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紙張形式申請物業印花,可以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表,不必提交買賣合約、樓契及租約的文書正本(須裁定或隨附於豁免、寬免、減免或退款的申請除外)。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 請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並提交文書正本及所需證明文件。 因DSD未有官方統一稱呼,坊間或媒體偶爾將「DSD」稱為「雙倍印花稅」,「雙重印花稅」,「雙倍從價印花稅」。 實際上,DSD或Double Stamp Duty其實是建基於香港政府既有的「物業從價印花稅」(AVD、Ad valorem stamp duty),因此,以上稱呼均可適用。
現屆政府首份財政預算案將於明日(22日)發表,是否會宣布此項措施的後續安排? 而對於這項優惠措施,是否真正意義上幫助了想在香港落地生根的港漂減輕買房負擔,又或是為香港招來了內地人才? 今日(21日),點新聞記者就此項措施的後續安排向稅務局查詢。 房屋局回應稱,政府現正草擬相關的法例修訂,並會在今年稍後時間向立法會提交《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樓市印花稅: 獨家A.I.按揭評估
除了居屋本身的裝修,如果業主是以綠表買的話,本身在公屋單位中曾經有過的改動也要付費還原,而當中涉及的價錢是沒法估算的,因為要視乎改動過的部分及大小程度,由房署進行評估。 每日更新針對市場變化的投資分析,即使大熊市都搵到贏錢方法! 經一亦定期專訪不同投資猛人為你指點迷津,深入淺出拆解脈絡。 美國通脹強勁,聯儲局重啟加息周期,近月加息步伐變快,本港拆息亦急速上升,我們會為大家追蹤最新的H按、P按息率,以及現金回贈情況。 但有一點大家別忘記,當大家以為投資者數目大減,實情上月份「內部轉讓比率」卻也逆市創五個月新高,累計有442宗。
假設黃先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和配偶張女士,在2016年12月1日以800萬元聯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但張女士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他們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就要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款額為300,000元(即800萬元x 3.75%)。 這是由於住宅物業是由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和姊妹)共同購入,他們在香港均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而其中一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合乎有關資格。 只要買家及其香港永久居民配偶聯名買入,或買家向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購買(即近親轉讓,留意的是外父外母不視作近親)。 不過,如是公司買入住宅,便無法豁免買家印花稅了。 目前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業主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直到業主個人資料上顯示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以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樓市印花稅: 印花稅計算-買樓,要俾幾多稅?
「臨約」及「正約」只說明我們有買入物業權利,但真正作為證明物業轉讓文件卻是「轉讓契約」。 這份文件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需進行俗稱「打釐印」的方式來確立其認受性。 他認為,投資者著重交易收益多於稅款,宜將印花稅上調至0.15%,可額外為庫房貢獻逾70億元。 同時呼籲執政者不要按自己喜好加稅,如「不喜歡人賭錢就加博彩稅」,因有外圍賭局存在,加稅率未必等於加稅收,重申千萬不要以個人意志去「欺凌」一少撮人。 但亦有業內人士「大呻」交易成本上升,原本「一點一滴的利潤」變成「無利可圖」,更直言港股成交額減少,政府因小失大;又指各地政策皆以「做大個餅」為目的,理應下調印花稅。 若買家聲明自己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代表自己行事,須在刊憲日期兩個月內提交相關文件(即在2014年4月30日或之前)。
