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2024懶人包!內含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絕密資料

委員會認為,部門此時批准該名人員通過試用關限的理據,令人存疑。 委員會認為該部門未有先回應委員會的關注便撤回原有延長試用期的建議,做法令人遺憾,亦反映部門管方在提交建議前未有透徹考慮應當採取的管理措施。 批核人員如果決定不批准一項根據《規例》第 904 條提出的申請,應向有關人員說明理由 (例如懷疑有濫用之嫌 )。 該員可按照有關規則申請放取病假、已賺取的假期、無薪假期或從未獲補償的逾時工作時數餘額中扣除的補假。 未經批准放假/離開工作崗位而缺勤,一概作擅自缺勤論,應考慮對有關人員採取紀律行動。

  • 有關的 公務員如連續放假14曆日或以 上,並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 804條保留其宿舍供其家 屬居住,應向公務員事務司報 告,由公務員事務司決定該員 在放假期間可否繼續兼享另一 項房屋福利。
  • 郵政署強調,《公務員事務規例》第664條及相關指引列明,公務員的逾時工作只應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進行,而《規例》訂明逾時工作通常應以補假作償;如果在逾時工作後一個月內無法或不大可能放取補假,可獲發給逾時工作津貼。
  • 二零一九年,委員會審議了 項建議,並作出意見,當中 項與聘任有關,其餘 36 項則與品行及紀律有關。
  • 《規例》第 904 條所訂的批准離開工作崗位的安排,屬特許性質,旨在鼓勵員工在接受治療、檢驗或診症服務之前及/或之後返回工作崗位 (假如病情許可 ),以盡量減少因缺勤 (例如由病假所致 )而對所屬部門的服務造成的影響。

培訓工作著重舉辦和統籌中國事務研習課程,以及普通話和中文寫作的課程。 培訓處並製備了多個課題的自學課程,以及就部門各自的培訓需要提供意見。 我們會成立覆檢委員會,在行政長官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就他接獲某些與公務員任免和紀律有關的申述,向他提供意見。 公務員或其配偶即使正在享用公 務員房屋福利,該員亦可根據公 務員事務規例第841及條, 以及駐海外公務員事務規例入住 酒店/旅舍式宿舍,惟須得到公 務員事務司批准。 有關防止享用雙重房屋福利的規則,已在《公務員事務 規例》內詳列。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 12 條為公眾利益着想而着令退休

另外,《規例》第130(2)條亦有訂明公務員內部轉任的薪酬計算方法。 內部轉任的人員的薪酬按《規例》第130(1)條或第130(2)條釐定,並以較高者為準。 公務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資格、經驗和才能予以任用和提升,香港原有關於公務人員的招聘、僱用、考核、紀律、培訓和管理的制度,包括負責公務人員的任用、薪金、服務條件的專門機構,除有關給予外籍人員特權待遇的規定外,予以保留。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如果公務員的任何家庭成員(即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已基於同一事項而正在申請或已獲預支薪金,則該員不得再根據本條規例申請預支薪金。 經 詳 細 考 慮 後 , 我 們 贊 同 當 局 的 意 見 認 為 現 時 將 逾 時 工 作 的 補 假 作 償 比 率 訂 於 1 比 1 是 正 確 和 無 須 更 改 的 。 不 過 當 局 並 沒 有 正 式 計 算 過 一 日 補 假 的 額 外 附 加 價 值 是 否 就 等 同 半 日 薪 酬 的 價 值 。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公務員紀律

紀常會接受當局的邀請後,決定是次職系架構檢討主要研究紀律部隊各職系和職級,包括員佐級、主任級和各紀律部隊首長以下首長級人員的適當薪級;以及按適當情況,研究個別紀律部隊職系的架構,例如現有職系架構及職級數目是否適當。 本 會 曾 邀 請 當 局 就 第 一 標 準 薪 級 員 工 的 建 議 作 解 釋 。 當 局 的 意 見 是 , 現 時 逾 時 工 作 的 補 假 作 償 比 率 是 恰 當 的 。 理 由 有 二 : 一 , 補 假 較 諸 津 貼 更 有 價 值 。 這 是 由 於 員 工 可 彈 性 地 於 適 當 時 候 享 用 補 假 , 而 在 補 假 期 間 , 該 員 工 除 領 取 薪 酬 外 , 仍 可 賺 取 假 期 及 長 俸 。

  • 消息指,香港郵政計劃,今年起的未來5年,都不會增聘公務員職系郵差。
  • (五)如上文所述,官立學校教育主任職系及文憑教師職系人員是公務員。
  • 訂明人員受【防止賄賂條例】第3、4、5及10條所監管,而公共機構(例如電力公司、巴士公司及醫院等)的僱員則只受第4條及第5條監管。
  • 由 於 標 準 的 參 差 而 造 成 待 遇 差 異 的 情 況 是 必 須 糾 正 的 。
  • 東鐵綫沿綫車站會透過廣播、通告及月台顯示屏等提醒乘客有關安排,亦會加派人手協助乘客。
  • 本法第一百零一條對外籍公務人員另有規定者或法律規定某一職級以下者不在此限。

