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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官引用案例表示判刑需要具阻嚇性和懲罰性,雖同意曹涉及時段較短、暴力程度較輕,但並不認同緩刑,遂以9星期監禁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而扣減三分之一,終判處6星期監禁。 被告早前承認的案情指,2019年11月中大校園為加強出入管制,於校園出入口設立管制站檢查進入校園人士身份。 案發時,約10名戴口罩及身穿黑衣人士,大聲叫喊「唔好show證,直入就得喇」,並推到屏障、擲生粉和雞蛋,1名當值保安員的眼部和身體被擊中。 其後,被告於職員會所附近被2名保安員捉住,被告稱當時「抗議新保安措施,剝奪學生進入中大校園權利」。 案发于去年1月11日中午时分,中大近大学站保安岗位,多名身穿黑衣的人士推倒栏杆,一名55岁男保安被泼不明粉末,事后眼部感到不适送往医院治理。 一名20岁姓曹男子被保安截获,其后被警方拘捕,消防到场对白色粉末进行检测,有关粉末呈弱酸性。

一名20歲姓曹男子被保安截獲,其後被警方拘捕,消防到場對白色粉末進行檢測,有關粉末呈弱酸性。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再拘捕6人,分別涉嫌「非法集結」及「襲擊他人意圖導致不作出某些作為」。 梁溢希 去年1月11日香港中文大學校園保安員被撒粉,事後警方先後拘捕涉案7名男子,其中4名男學生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集結罪。 4名被告依次為22歲學生曹德熙、23歲學生區倬僖、23歲學生梁溢希及26歲學生梁顥維。 4人被控於2021年1月11日在馬鞍山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檢測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會主席兼選舉主任楊于銘,今日(3日)正式通知3名評議會常委及補任常委候選人,取消他們的候選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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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可自動成為中大校董,而另外2名常委經校友評議會選舉出任大學校董。 他們指《選舉章則》第13條「有關名單須由選舉主任核實始為有效。倘候選人之參選資格有爭議時,由常務委員會決定之」,並沒有授權常委會核實超越第10條所訂明的資格要求,更沒有授權常委會可以憑個人喜好去挑選候選人「入閘」。 報道一出,4名參選人發表聲明回應,「對於有人以砌詞誣陷、人身攻擊的方法,放風要取消他們的候選資格一事感到匪夷所思」。 率先報道消息的建制派媒體《星島日報》更詳細列出疑被「DQ」的3人的背景資料。 根據《校友評議會章程》第18條,校友評議會常務委員會有14個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上屆主席、6名由周年或特別會員大會選出之常務委員,以及5名由大學校友會聯會推薦出任之常務委員。

  • 4人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1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答辯,3人否認控罪並將會在9月22日進行審前覆核,期間獲准保釋;1人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9月2日判刑並為其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 昨日上午,國安處警員在九龍區採取執法行動,持法庭手令搜查涉案男子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拘捕一名24歲男子王浩鏘。
  • 學生在校內及家中參與各項可持續發展目標挑戰比賽,為未來可持續發展的生活模式打下基礎。
  • 另外,警方上周六(7日)展开拘捕行动,在全港多区拘捕4男2女,年龄介乎16至36岁。
  • 他早前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及行政系,在校期間曾任中大敬文書院學生會代表。
  • 4人被控於2021年1月11日在馬鞍山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檢測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警方会见传媒指他们涉嫌在通讯软件Telegram开设群组,发表宣扬仇恨及暴力的言论,讨论策划暴力行动,包括用利器刺死警员、防疫人员、讨论制作炸弹并研究购买电枪、弩等具杀伤力的攻击性武器等。 其中3名男子被落案起诉一项串谋煽惑他人有意图伤人罪,案件周二(1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应控方申请,将案押后至7月5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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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请押后案件,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检验被告电话及电脑,其中被告黄滪罗被搜出武器及毒品需要检验。 本案另有3人被捕,警方需时调查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排除再拘捕其他涉案人士。 就中大保安去年被撒粉的案件,4名被告均是有学生会职务的现任学生或毕业生,依次为曹德熙(21岁)、区倬僖(23岁)、梁溢希(23岁)以及梁颢维(26岁)。 控罪指,4人于2021年1月11日在中大校园内的出入口检测站,与其他人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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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批评用无中生有的准则去筛选候选人的做法极为不合理,若“DQ”属实,是严重违反民主精神,视程序公义如无物。 在现届11名常委当中,只有叶子健被外界视为非建制派,他曾于2021年跟民主派前区议员林兆彬、张秀贤、卢俊宇和张钧翘合组名单参选校友评议会选举。 一名保安的頭和身體被生粉撒中,眼睛感痛楚,驗傷時發現其眼部紅腫。 另外,任職醫生的第40被告謝達志因工作需要,可於4小時前通知警署以豁免到警署報到。 報稱學生的第35被告陳澍峰由於留院觀察而缺席聆訊,將押後至10月4日或出院當日再提堂,期間交由警方看管。