如是長者/傷殘人士,可以留意長者生活津貼、長者咭、樂悠咭、傷殘津貼、申請綜援等等,在住屋方面,可以考慮申請公屋。 訂閱後能閱覽名家專欄及專題報道,更可參與會員Live Chat。 據了解,原業主於2002年3月以100萬元入市該址,現沽貨賬面獲利350萬元,單位20年升值350%。 代理表示,本週末錄2宗成交,包括海星閣中層C室,實用面積662呎,三房間隔,議價後以1170萬元承接,折合實用呎價17674元。 屋苑同時亦錄寶安閣高層C室,實用面積714呎,三房間隔,議價後以1170萬元承接,折合實用呎價16387元。 當然,部份人為免在遺產繼承上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很多人買樓時已傾向用「長命契」,即所謂「聯權共有」的方式來持有物業。
樓市印花稅: 裝修送你除甲醛(已完結)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相關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由購買屋苑連車位的這個議題,引伸出同一份文書購多於一個單位又怎辦? 樓市印花稅 尤其是如果買家本身屬於香港永久居民,用同一份文書跟發展商大手入貨,變相就能夠以首置客的名義迴避高達15%的稅項。 起初稅務局不打算作出規管,由於他們強調徵收「印花稅」是以「文書」作為基礎,但其後在傳媒壓力下,政府最終需要修例,並規定就算只用一份文書,但當中購入多於一個單位,也需要按較高稅階的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來繳付稅項。
- 但距離換永居身份還餘5至7年的剛來港人士,是不會願意將30%當存款放進去還沒利息的。
- 如果太太本身沒有持有物業,則先生購買物業時繳付「從價印花稅」,而太太支付100元印花稅便可以。
- 另外,已擁有兩個物業的人,可能會考慮一下「兩細換一大」,慳稅之餘又可以換大屋,但世事那有「咁perfect」?
- 不過,就算樓宇轉名,亦需要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一個月內,繳交印花稅。
-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底,因此並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回差價。
以換樓客購入一個1,200萬元的單位為例,轉名後只需繳交樓價3.75%,即450,000元從價印花稅。 就算連同轉名的78,750萬元印花稅一併計算,實際要交的印花稅亦只是528,750萬元,相比交雙倍印花稅的180萬元,可大幅節省超過127萬元。 但要注意如轉名的對像非近親(即夫婦、兄弟姊妹、父母等),便不能獲豁免,需要繳交15%印花稅。 另外,無論任何原因,如最終未能成功轉名,換樓客都需要補回相關的印花稅差價。 只是部份人在買香港住宅時,很多時會連同車位一併購入。
樓市印花稅: 200萬想買荃灣海之戀 按揭保險費用太貴點算好?
除了從價印花稅,政府為了遏制短期炒買樓市的情況亦推出了額外印花稅。 若果物業買家在指定持貨期內出售或轉讓單位,便須繳付額外印花稅。 舉例如果買家在六個月或以內出售或轉讓住宅物業,他便須繳付樓價的20%作為額外印花稅。 舉例如果買家在6個月或以內出售或轉讓住宅物業,他便須繳付樓價的20%作為額外印花稅。 按一個樓價1000萬元的住宅物業為例,非本地永久居民需要繳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以及15%的新從印花稅,共涉及300萬元的稅款。 而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同樣購買該樓價住宅物業,只需支付樓價3.75%的新從價印花稅,即37.5萬元。
印花稅包括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一般都會由買家支付,不過額外印花稅就視乎買賣雙方如何處理,可以一方全部負責、各佔一半或者九一分。 如果買家購買的是一手樓花,發展商偶然會提供代付印花稅優惠給買家。 當然除了上述方法可合規避稅後,部份買家就索性用公司轉讓方式來避稅,只要把資產注入子公司後,再以「公司股份」轉讓形式出售公司就可以。 由於業權人只是購買公司的股份,不屬於物業買賣,故只要支付牽涉「資產值」的0.2%印花稅及5元「轉讓書」便可以。 由於女方並不是男方的近親、也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卻按業權比例繳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相當於「300萬X15%/2」,相當於225,000元,另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450,000元。 不過比起聯權買入的方式,需支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及15%「買家印花稅」慳了一點。
樓市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因印花稅條例現在還未被正式修訂,所以稅務局目前暫時不會接受退稅申請,政府目前也沒有時間線告知市民,甚至連正式修訂印花稅條例的文件還沒有出來。 有網友則建議至少等細則出來了港漂再買房,而部分中介也並不了解退稅的實體操作,卻在網上鋪天蓋地的宣傳退稅政策。 有來港人士表示,對於此政策不太理解,若買房需先繳稅後再申請退稅的話,買房的人仍需要充裕的資金來繳付印花稅,這是否也成為一定的買房阻礙?
