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業權擁有人有權獲得的法定補償,會根據收回物業在復歸政府當日的公開市值計算,並以騰空交回管有權或連租約,作為計算基礎。 若成功拍賣業權,拍賣所得的收益,在扣除市建中介公司所得的中介收益後,將按聯合出售協議內的同意攤分比率表,攤分給已簽署協議的參與業主。 如物業是空置單位,物業業主只會獲發放該物業的市值交吉價及補助津貼,而非自置居所津貼。 自置居所津貼的計算方式,是被收購單位的市值,與假設重置單位價值的差價。 市區重建局 假設重置單位是指在類似地區、假設有7年樓齡、面積相若、位於中層及座向一般的單位。 市區重建局 因發展局局長的決定而感到受屈的反對人,可向獨立的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另一方面,亦有財團指出,市建局要求發展商必需在56個月內,為該局建好包括商場及公共交通交匯處等的2層平台設施,之後才興建住宅部分過短,所以今次市建局延長興建平台的時間至72個月。 由於今次市建局為項目「開綠燈」,市場預期項目會獲不俗的反應。 市建局委任的獨立顧問會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文件(例如招標文件、工程合約和工程進度報告),以釐定資助水平,資助金額亦不會超過工程和顧問費用的六成及該類樓宇的相應資助上限(以較低者為準)。
市區重建局: 市區重建局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
估值報告須在申請當日之前的3個月內擬備,並須訂明該地段的每項物業的評估市值(評估以空置物業為基礎),評估時毋須考慮發出強制售賣令的可能性及該地段的重建潛力。 當行政長官批准市區重建局的收回土地申請後,政府會在憲報刊登公告。 若估價顧問報告認為聯合出售有關物業的業權,在財務上屬可行,獲初步處理的申請便會被視為核准項目,以作正式執行。 市區重建局 當符合上述兩個先決條件,市區重建局會以書面通知申請業主,完成有關正式買賣合約。 若重建地盤所屬的區內有成立「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諮詢平台」),該重建地盤應位於「諮詢平台」已識別的「重建區」之內、或不是位於「諮詢平台」所建議的「保育區」內。
受市區重建局收購重建項目影響的住宅自住業主,可選擇「樓換樓」,以取代現金補償。 選擇「樓換樓」的住宅自住業主,必須先接受按「7年樓」呎價計算的現金補償金額,才可選擇「樓換樓」。 市區重建局 之後他們可選擇購買在原址重建物業的單位,但只限中最低的5至8樓層,亦可選擇購買市區重建局在啟德發展區的樓換樓單位。 市區重建局將會在發出收購建議時,釐定「樓換樓」單位的呎價。 我在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到,樓齡5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在過去十年由3,900幢急增至8,600幢,加上全港5,000多幢「三無大廈」日久失修的問題,我們須採取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加快重建更新步伐。
市區重建局: 市區重建定義
2010年1月26日,市區重建局以172,398,000港元收購Tsui Chak Company Limied持有裕民坊14-24號裕民大廈一樓4至5號,及裕民坊26-32號國泰大樓地下C號鋪。 2009年10月18日,市區重建局宣佈信和集團以逾每呎樓面地價7,000港元力壓其餘7家財團奪得月華街巴士總站住宅發展項目。 王歐陽(香港)集團董事林和起表示,設計特點是把綠化與建築融合起來,是當中擁有最多綠化面積的設計。 建築物具穿透性,建築物的中間位置設有空中花園,可以讓遊人觀賞景物,又可以減輕觀塘道的壓迫感,令人沒有被包圍的感覺。 今次發展計劃最後一個東面地盤,則毗鄰早前市建局已啟動的啟德道/ 沙浦道項目(KC-015)擬建的地下廣場,界線大概毗連現有樓宇、太子道東、打鼓嶺道休憩花園及打鼓嶺道。 市建局作為公營機構,擁有政府所賦予的公權力,不應將賺取利潤作為首要目標,應要肩負社會責任及以市民為本。
