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水大多是由欠妥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通常簡單修葺工程便可糾正。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 請參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如果A先生自行協商不成,或發現對方打算一直拖延下去、讓A先生時效消滅或證據滅失等等,可以找律師出面協商甚至提出訴訟,以戰逼和。 本網站之圖片、文章等內容,屬著作權人擁有,任何人未經授權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利用、使用、轉載、散布、出版或傳播,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而所謂保存行為,指保存共有物及其權利免於毀損、滅失或限制之行為,係以維持現狀為目的;簡易修繕,則以換修破碎之門窗、整修阻塞之水管為其著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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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根據普通法就滲水滋擾事故提出民事訴訟時,必須證明滲漏源自被告人的物業;及被告人對其物業滲水有實質認知或推定認知。 「水質測試」也可抽出水份檢測,觀察水份究竟是清水還是污水,藉以分辦是「來水管」或「去水管」爆裂。 檢測過程中,還可再測試水質有沒有含有尿液常見的「阿摩爾亞」,從而決定「去水」屬地台洗澡污水、抑或厠所污水。
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台」並列的立法,顯見應屬「共用部分」。 最高法院判決曾指出:「保護他人之法律」是指一般防止危害他人權益或禁止侵害他人權益的法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是為了增進住戶共同利益,並確保良好生活環境而訂立,屬於民法規定的保護他人之法律,房東可依此向管委會求償。 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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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香港的樓宇結構複雜,牆內水管錯綜複雜,有時未必能完全肯定漏水源頭,又或者同時有多個漏水源頭。 當業主接獲投訴通知後,應先與鄰居合作找出漏水源頭,因為漏水的原因太多,未必與自己有關。 而為了避免與鄰居的衝突或糾紛,最好請第三方介入,檢視整個勘測過程。
假如聯合辦事處認為個案涉及違例,處方人員可進行基本測試,如檢測單位內的喉管和衛生設備,並按需要聯繫樓上或毗鄰單位的住戶,進行更多測試,如色水測試、水錶流量測試、喉管反向壓力測試及濕度監測等,以調查滲水源頭。 食物及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和屋宇署的聯合辦事處編印了《DIY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介紹偵測滲水源頭的方法,業主可參考此小冊子的檢測方法,與鄰居協力解決問題。 如滲水發生在私人物業,業主應先查出原因,如情況許可,便應與相關住戶和業主合作,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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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測試方式有紅外線熱成像儀檢、兩針型濕度計檢測、鹹水測試等等。 如果屬於「來水」的水管爆裂,要如何分辦食水或鹹水管呢? 他們就可透過「鹽度計」作出分析,如果水源屬於鹹水的話,水份會有鹽份所出現。 陳先生把設於睡房的入牆衣櫃拆走,在裂縫上動手鑽一個小孔,利用飲管及棉條把水引導入水樽內。 我們到場拍攝時,就見到房間的小樽所盛載水滴,是近日下雨四小時後的成果。 牆身密密麻麻猶如密碼的標記,是屋主記下漏水次數及濕度。
根據調查工作程序,聯辦處會在接獲舉報後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 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舉報的單位,有系統地進行非破壞式測試,以嘗試確定滲水源頭。 就簡單容易處理的個案並且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調查及測試工作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以及將結果通知舉報人。 如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辦處會書面告知舉報人有關調查進展。
外牆漏水責任: 外牆漏水有好多因素造成,最緊要係釐清責任
其次,如滲漏情況不算嚴重,對住客不會造成滋擾,滲水辦會終止調查,而不作出任何判斷。 當然,水患問題可大可小,到水漬愈變愈大,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短時間內引致石屎剝落,鋼筋外露等嚴重問題。 不過,如果涉及供水喉的滲漏問題,更換明喉的費用會由$8000起,如要更換供水藏地暗喉,費用則由$2,5000起跳。 此外,亦有其他漏水維修工程,例如地台防漏層,屋頂防漏工程,灌漿,打防水針等,視乎滲漏的情況而定。 不過,一旦法庭判決漏水單位業主需向受影響單位賠償,一般索償例子有維修費用、因漏水造成物件毁壞的賠償、專家及律師費等。 外牆漏水責任 漏水屬於民事索償,一旦樓下單位堅持要告上法庭追討賠償,他就有責任證明被告人的單位是漏水的源頭,亦即公證行的檢測報告。
- 不過,如果涉及供水喉的滲漏問題,更換明喉的費用會由$8000起,如要更換供水藏地暗喉,費用則由$2,5000起跳。
- 就簡單容易處理的個案並且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調查及測試工作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以及將結果通知投訴人。
- 如果壞鄰居不出面處理,只能找法院了,你必須自己先支付土木技師公會鑑定人員的費用,等法官裁決後,才能確認問題責任在哪一方來支付賠償金。
- 請參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 公寓大廈之「頂樓平台」係屬共用部分,其修繕責任依本條例第10條第2項由管委會為之,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臺北地方法院91年度簡上字802號民事判決參照)。
- 最後,由於公契條款牽涉較複雜內容,加上對「外牆」一詞亦沒有清晰定義,業主們在不同情況下應就個別公契內容、相關法例,甚至法庭裁決作出研究,及尋找專業人士的意見。
- 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單位進行測試(如色水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如果外牆工程中,磚縫和砂漿不充裕的話,會影響框架結構的圍護牆與框架梁底之間,會因為砌體沉降而產生縫隙,這就會出現漏水的問題。 此外,工程中沒有堵塞,就會留有滲水通道,外牆的表面會出現裂縫的,當遇到下雨天,雨水會從縫隙滲入內牆。 屋宇署的大規模行動包括該署於二○○○年十一月,聯同其他有關的政府部門推出的「樓宇維修統籌計劃」 外牆漏水責任 。 該項為期十年的計劃在二○○○年至二○○九年期間,共選定了超過一千三百幢目標樓宇進行巡查,並協助有關樓宇的業主安排維修工程。
外牆漏水責任: 公寓或鄰居之間房屋產生的漏水問題,責任如何歸屬?
