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2024必看攻略!(持續更新)

正確來說,未補價居屋業主,可透過房協轄下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 出租計劃」,把單位租予正在輪候公屋的合資格人士。 據房委會資料,由1982年居屋第三期乙起,設立禁售期,居屋業主要在禁售期屆滿時繳付補地價後,才可以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 之後推出的出售公屋和綠置居計劃,亦同樣規定設立禁售期,以及轉售需繳付補地價。 但如果在居屋第二市場買賣,則可免補地價,只可售予合資格人士,如持綠表和白表人士。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 完成補地價而房署收到錢後,就會向業主發出「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
  • 透過「補價易」,業主可將未補價單位作為抵押取得貸款,以向政府方面補繳地價,再於公開市場出租或轉讓。
  • 假設於10年前,單位市值100萬元,政府當年以9折90萬元出售單位,那單位當年的市值及售價差額即為10萬元,按上述算式計算,折扣率即為10%。
  • 如新物業的售價為800萬元或以下物業,最多只能借8成按揭,並必須通過壓力測試。
  • 政府出售公屋居屋之所以能夠做到市場價錢的6折或更低的價格,主要就是因為政府本身沒有給自己補地價的需要。

私樓租金急升,部分租客轉攻「暗盤」居屋,違例平租未補價居屋。 由於舉證租客明知單位未補價有困難,房屋署過往每每只能檢控業主。 一名未補價居屋租客因與業主有租務糾紛,其後「自動獻身」向房署舉報業主違例出租而「斷正」,成為首宗租客被檢控觸犯《房屋條例》罪成案例,判罰款五千元,同案業主則被罰六千元。 至於「置安心」計劃,該會認為為了防止有關業主,利用「封頂價」在升時轉售樓宇牟取暴利,他們認建議這類單位亦應跟居屋單位一樣,設有五年的轉售限制。 夾屋加按解決營商財務需要 本公司僅兩個月時間成功助邱生申請免補地價夾屋加按,獲得房協、銀行批核200萬,最終清除… 另外,私樓單位普遍設置露台,讓戶主在辛勞工作後「放空」,對追求舒適生活的「居屋客」,這些可能都是換樓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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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些業主會平手轉按,將餘下貸款額轉去另一銀行,想借機將資金幫補地價,而房署大多都批出。 柴灣 補地價另外,新業主都可以前往土地註冊處網站,訂閱有關文件(須以信用卡網上付款),了解單位折扣率。 若業主認為房屋署的估價過高,也可用作反對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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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身公營房屋的出現是向市民提供自住單位為目的,如果擁有公營房屋而想出租的話,就要向政府先補地價。 假設申請者供剩十年,轉按年期需設定為十年,並不可拉長。 申請者應當留意轉按物業的首次發售日,會影響申請者是否需要提供入息證明,以計算壓力測試。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網上查冊就可以知道居屋折扣率

經綠置居出售的單位,均有轉讓限制,詳情如限制期是根據房屋條例 (第283章) 附表所載的條款、契諾和條件及其任何修訂條文,或轉讓契據的條款和政府租契所載的條款、契諾及條件規定。 業主須在限制期過後,並向房委會繳付補價,才可解除單位的轉讓限制,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租、出售或轉讓。 社企公布買家在買入單位第十年起,「向政府補回地價差額後」將單位在市場自由出售。

他又說,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地位獨一無二,肩負主動參與者與積極貢獻者的角色。 特區政府將繼續全力貫徹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七一」重要講話中對香港「四個必須」和「四點希望」的囑託,以及「青年興,則香港興」的寄語。 讀者情況來說,較大機會租住3房私人樓,3房私人樓月租約HK$30,000。 賣出居屋可得HK$3,000,000,加上現金HK$1,800,000,合共HK$4,800,000,而且夫婦月薪合共只有4萬,借貸力低,只有約HK$6,000,000借貸額。 【理財個案】諗sir投資教室薪金28K讀者,有現金HK$1,800,000,希望細屋換大屋。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居屋公屋補地價 計算需知兩點:折扣率及市況