梁溢希: 校友網上專題講座( – 講題:電子豬仔錢罌

除被告許麗明以外,其餘45男7女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52名被告於2019年9月29日於金鐘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而許麗明則被控1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控罪指她於上述同日同地襲擊警員莊的朗。 其中首被告律師代表指出,控方現時指控薄弱,僅指控首被告馮嘉文在警方驅散行動中被捕,而未有指出被告確切行為,而首被告當時身上僅攜帶電話、口罩、雨傘及背包,辯方又質疑控方為何不等待調查結果再起訴被告。 日本政府決定於2023年春季開始排放福島核廢水,日本漁業界有反對聲音,鄰近的中國、韓國與台灣也表達質疑。 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表示,莫斯科和北京將很快進行一系列接觸,包括最高層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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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溢希: 校友網上專題講座 3 – 講題:醫院的所見所聞

去年1月11日有黑衣人衝入中文大學保安崗位搗亂,保安員試圖制止時被潑灑不明成分的白色粉末。 警方事後共拘捕5名中大學生,當中包括時任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 其中1名被告於2周前(8月19日)認罪,今天(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6星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指本案是1宗使用暴力及有策劃的案件,當中有人受傷,因此即時監禁是唯一的判刑考慮,因被告認罪,刑期由9星期減至6星期。 中大校友評議會將於本月25日召開周年會員大會,選出兩名選任常委及兩名補任常委。

在現屆11名常委當中,只有葉子健被外界視為非建制派,他曾於2021年跟民主派前區議員林兆彬、張秀賢、盧俊宇和張鈞翹合組名單參選校友評議會選舉。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第9條,中大校友評議會由畢業生及規程所訂明的其他人士組成,可就影響或涉及中大權益的任何事宜,向大學校董會及教務會陳述意見。 综合《星岛日报》及《独立媒体》2月2日的报导,校友评议会常委会于1月30日晚上召开会议,以大比数9:1通过取消3名已报名校友的参选资格,理由包括他们拥有刑事案底、正被政府起诉、影响校誉等。 常委会主席杨于铭兼选举主任保持中立,未有投票,而唯一被视为非建制派的常委叶子健称不便透露详情,但表明反对DQ,认为所有校友都有参选权。 44名被告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29日於金鐘夏慤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不反對辯方保釋,但要求被告遵守嚴謹的保釋條件,包括禁足令及宵禁令。

梁溢希: 常委屬大灣區校友會

在保安即場查問下,曹稱只曾推跌管制站的屏障,而沒有投擲生粉,此舉目的是抗議新保安措施,因為它剝削中大學生進入校園的權利。 張並謂,希望大家更應該理解正值中大校董會改組和學生會重組之際,校友評議會作為《中大條例》訂明的法定組織,此時需要採取必要手段確保中大整體利益。 校友評議會應根據相關章程,盡快向校友和公眾公佈和解釋有關候選人競選資格的決定。 張又謂,需要強調的是,根據中大校友評議會其中之目標,包括:「協助推廣大學之活動,增進大學之利益,達至大學之目標」;「促進大學與公眾之良好關係」。 梁溢希 因此,他希望校友應該明辨是非,盡量維護中大的形象,主張港獨的人士不應競選評議會職務。 他們批評用無中生有的準則去篩選候選人的做法極為不合理,若「DQ」屬實,是嚴重違反民主精神,視程序公義如無物。