如果你並非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即買樓時已持有物業(就算只有半份或更少的業權,只要物權在你名,都算不上首次置業),所以你買樓時要繳付的印花稅就認真「乸脷」! 皆因你須繳付「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樓價15%! 這項「超貴」的印花稅率,一般會稱為「雙倍印花稅」(DSD)。 為刺激樓市復甦,英國財相辛偉誠(Rishi Sunak)早前宣佈,由7月8日起,若購買50萬鎊以下的物業,只要是首置就可獲豁免繳交印花稅,若… 所謂的以“公司股份轉讓”的方式擁有物業,原理其實並不複雜,買家只需以買入公司股權方式,便可間接擁有該公司持有的物業。 一般來說,這些公司大多沒有實際生意運作,也沒有隱藏債務,主要為了持有一個物業而存在,這樣交易的時候更簡單快捷,以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
樓市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唔止雙倍?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樓市印花稅 【施政報告2020】是份施政報告中,有關對樓市帶來即時影響的措施,就是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並於明天(11月26日)起生效,受惠物業包括工廈、商舖、寫字樓及車位,業界預期此舉有助用家或外來資金入市。 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首置單位作自住居所而付出的印花稅,可一次性在納稅人報稅表扣除,並以二十萬港元為上限 。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300萬元X1.5%)」,相當於405,000元的款項。 根據條例,如果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一起買樓,可照舊繳交「從價印花稅」。 同樣地「近親」有定義,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否則就要繳交更高稅階。 在簽訂「轉讓契約」前,丈夫決定提名太太成為聯名業主,而太太本身有物業的話,就,就需要按物業持有一半業權繳交「從價印花稅」,計法是「300萬X1.5% / 2」,相當於22,500元的印花稅。 由於「提名」人是近親,買賣只需依從「從價印花稅」。 如果提名的近親本身沒有持有物業,只需繳付100元的印花稅。
樓市印花稅: 豁免SSD額外印花稅的條件
而政府也沒有透露具體細節,如何退稅、怎麼申請等問題,都給買房人士帶來困惑。 政府宣布,11月5日起把購買第二個物業買賣印花稅劃一調高至成交價15%。 政府指,新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物業的交易,但不包括非住宅物業。
由屬《稅務條例》(第112章)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或該承按人委任的接管人,根據轉易契轉讓的按揭住宅物業。 額外印花稅(SSD)大大提高住宅樓宇投資者的成本和風險,短線投資者須考慮三年內樓市的升幅能否抵銷額外印花稅的成本,也要顧及樓市在三年內進入下跌周期的風險。 在香港買樓,除了繳付首期外,林林總總費用亦不「嘢少」,其中最「肉赤」的當然是「現兜兜」繳付的印花稅,當中金額隨時貴過全屋大裝修! 明明是奉行簡單稅制的香港,買樓賣樓的稅項卻如此多! 令你不禁大叫:「阿媽我好亂呀!」究竟現行多款置業印花稅有甚麼分別?
