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僱員已就該假日獲付給產假薪酬,則無權要求付給假日薪酬。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有關年終酬金的規定,適用於按連續性合約受僱,而僱傭合約內(包括口頭或書面、明言或暗示)訂明可享有年終酬金的僱員。 (1) 工資率、超時工作的工資率及任何津貼(無論以按件、按工、按時、按日、按週或其他方式計算);(2) 工資期;(3) 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及(4) 如僱員享有年終酬金,則有關年終酬金、部分年終酬金和酬金期的資料。
- 在計算年終酬金、產假薪酬、侍產假薪酬、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疾病津貼、假日薪酬、年假薪酬和代通知金時,必須把佣金、勤工獎、交通津貼,計算在工資內。
- 舉例:計算期間6/1~11/30,期間內有6日半薪病假,則應將這6日的半薪抽離,並往前加計6日,仍然計算183日(5/26~11/30)的工資。
- 《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有關法定權益計算方法的條文已由2007年7月13日起實施,當支付員工的有關法定權益(也就是某些日子的日薪)時,需要用12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確保《僱傭條例》中所界定的「工資」全都包括在內。
- 在2019年5月1日最低工資已經提升到每小時$37.5,法定最低工資在香港適用於所有的僱員,除了留宿家庭傭工以及實習學員,是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條例》裡面的。
- 其後,因應《僱傭條例》的適用範圍擴大,有關款額亦於一九九○年六月修訂為12個月的工資總額或180,000元,兩者以較低者為準。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僱員如果超過 1 平均工資計算方法 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僱主須支付僱員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賠償。 爲避免爭議,僱員在行使這條文所賦予的權利時,應先向僱主表明他的決定。 此外,僱主在訂立僱傭合約條款時,應以合理和公平為原則。
平均工資計算方法: 香港平均收入|港人實質工資指數
除非該合約有所規定,根據《僱傭條例》,定期僱傭合約的任何一方如果無意於約滿後續訂新約,不需要預先通知對方。 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 7 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或之後遭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以及尋求復職或再次聘用,勞資審裁處如認為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屬恰當及切實可行的話,可無須先取得僱主的同意,便可作出該命令。 如僱主最終沒有履行有關命令將僱員復職或再次聘用僱員,須向僱員支付一筆額外款項,款額為有關僱員平均月薪的三倍,上限為72,500元。 《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部分,目的是防止僱主為了逃避條例規定的責任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僱員如遇到條例下訂明的「不合理解僱」、「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或「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情況,可以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如僱員缺勤,僱主只能扣除與該僱員缺勤時間成比例的款額。 僱員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或設備,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以不超過港幣$300為限,此外,在這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一。 但是,對於佣金制/混合佣金制支薪的僱傭關係就可能比較難理解。 以往用以激勵員工的佣金制度變得失去宗旨,容易造成告假後仍能收取底薪的情況。 六、由於勞動基準法暨施行細則對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並無定義,該法第2條第4款雖有『平均工資』定義,惟係屬『日平均工資』之意,該法施行之初,前主管機關內政部曾於74年函釋:『一個月平均工資,係指日平均工資乘以30所得之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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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個別情況下,公司可能會要求某位同事即時離職,並根據合約規定,向他支付一筆代通知金。 這筆代通知金是僱主或僱員因未有按所需的通知期通知對方終止僱傭合約而須給予對方的款項,因此並不屬於「有關入息」,不用計算強積金供款。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未滿12個月,仍未享有有薪年假,法例並沒有預支有薪年假的條文及規定。 若僱員有需要放假而僱傭雙方同意,僱主可考慮讓僱員放無薪假。 無薪假期的安排必須獲得僱傭雙方同意,僱主不得單方面強逼僱員放取無薪假。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如僱員未足資格領取暫時歇業期間的年假薪酬,但因暫時休業而需要停工,則該僱員亦應在整段歇業期間享有年假及年假薪酬。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2)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例如向僱主出示證實懷孕的醫生證明書;及(3)如僱主有提出要求,已向僱主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其預產期。
