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計算方法,有部份律師樓會以先全個樓價計算印花稅,再按比例(即指賣出的業權百分比)向買方收取﹔亦有部份律師樓會先按比例(指賣出的業權百分比)來計算樓價再從而計出印花稅。 首先,要考慮該聯名物業是「聯權共有」抑或是「分權共有」? 如物業為「聯權共有」必須是將一半業權(50%)賣給對方﹔至於「分權共有」則要視乎雙方持有該物業的比例,如甲方持有40%業權,乙方持60%業權,甲方只能賣40%業權予乙方,反之亦然。 假如長命契的業權持有人,希望將他在物業中享有的權益,交給後人來繼承,可找律師為他做一份瓜份業權的契據,並向其他的業權持有人發出通知,繼而將瓜分契據登記在田土廳的紀綠冊。 長命契的聯名共有人,就業權所作的全部決定,一定要獲全體同意才能通過。
您可以先跟28Mortgage按揭專員聯絡,請點擊右下角的WhatsApp 按鈕,我們會根據您的需求給予最專業和最有建設性的協助。 有一點須提醒業主的是,一旦向律師樓提出申請物業甩名,便算是「開了file」,如果日後改變想法決定取消甩名,亦要支付部份律師費。 相反,如果業主是先到銀行辦理按揭,萬一按揭不批或批出來的按揭成數不符合業主的當初的想法,業主可以隨時取消甩名,可節省額外支出。 不過,要提醒業主的是假設銀行批核的按揭成數一樣,拉低物業估價同時也會拉底按揭貸款額。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樓宇轉名要繳多少印花稅?
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會以樓價成交價的的轉讓權益對應舊印花稅率計算,如成交價為600萬元,計劃印花稅會以成交價600萬的一半權益作價即300萬,對應稅率為1.5%計算。 另外一種是,「送讓契」送出物業,可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方式無償地送贈物業,即屬「送契樓」。 如其成交價嚴重偏離市價,不經代理交易,亦有機會被銀行視作送契。
理由是銀行跟買家承造按揭,是根據當時的業權人的入息而簽訂;若業權上有任何更改,銀行會重新辦理按揭申請,及重新計算入息及壓力測試。 還有一點要留意,雖然轉名、除名、或加名時並不用繳付「額外印花稅」,但轉名、除名及加名後會視為一次轉讓,故其新購入的份數要重新計算「額外印花稅」的禁售期。 所以,在買賣物業的過程中,「樓契」是一份相當重要的文件,因為它會作為單位業權的證明。 男同志與伴侶在英國結婚後,以「綠表」購買二手居屋單位作愛巢。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問題3: 在等待轉讓期間,準買家突然死亡,能否繼續成交怎辦?
凡申請加入戶籍,必須提交證明文件 (例如:結婚證書、身份證、出生證明書) 的副本,證明新成員與業主的關係。 在處理刪除戶籍申請時,我們也會視乎被刪除的是否關鍵成員而要求申請人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每份申請書只可供加入或刪除戶籍使用,申請人如果需要同時申請加入及刪除家庭成員的戶籍,則須填寫兩份申請書。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以親自或郵寄方式遞交居屋屋苑 / 租置計劃屋邨的房屋事務經理。 不算,雖然遺產繼承不涉及「代價」,但因為是由法院判令,因此業權得到保障。
-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 加上如離世的一方是業主,無論有否訂立遺囑,遺產承繼人亦要花一段頗長的時間申領死亡證及處理遺產事宜,因此時間越長,對雙方的風險越大,取消交易是較為折衷的辦法。
- 即使已簽正式買賣合約,此情況亦凌駕於「必買必賣」之上,建議只能取消交易並退回訂金。
- 透過近親轉讓獲得另一邊業權的一方需要重新通過壓力測試做按揭,如果未能通過整個近親轉讓就會不成功。
- 某些價值不超逾 $400,000 的小額遺產可根據簡化程序申報。
- 除了買樓用作收租之外,好多新婚夫婦都會夾份聯名買樓用作建立家庭。
這樣一來,雙方在法律上便成功轉名,但要很長時間以後才正式完成,物業狀態就變成了「待簽轉讓契」(pending assignment)。 在這種狀態下,任何一方皆不能賣樓,因為買賣交易尚未完成。 這種做法既可以令其中一方回復首置身份,亦可以避免另一半賣樓,雙重保障。 不要小看那一疊紙,樓契是物業超級重要的文件,任何物業買賣及關於按揭申請程序都需要查核樓契。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樓宇轉名常見問題:
按揭方面,後人可以代前人完成交易,並以借款人身份申請按揭。 現時最優惠按揭計劃為按息2.5%,總現金回贈率為1.35%,回贈率若果超過1%,需要扣減貸款額。 對於無契樓,銀行會視乎個別情況,決定是否批出按揭貸款,早年曾有訴訟人引用條例沒收被告的物業拍賣,但該物業為無契樓,銀行往往會視之為業權有瑕疵,不會承造按揭。 所以,即使是自住,在買入無契樓前,最好都是問清楚銀行會否批出按揭,或是向按揭轉介公司了解,以免最終撻訂收場。 買賣和銀行按揭必須要由所有共有人簽署才有效,如果物業其中一個共有人是長者,例如不良於行,或者因疾病而無法簽署文件,就有可能令到家庭無法更靈活地運用資產進行買賣或銀行按揭。 在經律師協議後,律師會把買賣雙方根據「正式買賣合約」的協議轉化成契約,買賣雙方簽署「轉名契」後,新買家便正式在法律上成為「物業持有人」。