該宗個案不但反映有關部門未能妥善督導員工,亦令人質疑服務供應的監察和品質控制機制是否有效。 委員會得悉部門已作出跟進,改善整套監控制度,並已加強對前線運作的督導和管理。 委員會已建議部門跟進推行的新措施,並為督導人員定期提供培訓 / 舉行簡介會,加強他們督導員工和管理員工表現的工作。 除了選拔才德兼備的人員外,委員會亦須確保遴選過程穩妥公允,所有合資格人選均得到充分且全面的考慮。 二零一九年,委員會審議了 項建議,並作出意見,當中 項與聘任有關,其餘 36 項則與品行及紀律有關。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試用 / 試任人員的管理

有一個部門提交的三宗個案,雖然涉案人員所干犯的刑事罪行性質相對輕微,但該部門平均用了約一年半才就紀律處分向委員會提交建議,當中兩名涉案人員更會在數個月後便開始放取退休前假期,必須從速辦理。 有關部門表示處理個案時間較長, 原因是工作繁重,有其他需要處理的工作。 據部門解釋,由於需要時間調查涉事人員被指稱的不當行為,其間須蒐集所有與個案有關的資料,以及讓涉事人員在紀律聆訊舉行前作出申述。 委員會明白,信守程序公義和確保程序恰當,不能略過,委員會認為有關部門須探討如何作出改善。 我們亦同時邀請公務員事務局及公務員紀律秘書處向有關部門提供協助及政策指引,以便有關部門日後能加快處理紀律個案。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若 領 取 逾 時 工 作 津 貼 則 不 能 享 有 這 些 附 帶 利 益 。 鑑 於 此 等 原 因 , 當 局 認 為 要 更 改 逾 時 工 作 的 補 假 作 償 比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率 , 現 時 並 無 充 份 的 理 據 。 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公務員工作表現管理,並有一套明確的制度,管理公務員的工作表現。 部門/職系首長負有整體責任,確保轄下員工的工作表現管理能有效達致目標。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 1154( (b)條】”12天放假規定”是否適用於所有公務員 (舊/新制) ? 介乎休假天之間星期日/憲報公佈的公眾假期/無須上班的星期六上午 / 下午是否都要視為例假扣除 ?

在職系架構檢討期間,秘書處給予管方和職方足夠機會以書面或透過非正式會議發表意見。 截至2008年11月15日,秘書處接獲441份由各有關方面提交的意見書。 其中包括一份由3615名消防處人員簽署的意見書、一份由11737名一般紀律部隊人員簽署的意見書,以及一份夾附19220封警務人員信件的意見書。 秘書處對每份意見書的內容都詳加研究,並且按需要取得補充資料或進一步說明。 職系架構檢討進行時, 秘書處研究各紀律部隊的發展和過往相關的檢討、搜集及核實資料、審議書面意見、探訪紀律部隊並由紀律部隊講解相關情況、與部門管方和職方討論並舉行非正式會議。

伊朗總統萊希今日起國事訪問中國三日,預料會與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 伊朗傳媒報道,萊希此行旨在加強伊中經濟合作,兩國將會簽署一些合作文件。 萊希強調,伊朗將一如既往奉行加強伊中雙邊關係的政策,不會受地區和國際局勢影響。 有分析認為,伊朗近年面對西方嚴厲制裁,有迫切需要推進與中國的合作,包括落實兩國前年簽署的25年全面合作協議。 年內,有七個局 / 部門轄下共八名人員受到密切觀察,其中一名在退休後被剔出觀察名單。 專科門診服務的藥費,首次求診費及普通病房病人入院首日的入院費,並不適用於合資格享用公務員醫療及牙科福利的人士。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公務員晉升選拔

「為職位工作需要而 設的部門宿舍」的定義,載於 辦公室及住宅手冊內。 有關的 公務員如連續放假14曆日或以 上,並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 804條保留其宿舍供其家 屬居住,應向公務員事務司報 告,由公務員事務司決定該員 在放假期間可否繼續兼享另一 項房屋福利。 本條所指的14天﹐ 包括期間的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以及在假期開始或結束時的星 期日及公眾假期(見公務員事 務規例第871條)。 委員會就其他公務員聘任事宜提供意見,包括不予續約、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 12 條為公眾利益着想而着令退休、借調11、開放職位安排12、檢討署任安排和更新《聘任指南》13 等事項。 這些個案的分項統計數字及與先前四年數字的比較,載於附錄 VIII。 根據公務員事務條例712,公務員倘被部門首長派往離開住所的地點執行職務,而在任何24小時內持續工作12小時或以上(不包括往返住所與執行職務地點的時間),可領取本地膳食津貼。

