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會由「聯辦處」職員負責做第一次入屋檢查,發現滲漏地方濕度高於或等於35%、以及需確定滲水問題由「其他單位」引致,才會進行第二階段調查。 更嚴重是,滲漏問題一直由睡房延伸至客飯廳天花,原本鋪上的牆紙出一個個小氣泡,界開才望發現有裂紋,近期還惡化至窗邊也有裂紋及滲水。 他多番向法團要求別找清維修公司的尾數,以保留資金作處理漏水問題,怎料法團卻在不知不覺間已找清尾數,現時陳先生只能獨自處理。
地台內的排水管、供水管破損,都會導致樓下單位的天花滲水。 此外,地台的防水層板破舊、浴缸封邊老化等,都會導致用水時樓下單位出現漏水情況。 本身單位的排水管或者供水管等入牆水喉,一旦老化、破裂就會出現滲漏,漏出的水有機會在牆壁的任何位置滲出,包括天花、牆身等。 如果未經檢查就一口咬定是樓上漏水,不但錯怪樓上的住戶,更無助解決問題根源。 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而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責任誰屬
我們將剖析漏水的處理程序、以及常見的檢測手法來協助業主了解漏水屋的問題。 屋宇署資料顯示,滲水大多是由欠妥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業主可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並加以修理。 第12條: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樓上住戶家的廚房水管因為使用時間比較久而漏水了。 “小薇”打樓上住戶電話想協商解決,但這位鄰居總說自己今天忙明天忙。
(第三項)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睡眠質素差其實對健康有很多影響,例如影響新陳代謝,增加肥胖的風險,甚至引起其他慢性疾病。 除了數綿羊,有些食物原來可以幫助入眠,例如維他命C豐富兼抗氧化力高的奇異果,含有血清素及葉酸等能促進睡眠的營養,睡前吃兩個奇異果,或能幫助你改善睡眠質素。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情況1:如上層戶主不合作,程序應如何走?
確保屋頂沒有凹凸不平容易積水的區域(積水又有裂縫的區域最容易產生漏水問題),將裂縫修補(下圖為七道柏油瀝青不織布平面防水工法)。 如果是選擇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依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會強制原告跟被告先調解,如果最後鄰居不出席調解,而 漏水調解不成立 ,就會進入訴訟審理程序(大概開個幾次庭)。 如果無法順利解決,進到了訴訟階段的話,建議可以多多進行法律諮詢! 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害,喆律也有優秀的服務團隊提供協助。 而排水管的滲漏並非持續性,只有在樓上使用馬桶、面盆或浴缸時才會滴水,而且通常滲水位置會在馬桶、面盆或排水孔的下方。
- 如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跟進樓宇結構安全及外牆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跟進浪費食水的情況 )。
- 一旦業主漠視滲水辦的命令,更可招致法律責任,更甚至被樓下鄰居起訴。
- 天花板漏水的原因主要有三,上層單位地台內排水管破損、上層單位地台防水設施破損又或者地台內的供水喉管滲漏。
-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 民法第356條:(第一項)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
- 我們相信所有交流與對話,都是建立於尊重多元聲音的基礎之上,應以理性言論詳細闡述自己的想法,並對於相左的意見持友善態度,共同促進沙龍的良性互動。
在購屋或者租屋時,除了考量地點、價位及交通外,許多人對於風水上也非常有講究,若是一進家門,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客廳,而是餐廳、餐桌,都觸犯了風水禁忌中「開門見膳」格局,命理專家湯鎮瑋就提供了化解方法。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處理頂樓屋頂漏水的SOP流程: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不過,由於行政流程耗費時間長,傷荷包又傷感情,最好還是藉由溝通協調,一起解決問題,才是最佳方案。
專家利用儀器對天花的樓板輸入微波,令石矢內積存的水分子產生振動(及微波反射),便能準確找出積水的位置和水道。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假設一塊樓板有一半是屬於樓上地台,另一半是屬於樓下天花,如果儀器發現水份是來自樓上地台的範圍,即可證實漏水責任在於樓上。 滲水辦的儀器亦未必夠先進,近年才陸續採用於業界已趨普及的紅外線熱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技術。 如果擔心滲水辦不能查出原因,住客亦可同時自行聘請第三方公證行(即測量行),由公證行收集證據,作出調查,並向法庭舉證,提供報告,以入稟追討賠償。 色水測試即是將約莫10公升已添加食用色素的「色水」一次過灌於去水位,如浴缸、企缸、洗手盤等去水口。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樓上漏水,屋主不處理,要怎麼辦呢?
