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向鄺詢問先前診症的資料,但兩天後才收到鄺的回覆,得悉病人曾被注射致敏藥,方認為鄺醫生需負上責任,並向醫委會投訴。 李啟源醫生醫務所 巫浩源醫生 不過,鄺鵔子昨出席聆訊辯稱,方在03年應診時並無出示藥物敏感卡,在是次應診亦有向方開出該致敏藥物的口服處方。 無營養性與器質性病變的水腫,醫學上叫功能性水腫,也稱良性水腫,是臨床的常見病。 梁智鴻自1988年起擔任香港醫學會會長,並獲政府委任為臨時醫管局成員。 2000年醫院管理局成立,梁智鴻再獲委任為醫管局成員,2002年10月出任醫管局主席,2004年7月,因任內爆發沙士責任問題而辭職。 出身自醫學世家,其父親梁金齡是1930年代名醫,於香港仔避風塘行醫,梁智鴻之弟梁智仁則是著名骨科醫生,其祖宗是「雞腳駁鴨腳」的清代著名中醫梁財信。
- 由於研訊小組未有調查事實,亦未就檢控巫的失當行為,量刑時亦未曾考慮巫的轉介信與死者不能救活兩者的關係,亦沒有了解巫撰寫失實的轉介信是否涉及誠信問題,量刑的基礎不穩妥,顯失公平。
- 阿強11月14日獲巫浩源轉介至東區醫院,但轉介信僅列出有處方「秋水仙鹼」。
- 醫院向鄺詢問先前診症的資料,但兩天後才收到鄺的回覆,得悉病人曾被注射致敏藥,方認為鄺醫生需負上責任,並向醫委會投訴。
- 入稟狀指出,事主阿強2016年10月起急性痛風發作,五度向巫浩源求診,獲處方痛風藥「秋水仙鹼」和「甲氨蝶呤」。
- 家屬在2017年向醫委會正式投訴巫浩源醫生,苦等四年終等到聆訊來臨,上月30日醫委會開展對巫浩源的聆訊,當天巫浩源承認自己專業失當,處方「秋水仙鹼」和「甲氨蝶呤」屬不恰當。
死者家屬昨日開記者會,不滿醫委會懲處過輕,要求醫委會在本周五限期前覆核有關判決。 巫向其處方抗痛風症藥「秋水仙鹼」(Colchicine)及抗風濕藥「甲氨蝶呤」(Methotrexate)。 同年11月14日,死者出現血壓低、腹瀉等情況,獲巫撰寫轉介信至東區醫院急症室,但信中未有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及另一藥物的劑量,令醫院找不到死者病因,死者最終不治。 申請人指醫委會並沒有清楚考慮事發的經過,而且側重於考慮巫的求情但忽略加刑因素。 申請人又指,與相關近似案例比較,本個案懲罰卻比案例輕,認為醫委會量刑準則不公,因此要求法庭推翻醫委會裁決。
巫浩源醫生: 害死病人僅停牌緩刑 家屬促醫委會覆核
我們的專科服務由擁有豐富經驗的專科醫生團隊提供,輔以國際先進的醫療設備及溫馨舒適的診所環境,務求為您提供最合適的治療方案。 但家屬稱從未接收過任何道歉,雙方在聆訊當日碰面時,對方亦無示意,難言有悔意。 惟美國藥物指引建議,腹膜透析病人兩周內應只服一劑0.6毫克秋水仙鹼,腎病患者應避用服用甲氨蝶呤。
不敢開口笑結合低溫塗氟雷射的牙齒美白技術不傷牙齒美白牙齒成效加倍選擇適合您的塗氟牙膏黃凱欣牙科醫務所 …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醫務委員會昨召開聆訊,指西醫鄺鵔子(見圖)涉嫌專業行為失當。 病人投訴稱鄺在2005年向他處方致敏藥並進行肌肉注射,病人當晚呼吸不暢順,送院後幾乎陷入昏迷,一度被送往深切治療部,但鄺醫生早前已知病人對該藥物有敏感。 作為家庭牙醫,我們衷心希望每一位病人最後都能夠懷著平安、歡愉的心情完成治療。
巫浩源醫生: 西醫開錯藥致病人衰竭亡判停牌緩刑 家屬不滿放生申法援覆核
5月21日當日,為治療病人右手筋骨發炎,鄺替他注射消炎止痛藥,但進行注射前,鄺並無告知病人注射的是何種藥物。 服務包括全科、專科、牙科、中醫、物理治療、醫學診斷及造影及醫學美容等,提供多元化及完善的專業醫療服務。 多年來,透過我們的醫療網絡,已與接近三百萬名市民建立良好的互信關係。 我們的尖沙咀及荃灣牙醫診所的醫生團隊多年來致力於關顧每一位病人及其家庭成員獨一無二的牙齒需要。 我們會因應不同的牙齒問題及個人需要,訂定全面的牙科治療計畫,並安排家仁團隊內擁有相關資歷和經驗的全科或專科牙醫以「跨團隊協作模式」處理複雜的治療,確保您和家人得到最合適的診治。 家仁牙科以服務全港市民為宗旨,於尖沙咀及荃灣設立大型牙科中心,共有超過20位全科及專科牙醫定期駐診,提供牙科全科及各個牙科專科服務。
