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香港並無擁住宅物業,住戶便須填報其家庭入息資料;以及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但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已入住公屋入息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及,政府料於未來10年落成約36萬伙公營房屋,而根據房屋局最新預測,未來5年(2023/24至2027/28年度)的公營房屋總建屋量可達12.77萬伙。 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3月15日會議通過調整公屋輪候冊入息及資產限額,入息限額較上年度平均增加0.3%,資產限額維持不變,新限額會在2021年4月1日生效。
截至2018年12月底,一般公屋申請(家庭及長者1人申請)高達約150,200宗,而以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1人申請亦達約117,400宗。 按房委會的目標,一般公屋申請平均輪候時間為約3年,但目標不適用於非長者1人申請者。 目標雖說3年上樓,惟實際上一般公屋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而當中長者1人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則較短,大概是2.9年。 2019年2月,房委會建議上調2019/20年度公屋申請入息及資產限額,平均上調幅度分別為4.2%及3.1%,2019年4月1日起生效。
已入住公屋入息: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根據房委會現行的限額,1人至10人及以上家庭均有各自的每月最高入息限額要求。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認為在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在2010/11年度,公屋富户约有2.3万户,占公屋租户3.5%。 已入住公屋入息 公屋受年青一代追捧,無非因租金廉宜,加上間格四正實用。 以入伙幾年,位於秀茂坪的安達邨為例,樓面面積407平方呎的兩房單位,月租僅約HK$3,000,這個數目僅足以支付部分屋苑的車位租金,難怪公屋人見人愛。 公屋與居屋均有其優勢,但不代表買私樓就是輸家,若買中升值潛力高的單位,物業回報可翻幾倍,即上千居物色各區樓盤。
小組委員會亦備悉了二○一五/一六年度的配額及計分制申請查核工作的進展。 小組委員會在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通過對配額及計分制下已經輪候五年,而在未來兩年尚未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的申請者進行定期資格查核。 若申請者自願撤銷申請、經文件查核及/或面晤後確定為不符合資格、或沒有回應房屋署查核的要求,其申請會被取消。 公屋的家庭成員如自願退出戶籍,可用書面通知屋辦事處/物業管理處/物業服務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要求除名。 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他們必須遷往一個較細的單位。
已入住公屋入息: 香港公共屋邨
香港公共屋邨的“邨”字,是“村”的异体字,两字发音相同,而每一个屋邨的名称,大部分以“邨”字为后缀(北角健康村、马头围真善美村等少数是例外),惟坊间有时也会将之写成“村”字。 后来,政府不断加建学校,天台小学被淘汰,共改建为社区中心等公共设施。 至於資產限額方面,房委會則建議按既定機制,跟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2.5增幅,調整公屋資產限額,換言之,一人住戶的資產限額由26.6萬增至27.3萬元,二人、三人和四人戶則分別增至36.9萬、48.1萬和56.2萬元。
- 若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在提取退休金時被「對沖」,該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亦將被視作退休金一部分,可在家庭總資產淨值中扣除。
- 笔者认为,其实政府实施新措施固然是好事,可以减少公屋富户的情况,但法律不外乎人情,政府应提供上诉机制,给予有特殊情况的住户酌情权,免受被迫迁、居无定所之苦。
- 要注意的是,獲計劃特快編配公屋的住戶入住該單位3年內不可調遷,期間亦沒有綠表資格,若申請居屋僅能以白表申請,亦須交還公屋單位。
- 現階段已確定12,000個單位可於2023/24至2027/28年度提早落成。
- 文件指,因應前所未有的疫情,及由此帶來的經濟衝撃,在計劃2022/23年公屋入息限額時,或需作出特別考慮,尤其是作為公屋目標群組的低收入家庭,其生計受到嚴重影響,因此認為有理由作出例外處理。
- 公署更指,房協沒有採取有效措施,如加入適當租約條款,以限制富戶或擁有物業的租戶無了期租住單位,引致現時房協租戶擁有私人物 業或龐大資產,亦沒有違反租約條款,房協只能「勸諭」有關租戶騰空單位,力度明顯不足。
- 房屋委員會按現行機制檢討後,建議上調2020/21年度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平均5.4%和3.4%。
你的申請已達輪候配房階段,當有適當可供編配單位,房屋委員會將會發信通知你。 此計劃現時每年提供 1,000 個公屋配額及 500 已入住公屋入息 個綠表配額(有效期 12 個月),當中有分「一般配額」及「特別配額」,前者供所有符合資格的初級公務員申請,後者則只限現居於部門宿舍 / 將退休的紀律部隊人員申請。 公務員向來福利好,香港樓價高企不下,公務員可享各種房屋津貼,絕對羨殺旁人。 房委會去年推出「公屋申請填表易」網上填表服務,協助公屋申請者更準確和快捷地填寫申請表。 惟申請者仍要列印申請表,再連同相關文件,在指定的時間內以郵遞方式或親自遞交予房屋署申請。 至於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其目的是向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在職住戶提供財政支援。
已入住公屋入息: 房屋供應|部份工程延後完成
