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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遺囑除了要寫明資產如何分配外,也應該要寫清楚執行人權限,例如正式轉名前不能變賣物業,以保障受益人。 雖然就算加入這項條款,執行人依然有權賣樓,但受益人進行民事訴訟的話勝算高,打官司取證時間也短得多。 除了以上做法,倘若夫婦沒有子女,最好持有100%業權的妻子寫一份遺囑,以防一旦發生不幸事故,單位可以歸由丈夫擁有;否則妻子的近親便有權分家產,引起很多爭拗。
居屋甩名: 物業轉名必知|居屋公屋私樓近親轉讓業權慳稅方法!送契轉名未必著數!除名加名限制+程序一覽
其次,「轉名」與一般買賣無異,故仍需繳付印花稅。 居屋甩名 聯名形式持有私人物業,如果其中一人再買另一個物業,無論屆時購買任何價格的物業,在簽署買賣協議時,也要繳交15%稅項。 居屋甩名 不過,若果透過近親轉讓,就無需繳交高的印花稅率。
在法律層面,「聯權共有」的所有聯名的業主擁有同等的權益,因此聯權共有的業主都可以稱自己是整個物業的擁有者。 居屋甩名 除特別case 例如破產, or 只可買私樓 如果只有居住權, 屋契沒有名的, 就可以向房處申請入表便可, 但必須戶主簽名作實的. 填妥申請表後,須將該表正本及申請費用($250)於指定的申請期內遞交,「白表」申請人需要附上申請表內所有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不須急於遞交其他證明文件,房委會會按攪珠得出的先後次序,邀請次序較優先的申請人遞交入息、資產及家庭成員關係等證明文件。 或許有人會問,未補地價居屋業主「甩名」居屋轉名後,是否可以買私樓?
居屋甩名: 物業或被收回
業主的遺囑除了要寫明資產如何分配外,也應該要寫清楚執行人權限,例如正式轉名前不能變賣物業,以保障受益人。 在樓宇轉名的過程中,28Mortgage的經驗是奉勸業主一定要做好最壞或者換個説法,做好最萬全的打算,因爲人性還是多變的。 我們過去看過子女與父母反目或是夫妻離婚的個案多不勝數。
- 「先買後賣」是指換樓客購入新物業才出售物業,或是入伙後再出售原有單位。
-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 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 用上述原因申請「甩名」或「轉名」,都必須向房屋署提交相關證明,然後等待審批。
但她发现原来要将自己的名在居屋业权中除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若“甩名”是为了回复“首置”身份再置业,房委会是不会接受的。 除了多個香港樓盤資訊外,House730亦提供不同類型的樓市資訊,包括地產新聞、成交數據等等,讓你成為精明買家或租戶。 House730旨在為香港用戶提供最優質的使用體驗,不論買樓或是租樓,用戶可按樓盤的價錢、面積、房數、真實照片等等條件揀選合適樓盤。 House730搵樓大本營是香港的搵樓平台/租屋網,齊集香港樓盤及樓市資訊,網羅業主及各大中小型地產代理的樓盤,助用戶找到心水香港樓盤,網上搵樓買樓更輕鬆。
居屋甩名: 物業甩名後買入第二間物業,其後轉名予配偶再買另一物業,無限輪迴避稅是否可行?
對比購買私樓,購買房委會居屋在承造按揭方面的確有不少好處。 居屋甩名 而按揭成數方面,綠表居屋最高可承造9成半按揭,白表居屋最高可承造9成按揭。 而二手居屋則因屋苑而異,20年以下的都能承造25年。
答案是以律師樓轉讓契 (不是臨約)成立日起計三年;私樓SSD則是以臨約日期起計。 轉名之後有三年鎖定期,期間賣樓要繳付額外印花稅(SSD,六個月內賣樓須付樓價20%;六至12個月內賣樓付15%;12至36個月內賣樓付10%。 例如轉名前按揭餘額為100萬元,年期餘下十年,新按揭最多只能做100萬元及十年;如果早已經供完,亦不能重按。 香港要有一個安樂窩不容易,所以每年的居屋申請都很多人申請,申請前先了解清楚申請詳情,避免錯過申請日期,了解申請方法很重要。
居屋甩名: 物業相關的決定必須所有業主同意
本人在港沒有其他物業,問印花稅多少,律師費用多少。 獲發轉讓同意書後,業主須自行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轉讓業權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 (破產個案除外)。
其實無論是分權或者長命契都好,將來轉為你一人,則是近親轉讓。 我想問甩名,太太將她50%轉讓給老公,樓價是當年係280萬,現在520萬,那計算印花稅係用當年的,還是現在的,和總共要交多少? 該網民強調自己及家人的置業歷程並無犯法,依正手續申請。 不過貼文惹來網民熱議,批評樓主霸佔房屋資源,「仲上網四圍唱,驚死無人知」,有人則留言請教當中的成功心得。 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書時繳付手續費 (現時為港幣2,850元)。
居屋甩名: 物業未過額外印花稅(SSD)鎖期,甩名予近親須否繳付SSD稅?