當中,最貴一伙是8樓E室,三房單位,實用面積717呎,折實售價1,145.49萬,折實呎價15,976元。 至於政府近日推出的港人港地政策,房署不建議在有關臨時計劃下引入「港人港地」的轉售限制,因為現時居屋計劃的土地契約條件並無包括有關條款。 3.收到相關資料約一個月後﹐房屋署會發出評估補價通知書。 若果業主認為估價過高﹐可於收到通知書的 28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天內向當局提出反對,或向土地審裁處上訴。 但要注意的是,由於由買家負責補地價的方式,補地價金額並沒有寫進臨約中,所以買家多數都不能從按揭貸款中支取補地價金額,變相要準備更大筆現金完成交易。 業主提出補價申請前,宜先了解銀行估價,除對補價預算有初步了解外,若其後業主認為房屋署的估價過高,而上訴至土地審裁處,早前保留的銀行估價紀錄,也可用作反對理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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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居屋的自由市場上放盤少,而且業主叫價回落幅度較高峰期不多,入場費與私樓相差無幾,優勢只在於呎價仍然相對較低,同一銀碼可以購入面積稍大的單位。 世紀21聯誠董事謝寶昭認為,有能力肯定是選擇私樓,始終物業質素較居屋為佳,而且現時發展商積極推盤、定價貼市,一手選擇不少。 分析認為,有實力的買家可考慮素質較佳的私樓,而購買力較弱的上車客,則可選擇入場費較低的居屋。 第三個參考因素,是居屋與私樓的日常開支差距,以及換樓時涉及的大筆支出。 私樓租值較居屋高,自然承擔較高的差餉和地租;此外,居屋實而不華,絕大部分只提供兒童遊樂場及花園等基本設施,因此管理費較相宜,按實用面積計算,每呎約一至兩元。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公共房屋VS私樓,一文讀懂香港「置業階梯」

已補地價的居屋/公屋在融資按揭上和私樓一樣,可以自由選擇加減按和改變擔保人年期等。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更明顯的好處是可以在市場自由買賣,無需面對未補地價居屋因為樓齡太大剩下太少擔保期而導致新買家無法承造按揭,繼而陷入無人願意買入的尷尬處境。 最早期發售的居屋,即第一至第三期甲發售的居屋,如順緻苑、置樂花園等,其地契沒有轉讓限制,所有單位均不需補地價就能自由買賣。 然而,市場上仍不時有未補價的居屋「暗盤」出租,為防止濫用公共資源,如發現違例的居屋租賃,業主與租客同屬觸犯《房屋條例》。 綠表持有人可獲房屋署發給綠表資格證明書,白表持有人可獲房屋署發給「購買資格證明書」,而毋須繳付補價。

至於經由房委會從個別買方購回然後再重售的單位,首次轉讓契據日期亦是按相同基礎計算,而非由該單位重售予現時業主的轉讓契據日期起計。 若單位是房委會從發展商購回的私人機構參建居屋單位再轉售予個別買方的,首次轉讓契據日期則是指房委會首次將單位售予該類人士的轉讓契據日期。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十個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屋苑的個別單位業主,可於 5 年的轉售限制期屆滿後向房協申請解除有關轉售限制和評定相關補價。 房協會把有關申請連同他們擬備的補價評估轉交地政總署審批,並以地政總署批出的補價金額為最終決定。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網上查到居屋公屋折扣率和補地價金額的3個steps

在大部分物業租售網站,業主或物業代理放租居屋單位時,均不會明言單位是否已補地價,而有興趣租用的人士也鮮有留言查明。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一名業主未得房屋委員會批准及未繳付補價,將九八年購入的一個將軍澳廣明苑居屋單位,自○七年十月起以月租六千五百元出租,租約期兩年,而涉案租客明知單位未補地價。 大家留意居屋單位放盤時,會否了解該屋苑的「折扣率」? 不過,當上述居屋單位售予綠表或白表持有人時,則可以無需補地價,以單位補地價前的市值售出。 商界加入興建資助房屋行列,降低民眾房屋負擔能力,政府和社會樂見其成。 坊間就有人猜度今次項目仍然是旨在拉攏政府修橋補路,帶動母企鄰近地皮升值。