如果業主以「離婚支付贍養費」、「生意出現困難」或「欠下巨額人債務」等理由申請加按,就更令銀行質疑申請人的財政能力,有機會減少批出金額,甚至拒批按揭。 可以,需要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但仍須經所有業權人同意才有效。 如果長命契的業權人希望將其在該物業的權益移交給後代繼承,他可以請律師為他擬訂一份瓜分業權契據,然後發出通知給其他業權人,將該瓜分契據登記在田土廳的紀錄冊內。 如原本只得2名聯權共有人,在世的聯權共有人,便成為物業唯一擁有人。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置業信箱──賣方其中一名業主身故注意事項
若物業只有一個業權持有人,沒有可供其選擇的產權類別,他理論上獨自擁有整項物業的業權,亦即以唯一擁有人(Sole Owner)身分持有業權。 當有超過一人以上聯名共同持有物業,主要以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Joint Tenants)或分權共有(即Tenants in Common)方式持有。 至於少於 $150,000 的小額遺產會有不同的處理程序。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網站所顯示的資訊或與金融機構或服務供應商之網站有所出入。 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
按現時香港政府的政策, 業主在購買居屋單位時, 可以提出與申請表上的其中一名家庭成員, 以長命契的方式聯名擁有該物業。 想增加勝算,還有一個另類方法,就係參與「家有長者優先選揀計劃」。 居屋 / 租置計劃單位業主若家庭成員組合出現變化,不論是加入或刪除家庭成員,均須向房屋署申報。 業主 / 聯名業主可在婚後及子女出生後申請把配偶和子女加入戶籍。 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 (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 簽署方為有效。
他再把剩餘的數萬元資金作首期,於內地購入50多萬元物業收租,租金約2000元,回報率達5厘,Andy一家因而由公屋租客變身成擁有3層樓的業主。 按揭比較 答:你跟丈夫離婚否,跟他是否申請破產,並無任何關係! 就算你們仍然在一起,他個人破產都與配偶無任何關係,香港破產法例屬個人的,與家人無關! 情侶二人打算共築愛巢,單靠一人之力未必可以成功上車,好多時情侶們會選擇聯名買樓,一來有安全感,二來可以增加借貸能力,共同分擔供樓壓力。 轉讓業權流程方面,申請人需要先填寫由房委會提供的業權轉讓申請書,以及提供一系列證明文件。 待申請獲批後,新擁有人需聯絡承造按揭之銀行,並重新進行按揭申請。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物業轉名必知|居屋公屋私樓近親轉讓業權慳稅方法!送契轉名未必著數!除名加名限制+程序一覽
如未能於有效期內完成業權轉讓,業主便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及繳付有關費用。 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只提供予自置居所計劃,包括出售居屋計劃 (新居屋)及綠表置居計劃 (綠置居)。 如申請人或其中一名家庭成員在申請居屋截止日期前年滿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60 歲,即可參加此計劃。 如物業以分權擁有形式持有,情況便大為不同,首先,由於有其中一位業主去世,令所有業主未能如期簽署轉讓契約來完成交易,而在世的業主並不能像長命契物業般可以即時接收所有業權。 去世業主的部份業權如何處理,則要視乎該業主有否定立遺囑,如果沒有訂立遺囑則按「無遺囑遺產條例」處理。 相反,死者是以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形式持有物業的,每一位聯權共有人的權益是互相重疊,故此每一位聯權共有人都可以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有客人問:「如我有綠表居屋,以遺產承辦人身份入住又可不可以?」答案是不,也見過客人因此而被房署拒絕。 不可行,如重覆轉名避稅操作,尤其短時間內進行,稅局會以「不代表自己行事」為由,追收15%印花稅的差價。 但是如果一直未能尋回樓契,將來轉售時的新買家亦會面對同樣的問題及受同樣限制。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物業產權】「全權擁有」VS「聯權共有」VS「分權共有」有何分別?