若都找不到漏水原因,可以找上下層住戶都同意的抓漏單位確認漏水原因。 第10條: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公寓大廈漏水糾紛層出不窮,影響鄰居和睦關係,一般住戶並非具備專業抓漏或相關專長,而常因漏水問題造成彼此不愉快。
樓上業主3年前裝修過, 他不信你的師傅說話, 有個別個案外牆滲漏入夾層表像也似樓上漏, 當然不是容易分辨, 找間專業點的看看, 反正要花錢搵公證行吧 … 檢測完成後,雙方要按檢測報告行動,如不行動,對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仲裁,這情況變成有爭議時,有人會判定樓下的損失程度,然後樓上要付多少錢,有協議下,雙方就會變更合理,亦不必承擔仲裁費。 第一步於雙方協商時應要同意幾點:第一是找誰作檢測,不用每次都找公證行,樓上合作時,做色水測試,就可以更簡單,便宜的方法完成。 √《民法》第359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但若是上述狀況,解除契約若有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滲水辦
還有第6項,因為你是包租公,原本可以出租的房屋,因為樓上漏水無法出租,或是房客因此解約,這段期間損失的『租金』,也都可以請求樓上賠償。 如果是自住,要看房屋不能使用的狀況,由法院來判定。 漏水是香港戶主常要面對的事,無論對上層及下層的住戶也是一個煩惱。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最近在網上討論區有戶主說下層戶主投訴他漏水,找食環署滲水辦上去檢查漏水,檢查完一次沒有問題,下年再檢查,重複這個循環幾次,上層戶主就問是否每次都一定要招待他呢?
公證行採用較先進的紅外線熱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技術,需時較短、失誤率低,對業主都有一定保障。 公證行經調查後,如果有足夠證實顯示漏水源頭屬於懷疑單位,就會向法庭舉證,入稟追討賠償。 若證實是樓上單位滲水,滲水辦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予相關人士,要求在指定期間內將妨擾減低,或採取行動預防有關妨擾再次發生,否則可能會被檢控及罰款,最高可罰款$10,000元及就妨擾持續每天罰款$200。 但依據實務經驗,「透過行政程序需花費不少時間,最好還是以雙方溝通協調方式處理為宜」。 請鄰居找防水廠商來評估,自己也可以另找間廠商確認滲漏原因,如檢測結果為公共管線滲漏,則須找管委會處理。 除非契約有特別約定「保固」的時間,否則在漏水的案件,一般會回歸民法的規定。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家居保險能否保障漏水?
「聯辦處」人員會到涉事單位進行一至兩次調查及測試,如果個案複雜有機會要多次到訪。 對於性質複雜而未能找出滲水源頭個案,「聯辦處」有機會進行第三階段的「專業調查」。 「來水」多數由食水喉管老化、洗手間鹹水管爆裂所致。 「去水」則包括洗手間污水;「地台」則指浴室底的污水;「外牆滲水」則因外牆出現裂紋,雨水經由裂紋滲透入屋。 他在十年前搬入太子一個頂層連天台單位,五百幾呎單位空間寬敞,入屋客飯廳,旁邊一列窗可遠眺旺角花墟景色,一直也是相安無事,但自從六年前大廈進行大維修後,有一次下雨天發現主人房牆身濕透,自此每逢下雨天總有滲漏。 在公寓大廈裡常見住戶糾紛之一,就是監視器的裝設侵犯他人的隱私權,要如何做才不會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呢?
根據網頁資料顯示,索聯聯辦處報告逐頁收5.1元的手續費,另加影印費,手續費上限229.5元。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跟業主立案法團交涉,找回大廈維修公司再作檢查,維修公司在天台對下來的主人房外牆塗了一層防水油,表示問題已解決,但實情所發揮的作用並不大。 其後維修公司也試過用水浸天台,雖然沒有發現滲漏問題,但卻建議在天台多塗一層防水層,陳先生也無奈接受,但問題仍舊存在。
樓上漏水不處理的作法: 漏水?地磚膨共?這些情形可向建商或設計師免費求償
如果你正面臨這種理智快斷線的窘境,快快依循以下步驟,解決棘手問題吧。 前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若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之修繕,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補助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關於賠償費用的問題, 您可以根據您的損失情況確定一個具體數額, 如果立案後費用有變化, 或者設計鑒定、評估, 都可以再申請。 各種有關漏水測試費用、樓宇維修的服務收費各異,以驗樓服務為例,價錢一般以單位面積計算,例如每次每平方尺$3,最低收費$2,500。 Chia-hui:大家好,之前廚房跟廁所因為樓上滲漏水的關係,加上後來有發現鋼筋外露做了輕質環氧樹脂砂漿的補強,想請問是否還需請泥作幫忙做粉光修整整齊,還是直接可以由油漆批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