如有急切需要借助有關物業套現,必須先向房委會申請,但房委會只會就十分極端的情況作考慮,例如是親屬離世、緊急醫療費用、無力償還高利貸利息等情況。 即使獲當局批准,加按套現的金額亦受到嚴格限制,只能套取有關情況所需的金額。 另外,在此特殊情況下,加按的按揭利率會根據申請人的信貸評分及入息等財務背景而定,一般較新造按揭為高,實際年利率或達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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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買樓時,物業本身在買完後屬於買家,但物業所屬的那一塊地是屬於政府的,所以所謂的「補地價」概念,實際上是將地價補給政府。 目前未補地價物業的轉按回贈,最高可享有0.5%,即每100萬元按揭金額能獲取5,000元現金回贈,在扣除律師費及房署的轉按同意書後,總支出高達6,950元,現金回贈不足以覆蓋轉按支出。 找出由房委會/房協首次將單位第一個市民業主的樓契副本的註冊摘要編號Memorial No. 。 再透過個文書檔案註冊編號就能找到當初的售價和市場價,從而確認折扣率。 由於居屋政策多變,而且也曾經停售居屋和售賣居屋貨尾單位。 政府網站提供了每一個屋苑的折扣價大約範圍可以作為參考。

如果屬於5年轉讓限期後的單位,則可以在簽訂買賣協議後才申請補地價,但必須在訂立協議的28日內向房委會繳付。 當開發方想建酒店、學校等,其需向政府提交具體申請,政府再據申請批地。 政府會指出開發方須繳納之土地價格,此稱為「土地溢價金」。 溢價金的計算則涉及每平方米價值、建築成本、工程計劃及監察工程的成本、財務負擔、預計利潤百分率等諸多因素。 政府將不同街道地點進行分級,制定不同用途不同層高的建築成本及價值等基本參數,再據此計算出溢價金。 在多個互聯網討論區所見,不少人公開徵求「暗盤」居屋甚至公屋出租單位,亦有人要求正放售未補價居屋單位的業主「轉售為租」。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業主須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

申請須備齊樓契副本,以及手續費$6,230的劃線支票與銀行本票,支票抬頭為「香港房屋委員會」。 不過要注意的是,每期居屋的折扣率都有不同,就以2018年及2019年新居屋為例,折扣就提升至五二折,即48%,意味著未來補地價的金額亦相應提高。 簡單而言,補地價就是要將政府給你的售樓折扣,退還給政府,所以補地價的金額就是與居屋出售的折扣掛勾。 簡單而言,算式就是單位目前的房委會估價,再乘以購入單位時的折扣率。

  • 已屆滿轉讓限制期的單位的業主,可填妥評估補價申請書 (申請書 HD1065C),並將表格及6,230元的申請費用提交到房署。
  • 若以政府批地方式興建的丁屋,其禁售期是永久的,所以無論業主於任何時期出售物業,他都需要向政府補地價。
  • 政府會指出開發方須繳納之土地價格,此稱為「土地溢價金」。
  • 據了解,由於舉證困難,房署一向難以檢控租客,今次是由於涉案業主及租客有租務糾紛,租客其後向房署舉報業主違例,明確表示知悉單位未補價,因而一併被房署檢控。
  • ,但兩種做法均有風險,因為簽訂臨約時,理論上雙方都不知道房屋署的實際估價,買賣雙方只能透過銀行估價作參考。

假設當初單位的市價是50萬元,有業主以昔日市價的7成買入單位,即享有30%折扣,而業主要補地價就要按現時單位市價的30%計算,假如已升值至600萬元,即要付180萬元地價。 當然每個單位的實際補地價折扣率都不可以一概而論,都要看看當時正式買賣合約所訂明的購入價、當時市值等條款計算,估價方面則不能以銀行估價作準,這是由政府評定的。 如未繳付補價或未經房屋署許可,業主不能將單位按揭,但可以透過律師及銀行,在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生效當日簽訂按揭契據。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注意事項三:業主補價定買家補價?

