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不論他其後在什麼時候處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須在加蓋從價印花稅相同的期限加蓋,即在買賣協議簽立日期後30天內,若過期繳付,可被罰多達10倍須繳付稅項。 落實額外印花稅的《 2011 年印花稅(修訂)條例》 於 2011 年獲立法會通過,並適用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2 年 10 月 27 日前期間取得的物業。 印花稅誰付 其實,它不是直接課稅,而是併入個人年收入總額裡,稅捐機關再按5%~45%累進稅率課稅。
- 大部份項目樓花期都是一至三年內,所以在收樓一刻,大部份單位仍然落在10%稅額的額外印花稅限期內。
- 公司出租房屋因承租人違約而加收的違約金,是屬於營業稅法規定的銷售額範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 只要某人在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指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不論在將來任何時候轉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SSD額外印花稅。
- 租寫字樓的缺點 租用辦公室的弊端通常源於業主,例如: 被收取高昂的管理費。
- 之後在提名太太成為唯一持有人時,太太要再支付100元。
- 正因為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若符合早前說的「三大條件」,你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否則會被要求徵收更高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 如果掉轉是「先賣後買」形式換樓,例如買入$800萬物業,15%從價印花稅支出為$120萬,而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支出則只需$30萬(3.75%),這有助減低現金流需求。
由於透過轉讓公司股份的形式進行物業買賣只須繳付0.2%的印花稅率(買賣雙方各付0.1%,合共0.2%股份交易稅),相比起買家以公司名義購入物業,可節省15%的買家印花稅及15%的從價印花稅。 反之,透過「公司股份轉讓」的方式購入物業,只須繳付0.2%的印花稅率,即$20,000。 從價印花稅(第1標準) – 正式立法刊憲後,修訂後的第1標準從價印花稅向於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取得的所有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徵收。 特殊情況下可獲豁免,如住宅物業買家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且在取得有關物業時,沒有擁有任何在香港的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則按較低的稅率(第2標準)計算。 2017年的一手物業銷售數量是近年之最,全年共有18645伙,該批單位大部份均已入伙。 雖然仍在額外印花稅限期之內,有些業主在收樓後仍急不及待放賣。
印花稅誰付: 買方
以上印花稅小知識可作為物業交易基本參考,惟置業及賣樓經常出現不同狀況,如對稅項有任何疑問,可諮詢稅務顧問或稅務局,計算自己的實際買樓或賣樓的額外開支。 假設物業是聯名長命契,如果一方在SSD鎖期內轉名或賣給非近親而不符合任何上述豁免條件,SSD 以樓價一半計額外印花稅。 如聯名不是長命契而是分權,額外印花稅以業權份數計算。 ○○ 公司已違反了印花稅票經貼用註銷者,不得揭下重用規定,除補徵稅款外,依印花稅法 §24 第 2 項規定,應按情節輕重,照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 20 倍至 30 倍罰鍰。 簽署正式租約時,業主一般都會要求租客支付按金與上期,雖然法例沒有硬性規定金額,但金額通常會是「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以及預先支付首個月租金」,即合共三個月的租金金額。 你必須於房屋買賣隔年之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無論賣屋賠錢或賺錢。
若住宅物業的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14天內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 印花稅誰付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底,因此並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回差價。 如首置印花稅為4%,即業主可退回「15%-4%」的印花稅額。
印花稅誰付: 房屋稅稅籍清查2/1起展開
因為根據條例規定,任何人以「遺囑」或「無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了物業並不需繳付「印花稅」。 舉例,男方為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也沒有物業,購入了一層300萬元的物業,其後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時加入一名女方,成為其中一半業權人。 計算印花稅很簡單,只需根據下列的印花稅表,按照樓價及物業種類就可以得出應繳的印花稅項。
甲公司持有乙及丙公司之所以股份,乙公司持有丁公司之全部公司。 現因集團架構重組,乙公司擬把其持有之丁公司之全部股份轉讓予丙公司。 印花稅誰付 印花稅誰付 除了以上支出之外,其他雜費例如律師費等,則和買私樓差不多,都是幾千元可以解決。
印花稅誰付: 土地買賣稅法規超實用介紹!買賣土地前先了解「稅」誰負責!