美國德克薩斯州議員提出一項法案,禁止包括中國、伊朗、朝鮮和俄羅斯四國的政府、公司和個人購買德州的地產。 港鐵表示,因應東鐵綫安裝月台閘門,要重新劃定列車停靠位置的準備工作已完成,周日起乘客在月台上落車的位置,將會是未來月台閘門的位置。 需要重置的列車停靠位置合共有25個月台,涉及羅湖站或落馬洲站至旺角東站的路段。 港鐵指,月台空隙情況將會得到改善,新的車門位置亦令月台乘客分布更加平均,上落更方便暢順。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紀律事宜:

答 12:為有效管理和監察起見,各局/部門應備存根據《規例》第 904 條批准離開工作崗位的記錄。 不過,我們認為沒有必要規定以何種方式 (例如把這些資料納入電子處理假期申請系統內 )記錄資料。 各局/部門可視乎情況而考慮把這些資料納入部門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內。 部門管方應特別留意那些經常根據《規例》第 904 條申請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並實行適當的監察措施。 如有需要,可因應運作情況,考慮設定一個展開監察工作的引發點。

雖然接受款待並不會抵觸【防止賄賂條例】,個別部門仍會就職員接受款待的情況作出規定。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任何政府人員均不得索取或接受利益,作為濫用職權的誘因、報酬或原因;而提供利益者也屬違法。 (五)《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個別公務員必須在評核期內工作表現(包括品行、態度及效率)令人滿意才可獲增薪,亦有規定表現欠佳時可被暫停或延期發放增薪。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瀏覽討論區,發現有一貼文 -有無人答得出904例半天的定義 (連結),網友的回應十分熱烈。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新舊制 公務員福利】公務員事務規例 第904條 – 批准離開工作崗位管理指引 (認可治療/檢驗/診症/離崗應診/特許性質/少於半天/鼓勵返回崗位/減少缺勤影響服務/Civil Service Regulations, CSR ….!

關於問題的第(一)部分,由於每宗個案的情況或有不同,《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291條並無硬性指定構成濫用病假的情況。 部門首長須充分考慮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並在有跡象顯示濫用病假時才援引有關規例,要求有關公務員向指定的政府或醫管局診所求診。 為確保《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291條行使得宜,每宗個案須由職級不低於助理首長的人員或部門/辦事處的主任秘書(其職級須比病假存有疑問的員工至少高出兩級)考慮,才可作出施加規限的決定。 繼續受僱計劃所訂的遴選程序是參照晉升及招聘委員會的運作模式, 讓合資格人員經遴選後繼續受僱。 如有關職位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則其繼續受僱建議須徴詢委員會的意見。 年內,委員會就 25 項繼續受僱遴選建議作出意見,當中涉及 65 名人員的延長服務申請。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外電報道,印度呼籲中國為陷入困境經濟體的貸款承擔損失,並希望中國避免給包括贊比亞和斯里蘭卡等國家獲得紓困造成障礙。 印度官員Amitabh Kant認為,中國應公開站出來,說明有哪些債務,以及如何解決,不可能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承擔損失,來解決中國的債權問題。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IMF數據顯示,約60%全球最貧窮國家處於債務危機之中,或面臨陷入債務危機的高度風險。 「易通行」不停車繳費服務,延後至5月7日實施,有工會形容,運輸署「彈弓手」,令隧道管理公司收回遣散方案,要收費員繼續上班,害了部分找了新工的員工。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當局的立場

閱覽本頁的PDF檔案需要使用Acrobat Reader及其繁體中文字庫。 答 4:如 有 關 檢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查 屬 治療 或 診 斷 的 一 部分 並 由 註 冊 醫 生指 示 進行,則亦屬《規例》第 904 條的適用範圍。 為配合政治委任制度的進一步發展,當局制訂一份《公務員守則》(“《守則》”),闡述公務員須恪守的基本信念及操守準則,並就公務員如何在擴大的政治委任制度下與政治委任官員共事制訂框架。 Double sideway,除自己職務外,要兼任另一位同級的職務,酬金是該職級的starting point嘅15%,少得可憐。 按CSR172,任何一類acting做滿30日qualifying period(包括跟acting首天與最後一天相連之星期六、日)才可獲署任津貼 。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員工對正確使用互聯網服務的認識