運輸及房屋局對社企項目的建議表示歡迎,指有助增加資助房屋供應和置業選擇,但在商討釐訂補地價金額時,政府難免會有一定制肘,優惠不能過少。 另外要注意的是,由於由買家負責補地價的方式,補地價金額並沒有寫進臨約中,變相該筆補地價金額不能包括在按揭貸款中,買家要準備更大筆現金完成交易。 為舒緩私人住宅供應問題,特區政府積極覓地造地,冀望短期可加快把農地用作發展房屋,長遠則透過填海來增加土地供應,以確保樓市能夠長遠健康發展。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補地價居屋私樓: 物業轉名要有特殊理由

算式是單位目前的房委會估價,再乘以購入單位時的折扣率。 不過,業主需留意申請轉按的金額,只限於單位的原有按揭餘額,而且申請轉按的公居屋還款期,亦只限25年內之餘下年期,即已供期數加轉按年期不可多於25年。 雖然居屋業主只要持有2年,即使不作補地價,亦能在白居二市場出售,但是卻只能售予取得白居二配額的買家以及公屋住戶。 不過上述僅限於申請私人貸款或業主貸款的客人,申請按揭相關的貸款由於需要經過律師樓處理可能最短需要多一兩日的時間才可以放款。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About the Author: 按揭大師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假如我是第一個故事裡的JAMES,我會將公屋換成居屋,拿出一點首期,供樓只是每月幾千元,可是在未來外母的心目中,地位馬上提高。 至於私樓,除了豪宅別墅之外,一般的九龍新界二手屋苑也非想像中昂貴,故事中的珀麗灣,樓價由300萬起。 如果JAMES先買居屋,結婚後再換樓到珀麗灣,以一個500幾呎單位售價400萬來計算,每月供款12,000元左右,年輕夫婦不難應付。 網民似乎唔太支持樓主,仲話樓主:「唔明白嗰個係你」! 搞地產要睇長線,當發展商積極去庫存、待批預售項目達19486伙之時,長和已部署「製造」新社區,將青衣聯合船塢發展為大型公私型住宅項目,提供1.5萬伙單位。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按揭注意事項一:房署與銀行的物業估價可能不同

為了防止炒樓現象出現,若日後要在公開市場賣出居屋單位,則須補地價解除限制。 銀行估價高過房署;銀行會用房署估價計算按揭成數及貸款金額。 例如房署估700萬元,銀行估800萬元,銀行會以700萬元計算按揭成數。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但因為這些住房都沒有交土地出讓金,所以若業主要售出這些住房,都有不同限制。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投資

中籤人士只可選擇申領上述一份(房委會或房協),亦可一次過申領兩份,惟若果其中一份簽約買樓,另一份便會自動失效。 補地價的基礎是按照買家購入單位時未支付的十足巿值差額,再按比例計,簡單點說,就是將當初的樓價的折扣變成現值去補地價。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同容許白表申請人免補地價購買居屋,可滿足白表家庭置業需求,但擔心此舉會增加住宅需求,因為居屋業主出售單位後,大部分轉購私樓,有機會帶動私樓樓價上升。 根據現行房屋條例附表,從1998年推出的租置計劃第一期起,經房委會出售或重售的租置計劃單位,均有轉讓限制。

已補地價居屋 vs 私樓: 【二手居屋2021】未補地價居屋懶人包 申請資格+按揭須知+補地價教學

另外有些網民以自己經歷反駁樓主的看法,由公屋成長變成現時買了私樓,「我住舊公屋大,屋企個窗斜對面向上望住私樓同班女同學屋企,嗰陣已經立心發奮,最後27歲上車置業」等,每人情況不一,不能一概以論。 香港土地問題嚴重,上樓置業一直都是港人關心的問題,公屋跟私樓像是兩極大對決,有人認為得公屋得天下,另有一派則認為擁私樓才是王道。 有網民發帖表示「一代住公屋可能會導致三代住公屋」惹熱議。 有港妻大呻,在公屋長大的老公被父母灌輸,無樓不緊要,樓是奢侈品,有感公屋會令人不上進。 倒過來說,在賣家角度去看,如果在房署估價報告發出之前,賣家已經根據其他方法(例如銀行估價)定好了物業賣價,但最終房署估價較高的話,亦會影響賣家的預算,需要由賣家自行補錢賣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