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按揭一般只需提供身分證、最近三個月住址證明、公司信或最近三個月糧單(任一)及最近三個月出糧月結單(顯示為自動轉賬、出票、現金、常行指示、轉賬等)。 此外,秘書處至今分別向勞工處轉介了52宗舉報或投訴個案。 如有資料顯示僱主涉嫌違反《僱傭條例》,勞工處會進行調查,若有足夠證據會向僱主提出檢控,以打擊違反《僱傭條例》的罪行。 如僱員因公司業務擁有權出現轉變或於聯繫公司之間調職而轉移至另一個僱主的強積金計劃,請塡寫本表格並連同「成員轉移通知書」 在特准限期內一併交回。 請參閲僱主行政指南下的「在公司之間職員調配的強積金安排」,以確保你已按照所需步驟作出安排。 那麼,若本身是公司東主「打自己工」,但因為經濟不景生意欠佳,能否用自己開的公司,「製造」一張糧單給自己呢?
非固定收入的受僱人士通常可以向銀行提交 3-6 個月的銀行戶口紀錄以作入息證明。 不論是受僱/自僱人士都可以提供評稅通知書(俗稱稅單)作為入息證明。 一般而言,稅務局會於每年的 10 月起開始向市民寄出稅單正本以告知大家於該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金額。 但如果你已遺失稅單正本,你亦可以使用「稅務易」下載你的稅單紀錄。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基金轉換
當局向24萬人發出短訊,牽涉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表面不符合領取消費券資格,截至本星期二,收到約4000宗覆核申述。 財政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說,申述人只需要提供在港生活的證明,例如糧單或返港工作後再供強積金等資料,秘書處將寬鬆處理。 部分僱主解僱員工時,會要求員工主動辭職,上述情況的人士,亦不會有解僱信。
未有申請「保就業」計劃第一期補貼的僱主,以及在第一期計劃未成功獲批工資補貼的僱主,均須於第二期申請期內填妥網上申請表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並透過網上遞交申請表格。 如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更改第一期所選擇的「指定月份」,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重新上載相關文件或可以因應其需要在網上申請表更新資料(例如提供額外的職業退休計劃資料)。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預計大部分合資格而又能提供正確資料的僱主可在提出申請後三至四星期獲發放工資補貼,以補助僱主支付2020年9月至11月的僱員工資。 涉及職業退休計劃或由政府全數資助部分僱員工資並已收到有關政府部門信件通知的申請可能需要較長時間處理。 有關僱主只可就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而該僱主亦有為其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僱員申請補貼。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文件
要注意是儘管整合戶口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但由於過程中涉及基金買賣,以及會有短時間的投資空檔,成員有可能因低賣高買基金而蒙受損失。 積金局亦指出,由於計劃成員可能擁有多於一個強積金帳戶,申請人須向個別受託人提出申請,因此實際以永久離港原因申請提取強積金的人數估計少於申索宗數。 大家要留意,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個案,並非全是移民港人,因為持有工作簽證來香港工作的非本地僱員,都需要供強積金。 而當這些人士結束在香港的工作,需要返回原居地或移居內地生活,都可以用上述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 一般而言,當銀行戶口收支紀錄累計達 20 – 28 條,有關紀錄或會以「Net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Back Items」,顯示在存摺之上,變相令原本的收入紀錄消失。 遇上這情況,可向銀行申請取回「Net Back Items」內的詳細項目。
- 如申請人當時有其他工作,理論上要失去所有工作30天才可申請,但當局亦明白疫境艱難,假如失業者「炒散」數天曾有收入,都可先遞交申請,相關部門會按情況「從寬處理」。
- 通常,支付給僱員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首先從僱主在職業退休計劃作出的供款所得的歸屬權益抵銷,如果仍有剩餘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金額要抵銷,則該金額將由僱主在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所得的累算權益抵銷。
- 例如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或私人貸款,受僱人士通常可以提供 1-3 個月的糧單或最近 1 年的稅單,而自僱人士則需要提供稅單及商業登記證。
- 的任何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向每名僱員支付的實際工資的50% 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18,000元,最高補貼為每月9,000元。
業主需要準時供款,否則有機會被Call Loan,而現金回贈一般需時一個月才會入帳。 注意:僱員只能使用此理由一次,日後將不能以較後離港日期再次提出申請,因積金局存有曾以永久離港為由而成功領回強積金的紀錄冊。 除不可用BNO提早領回強積金,仍有其他方法可在65歲退休前領回強積金。 因此《香港財經時報》為僱員列出6大強積金提早提取權益須知和所需文件。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服務
申請條件:提交申請前需連續30天內沒有工作,並需於去年第四季內(2021年10月至12月)至少有一個月曾受僱,其月薪介乎2700元至30,000元。 3/ 剔選6項聲明:包括自2021年10月1日起通常居住香港、非綜援受助人、沒有受惠於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等。 政府統計處今日公布的二○二○年五月至七月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為6.1%,比四至六月下跌0.1個百分點;就業不足率3.5%,比四至六月下跌0.2個百分點。 我們認為「保就業」第一期計劃大致達到推出的目的,即防止失業情況進一步惡化,避免出現大規模裁員。 即所有現有投資、未來供款及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將按你緊接離開「預設投資策略」前的投資分配作投資。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為免混淆,在此情況下,將不會再就現有投資、未來供款及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重新調整比重或降低風險。