家屬認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醫委會的紀律研訊小組調查缺乏深度,又未設置一套公開、透明、公正的量刑準則,對於其行為失當直接導致一名病人死亡的後果不成比例,不能挽回公眾對醫生專業的信心。 普通科医生巫浩源被指向一名末期肾病病人处方错误药物,病人其后身亡,涉事医生被医委会判停牌3个月缓刑18个月的处分。 死者遺孀盧女士及死者胞姊劉太質疑醫委會對巫浩源的懲處太輕,無法反映事件嚴重,感到非常不滿,希望醫委會覆核懲處,否則日後考慮司法覆核。 遺孀發言時一度痛哭,她將考牌成為中醫,稱為人醫者,應謹慎處方藥物,希望此事的懲處有阻嚇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私家醫生巫浩源被指向一名腎衰竭病人錯誤處方藥物,病人服藥後藥物中毒,最終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涉事醫生在上月底醫務委員會聆訊中,承認控罪事實和專業失當指控,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巫浩源醫生: 醫療服務提供者資料
生活 Power Up 網站 收錄香港超過 30,000 名註冊西醫及執業醫生(14,000 名西醫、10,000 名中醫、2,400 名牙醫、3,600 名物理治療師)的基本資料。 最後我沒有買他的保健品, 巫浩源醫生 他便隨便給了我一些藥膏, 我問他不是說沒有藥可醫嗎? 上訴庭亦稱,由於研訊小組的成員是最掌握投訴人及被投訴醫生所提供的證據,而有資格決定何謂「恰當的罰則」;只有在罰則上出現明顯錯誤、無根據或顯然不合適,或超出可施加罰則的合理範圍的情況下,法院才會作出干預。
名單會顯示醫生姓名、診所名稱、地址及查詢電話,並提醒市民可以選擇到名單上的診所打針,直接與該名私家醫生及診所預約接種,毋須透過政府網上預約系統預約。 阿強入院後數天,醫院僅處理白血球低情況,無及時處方解藥劑,錯過搶救機會。 至同年11月14日,阿強因持續腹瀉及血壓低向巫求醫,獲他轉介東區醫院,診斷發現患有「全血細胞減少症」,並確定病情是因為他服用該兩種藥物,引致多重器官中毒。 巫浩源醫生 彭鴻昌稱,按法例研訊小組可在14天內覆核在研訊中作出的任何決定,家屬要求研訊小組在本周五(14日)覆核期屆滿前覆核決定,並重新審視對巫浩源的紀律行動。 彭又指,在巫撰寫的轉介信中,更沒有提及曾向死者處方甲氨蝶呤,懷疑涉刻意隱瞞,質疑巫誠信,而聆訊亦未有就此作調查,認為沒有全面審視案情便結案。 巫沒有將秋水仙鹼的藥物劑量及曾處方甲氨蝶呤的資訊,及早如實告知醫院影響病人救治,直接或很大程度促成病人死亡;巫在事發後從未接觸盧女士和死者的其他家人表達慰問和道歉。
巫浩源醫生: 私家醫生涉錯誤處方藥物 病人入院5日死亡 家屬不滿醫委會處罰過輕
普通科醫生巫浩源被指向一名末期腎病病人處方錯誤藥物後,病人其後身亡。 根據家屬提供的醫委會文件,醫委會研訊小組舉行紀律研訊,涉事醫生承認指控,被小組判處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劉太太質疑,曾向研訊小組秘書處反映判刑過輕,對方解釋指判刑並不算輕。
- 盧又指與丈夫認識了巫醫生10多年,巫為他們的家庭醫生,但事發後巫從沒有聯絡她們,在醫委會聆訊中她曾見到巫醫生,但巫卻從沒向她道歉,認為對方沒有悔意。
- 巫浩源醫生 【星島日報報道】普通科醫生巫浩源被指向一名末期腎病病人處方錯誤藥物,病人其後身亡,涉事醫生被醫委會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的處分。
- 彭又指,在巫撰寫的轉介信中,更沒有提及曾向死者處方甲氨蝶呤,懷疑涉刻意隱瞞,質疑巫誠信,而聆訊亦未有就此作調查,認為沒有全面審視案情便結案。
- 遺孀發言時一度痛哭,她將考牌成為中醫,稱為人醫者,應謹慎處方藥物,希望此事的懲處有阻嚇力。
- 同年11月14日,死者出現血壓低、腹瀉等情況,獲巫撰寫轉介信至東區醫院急症室,但信中未有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及另一藥物的劑量,令醫院找不到死者病因,死者最終不治。
