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進一步保障停車場使用者的利益,領匯將於2014年內為旗下全線停車場出口完成安裝本港首創的防止跟車尾系統,自安裝有關系統以來,旗下停車場未有任何與跟車尾相關的偷車紀錄。 此外,領匯亦為停車場超過5,000個電單車車位安裝地牛,讓電單車車主使用鐵鍊將電單車鎖好,有助大幅減低電單車失竊的風險。 所有合資格的申請人今日起將獲發新的泊車證明書,有效期最長為3年。
在觀塘海濱道,一名男子獨自駕駛貼有灰證的黑色房車,停泊在專用泊位後施然離去,並無接載殘疾人士。 亦有無證車輛非法佔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令真正需要的持證人士無法停泊。 一號及四號停車場均預留特別停車位,供持有有效「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或「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駕駛人士使用。 上述調查數據反映目前「灰證」濫用「傷殘人士泊車位」情況已經失控,絕大部份的「灰證」車輛是在沒有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的情況下濫用「傷殘人士泊車位」。 「我哋做過調查,夜晚11點後有8%泊位係畀灰證泊咗,咁佢哋係咪接載傷殘人士呢?」傷青駕駛會主席黃健雄指,灰證的初衷是讓健全司機接載有需要出行的傷殘人士,惟自從放寬泊車條件後,濫泊情況相當嚴重,不少司機將專用位作私家停車場泊過夜,明顯違反接載的用途。 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傷殘人士泊車證明書1.什麼人士合資格申請泊車證明書?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殘疾者泊位 淪免費車場
有網民亦指,正常警方「貼得呢張肯定已劃咗鬼腳」,但有網民亦表示如果車主將通告拿走並「洗走鬼腳」,對方亦可能難以證明該車輛停泊的時間。 運輸署提醒持證人泊車前需留意有關交通標誌是否已更換,也可瀏覽該署網頁查看已更換交通標誌的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位置。 黃健雄續指,灰證的申請程序寬鬆,只要能提供由註冊醫生、註冊護士、校長或物理治療師所發出的證明文件,加上被接載者的身分證明文件就能申請;健全人士濫泊殘疾車位的事件時有聽聞,他擔憂在放寬限制後,車位數目並沒因此而增加,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殘疾駕駛者需花更多時間才能找到車位停泊。 至於連續停泊的濫用情況,記者於深水埗發現葉先生所指的橙色灰證私家車,兩日依然停泊在同一泊位。 而不少傷殘駕駛者揭發灰證司機的濫泊情況嚴重,均是數以日計,完全違背政策原意。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傷殘駕駛會主席鍾錦樹指,相關措施推出後,持有「灰證」的人數激增36%,截至今年4月達2,470個,而「灰證」的申請門檻較藍證寬鬆得多,僅需註冊私家醫生或物理治療師簽署便可以,相反,申請「藍證」需由醫管局評估及測試,並經由運輸署嚴格審核後,才可以獲取。
- 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以往只供持有「藍證」的殘疾駕駛者使用,運輸署1月29日起採取新措施,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灰證」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 「佢最多泊足6日,咁樣已經違例,當正係免費私家停車場!」患小兒麻痹症導致殘疾的葉先生,是藍證持有人,多年來駕車到不同地點工作,原本晚上可停泊在住所附近的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自新政策推出後常被一架貼有灰證的橙色私家車佔用,一泊就數以日計。
- 殘疾駕駛者所言非虛,本報記者連日直擊,發現不少灰證司機未有遵循必須接載下肢肢體傷殘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的指引。
- 運輸署發言人指,署方會進行實地調查,如持證人違反使用條件會取消其「泊車證明書」。
- 運輸署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公布,「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泊車證明書)的適用範圍由一月二十九日起將擴大至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但今次優惠特別在由健全的照顧者當司機亦享優惠,而且下月起持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及「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者,更可以無須成為月租客戶,便可以 HK $388 申請「隨意泊」服務,即每天早上 8 時至凌晨 12 時期間,可以領匯其中 161 個停車場時租車位任泊,十分方便。 泊車證明書讓持證人在接載行動不便殘疾人士時,可在運輸署轄下政府多層停車場特定停車位泊車。 為進一步方便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出行,持證人將可使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現時,泊車證明書讓持證人在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時,可在運輸署轄下的政府多層停車場特定停車位泊車。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香港