晚近移居臺灣,撰擬《失敗者回憶錄》系列篇章,闓闡己身心路歷程,臚陳港臺軼談脈動,踔厲風起,空谷足音,允為華人地區重要意見領袖。 4, 按下「手動認證」後,瀏覽器會轉到另一頁,之後按閣下所知回答頁面問題,再填入一個可使用的電郵地址,我們將會以人手處理閣下的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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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发言人表示,经深入调查后,昨天上午约7时半在沙田区分别拘捕2名分别22岁及24岁的男子涉嫌「非法集结」及「袭击他人意图导致不作出某些作为」,两人被扣留调查。 被告依次为仓务员陈思诺(35岁)、无业李浩源(17岁)及电脑技术员黄滪罗(36岁)。 他们被控于2022年4月8日与5月7日间,在香港意图使其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与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谋非法煽惑流动应用程式、即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恶意伤害其他人。 另外,警方上周六(7日)展开拘捕行动,在全港多区拘捕4男2女,年龄介乎16至3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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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3名男子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罪,案件周二(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5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梁溢希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4人以3至15萬元不等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在報稱地址居住,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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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此案有使用暴力,亦有一定部署,且有人因被告和參與者而受傷,因此不認同以緩刑處理,遂判監6周。 中大校友、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認為,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會今次是行使了應有的權力,以不記名的方式取消有案底或涉「港獨」的3名候選人資格。 身為中大校友兼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她支持有關決定,以維護中大校譽。 報道提到幾位候選人背景,謝煒洛涉於2019年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罪成,被判監禁共8個月;孫昊賢被指曾於2018年中大開學禮「播獨」,當時他稱「納粹」是言論禁區,「港獨」則不是,提醒學生要思考「港獨」討論問題。 前年1月,有黑衣人涉向中大保安潑灑白色粉末,梁溢希與其他3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結,梁否認控罪;另一名參選人陳成偉則屬「清白之身」。 案發於去年1月11日中午時分,中大近大學站保安崗位,多名身穿黑衣的人士推倒欄杆,一名55歲男保安被潑不明粉末,事後眼部感到不適送往醫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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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11日,有黑衣人涉嫌衝入中文大學保安崗位搗亂,有保安員試圖制止時被潑灑不明成分的白色粉末,警方當日拘捕1名中大學生,其後再拘捕多4名中大學生,當中包括時任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 梁溢希 事隔1年後,警方起訴區及其中3名男生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午(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押後至7月5日再訊,各被告獲准以3萬至15萬港元保釋,期間須遵守宵禁令,其中3人不得踏足中大校園和宿舍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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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亦發現,在現屆11名常委之中,其中4人都是中大粵港澳大灣區校友會會長或副會長。 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將於今年2月25日舉行周年會員大會,選出4名常務委員,目前至少有4人宣布參選。 四名報名參選中大校友評議會的中大舊生,包括前中大逸夫書院學生會會長謝煒洛、前中大學生會代表會主席孫昊賢、前中大學生會司法常務長梁溢希以及陳成偉。 四人發表聯署聲明,指評議會常委會在未有交代理據情況下 DQ 候選人,表示嚴正反對和譴責「任何違章、濫權和政治篩選候選人嘅決定」,敦促常委會正面回應交代理據。 【本報訊】前中文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與另外3名中大生被指於去年1月闖入中大保安崗位搗亂,及向保安員灑白色粉末。

梁溢希: 大生涉去年以粉末襲保安 被控非法集結提堂

案情指稱,自2019年11月起,中大校園出入口設置保安管制站,進入校園人士須出示學生證或職員證。 案發當日下午12時15分,中大保安目睹約10名戴口罩、穿黑色衣服的人衝向閘口,當中包括曹,他們大聲籲其他人:「唔好 show 證,直入就得喇!」其中一名灰衣男子擔當「睇水」角色。 之後人群搗亂,包括推跌屏障、投擲生粉和雞蛋,部份擊中保安的頭和身體,導致他眼睛感到痛楚。 被告22歲學生曹德熙今認罪;23歲被告區倬僖、23歲被告梁溢希及26歲被告梁顥維則否認控罪。 曾擔任中大學生會幹事的前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2月2日在接受本報訪問時形容,今次「DQ事件」如果屬實,將會是中大校友評議會成立以來最大的醜聞,反映香港連校友組織都已經嚴重腐化。

梁溢希: 參選人要求評議會公開交代

去年1月11日香港中文大学校园保安员被撒粉,事后警方先后拘捕涉案7名男子,其中4名男学生被落案起诉一项非法集结罪。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電話及電腦,其中被告黃澦羅被搜出武器及毒品需要檢驗。 本案另有3人被捕,警方需時調查他們之間的關係,不排除再拘捕其他涉案人士。 4人在社交平台發表聯署發表聲明,常委會決定不通過孫昊賢、謝煒洛和梁溢希的參選資格,但未有交待其理據。 該人群隨即逃走,受傷的保安嘗試上前追截,期間另外2名保安正在駕駛車輛經過,當他們目睹一群黑衫人士奔跑,便加入追截,最終捉住了曹,並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