檸萌影視發盈警,預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錄得經調整淨利潤約1.35億至1.45億元人民幣,較2021年同期淨利潤下降約48.1%至51.7%。 問:我最近簽臨約買左層樓,原業主係夫婦聯名的,可惜簽臨約後幾日,收到經紀電話通知賣方的太太剛離世,問我可否接受業主賠訂取消交易。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答:居屋2022年被DQ的人數大約有4,200人,主要原因有幾個,包括:重覆申請、漏報配偶資料… 招國偉說明,在2022年居屋申請中,綠表申請人若同時進行「一表兩抽」的綠置居申請,被DQ後,其綠置居的申請也一併無效。 即是說,倘若綠表居屋申請被DQ,申請人就要重新申請綠置居,當然要切記不再犯同樣錯誤,確保其仍符合綠置居申請資格。
臨臨時買賣合約由地產代理提供,內容具備約束力,合約內容除了基本資料外,可自行商議。 「正式買賣合約」是指簽訂臨約後由賣方律師編製的詳細合約,由… 不過無論是哪種聯名擁有方式,如果業權人中間有糾紛,又或者其中一人出爾反爾,簽了合約後卻不願簽樓契,現實情況都會造成無法取得銀行按揭。 【終身受用】物業轉名知多點 一般而言,想將物業轉讓子女等直系親屬,其中一種做法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無異。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物業除名、轉名如何慳稅?盡量把估價估低然後上高成數按揭
打個比方,A持有50%、B和C各佔 25%,B和C 依然可以佔有和使用單位的每個空間。 分權共有 俗稱「半契樓」,這是透過百分比(%)去分配出各個業主所持有的業權佔比,而每名業主都有100%的權力去處理自己的業權份數。 利嘉閣在此提供的資料只供閣下參考,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甩名避新樓印花稅 按揭伏位要知:未完成甩名不被視為首置?【…
不過,如死者生前在銀行開有保險箱(無論是單獨開設或聯名開設),則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必須首先前來或來信遺產税署,安排人員點算保險箱內所存放的物品。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除獲遺產税署批准外,任何人士均不應在死者去世後,自行開啟保險箱或取去存放在內的任何物品。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More in 業主Tips:
值得留意的是,若任何人士填寫虛假資料導致另一方有損失,當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請向有關人士索取賠償。 表格3是適合業主用的出售住宅物業的地產代理協議、表格5就適合房東用的出租住宅物業的地產代理協議。 由於很多時物業均由多於一名業主持有,若物業本身由兩名業主共同持有,其中一方在簽署合約後不幸染疫去世,餘下一方能否繼續完成交易呢? 如果本身用「聯權共有」 的方式、也就是俗稱「長命契」的方式持有,餘下一方只需登記死亡證,便會自己繼承權益,可以繼續成交。 由簽署買賣合約至正式成交中有約一個半月的「真空期」,若在期內業主突然過世,究竟準買家還能否繼續成交呢?
另外,若以「送贈契」形式作轉讓,銀行也會有很大戒心,因為擔心轉名或除名是為了為破產準備,而作出的資產轉移。 在《破產條例》下,債權人可以追討破產人士因避開破產,而作出的資產轉移,追討時間可以由破產日期計起前五年,故銀行對於「送贈契」物業有可能在五年內也不會批按揭。 不過,由於買賣雙方並沒有合約去綁定交易日,過程中也有一些灰色地帶。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例如兩夫婦聯名持有的物業,可以先簽定臨約作為交較低稅階的文件;但為免影響舊居的按揭,則可以拉長正式買賣合約至未來的一段很長期限,變相按揭契可以繼續。 當正式完成贖契程序,業主所持有的就是「現契樓」,即沒有按揭在身,你需要自己妥善保存樓契。 因為一旦樓契遺失了是不能補領的,只能透過律師協助進行宣誓而取得副本。
居屋聯名業主身故: 分權共有:共有人份額權益不重疊
尤其要留意,如果身故人士是以聯命方式持有物業時,身故人士的物業權益未必由遺產繼承人承繼。 透過近親轉讓獲得另一邊業權的一方需要重新通過壓力測試做按揭,如果未能通過整個近親轉讓就會不成功。 除了一般的第二標準印花稅率(即舊稅率)其他稅項一律不需要繳交。 當一個人去世後,他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如果在去世時並未有訂立任何遺囑,家屬可以按律上受益人的優先次序,申請成為遺囑執行人,除非遺囑另有安排繼承人,否則業權通常會先轉到遺囑執行人的名下。 現時若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居屋公屋業主想「轉名」給其他非業主的家庭成員,或者家庭成員組合出現變化,有需要申請「除名」或「加名」,這些申請需要獲得房屋署批准。
即使原因屬於可接受範圍,申請過程會較花時間,程序亦非簡單。 將遺產分發予受益人前,遺產代理人會先清還債務才作承繼,並不會因為借款人過身而一筆勾銷。 如遺囑資產不足以應付債項,而繼承人亦無能力代為還款,債權人便有權入紙法庭,強制收樓。 買樓人士除了以個人名義買入外,亦有不少會與親人聯名買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