再者,持有灰證的司機多屬健全人士,有能力尋求其他泊車位,對專用泊車位的需求不大。 公署稱,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以往只供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殘疾駕駛者使用,自今年1月29日開始,運輸署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申訴專員展開主動調查有關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的措施及使用情況,申訴專員趙慧賢解釋,運輸署准許證明書持有人使用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顧及未能駕駛的下肢傷殘人士出行需要,認為本意良好,惟專用泊位數目有限,若缺乏有效的監察機制,或影響真正有需要使用的殘疾人士。 由今年1月29日開始,運輸署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申訴專員公署發稿指,運輸署放寬殘疾人士泊車位措施後,當局便接獲投訴指,新政策令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更趨嚴重,加上有持「灰證」的人士涉嫌濫用有關證明書,包括長時間佔用,或在沒有接載殘疾人士的情況下使用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因而減低了殘疾駕駛者使用有關泊位的機會。
對一個殘疾人士而言,能找到一個正常車位停泊,左右兩邊的空間亦未必夠放下輪椅,就算能勉強打開車門,也生怕刮花隔壁的車輛;相比之下,殘疾車位的空間比較充分,有足夠空間供殘疾人士上落,確實有一定需要,她期望一般市民能明白殘疾駕駛者的難處。 協會批評運輸署推出有關措施前完全沒有諮詢任何人士或有關持份者,要求全面公開檢討署方開放傷殘人士泊車位予「灰證」司機使用的行政指令,解決目前亂象,並成立一個包含各方持份者的工作小組,共同商討雙贏的解決方案,以及與殘疾駕駛者進行座談會,面對和聆聽他們的聲音和意見。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3日)指,主動審研運輸署有關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的工作,包括許可證及證明書的簽發情況,專用泊位的供應和使用條件,以及對專用泊位使用情況的監察等,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領匯更有一系列停車場優惠計劃,方便停車場使用者,包括專為「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及「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持有人所提供的時租及月租半價優惠、以及特設「電動車免費泊車咭」,供電動車使用者於指定時間及地點免費泊車,並可同時享受多項優惠。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蔡天鳳遇害後小紅書隱藏貼文突然被公開 網民質疑被前夫家親信操控
傷殘人士出行舉步維艱,運輸署年初開放讓接載傷殘人士的駕駛者亦可使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讓未能自駕的傷殘人士亦可享用免費泊車福利。 然而,政府的「好意」卻被人濫用,有傷殘司機反映有人將專用泊位當作私家停車場,最多泊足6日,剝奪其他使用者權利。 本報記者亦直擊部分接載者無視指引,在沒有接載傷殘人士的情況下仍停泊專用泊位,導致爭位情況惡化,傷殘司機兜圈逾半小時亦找不到泊位,深感無奈。
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以往只供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殘疾駕駛者使用。 不過,運輸署今年1月29日起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新措施實行後,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指措施令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更趨嚴重;加上有持證明書的人士涉嫌濫用證明書,包括長時間佔用或在沒有接載殘疾人士的情況下使用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因而減低了殘疾駕駛者使用有關泊位的機會。 另有意見認為執法人員難以確定證明書持有人駕車進出相關泊位時,是否正在接載其證明書指定的殘疾人士,增添執法難度。 運輸署今年1月底開始,逐步開放路邊殘疾泊位,予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灰證)的人士使用,令可使用傷殘人士泊位者數目頓時大增一倍。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要求港鐵改善輪椅乘客上落車情況事宜
【Now Sports】雖然祖奧菲力斯外借至車路士沒有買斷條款,但似乎已不會再為馬德里體育會披甲。 西班牙《阿斯報》報道,祖奧菲力斯(Joao Felix)與馬德里體育會的關係已經去到不可修補的地步。 由於床單兵團重視團隊,球員就算沒有上陣機會也不會公開談論,菲力斯在外借前卻經常為此發聲。 記者Miguel Martin Talavera表示:「馬體會對菲力斯恨之入骨,認為他只關心自己,關心自己的目標。他所做的事情已經傷害了團隊。」至於菲力斯就算效力了馬體會4年,但也從未投放個人感情。
合資格的申請人可以是接載行動不便人士的指定司機或行動不便人士本人,申請人須為有關車輛的登記車主。 運輸署介紹泊車證明書可讓持證人在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時,可在署方轄下的政府多層停車場之特定停車位泊車,而署方為進一步方便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出行,持證人將可使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目前本港法例對殘疾駕駛者本人可以免費使用路邊泊車位及半價使用運輸署管轄的多層停車場。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傷青駕駛會 「反對健全司機濫用傷殘人士泊車位」新聞發佈會 – 新聞稿
不過,由於證書上並無印有傷殘人士圖案,估計有人因而誤會該車為一般車輛,並批評車主亂泊車。 有網民則指,由於許可證的字體太細,攝紙者可能沒看清楚,才產生誤會;亦有網民指未必所有人都明白該許可證的用途,「身邊無(冇)殘疾人士,唔識其實唔出奇」。 據運輸署回覆議員質詢時指,相關路旁專用泊位由2021年1月的469個,增加至去年1月的522個,惟發出的許可證則由同期的1,735個,減少至去年的1,699個。 而由新措施影響,署方發出的證明書則由同期2,488個,微升逾一成至2,826個。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另外,亦有意見認為,執法人員難以確定「灰證」持有人駕車進出相關泊位時,是否正接載其「灰證」指定的殘疾人士,為執法構成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