此外,招聘部門亦不應就新聘人員不足整年的剩餘工作經驗,提前該人員每年的增薪日期。 近年,由於助理教育主任公開招聘並沒有出現招聘困難,經驗遞加增薪點的安排,不適用於獲聘的助理教育主任。 當文憑教師獲轉職聘任為助理教育主任時,可按其入職時的相關資歷及/或經驗而獲得較助理教育主任職級起薪點為高的入職薪酬。 自公務員事務局(當局)落實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薪常會)第二十六號報告書的建議起,本局(即前教育署)皆按照《規例》第130(1)條,向轉任助理教育主任並具備認可專業資歷的文憑教師發放兩個增薪點。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第五章 房屋福利

委員會在處理與晉升選拔有關的工作而審核員工評核報告時,會繼續提醒各局 / 部門留意可能須根據第 12 條採取行動的個案,以便作適當跟進。 委員會也會密切監察部門管方有否果斷並適時採取此項行政措施。 如果在愈時工作後一個月內無法或不大可能放取補假,則符合資格的文職或紀律人員,可獲發給愈時工作津貼或紀律部隊愈時工作津貼(視何者適用而定),但須受公務員事務規例667條規限。 但該員仍可選擇在較後時間放取補假以代替領取津貼,但須不妨礙職務需要。

另外3點為政府如何以購買醫療保險方式向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和合資格人士提供醫療服務,以及修訂政策以向2000年6月1日或以後人職的公務員和合資格人士提供等同該日以前入職的公務員退休後的醫療福利保障,最後是改善公務員的房屋福利。 任何與 配偶分居的公務員如在遵守這項規 定方面確有困難﹐應通知公務員事 務司。 《聘任指南》是部門就個別職級擬備的正式文件,說明各職級在招聘或晉升方面所需的資歷、要求和聘用條款。 各局和部門須經常更新其職權範圍內各職系《聘任指南》所載的入職條件、聘用條款和職責說明,並提交公務員事務局批准。 二零一九年,委員會一共就 197 項招聘工作提供意見,涉及 個職位空缺,當中 個(分屬 190 項招聘工作) 是以公開招聘方式填補,其餘 59 個 (分屬七項招聘工作)則以內部聘任方式填補。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公務員及資助

對 此 , 第 一 標 準 薪 級 員 工 可 能 感 到 不 滿 意 。 但 他 們 所 提 出 的 問 題 與 當 局 現 時 為 上 班 候 命 職 責 補 假 作 償 比 率 訂 定 劃 一 標 準 的 建 議 並 無 直 接 關 係 。 款待指供應在即場享用的食物或飲品,以及同時提供的其他款待,例如歌舞表演等。

政府絕不容忍不當行為,亦要求公務員維持高度誠信,但拖延紀律行動會令政府這方面的信譽受損。 與嚴厲譴責一樣,降級通常也會令有關人員在三至五年內不得晉升或獲委任,以致他們喪失晉升資格和有巨大的金錢損失。 按可享退休金福利條款受聘的人員如被處以降級懲罰,其所得退休金會按降級後所屬職級的薪酬計算。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有關人員在降級後的薪酬和年資排名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決定,通常會假設他一直在該較低職級工作,並按該職級的可得薪點發薪。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在審議紀律個案時,委員會一向致力確保建議的懲罰輕重是以呈交的案情和證據為依據。

委員會留意到部分個案處理時間過長,是由於負責人員處理正式紀律個案的經驗不足所致。 因應委員會的關注,公務員事務局已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公布一套有關進行紀律調查的「注意事項」,委員會的意見亦已收納在內,以供各局 / 部門參考。 這份指引旨在協助各局 / 部門就指稱的不當行為進行調查, 以便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 9 或第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10 條採取正式紀律行動。 除了強調有必要迅速籌劃和舉行研訊外,亦提醒各局 / 部門管方果斷採取紀律行動和妥善監督, 也是及早完成紀律個案的關鍵。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公務員紀律秘書處舉行簡介會,與部門主任秘書就該份指引進行實務交流。 委員會對當局的工作表示讚賞,同時期望能繼續與公務員事務局共同檢討紀律政策及程序。

在這 36 宗個案中,有十宗的涉案公務員最終遭免職 (「迫令退休」20 或「革職」21 ),而處以「嚴厲譴責」22 另加金錢懲罰 (「罰款」23 或「減薪」24 ) 的個案則有 15 宗。 「嚴厲譴責」另加金錢懲罰是僅次於免職和「降級」25 的最嚴厲懲罰。 有關數字印證當局對行為不檢及行為不當人員的堅定立場,彰顯當局決心維持和捍衞公務員的良好紀律。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72條: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公務員違反防止享用雙重房屋福利的規則,可能會被取 消所有享用公務員房屋福利的資格,把已取得的福利退還 給政府,以及/或面臨紀律研訊/法律訴訟。 開放職位安排是指把合約人員所擔任屬於晉升職級的職位,開放給目前出任該職位的人員及其他低一級的合資格人員競逐。 這項安排適用於本身是永久性居民而又希望按本地模式條款續約的海外合約人員,以及申請按現行條款續約的其他合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