樓市印花稅: 住宅印花稅種類
如獲豁免,將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或可豁免或減低須繳交的印花稅。 為了冷卻熾熱的樓市,香港政府在2016年11月提高了所有住宅物業買賣的從價印花稅,所有物業均劃一徵收樓價的15%作為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第一標準稅率)。 可是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代表自己購買住宅物業,同時在購買時並沒有擁有任何其他香港的住宅物業,他們則可以申請豁免,繳納較低的稅率,俗稱首置印花稅(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 為了冷卻熾熱的樓市,香港政府在2016年11月提高了所有住宅物業買賣的從價印花稅,所有物業均劃一徵收樓價的15%作為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第1標準稅率)。 可是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代表自己購買住宅物業,同時在購買時並沒有擁有任何其他香港的住宅物業,他們則可以申請豁免,繳納較低的稅率,俗稱首置印花稅(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稅率)。 樓市印花稅 值得留意,合資格外來人才居港滿 7 年,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首次購買的住宅物業,可申請退回已繳付的新住宅印花稅,但仍需支付首置的從價印花稅(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
樓市印花稅: 【印花稅解構】額外印花稅SSD 的適用對象 + 稅率 + 計算實例 + 常見問題
若該住宅物業由任何以個人或公司(不論在何地註冊)名義,於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取得,並在取得後24個月內轉售,均須繳額外印花稅。 若住宅物業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轉售期限延長至36個月。 額外印花稅稅率由10%至20%不等,按物業轉讓前的持有期而定,於基本印花稅外加徵。 對於很多香港人來說,在香港買樓從來是人生大事,畢生積蓄大部分都花在置業費用。 因應個人需要,如家庭增添新成員、想改變居住環境或看準樓價下跌而入市,不少持有物業的業主都會在一生中經歷換樓的階段。 MoneySmart為你整合你必須知道的換樓策略,包括換樓印花稅如何計算、換樓按揭成數和坊間常見換樓程序,讓你好好計劃你的換樓。
樓市印花稅: 建築期付款買家 按揭注意事項
【新手指南】租屋5大盲點及防伏攻略 近年不少人選擇業主的自讓租盤,以節省支付代理傭金,不過就要小心誤墜假業主的騙局! 手持物業的相片聲稱為業主自行放租的騙案不時發生,這些假業主可… 最正常情況,現時一般正式租約都是兩年期租約,首年一般是「死約」,即任何一方退租,則須向對方賠償「死約」期內的其餘月份租金。 至於第二年一般是「生約」,期內任何一方有意退租,則只需提前通知(一般為一個月,詳情視乎合約條文),而毋須向對方賠償。
如物業其後已由該人(為一法人團體)轉讓予其相聯法人團體,後者亦可根據上述規定申請退還由前者繳交的「買家印花稅」。 所有有限公司,不論其股東和董事的居民身分,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後取得住宅物業,均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某人若只持有由入境處發出的「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資格申請結果通知」,就「買家印花稅」而言,他/她並不能被視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就印花稅而言,「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的分類是按照批准用途而非實際用途或給予物業的標簽或描述而定。 除非有文件(例如政府租契或佔用許可證等)證明該物業不可作住宅用途,否則,所有由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作為買家購入物業所簽立的文書均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房地產專家分析,調高印花稅率或會讓部分買家取消或推遲置業計劃,間接加劇租房市場緊張情況。 理論上,物業轉名的定價是由雙方自行議定,定價越低要繳交的印花稅便越少,可以節省更多。
樓市印花稅: 適用對象
如該承讓人符合(答18)中所列的條件,亦可申請退還由該等公司先前繳付的「買家印花稅」。 就「買家印花稅」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 由於該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 樓市印花稅 2012年 10 月 27 日前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住宅物業,他會被視為在 樓市印花稅 2012 年10 月 27 日前已取得有關物業。 除非獲豁免,「買家印花稅」適用於2012年10月27日或以後就住宅物業所簽立的「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買方或承讓人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即該人為物業的名義及實益擁有人)則除外。
工商舖按揭同樣不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AVD或買家印花稅BSD,只需要在購買時繳交4.5%以下的基本從價印花稅AVD。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廢止或撤銷或在其他方式下未予履行(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從價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2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從價印花稅。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廢止或撤銷或在其他方式下未予履行(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買家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買家印花稅。 購買新物業後,業主需要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正式完成即項交易,至業主本人在帳目只持有一項物業,才可以正式退回之前支付的15%印花稅。
為杜絕短炒風氣,政府在2010年11月宣布推出額外印花稅。 任何物業於購買日後三年內轉讓均須繳交「額外印花稅」。 計法以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 x適用稅率。 但如果提名的「近親」本身已持有香港住宅物業又怎計? 總之,提名近親只會用「從價印花稅」來看待,而不是更高稅階的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