如沒準時繳付足額的強制性供款,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可向你徵收附加費及罰款。 如你對「支付所欠強積金供款及供款附加費通知書」有異議,你必須於該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的14天內,向積金局提交「反對供款附加費表格」及所有相關證明文件。 此計劃提供多元化的成分基金選擇,配以全面的強積金服務,讓成員因應本身的需要及風險取向制定適合自己的投資組合。 成員可於提供合共二十九款成分基金的全方位強積金平台中作出選擇,基金種類包括股票基金(國際、區域、單一市場及行業)、債券基金(國際、區域及單一市場)、混合資產基金(生活方式及目標日期)、保證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提取強積金 – 申請步驟
馮程淑儀表示,「保就業」第二期計劃大部分條款均不變,同樣僱員須有強積金戶口、戶口須在3月31日或以前開設以及不分行業。 惟今次有兩項變更, 分別是第一期獲批工資補貼的僱主,可重新選擇指定的月份;以及65歲或以上僱員即使無自願性強積金供款,每月亦可獲得5,000元補貼。 自僱人士方面,倘在「保就業」第一期計劃已獲得一筆過7,500元資助,則不能於今次計劃中再次提出申請。 任何以非授權途徑遞交的強積金文件均不會直接轉交至行政管理人處理,同時亦可能要以較長時間方可把文件轉交至行政管理人。
申請人需於提交申請前,最少連續30天內沒有工作,並於去年第四季,即2021年10月至12月期間,至少有一個月於香港受僱,而且月薪介乎2700元至30000元。 按此計算,如於3月14日起失業,到4月12日的截止日期,剛好連續失業30日,符合申請資格。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就以上兩項罰款,政府有權拒絕僱主第二期計劃的工資補貼申請、甚至取回第二期全數或部分工資補貼。 馮程淑儀表示,現時較難詳細解釋個別情況,須就不同個案形式處理。 根據強積金法例,僱主有責任就受僱滿60日的非臨時僱員/10日的臨時僱員遞交僱員申請表以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收入證明用途
當我們已收到有關新申請登記的所需的文件並完成所有必需的流程後,僱主將收到一封通知有關付款中心資料信件。 如欲把累算權益從一個強積金計劃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請留意轉入帳戶的權益將會如何投資。 一般而言,如你沒有就有關帳戶向你的新受託人給予任何投資指示, 則轉入該帳戶的權益將按照預設投資策略投資。 如欲就新計劃的帳戶更改或給予投資指示,亦請聯絡新受託人。 政府將於下星期公布有關「保就業」計劃的其他詳細安排,包括網上申請程序、監察機制和罰則的計算方法。 「保就業」計劃於五月二十五日起接受第一期工資補貼申請,合資格僱主和自僱人士可於五月二十五日至六月十四日期間透過網上申請,預計大部分僱主可在提出申請後三至四星期獲發放工資補貼。
當強積金文件轉交至行政管理人時,方會被蓋上行政管理人接收文件的日期,僱主及/或自僱人士必須留意這會延誤行政管理人接收及處理你的書面付款結算書或其他指示。 沒有向受託人準時及全數繳付強制性供款,除會被積金局徵收拖欠供款額的5%作為附加費外,更可能會被判罰款或監禁。 僱員申請表上的僱員簽名會用作為其強積金賬戶的簽署式樣。 在任何情況下,如我們未有僱員的簽署式樣但接獲其任何書面指示,我們都必須於處理有關指示前與該僱員跟進及核實其指示。 請提醒你的僱員細閱和核對僱員申請表上的所有資料,並在僱員部分的「聲明及授權書」一欄簽署,以便處理其日後所作出的指示。 請填妥「更改僱主資料表格」(下載HA05表格),並提供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及/或公司註冊更改名稱證書及/或其他有關的登記證的副本。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相關
銀行或金融機構會對受僱人士及自僱人士各有一套入息證明文件的標準,而且更會按照你所申請的貸款產品而有不同要求。 例如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或私人貸款,受僱人士通常可以提供 1-3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個月的糧單或最近 1 年的稅單,而自僱人士則需要提供稅單及商業登記證。 而向銀行申請按揭時,因為通常會涉及數百萬港元的貸款金額,所以銀行對申請人的入息證明文件要求又會更為嚴謹。 例如自僱人士(如自行執業的醫生、律師,自設業務的老闆或合夥人等)除了要提交稅單及商業登記證,亦需要額外提交最近 6 個月的銀行紀錄及相關專業證書或執照等。
因此,如有任何已離職僱員的紀錄仍然保留在最新的付款結算書上,你應儘快向我們匯報有關僱員之終止受僱的詳情以更新其紀錄。 請注意,如他們屬臨時僱員,你必須於他們入職後10日內為他們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如他們在受僱後首10日內離職,你仍須就他們在職的日數作出供款。 透過恒生商業e-Banking於下午五時前(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遞交付款結算書,你可將當日設定為「最早直接付款日」並於當日繳付供款。
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申請按揭一般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固定月入申請人需提供最近3個月入息證明,而非固定月入申請人則需提供最近6個月入息證明以作批核。 若僱主濫用或違反計劃條件,僱員或社會人士可向當局舉報。 另外,僱主(不論有否更改「指定月份」)亦須以「指定表格」填妥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的僱員在2020年6月及7月的實際工資,並在申請第二期時一併提交。 有關僱主亦須於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提交相關僱員在2020年8月的實際工資,以便核實申請人有否違反承諾。 如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更改第一期所選擇的「指定月份」,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重新上載相關文件,及/或可以因應其需要在網上申請表更新資料(例如提供額外的強積金戶口資料)。 若有關僱主的第二期申請獲批,政府會在向其發放第二期工資補貼時直接扣除相關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