平均工資計算方法: 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
由於勞動基準法暨施行細則對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並無定義,該法第2條第4款雖有『平均工資』定義,惟係屬『日平均工資』之意,該法施行之初,前主管機關內政部曾於74年函釋:『一個月平均工資,係指日平均工資乘以30所得之數額』。 應自 1 月 1 日計算至 5 平均工資計算方法 月 9 日所得工資總額除以 4 平均工資計算方法 個月又 9 天總日數 (31天+28天+31天+30天+9天)。 這只有在計算勞保/健保投保薪資、與勞退提繳薪資時,遇到每月薪資不固定的勞工、或是調降薪資級距時,才會用到。 舉例:計算期間6/1~11/30,期間內有6日半薪病假,則應將這6日的半薪抽離,並往前加計6日,仍然計算183日(5/26~11/30)的工資。
如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取該法定假日,惟該翌日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 非固定性休息日- 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 建築及營造行業的總承判商、前判次承判商或前判指定次承判商(俗稱大判)須負責代其屬下的次承判商或指定次承判商(俗稱判頭)支付該判頭拖欠僱員的工資,但以欠薪期間最初的 2 個月工資爲限。 外籍家庭傭工同樣享有《僱傭條例》下所賦予的福利及保障。 至於僱用條件及法例條文的詳情,勞資雙方應參考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的「標準僱傭合約」(ID 407)。
平均工資計算方法: 香港平均收入|全港有逾1成打工仔人工低於 5,000元
公眾假期由《公眾假期條例》規定,一般是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遵守為假期的日子。 在香港,除了星期日為公眾假期外,一年另有17天公眾假期。 所有僱員,不論其受僱期長短,均可享有每年12日的法定假日。 《僱傭條例》並沒有規定公眾假期的發放及安排,有關安排應視乎僱傭合約的規定及雙方的協議。 **《僱傭條例》訂明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同一僱主,每 7 天期間須獲給予不少於 1 天休息日,休息日有薪與否由僱傭雙方協定。
換而言之,只要勞資雙方同意,其實在通知期放年假完全沒問題。 假如不以年假抵消通知期,僱主在計算最後薪金時,仍要支付餘下的有薪年假,兩者分別不大。 最安全的做法便是與員工簽署書面協議,並確保所有款項已包括在內,如薪金和年假工資,再標明「各不追究」的字眼,以保障自己,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要學懂如何計尾糧,首先你要搞清楚尾糧是如何組成的,當中包括任何未發放的工資,即底薪+佣金(如有)+超時補水(如適用),還有以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有薪年假(一般服務於同一家公司滿一年便可享有薪年假)。
平均工資計算方法: 平均工資計算
因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多個行業受到衝擊,近日出現不同企業的裁員消息,當中包括香港航空、實惠、莎莎、皇悅酒店集團等等,不少打工仔被打爛飯碗。 (1)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2)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3)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已故僱員的家屬,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平均工資計算方法 3 年。 但僱主應該留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採用。
這邊很有一個迷思需要特別澄清,如果簽約當下約定放棄資遣費,這件事本身是無效的。 因為此時勞工對雇主的資遣費請求權「還沒有發生」,無法預先拋棄,因此事先拋棄資遣費的約定不成立。 勞基法第17條規定:「雇主開除員工的時候原則上都要付資遣費,例外像是重大違約的情形才可以不付資遣費。」勞工只要是非自願離職皆可以領資遣費,然而自願離職資遣費不可領。 資遣費英文為Severance Pay,是被資遣時的一筆救助金,但是不是所有失去工作的情況皆能拿資遣費。 律師這篇將與你分享資遣費算法與資遣費計算的內容,如果對「資遣費怎麼算」還有疑惑,可以參考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一)根據政府統計處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過去五年,每月就業收入為22,500元或以下及高於22,500元的僱員人數,及其佔總僱員人數的百分比;以及22,500元在全港僱員每月工資的百分位數的資料,載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