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2024懶人包!內含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絕密資料

本網頁所載,乃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按現行的政策及原則,就受到項目所影響的租客所訂定的安置及特惠金發放準則概要。 最新資訊請瀏覽2017年6月13日發放之「市建局董事會批准優化租客的相關政策」新聞稿。 簡而言之,問題一般取決於業主履行責任(如有協議的話,例如維修或讓租客安寧地管用物業)是否租客支付租金的先決條件及/或租賃協議是否明確允許租客以任何理由「扣除」任何應付的租金。 在民間團體及各區重建居民爭取下,市建局於2015年12月開放由其前身土地發展公司於90年代興建的4棟安置樓宇,用作安置不符合公屋資格(如稍微超過入息)的重建戶,但卻拒絕以部份重建地盤興建新的安置大廈。 直至前日,在多年來多個重建區的關注組奮力爭取下,市建局才突然在記者會上坦承過去十多年忽視了租金不斷上升的情況,宣佈將提高住宅租客的補償金額,並承諾今後每年會參考差餉物業估價署公佈的租金指數作出調整。

  • 由於市建局在記招及新聞稿上皆未有對此作出解釋,為免公眾以為重建戶「又有安置、又有賠償」,先特此澄清。
  • 陳仔則擔心單位被私人地產商收購後,會被瘋狂加租或馬上結束租約,瘋狂加租則令他成為「水魚」任劏,馬上結束租約則令他突然要準備搬遷,兩者都為他帶來了在重建公佈前沒有想像到的困擾。
  • 進行近兩年的《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已踏入建立共識的最後階段,當局將於本周六舉行「建立共識」工作坊,邀請公眾參與,討論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督導委員會經研究後提出的不同方案選擇和取向,以凝聚共識,並歸納出主流意見。
  • 如業主不在其物業居住而將之空置,市建局會給予該業主物業的市值交吉價及補助津貼。
  • 若個別住宅業主在重置居所方面遇有問題,亦會因應情況,盡量給予業主彈性安排,包括延遲交樓日期。

市建居開出的收購價,會比市價較高,讓居民有能力購置地理條件相近的物業。 市建局推出的一站式平台「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整合了市建局歷年來推出的多項與舊樓維修有關的資助計劃,讓有需要人士能夠透過平台,找出自己適用的財政資助,並於網上提交申請。 香港早期發展的社區,至今仍有為數不少的戰時危樓和唐樓群,這些保養失宜的樓宇,地盤面積可觀,但提供的伙數寥寥無幾,在人口不斷膨脹的大都市中,每棟得幾層高,一層又得幾房的舊樓,至及疏落的舊村,頓成規劃失當的用地。 重新規劃舊區,為舊區空間和建築進行活化,充分利用舊樓剩餘的地積比率,為區內居民改善居住環境,同時也為市場提供更多房屋供應,是市區重建局的職責之一。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資料庫

雖然,簡介會當晚,市建局有提供泰文翻譯人員,但卻沒有翻譯耳機,而只是在市建局台上發佈的大聲音響環境下,叫一群泰裔人士圍著一名翻譯人員。 稍懂得聽廣東話的dang,不久後就離開這名翻譯人員,因為發現她並不是在翻譯台上台下發生的事,而是在自行解釋一些什麼。 泰傭工會主席dang說:「不只開會要有翻譯啊,其實通告、政策的解釋單張等,都應該有詳盡的泰文翻譯。」然而,雖提供了不能令人滿意的泰文翻譯,但台上的市建局社區發展經理殷倩華面對dang對翻譯問題的質詢時,只回答香港的法定語言是中、英文,會「研究下」但沒有承諾會提供。 假設一間即將被收購的商舖,面積為15呎闊X 40/50呎深,若每間舖位買賣市值2000萬元,自用舖位估價獲135%的價值,即可獲賠償2700萬,此外還可向市建局申索其他賠償;出租舖的業主,則只獲110%,即2200萬。

