑的小三,無論如何,孩子生了就要登記! 子女從姓約定書 雖然外遇丈夫完全可以偷偷幫小三孩子報戶口,不用經過配偶同意,但基本上這孩子就是鐵錚錚的外遇證據,而且很容易被發現,如果不想要吃上侵害配偶權的官司引發夫妻吵架,建議還是先與配偶好好認錯商量後再報戶口比較好。 勞保和國保的申請人必須是媽媽 , 農保則是參與農保的被保險人,或其配偶 , 但如果夫妻同為農保被保險人時,生育給付以 子女從姓約定書 1 人請領為限,不得重複 。
子女從姓約定書: 出生證明書正本(出生證明書上新生兒姓名欄位應以正楷書寫新生兒姓名,再於出生證明書下方從姓約定欄位約定子女從姓)
楊舒婷(2018),《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定義?非婚生子女可能因準正,而擁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義務嗎?》。 太將媽咪的育兒成長日誌 子女從姓約定書 這是一個喜愛與大家分享寶寶育兒玩樂生活的太將媽頻道,主要著墨在大北部地區… Qistin芭樂媽 子女從姓約定書 芭樂媽從馬來西亞來到台灣念政大,畢業結婚一年後,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小芭樂,…
例如:如果新生兒欲設籍在臺北市,必須在臺北市的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不能在新北市的戶政事務所辦理。 替寶寶辦理出生登記(報戶口),當天現場即可領取載有寶寶姓名的戶口名簿。 (三)在臺設有戶籍國民或無戶籍國民在國內出生之子女未辦理出生登記,出境後再入境者;以及國人與無國籍、外籍或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女子在臺所生非婚生子女以非國人身分出境,嗣後經準正或認領後,以國人身分申請入境者。 按照民法規定,父母在辦理子女出生登記之前,應該先用書面方式約定子女應該從父姓或母姓。 對於爸媽最方便的辦理方式,就是替寶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同時一併替寶寶申請健保投保與製發健保卡,戶政事務所會代為向健保署申請,但爸媽當場不會拿到健保卡,健保署會將寶寶的健保卡寄至爸媽所填寫的收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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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在戶政事務所申辦健保卡,也可以洽投保單位(例如:父母任職的公司),或是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 另外,從今年7月開始,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可以同時申請勞保或國民年金等生育給付,戶政事務所也會代為通報勞保局,勞保局將結算金額匯入申請人提供的銀行或郵局帳戶。 劉美懿表示,過去有不少父母因為沒留意設籍時間失去領取生育獎勵的資格。 以新北市來說,今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的新生兒,父母任一方須設籍新北市10個月以上(以最後遷入新北市設籍日前,連續設籍於基隆市、臺北市或桃園市之期間,視為設籍於新北市之期間計算)。
※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登記狀況之出生登記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 倘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逕電洽本所諮詢專線(03) 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為之;無正當理由逾期申請者處新台幣9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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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向戶政事務所索取填寫「健保投保申請單」,戶政事務所就會協助向健保署申請。 未滿14歲,如果要申辦身分證,父母(法定代理人)必須帶小孩本人至戶政事務所申辦,並攜帶戶口名簿正本或身分證明文件、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的2吋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及規費50元,可向全臺灣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申辦當天即可拿到身分證。 經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姓氏者或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氏登記者,嗣後變更姓氏,不計入民法第1059條第4項次數之計算。 但如果男方不想負責,甚至也不想認領,女方有未婚生子提告要男方強制認領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也有權主動提告要爸爸認領)。 假設生父願意認領小孩,並共同與生母負擔未婚生子扶養費用,只要雙方有共識就可以自行協調金額與給付方式。
子女從姓約定書: 生育給付 、 生育補助、育兒津貼辦理流程
民政局說明,民法親屬編修正條文自五月二十五日起生效,民法第一O五九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孩子出生後,如果生父能證明自己一直都有協助照顧、教養,或提供生活、其他養育費用等相關支出,在法律上也視為認領。 簡單來說,「滿14歲以上,必須有身分證;0歲~未滿14歲,是否要申請身分證則無限制。」其實14歲以前的兒少,使用身分證的用途不多,建議可以等滿14歲再申辦即可。
子女從姓約定書: 子女從姓約定書(可上各戶政事務所網頁下載,或是如果在醫院開立的出生證明書上,已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就不用再附上子女從姓約定書)
另外,如果新生兒需要就醫,建議可以攜帶載有寶寶資料的戶口名簿(在已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後),有些醫院可能會需要確認戶口名簿上的新生兒資料,但有些醫院則不用,每一家醫療院所的規定皆不同。 如果不想隨時攜帶戶口名簿,也可以用手機翻拍戶口名簿上的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3.如果父母未成年,且健保身分為眷屬,辦理出生登記後,向投保單位申報投保與申請製發健保卡;或是如果新生兒出生後,無法依附父母投保者,請於辦理出生登記後,向投保單位申報投保與申請製發健保卡。 因此提醒民眾,到戶政事務所替新生兒報出生時,請記得要帶約定書,才不會白跑一趟。 衛生局亦轉發子女姓氏約定書給縣轄內各醫療院所,在開立出生證明時一併發送姓氏約定書給新生兒家長。
二、生母於婚姻存續期間,與其他男子所生子女推定為該生母婚姻存續期間配偶之婚生子女者,在生母、生母配偶或子女本人向法院提起否認之訴獲勝訴確定判決之前,依法應登記為生母配偶之婚生子女,俟判決確定該子女非生母配偶之婚生子女,生父始得認領該子女。 八、被認領人之生母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時,應同時檢具生母受胎期間(指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之期間)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八、子女受胎期間未在生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且生母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士時,應同時檢具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生母於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第302日之婚姻狀況證明。 一、以認領人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如被認領人為未成年人,以該未成年人之母為申請人)。
子女從姓約定書: 申請期限:自寶寶出生日起60日內需辦理完成。
辦理時須攜帶父母任一方的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孩子的照片(辦理無照片健保卡可不用準備照片),這點也要請爸媽特別留意。 民政局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正親屬編條文也規定,父母雙方協議不成,交由戶政機關決定,內政部為因應此變革,提出戶籍法修正草案,如父母協議不成,可到戶政機關抽籤決定,父母如不去,戶政人員將代為抽籤,並逕自登記,未中籤的父或母如不服,可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雖然民法修正條文授權戶所人員必要時可替民眾決定,但決定孩子的姓氏事關重大,非到萬不得已,戶政事務所儘量不幫民眾決定姓氏。 籲請家有新生兒的民眾,即使父母雙方意見不同,請盡力協調,由民眾自行決定。
年滿14歲以後,多數戶政事務所會到國中統一接受申辦身分證的服務,如果錯過在學校申辦,也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四、依法規收養須同時約定子女從姓,請下載養子女從姓約定書填寫後,拍照並確認照片文字清晰後,於申請時同時上傳照片檔為申請之證明文件。 自行協議:雙方可以在辦理認領時約定好監護權歸屬,並以書面約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約定書),例如:由母親/父親獨攬監護權、共同擁有監護權。 如果在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健保卡,在尚未拿到健保卡前,萬一必須就醫,可以先拿戶政事務所提供的申辦健保卡證明單看診。 二、經法院裁定確定之收養登記,應於裁定確定後30日內辦理,經催告仍不申請者,依戶籍法第48條之2規定,戶政事務所應逕為登記。 5.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