盧又指與丈夫認識了巫醫生10多年,巫為他們的家庭醫生,但事發後巫從沒有聯絡她們,在醫委會聆訊中她曾見到巫醫生,但巫卻從沒向她道歉,認為對方沒有悔意。 註冊西醫巫浩源因錯誤處方藥物,導致一名末期腎衰竭病人死亡,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死者家屬因不滿刑罰過輕,昨(16日)到法援署申請法援,盼司法覆核醫委會研訊小組的決定,以獲得公平對待。 由於研訊小組未有調查事實,亦未就檢控巫的失當行為,量刑時亦未曾考慮巫的轉介信與死者不能救活兩者的關係,亦沒有了解巫撰寫失實的轉介信是否涉及誠信問題,量刑的基礎不穩妥,顯失公平。 由於研訊小組未有調查事實,亦未就檢控巫的失當行為,量刑時亦未曾考慮巫的轉介信與死者不能救活兩者的關係,亦沒有了解是否涉及誠信問題,量刑的基礎不穩妥,顯失公平。 原告事後向醫委會投訴,巫浩源承認指控後,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巫浩源醫生: 專業治療
此外,盧女士質疑巫浩源於2016年11月14日為死者撰寫的轉介信,為何沒有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是否顯示他有意置身事外,甚或隱瞞處方不應使用的藥物。 巫浩源醫生 案情指,死者生前早於2006年起的10年間多次向巫求診,而巫亦知悉死者罹患腎病。 巫浩源醫生 巫浩源醫生 死者於2016年10至11月期間曾多次就痛風向巫求診,獲處方兩款藥物「秋水仙鹼」和「甲氨蝶呤」,其後出現腹瀉、血壓低等情況,後獲轉介至東區醫院,入院後的4天病情急劇惡化,延至第5日凌晨離世。
原告表示,醫委會研訊小組沒有調查巫浩源為何處方涉事藥物,以及轉介信是否有疏漏,故入稟要求推翻醫委會決定。 本案盧姓女申請人是事件中死者阿強(化名)的遺孀,擬答辯人為醫務委員會。 劉太批評醫委會制度不合理,自己雖然作為小市民,反問小市民是否沒有快樂的權利,「小市民生命係咪冇價值?」死者妻子盧女士指司法覆核並非為了「整佢(巫)」,而是為正義。
巫浩源醫生: 李啟源醫生醫務所: 整形外科 醫生
巫浩源醫生 團隊認為,研訊並無考慮巫在病人被轉介到東區醫院時,並無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和秋水仙鹼的分量上,是否涉及隱瞞,故認為量刑基礎不穩妥。 巫浩源醫生 遺孀盧女士稱,無法承擔聘請律師費用,遂於上月已申請法援,仍在等待批核,同時計劃向醫生入稟民事索償。 註冊普通科醫生巫浩源因錯誤處方,致一名末期腎衰竭病人死亡,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死者家屬不滿刑罰過輕,今午(12日)到醫委會秘書處向研訊主席遞交要求覆核信件,希望小組覆核決定。 醫委會指,根據現有機制,投訴人如對研訊結果感到不滿,可循司法覆核途徑處理。 死者家屬今舉行記者會表示不服裁決,認為刑罰過輕、不具阻嚇作用,不排除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裁決。
普通科醫生巫浩源被指向一名末期腎病病人處方錯誤藥物,病人其後身亡,涉事醫生被醫委會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的處分。 死者家屬盧女士到法援署辦理申請手續,死者家屬認為,研訊小組對醫生巫的專業失當行為,處罰過輕,所以申請法律援助以進行司法覆核,請求法庭發出移審令,將案件發還研訊小組重審,依照法庭的指引,重新量刑。 巫浩源醫生 【星島日報報道】普通科醫生巫浩源被指向一名末期腎病病人處方錯誤藥物,病人其後身亡,涉事醫生被醫委會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的處分。
巫浩源醫生: 巫浩源醫生 DR. MO HO YUEN
另外,研訊過程亦有不足,包括在聆訊中未有掌握案情細節,未有了解涉及隱瞞處方錯誤藥物的誠信問題。 死者的妻子在庭外表示,巫浩源是她相識多年的家庭醫生,事後沒有收到對方慰問和道歉,批評巫浩源「一啲道德心都無」。 彭鴻昌稱,按法例研訊小組可在14天內覆核在研訊中作出的任何決定,家屬要求研訊小組在本周五(14日)覆核期屆滿前覆核決定,並重新審視對巫浩源的紀律行動。 懷疑此醫生專業的診斷, 他診斷出我的兒子有白蝕症, 卻又說此病全香港都無藥可醫, 亦無技術可以治療。 然後他就開始建議我買他診所的保健品, HKD 2000 一個月, 說要喝6個月, 試試可否有幫助, 但亦不保證一定有效。 最後我沒有買他的保健品, 他便隨便給了我一些藥膏, 我問他不是說沒有藥可醫嗎?