本港貧窮人口已增至一百二十四萬,有前線社工指出,由於貧困戶多為新移民、無積蓄,加上要縮減交通支出,通常會選擇在居所附近上班及上學,所以租金較低廉的舊區唐樓成為貧困戶租住的首選。 事情是這樣的:在市建局與業主談妥並簽紙作實後,市建局就會成為你的新業主,如果它與你商討的時限內你搬走的話,那麼你就會獲得這筆獎勵金了,意思即是叫你「合作些快些走」。 根據過去的經驗,市民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就只有靠市民自己去爭取,才會有成績。 煥然壹居共提供約 484 個單位,當中 7 成約 338 伙劃作「港人首置上車盤」,以市價 8 折銷售;煥然懿居提供約 493 伙,當 450 伙以上車盤銷售,定價為市價 62 折。 市區重建是一項重大的工程,牽涉社會各界的持分者,不同身份的民眾,對市建局的規劃模式和辦事手法,或有著截然不同的觀點和感受。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市建局收購 V.S. 發展商收購

2006年4月,市區重建局為籌劃觀塘裕民坊重建項目,首次向居民發行一份名為《觀塘路》的地區報章,報章上列出多名「業主」、「商人」及「街坊」支持重建工作,惟被香港傳媒揭發不少人士訪問均為虛構。 )是香港專門負責處理樓宇重建及復修的法定機構,前身為於1988年成立的土地發展公司。 鑑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希望加快市區重建,於2001年通過《市區重建局條例》及成立市區重建局,職責包括加速舊區重建、促進復修樓齡較高樓宇、修葺保育具有歷史或者建築價值的樓宇,並且透過改善舊區的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市建局非執行董事非官方成員、城大專業進修學院社會及人文科學導師吳家鎚博士指出,如果是市建局收樓,當局是會照顧受影響的租客,包括合資格者安排上公屋,或獲得租金賠償,但若私人發展商收樓,原則上受影響租客的賠償乃由業主負責。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至於業主收到的現金補償不足以購入同區7年樓齡的重置單位,市建局指需視乎其個人置業選擇,除了考慮重置單位的地區和樓齡之外,一般還對單位的面積、樓層、配套設施、景觀及座向等其他因素有不同的考慮,故此不能一概而論。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如果您想取得某些法律事宜的詳盡資訊,或尋求進一步法律協助,請諮詢律師。 假如政府部門發出法定命令(或修葺令),作為物業擁有人的業主當然要負上責任。 上述問題的解決方案視乎具體案件,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租約的正確解釋。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關注市建局工作之民間組織

有業主要求租戶短時間內遷出,再自行或叫親戚進行凍結登記,前者營造自住業主,索取自住居所津貼,後者則可假扮租客,獲取特惠津貼等賠償。 然而,這個既定政策並沒有在地政總署公開的《收回市區土地及補償安排—供業主、佔用人及測量師參考的指引》小冊子(下稱指引小冊子)中提及過,所有過去及現時(包括土瓜灣重建項目)受重建影響的店舖租戶均無法得悉相關賠償是如何計算,嚴重危及基本知情權。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相同問題在往後重建區仍有一直發生,而在關注團體爭取多年後,市區重建局在2017年6月才宣佈推出一項優化措施,指在收購物業前被業主迫遷的小商戶亦可以申請一筆「營商特惠津貼」的補償。 然而,新措施的推行並沒有舒緩重建區內舖租戶的迫遷狀況,在兩個月後土瓜灣庇利街/榮光街重建項目即發生大規模的迫遷事件,位於庇利街單數3至21號中,有近一半或以上的小店均分別被業主要求終止租約。 在2017年6月13日,市區重建局宣佈優化「住宅租客體恤援助計劃」,指在優化政策下,被迫遷住宅租戶可獲賠償金,或如符合入住公屋資格,可獲公屋安置,或如未能符合入住公屋資格,亦可獲安置於市建局的安置大廈。 不過,關注基層權益組織「社區組織協會」批評市建局仍斤斤計較,未能做到盡善盡美。