此舉不但可即時改善舊區的環境衞生及保障公眾安全,更有助減慢舊區老化的速度及減輕舊區重建的壓力。 一項在土瓜灣重建項目進行的社區調查亦發現,在市建局宣佈重建後,重建項目內的居住環境急促惡化,包括唐樓照明系統損壞、衛生及治安情況惡化、樓宇失修惡化等問題。 若有關項目的覆蓋範圍較大,需要修改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上的土地用途,市區重建局便會以「發展計劃」的形式推行重建。 由於需要修改分區計劃大綱圖,市區重建局會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交擬備的圖則。
市區重建局: III. 市區重建局重建項目
土發公司會進行市區重建規劃,就選址推行土地收購,與業主商議收購賠償事宜,並安置受重建計劃影響的租戶。 由土發公司提出的重建項目例子如前身為上環街市的西港城、前身為得雲茶樓的新紀元廣場、前身為李節街戰前樓宇的李節花園、前身為舊灣仔街市的尚翹峰和壹環、前身為囍帖街的囍匯,以及前身為和昌大押旁舊樓的服務式住宅嘉薈軒等。 區內65歲以上人口佔20.4%,高於全港平均的19.6%,至於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僅21,490元,是全港最低的一區,說他們的權益特別需要保護也不為過。 局方必須確保另一條原則——「受重建項目影響的住宅租戶必須獲得妥善的安置」,能夠得到落實。
在2017年6月13日,市區重建局宣佈優化「住宅租客體恤援助計劃」,指在優化政策下,被迫遷住宅租戶可獲賠償金,或如符合入住公屋資格,可獲公屋安置,或如未能符合入住公屋資格,亦可獲安置於市建局的安置大廈。 )是香港專門負責處理樓宇重建及復修的法定機構,前身為於1988年成立的土地發展公司。 市區重建局 鑑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希望加快市區重建,於2001年通過《市區重建局條例》及成立市區重建局,職責包括加速舊區重建、促進復修樓齡較高樓宇、修葺保育具有歷史或者建築價值的樓宇,並且透過改善舊區的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市區重建局: 發展項目
市區重建局成立至2012年,推行了56個重建項目,令到3萬4千戶居民受惠,並且為到房屋市場提供約1萬9千個新住宅單位。 同年9月3日,市區重建局位於深水埗首個「需求主導」重建項目(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取得突破,逾8成業主在60日考慮期屆滿前同意將其物業出售予該局,是該局歷史上首個落實由業主申請重建的項目。 同年12月,為了協助增加香港土地供應,市區重建局表示於未來5年將會加快重建步伐。 主席張震遠表示,有需要研究將更多的工業大廈更改作為房屋用途,惟現時市區重建項目的速度太慢,每個項目至少歷時7至8年,大型項目超過10年,他直言需要認真探討各個環節是否有加快的空間。 他透露,市區重建局方於未來5年計劃投放250億港元進行重建發展及樓宇復修等,又會逐步接手香港房屋協會的樓宇復修工作,預計涉及6千7百幢樓宇,惠及約23萬個單位的業主。
而設有平台花園,空地及空中花園,會有行人天橋與一些社區設施如多用途社區中心、圖書館等及政府合署連接。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市建局亦擬重新規劃該區的行人道和車路,並建議適當放寬地盤的高度限制,以增加建築設計上的彈性和建築物間距,以設置兩條至少18米闊的行人專用區。 該區又會增設市集廣場以連接政府綜合大樓,並會興建地下停車場,以提供360個公眾泊車位。
市區重建局: C. 收購價
2022年12月12日,多年來一直爭取發牌,工作了30多年的一名工匠未獲安置,但最後被要求「清場」,惟食環署人員最終未有現身。 2021年5月4日,市建局派出百多名保安人員與執達吏到觀塘裕民坊進行清場行動,將未肯在限期前搬離的商戶強行抬走。 2013年12月31日,第2、3及4發展區內14座樓宇已全部騰空,所有樓宇現已交予承辦商進行圍封及拆卸工程。 ),於2001年8月16日以7,450萬元購入,持貨12年易手帳面約賺2.045億元或2.74倍。
- 2006年4月19日,出版期刊《觀塘路》30,000份,期望《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有高透明度,加強市區重建局與觀塘社區之間的了解 。
- 市區重建局推行的「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是為大廈業主提供財政資助和技術支援的一站式服務。
- 何以市建局收購舊樓,有業主會拍手叫好,卻又遭受居民抗議?