協助死者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死者獲處方的兩種藥物均不適合腎衰竭患者服用,其中秋水仙鹼處方量達19.2毫克,遠超美國藥物指引建議的劑量達30倍。 【on.cc東網專訊】西醫巫浩源於4年半前被指錯誤處方2種藥物,一名末期腎病患者因此藥物中毒,病人其後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巫於今年4月底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研訊小組判處巫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死者家屬認為醫委會判罰過輕,未能反映該醫生造成病人死亡的嚴重結果,但研訊小組拒絕覆核裁決,死者家屬遂於今天(28日)到高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醫委會判處巫醫生停牌緩刑的決定。 彭鴻昌引述以往案例,指出醫委會過往審議因醫生失當直接引致病人死亡的個案時,會判處較嚴重的罰則,例如在2012年梁錦雪醫生案件中,她就被判停牌24個月,沒有緩刑。 他批評醫委會傾向保護醫生,今次在聆訊時多個疑問未解答也可「過關」,包括巫浩源無解釋自己為什麼會處方這兩種藥物,又斥醫委會量刑過於仁慈,無守護醫療專業。
巫浩源醫生: 醫生被指處方錯誤藥物停牌3月並緩刑 家屬稱懲處過輕
【明報專訊】普通科醫生巫浩源2016年向末期腎衰竭患者4次不恰當處方藥物,最終病人多重器官衰竭死亡,醫委會今年4月底判巫浩源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巫浩源醫生 死者家屬昨申請法援,盼司法覆核醫委會研訊小組對巫醫生懲處過輕的決定,令死者、家屬及其他醫生行為失當的投訴人均能獲公正對待。 協助死者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表示,過去有醫生錯誤將藥物注射入病人脊髓,引致病人死亡,最終被判停牌2年,沒有緩刑。
巫浩源醫生: 巫浩源醫生: 香港政府強烈譴責美國CECC報告詆毀卑劣 林定國強調不擔心制裁無所畏懼
我感到十分榮幸能夠持續帶領家仁牙科團隊為香港市民提供達致國際標準但可負擔的優質牙科服務。 巫浩源醫生 他在 2016年10月31日及11月3日,因痛風症兩度向西醫巫浩源求診,分別獲處方紓緩徵狀的藥物「秋水仙鹼」(Colchicine)4日,每日4次,每次一粒,藥量為0.6毫克。 在第二次求診4日後,阿強再因痛風症求診,獲處方另一款抗風濕藥物「甲氨蝶呤」(Methotrexate),藥量為5毫克。 協助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巫浩源在轉介阿強到東區醫院時,信件上無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給他,以致院方無法及時找出阿強病重是源於中毒,入院後三天才處方「解藥」活性葉酸,但為時已晚,翌日他便不治。 他隨後因再有痛風症而求診,同樣獲處方「甲氨蝶呤」,劑量為7.5毫克。 家屬認為,研訊小組確實有明顯錯誤,包括未有合理考慮加刑因素、未有顯示曾考慮合適案例,理應主動覆核。
巫浩源醫生: 巫浩源醫生: 西醫開錯藥致病人衰竭亡判停牌緩刑 家屬不滿放生申法援覆核
提供各醫生的診所地址、聯絡方法、應診時間和專業資格等資訊供市民參閱,以便大家能夠選擇自己所需的專科醫生。 死者家屬認為,研訊小組的決定屬重大不公義,盼法援署早日審核申請並批出法援,好讓他們能透過司法覆核審視醫委會的研訊運作。 巫浩源醫生 盧女士指除了是次司法覆核外,亦正準備提出民事索償,不過仍未正式入稟。
普通科醫生巫浩源被指於2016年向一名末期腎病病人處方錯誤藥物,病人其後身亡,巫浩源於醫委會聆訊中承認指控,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去世時年僅51歲的阿強,本身從事文職工作,是家中的家庭支柱,直到2016年10月底,他因長期病患「痛風症」而向巫浩源醫生求醫。 阿強在去世前十年間多次向巫浩源求診,視他為家庭醫生,而巫浩源也知悉阿強患有末期腎竭,需要「洗腎」。 當阿強因痛風而求醫時,巫浩源先後處方了八天份量的「秋水仙鹼」,每天四次,每次一粒0.6mg。 普通科醫生巫浩源2016年向腎衰竭患者4次不恰當處方藥物,病人服藥10多天藥物中毒,最終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巫浩源醫生 醫委會今年4月30日聆訊,巫浩源承認指控,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