  • 由於過去個別項目在凍結人口調查時已登記的租戶,絕大部分在市建局完成物業收購仍在使用有關單位,故市建局一直沒有需要採取針對性措施向有關租戶提供及早安置或特惠金。
  • 在2009年11月,市區重建局推出「優化住宅租客援助措施」,但只為被迫遷的租戶提供小額搬遷補助金,被批評為是「假優化,真卸責」,是變相剝扣了租戶原有安置或賠償權益。
  • 稍懂得聽廣東話的dang,不久後就離開這名翻譯人員,因為發現她並不是在翻譯台上台下發生的事,而是在自行解釋一些什麼。
  • 韋志成去年底在網誌稱,會正探討在九龍城舊區重新規劃,配合沙浦道重建項目,研究範圍從東面沙浦道一帶,涵蓋至西面聯合道的土地,面積約18公頃、涉及500多幢的樓宇和政府設施,當中超過一半的樓宇的樓齡超過50年。
  • 不過,重建消息一出,業主便入稟收樓,令她過去兩個月承受莫大壓力,徹夜難眠,更一度想自殺。

至於有幸「留低」等候安置及賠償的租戶,亦未必能順利獲得清拆安置。 由於每年清拆安置配額只有數百個,所以即使受重建影響的居民,也須符合入住公屋資格,即不超過「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才有資格申請,而申請人亦要是年滿十八歲本港居民,申請入住的家庭成員有半數以上居港滿七年。 受政府清拆影響人士如符合上述入住公屋的資格,可向房屋署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以普通綠表資格申請購買居屋或居屋第二市場的單位以代替安置。 惟他們須符合「出售居屋」計劃或居屋第二市場的申請資格和視乎該計劃有否推出發售。 隨着寮屋管制及清拆職務由2006年4月1日起從房屋署移交地政總署後,房屋署的職責只局限於協助安置受政府為騰出土地作發展或其他用途等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人士,以及受天災和其他緊急事故影響的災民。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維修/保養的責任

如預計有關公屋申請可在12個月內到達編配階段,房屋署會提前處理有關個案。 黃韻然又批評,欲侵吞租戶賠償的業主,安插親友假裝租戶,向市建局登記資料的做法屬欺詐,是以身試法。 她亦擔心有業主會借機瘋狂加租迫遷,形容情況是劏房租管通過前的漏洞,希望市建局制定政策,要求業主凍結租金,以及保障租客從項目公布,至完成收購後的賠償階段間的續租權。 我們是一群關注舊區重建及關心街坊權益,又沒有政黨背景的灣仔街坊。 在過去親歷重建發展的過程中,我們面對了許多的不公義,亦曾挺身據理力爭,最後也獲得社會上不同人士的支持,更因此有了一些長時間關注舊區發展和保存社區網絡的義工,一起組成H15關注組。 今日,雖然我們已全部遷出,但在親歷重建的過程中,我們遇見過不少不公義的情形,亦眼見許多弱勢社群在重建區中受到欺壓。

市建局會繼續採用該機制,但亦會不時作出檢視,以確保機制有效運作。 其實,據我們所知,以往有些舖戶的租客覺得市建局或房協出價不合理,並未在「有效期內」搬走,但都可以成功爭取到因重建而招致的損失,例如重租商舖、重新守業、搬遷費用等等。 但無論怎樣不好,商鋪買賣,我從未聽說一間商鋪,業主會因為收購而蝕本收場,通常只是業主「獅子開大口」,嫌賺得不夠而已。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市建局委託的兩家測量師在評估有關物業的市值時,除了考慮一般因素之外,有需要時亦會考慮差餉租值、物業的位置和周圍的環境等因素。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1. 住宅租客:

近年港鐵上蓋物業及市區重建局項目(即一鐵一局)成為住宅供應主要來源,部分更極受市場歡迎(例如黃竹坑站上蓋物業),即上千居搜尋全港各區筍盤,比較樓盤優劣。 市建局雖不隸屬於政府,卻擁有政府賦予的公權力,能夠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以免補地價的形式強徵土地,而且又每年獲得政府注資,拿著公共資本強行收地,難免予人「財雄勢大」的印象。 由土發公司年代計起,市建局迄今已推行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 計劃推出至少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 80 個項目,市建區年代的重建速度明顯加快,以應對急切的房屋需求,和盡快提升舊區居民的生活質素。 根據市建局網站,市建局的兩大核心業務是「重建發展」和「樓宇復修」,加上「保育」和「活化」,為香港市民創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優質生活環境。

市區重建局租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