如申請因不符合資格而不被接納,申請人可在符合一切申請資格後,重新遞交申請表。 如申請因資料不足及/或欠缺文件而被退回,個案便告完結。 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 在暫居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公屋「寛敞戶」的調遷:若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而刪除 已入住公屋入息 戶籍,使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超逾既定的編配標準,便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較細的公屋單位。 大型維修或改善計劃的調遷安排:住戶因大廈結構問題、整體維修或改善工程而須遷出現居單位,可獲編配其他合適單位。
公屋「富戶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衡量住戶是否符合資格續住公屋。 2017 年 10 月,富戶政策收緊交還公屋條件,由單軌制改成雙軌制,即使住戶在港未持有物業,只要入息或資產其中一項超逾限額,便須補繳租金,甚至遷出單位。 遞交申請時是毋須提交收入、資產及家庭成員關係等的證明文件。 攪珠公布後,房委會會發信通知次序較優先的申請者於 指定限期前遞交「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申請者及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須詳細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房屋委員會按現行機制檢討公屋申請人入息和資產限額,認為在疫情下,所有家庭人數住戶的入息限額均有所下跌,惟考慮到疫情對經濟的衝擊,建議將所有住戶人數的入息限額凍結在現行水平,亦即一人家庭維持在12,940元。
已入住公屋入息: 房屋供應|預計於2023/24年度落成的公營房屋項目
房委會於二○一七年七月就經修訂的「富戶政策」展開了廣泛的宣傳工作,包括在各公屋屋邨張貼海報及向所有公屋住戶派發宣傳單張,而有關單張亦派送至各區民政諮詢中心供市民索閱。 經修訂的「富戶政策」的內容、常見問題、樣本申報表和有關的宣傳片等資料已上載至房委會網頁,而宣傳片亦於各屋邨的屋邨資訊平台播放。 不過,你就可以買多一個機會,萬一申請「居屋2022」落空了,你都會自動繼續參與「白居二2022」的攪珠。 「白居二」就是可以購買未補地價,而且合資格的二手居屋單位。 值得注意,由於白居二由業主自由定價,購買形式與一般二手放盤相若,故大多數要經地產代理搵盤,即買家需支付經紀佣金。
據悉,房協雖然會跟隨房委會實施富戶政策,但是否「照單全收」、完全跟從房委會整套安排去做,原本未有定論。 至於入息和資產限額倍數多寡;徵收多少倍額外租金;會否是超出入息、資產限額或在港擁有物業3項關卡其中一項,便需於12個月內遷離單位等,消息指暫時無具體方案,一切有待房協再研究後才決定,而房協及後正式宣布,其富戶政策會跟隨房委會做法。 不過,申訴專員公署於2015年初發表報告,狠批房協沒有制訂「富戶政策」,違反出租單位政策的原意,對有真正需要的人不公平。 公署批評,房協不實施富戶政策,這與房協提供公屋予低收入及資產家庭的宗旨難以配合。 擁有約3萬個出租公屋單位的香港房屋協會,將會步房委會後塵,推行30年前己實施的「富戶政策」,透過加入新租約條款,要求經濟條件較佳租戶繳交更多租金,甚至要遷出公屋單位。
已入住公屋入息: 房委會凍結申請公屋入息限額 單身維持12940元 資產上限27.3萬
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例如但不限於: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重建置業計劃、可租可買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和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等的家庭成員,在取消其有關記錄後,只要符合公屋申請資格便可即時遞交公屋申請表。 過去公屋住戶的入息及資產,若同時超出公屋入息限額3倍及84倍,才須遷離單位;但在去年10月生效的新富戶政策,公屋住戶入息若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資產超出入息限額100倍,都要遷出單位;而住戶在港若擁有住宅物業,亦須一定要遷出。 房委會2016年12月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公屋住戶的入息或資產若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100倍,或在港擁有住宅物業,均要遷出單位。
申報表內,所有單位住戶均填上月入金額,對於資產則作出簡單剔選申報(選擇「超逾」 / 「不超逾」),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已入住公屋入息 未住滿十年的住戶無須申報,但房屋署若接獲舉報並證實他們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年期,仍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首先居屋申請人是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申請人可與名列申請表上的一名成年家庭成員以不可由第三者繼受的「聯權共有」方式(俗稱「長命契」)共同擁有業權。 持有該保證書的長者在任何時間申請重返公屋居住,只要符合當時輪候公屋的資格,一般可在六個月內獲編配單位。 「公屋住戶資助政策」/「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 政策」,會按原來的年青家庭或長者家庭在公屋居住的年期(以較長者作準),及所用的入息/資產評審,實施於新併合的家。 公屋租約規定,有關單位只供承租人和名列租約上的認可家庭成員居住;如果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況引致有所改變時,承租人必須立即通知房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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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公屋的住户(包括中转房屋住户)住满十年或以上,便需要每两年向房委会申报家庭入息。 而家庭入息超过指定的入息限额的住户,便须按情况缴交倍半或双倍净额租金/暂准证费另加差饷。 兩位或以上的高齡人士,若同意共住一個單位,即可循此計劃申請公屋;但必須同時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