如果懷疑滲水是源自樓上或毗鄰的單位,你應盡快與有關業主商討,要求協助檢驗找出滲水源頭及進行維修工程。 有關業主應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鑑定滲水源頭及加以修理。 有關檢測方法可參考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聯合辦事處所編印的 「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 此外,你亦可向大廈或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尋求協助;必要時可聘請建築和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內容要求負責人士改善滲水,甚至以法律行動向對方提出索償。 導致樓宇滲/漏水的原因甚多,但一般而言,滲/漏水大都是由損毀的供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造成。
在接獲渠管修葺令後,有關業主應在指定時間內委聘一位合資格的專業人士勘測破損的渠管,然後進行所須的維修工程。 倘若業主未能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渠管修葺令所指定的工程,屋宇署便會考慮採取進一步的執法行動,包括檢控有關業主及委聘政府承建商代為進行所須的維修工程,並於完工後向業主收回工程費及監工費。 如有關業主或住戶願意合作,調查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並將結果通知投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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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確定滲/漏水的來源後,聯辦處會向有關人士發出警告信,要求安排進行維修。 若情況未有改善,食環署可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有關妨擾事故。 外牆漏水責任 如個案涉及影響樓宇結構或浪費食水,聯辦處會視乎情況,將個案轉介屋宇署或水務署跟進。 住戶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社區的屋頂屬於共用部分,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此時的維修費用應由社區的公基金支出,或由住戶按持有共有部分的比例分擔費用,並由社區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修繕。
實務上,有房東因為屋頂平台防水層破損導致漏水,多次函請管委會卻遲遲不修復,為補償租客,房東只好調降租金,然租客最後還是決定不續租。 房屋漏水問題未解導致無法出租,不僅造成房東損失漏水期間的租金收入,還需另外支出室內修繕費用。 雖然A先生可以跟前屋主主張瑕疵擔保權利,主張減少價金的損害賠償。 外牆漏水責任 但如果要根本的把漏水修復完成,A先生仍需對法律上負有修繕責任的人,如管委會或是樓上住戶,請求他們修復漏水問題。
外牆漏水責任: 天花滲水遭索償 首要釐清責任 大廈失修 喉管老化 家居保未必賠
另外,處理室內牆成漏水問題沒有那麼簡單的,沒有相關經驗的朋友,最好是找來專業師傅來修補,以免適得其反。 若樓上業主不願交涉甚至逃避責任,苦主又可以如何自保? 其實不論是苦主還是被投訴一方,亦應先確定漏水原因,才可決定所採取措施,MoneySmart整合以下3步供大家參考。 如不幸為地板與天花之間的防水層未做好或年久失修,重做防水乃一大工程,源頭單位最好先向負責單位家居保險的保險從業員查詢如何處理,並了解第三者責任條款保障下所須承擔的責任。 見到有顏色後,苦主可與管業處及源頭鄰居三方商討解決方案,以及賠償事宜。 屋宇署資料顯示,滲水一般成因為供水管損毀、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破損所造成,維修工程並不複雜,可託管業處介紹可信的水喉匠修理。
法界人士進一步指出,不管是確認漏水點或修繕、賠償金額,都可以先協商後訴訟的方式解決,以免損害擴大,之後賠償越來越多。 管委會之職務包含對共有及共用部分之維護、修繕,共用部分(如屋頂、走廊等)有管線阻塞、防水層失效等問題而導致漏水,應由管委會負責修繕,此筆費用應由公共基金或全體區權人依比例分擔之。 如果屋頂的漏水問題並非自然產生,而可歸咎於社區內的某一戶鄰居,例如:使用屋頂時不慎毀損置於屋頂的管線,那麼仍由社區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修繕,但修繕費用由造成問題的住戶單獨負責。 例如,2樓住戶發現天花板滲水,經調查是2、3樓之間的管線問題,維修費用應由2、3樓住戶一起分擔。 如果漏水問題發生在左右牆壁內管線,就由左右鄰居共同分擔維修費用。 外牆漏水責任 咁就要搵一間信得過嘅裝修公司黎做,而且好多時依啲工程都係外牆工作,有機會要包外牆搭棚。
外牆漏水責任: 外牆滲水的處理方法
Chia-hui:大家好,之前廚房跟廁所因為樓上滲漏水的關係,加上後來有發現鋼筋外露做了輕質環氧樹脂砂漿的補強,想請問是否還需請泥作幫忙做粉光修整整齊,還是直接可以由油漆批土? 最後當然還是會釘天花,只是覺得坑坑疤疤留著,還有一些舊水漬痕跡跟白樺痕跡,擔心日後潮濕會不會容易滋生黴菌,或是會再掉屑…… PS. 不過即使這兩個體系相對來說有更專業的儀器、知識和經驗,誤判一樣會發生。 我聽聞過鑑定錯誤的案例(漏源為樓上A戶,結果鑑定為樓上B戶,而且是在破壞性維修的過程中才發現),所以這些抓漏公司對這類問題也是小心翼翼。 如果壞鄰居不出面處理,只能找法院了,你必須自己先支付土木技師公會鑑定人員的費用,等法官裁決後,才能確認問題責任在哪一方來支付賠償金。 一般會以入住6個月為一個基準點作為權責劃分,如果剛搬進去6個月內就發現漏水,可以請前屋主提出交屋時的不漏水證明,確認交屋的時候沒有漏水問題,若屋主提不出證據證明,可以請屋主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