- 市建局表明,重建計劃之中,當局的職責重點在於土地規劃,而非提供公營房屋。
- 結果引起部分市民和觀塘區議會批評新修訂淪為商場式設計,違背社區共識,並譴責市建局繞過諮詢程序。
- 因此,即使業主在凍結人口調查後至市區重建局完成物業收購期間,趕走租戶並成為該物業的自住業主,他/她也不會獲取更高的津貼。
- 恒生於1969年以128萬元購入該舖,獲利近3.245億港元,物業大幅升值近254倍。
過去就有研究指出,在市建局大部分的重建計劃中,自住業主一般都歡迎市建局的收購提議。 要在本港增加住宅供應,除了由政府開發新發展區,亦可由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收購土地,拆卸使用率偏低的危樓,並向高空發展,重建成摩天商廈和住宅。 任何人士擁有某地段不少於90%或80%(視乎地段的性質而定)的業權(即「大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作出命令,強制售賣該地段所有業權,作重建之用。 出售地段所得的款項及相關費用,會根據估值報告所評估的大業主及小業主的物業價值,按比例攤分給各業主。 若該地段未能在這段期間賣出,受託人、大業主或小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額外延長出售時間多3個月,以強制售賣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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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參與該核准項目的業主,需歸還按其業權攤分的費用予市建中介公司。 當參與業主擁有不分割份數的百分比總數達90%(或百分比總數介乎80%至90%之間,視乎市建中介公司的絕對酌情權),市建中介公司將安排參與業主簽署具法律約束力的聯合出售協議。 當批核項目未能符合上述兩個先決條件,市區重建局將不會進一步推行批核項目,並會取消任何與業主已簽訂的正式買賣合約。
市區重建局宣佈重建項目後,並非即時安置或補償給區內居民,而受影響的住宅租戶更需要等待業主先出售單位給市建局,才有機會獲得安置或補償。 市區重建局 在深水埗東京街/福榮街重建項目,有居民等待了超過五年仍未有安置,而大廈樓宇由於長期沒有再做維修,外牆及單位內部均出現石屎剝落的情況,險釀成人命傷亡,但市建局仍然拒絕先對居民安置,被質疑是要「玩死居民」。 市區重建局推行的「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是為大廈業主提供財政資助和技術支援的一站式服務。 市區重建局 在綜合計劃下,業主只須填妥該計劃的一套申請表格,便能作出多項申請,以便進行樓宇及窗戶的修葺工程。
市區重建局: 市區重建局
城規會會進行聆訊,聽取及考慮對草圖的申述和意見,再將擬備的圖則或經修訂擬備的圖則,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長者安居協會提供的資料,包括申請強制售賣及其程序、小業主的權益、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及上訴的程序、物業參考價格,以及過往強制售賣個案的拍賣底價。 市區重建局如因任何理由,例如業權問題、遺產繼承手續未辦妥或業主失蹤等,未能以私人協議方式收購土地,就會要求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香港法例第124章),收回土地。 市區重建局於2001年5月成立,乃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香港法例第563章)設立的法定機構,取代前土地發展公司,進行、鼓勵、推廣及促進本港市區更新。 黃韻然解釋,由於市建局會在項目的開始實施時進行凍結人口調查,以作日後核實受重建影響人士可獲現金補償或安置安排的資格的基礎。 有業主要求租戶短時間內遷出,再自行或叫親戚進行凍結登記,前者營造自住業主,索取自住居所津貼,後者則可假扮租客,獲取特惠津貼等賠償。
若有關申請獲選及經財政司司長批核,市區重建局會在申請地盤內的樓宇,進行人口凍結調查,並以此代表該申請已被選中及正式實施。 與市區重建局自行提出開展的重建項目相同,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將會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香港法例第563章)實施。 市區重建局是以凍結人口調查當天物業的使用情況,以釐訂業主應獲「自置居所津貼」還是「補助津貼」,市區重建局會在項目開始實施日期,進行凍結人口調查。
市區重建局: 有關考慮《市區重建局明倫街/馬頭角道發展計劃草圖編號 S/K22/URA1/1》的申述及意見聆訊
亦有在兼善里租住近兩年的劏房戶,被業主得悉未有按其要求不進行「人口凍結登記」後,隨即要求他下月底前遷出。 亦有業主以賠償租戶2萬港元及免租一個月的方式,叫租戶不要進行登記,但仍要他們在10月底前遷出。 早前局方啟動毗鄰的兼善里發展項目,亦有舊樓單位在人口凍結登記後出現業主拒絕維修或加租逼遷的情況。 加租或許是市場行為,但卻不應因為市建局的重建規劃帶來此等惡性效果。 既然持份者們都是看準區內重建發展所帶來的機遇,那倒不如當局在計劃之初就擬訂好長遠重建日程,讓各方不致因暗中猜度而犧牲了那些被矇在鼓裏的租客。 受清拆影響人士如符合安置資格,並已經申請公屋及獲得登記,而其公屋申請書已被確認符合資格入住公屋及將於12個月內到達編配階段,便可根據「提前配屋計劃」提前處理有關個案。
市區重建局: 重建非政府機構用地中介服務計劃
完成主要更改或優化工程後,負責人須安排註冊升降機/自動梯工程師進行檢驗,方可恢復使用及操作該升降機/自動梯。 因入息及/或資產超出限額而未獲安置入住公屋的受影響人士,可申請入住中轉房屋一年,期間需繳付相等於市值的暫准證費。 居於已登記住用寮屋的核准住戶如受山泥傾瀉或其他天災影響,在公屋資源許可下,通常會獲原區安置,但倘若市區內沒有單位可供編配時,他們會被安置往擴展市區(包括東涌、沙田、馬鞍山、將軍澳、荃灣、葵涌及青衣)。 當寮屋區發生火災或天災,房屋署會安排已登記及有需要的災民入住臨時收容中心,然後再根據現行安置政策給予安置。 2014年2月28日,市建局已在第5發展區內466個物業業權中,收購了447個業權(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