印花稅署將以追討民事債項方式向所有責任方追討任何欠繳的從價印花稅和適用罰款。 由屬《稅務條例》(第112章)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承按人,或該承按人委任的接管人透過不同方式所出售的已承按物業。 已打釐印的租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沒有蓋印,租約在民事訴訟中不能作為證據。 如果超過30天仍沒打釐印而需補打,除需補交原有稅項外,更有機會被罰交更重稅款,最高可達10倍(見表2)。 幸好,大家仍可向印花稅署署長申請減免罰款,署方將視個別情況作處理。 須課徵印花稅的憑證類型為「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 印花稅豁免或減免的有效期取決於涉及的人員,安排的類型或所涉及的香港財產的類型。
- 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 由於「提名」人是近親,買賣只需依從「從價印花稅」。
- 但如果購買本港住宅物業,並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話,你就要支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劃一15%的印花稅。
- 從價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視乎買家的情況,會使用不同稅率計算,當中以首置印花稅稅率最低。
- ,然而契約的內容往往是繁雜的,什麼東西應記載,什麼東西又不得記載,稍有個不留意便有可能影響日後權益,例如:法律已明文規定土地增值稅由賣方負擔,但賣方有時會將這個義務在契約中轉嫁給買方,變成由買方負擔土地增值稅。
至於信託契約書如載明受託人應將信託財產移轉與委託人以外之第三人者,已兼具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性質,應於書立該契約時貼用千分之一印花稅票。 不動產買賣雙方當事人如要向地政機關辦理過戶時,必須依照規定格式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也就是俗稱的公契,此時,須按照契約訂立的價款0.1%金額課徵印花稅,才能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答:納稅義務人持法院判決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該項憑證既非經雙方當事人之意思表示一致而書立,尚不具有契約性質,應非屬印花稅法規定之課徵範圍。 至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調解筆錄暨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同係基於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而書立,應屬具有契約性質之憑據,如經當事人持憑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核屬代替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使用,仍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如一個人「擁有」某住宅物業的實益權益,或佔有該物業的任何份額的業權,他會被視為擁有該住宅物業。
印花稅誰付: A. 中伏位1- 買賣過程時間難掌握,盡職審查需要高度專業團隊負責
印花稅署可以追討民事債項的方式向所有責任方追討任何欠繳的「額外印花稅」和適用罰款。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印花稅署會按一般解釋接受有血緣關係者、有半血緣關係者,及有夫婦關係、領養或繼養關係的人士,作為提名人、轉售人或轉讓人(以屬何者為準)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姊妹。 物業持有期以公曆月計算,即由某月的某一日至下一個公曆月的前一日為一個月。 例如,如果物業是在2010年11月20日取得及在2011年5月19日轉售,物業的持有期剛好為6個月。 而最貴的單位是啟翔苑B座33樓8號室,售價為488.8萬元,單位實用面積502呎。 印花稅誰付 由最平到最貴首期價錢各有不同,差額將近10倍,各位準業主們入市前就記得要準備好銀彈。
第1標準從價印花稅向所有取得的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徵收,除住宅物業買家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且在取得有關物業時,沒有擁有 任何在香港的住宅物業,則按第2標準計算。 如獲豁免,將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或可豁免或減低須繳交的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BSD) – 買家印花稅是額外稅項,向任何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公司)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的住宅物業徵收。 稅率為15 %,按物業交易的金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計算 ,於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外加徵(如適用)。
印花稅誰付: 香港樓宇目錄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10,000股之股份,雙方協定轉讓代價爲港幣100萬元。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所有股份,雙方協定轉讓代價以資産負債表所示之資産淨值爲准。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5,000股之股份,雙方協定轉讓代價以資産負債表所示之資産淨值爲准。 如果股份轉讓雙方沒有就股份轉讓簽訂任何協議書,而是只簽署了【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那麽一般情况下,印花稅之計稅基礎爲公司資産負債表所顯示之資産淨值。 如果財務報表顯示公司資産淨值爲負數,則印花稅之計稅基礎爲“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所填寫之轉讓代價。 公司資産淨值爲港幣80萬元,轉讓股份占公司所有已發行股份之100%,因此應占資産淨值爲港幣80萬元。
撇除前篇提及的「Magic Number」成交(即介乎833.3萬元至1000萬元),在其他樓價範圍,因受到按揭成數所限,成交金額越小貸款實額便會越少。 一手新樓入伙初期,沒有相關參考,不同估價行的估值差異較大,以估值中位數計相差20%以上也不為奇。 以往不少銀行接受大型屋苑以巿值計正負20%的成交,不過近日巿況不穩,已減至10%左右了。 對於一個全部單位均未滿額外印花稅期限的新入伙樓盤來說,成交相當疏落,在難以評估巿值下,稅局想追收從價印花稅也不容易。
印花稅誰付: 買賣.製造.服務業 補習班.安親班.管委會.事務所等處理帳務經驗豐富|
若租客遇上壞掉的家電或傢俬,並希望自行把其更換,更換前亦應先徵求業主同意,看看能否扔掉壞掉的家電,或者退租後,租客可否搬走自費的家電等,口頭協議也具法律效力。 政府計算一手未補地價居屋的印花稅估值,是定於最初市值估價與售價之間,意味實繳稅項會高於以售價計算的印花稅。 如先賣一層,再買,然後賣第二層,這樣都可退15%印花稅。
房委會會在買家選購居屋單位後,才會提供印花稅資料,於文件直接列出居屋的最初市值、印花稅估值、按不同稅率計算的印花稅金額等。 SSD額外印花稅的3年綁期,不論買方或轉名,都是以臨時買賣合約開始計算。 印花稅誰付 賣樓則是以臨時買賣合約終止日期計起,兩個日期需要相隔最少3年才可免SSD額外印花稅,除非符合上述所說的豁免條件。 陳先生擬向張先生購買其持有的甲香港公司的10,000股之股份,雙方同意以股份所占資産淨值作爲轉讓代價款額,而“轉讓文書”及“買賣摘要§所填寫之轉讓代價爲港幣10,000元。
印花稅誰付: 獨家A.I.按揭評估
DD期間,樓價可升可跌, 升了賣家唔想賣,跌了買家不想買,由於不像簽署臨時般有違約保障,一般DD時間越短越好,確保最後會真的成交。 矛盾就出現在這裡,盡職審查理應是一個詳細和漫長的過程。 雙方的法律團隊和會計師團隊不斷來回交手,排除該公司隱藏債務和訴訟的可能性。 即使最後有可行的法律意見和核數師報告(audit report),也有風險是公司原來是歸屬一份信託。 一紙信託書就可以證明該物業並不是屬於該有限公司,而是信託“包住”左。
同樣地,為可予徵收「額外印花稅」的售賣轉易契加蓋印花的期限,與有關從價印花稅的期限相同,即為該轉易契簽立日期後30天內。 「附加額外印花稅」(即舊稅率與新稅率所計算出的差額)須在修訂條例刊憲之後的30天內繳交。 遺產受益人出售或轉讓其繼承自離世者遺產,就是根據遺囑、無遺囑繼承法律或生存者取得權而取得的住宅物業,可豁免繳納「額外印花稅」。 如夫妻聯名想甩其中一位,因每位業權為50%,印花稅會用樓價一半去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