然後,房委會才會電郵通知申請者所獲編配的申請編號,確認申請成功。 針對上述時限,大家在填表前,應先準備好相關文件。 申請人如需為家庭成員填寫,更要預備好個人文件及資料,包括:完整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入息及資產總值。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不少人擔心樓宇轉名給另一半後,對方成為合法業權擁有人,可以突然賣樓而毋須知會另一方,在法律上亦沒有方法阻止。 只是想補充一點,大家都要留意在法律上,業主是否回復首置身份是以臨約訂立日期計,而不是成交期。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樓宇轉名,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執行第二類甩名(甩擔保人名),由於不涉及業權轉讓,不需支付印花稅,主要的成本是轉按的律師費,但多數情況下,轉按的回贈足以抵銷。
居屋甩名: 慎防「聯名長命契」陷阱!居屋長命契除名程序
首先,業主於按保申請表上,需要聲明現時自住的物業是否自置。 申請按揭需要如實申報,否則會負上虛假聲明的法律責任。 於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 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 (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 簽署方為有效。
- 假如夫妻二人業權五五對分,其中一方想要轉讓名下 50% 業權時,毋須徵求另一方同意,可自行出售或進行轉名。
- 因應不同的貸款計劃及單位大小,這筆開支都會有所不同,雖然居屋供款壓力較少,但新業主同樣不能忽視這筆每月開支。
- 「家有長者」申請人有3成名額,以今次居屋7,000伙計算,便有2,100個上車機會,綠白表分別有840個及1,260個。
- 如果想完全箍實業權,怕另一半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倘若未補地價居屋打算轉名或「甩名」給其他家庭成員,必須要得到房署的同意。 房署同意的原因通常有數個,包括因離婚或分居,將業權轉給配偶;因結婚或取得房屋福利,家庭成員要搬走;移民或赴海外工作。 如兩間物業的成交日期不是相差很遠,亦不需透過按保敍做高成數按揭,銀行可以只計算新物業的壓力測試,意味未甩名物業的每月還款,不需計入DSR及壓測內。 如未完成物業甩名手續,便購買第二間物業,最多只可批8成按揭,不會批9成按揭(樓價1000萬元或以下新例可做9成)。 即使已完成甩名手續,田土廳已更新,但環聯未更新,亦只可以做8成按。
居屋甩名: 葉謝鄧律師行 | 近親住宅轉讓 | 可享律師費優惠
舉個例說,如果物業的市值扣除補地價後為300萬元,而業主尚有80萬元按揭未清還,則房屋署批准的加按金額,最高為160萬元(300萬元 X 80% — 80萬元)。 但正如上文所講,這只是獲批准加按的最高金額,房屋署根據申請者的申請理由及實際情況,有權批出比較低的金額。 此外,即使申請獲房屋署考慮,但申請及審批過程都需要較長時間,絕對不是「救急」之選。 用上述原因申請「甩名」或「轉名」,都必須向房屋署提交相關證明,然後等待審批。 聯名買樓是否使用長命契,取決於業主之間的關係,可根據以上利弊分析作出選擇,關於聯名買樓的按揭及印花稅問題,可參考《聯名物業影響印花稅和按揭》一文。 只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之間的買賣才可以用回舊印花稅,避免新的15%稅。
不過在此提醒大家,若成功「甩名」後是為了回復首置身份再置業,不排除或會被稅局徹查及追討權利。 奉勸大家如欲再置業,先將居屋單位出售或補回地價,以免濫用公共資源。 有別於私人市場的送契樓交易,未補地價居屋背後有政府擔保,即使 5 年內申請按揭也沒太大問題,當然也要視乎申請人的信貸紀錄。 當簽署轉讓契據後,記得要通知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 但居屋業主卻只可以在補地價後才能解除轉讓限制。 而根據房委會最新規定,2022 年以後出售的新居屋,若想在在補價後於自由市場出售,就必須要滿 15 年。
居屋甩名: 近親轉讓甩名慳稅懶人包FAQ
轉讓方回復首次置業身份,便可以買另一個物業,屆時無需繳交15%較高的稅率,這就是所謂「自製首置」,近年市場上錄得不少這類成交個案。 曹德明指,已補價的居屋已當作私人住宅,如住戶狀況有任何轉變,其做法跟私人住宅相若,與房署無關。 多過一人以上共同擁有一個物業的業權,稱之為「聯名置業」。 居屋甩名 (2)關鍵成員一般只可以在購買有關物業兩年後(由簽立轉讓契據日期起計)才可刪除戶籍。 所謂關鍵成員,是指除業主以外,填報在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申請表格內,使符合申請所需資格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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撻訂風險:如遇上買方撻訂,換樓客又簽署新物業的買賣合約,便要另覓首期才能上會,甚至因為無法周轉而同告撻訂。 居屋甩名 換樓期間居住:由賣樓以至搬進新樓可相隔數月甚至半年,換樓客或要「售後租回」原有單位,或遷至短租住所,兩者均涉及租金支出。 資金充裕:原有物業以高於購買時的價錢售出,差額可用作新樓首期開支,更可用作支付裝修以及其他雜費等用途。
居屋甩名: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透過物業轉名、甩名重獲首置身份,是不少業主的慳稅伎倆,但未補價居屋業權,又是否可以隨意轉讓? 在不把居屋單位賣掉的情況下,轉換業權要符合特定條件,更要取得房屋署批准。 根據現行條例,資助出售房屋是設有轉售限制,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並須於轉售限期屆滿後補地價,才可在公開市場上出售。 倘若居屋未補地價,但業主又打算轉名或「甩名」予其他家庭成員,是必須取得房署的同意。 我們可以協助閣下處理,看看如何節省印花稅,請與我們聯絡。 本人與前夫於2001年聯名購入村屋1層,前夫現想甩名,樓價約四佰萬,已完成按揭。
居屋甩名: 近親例子
「聯名置業」可再細分為「聯權共有」和「分權共有」。 「聯權共有」,亦稱「長命契」,是指多於一人以聯名形式共同擁有一個物業的全部業權,如果其中一人去世,其他人將可自動繼承去世人士的權益。 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書時繳付2,850元的手續費,即使申請不獲批准,或申請人擬撤銷申請轉讓業權,已繳交的手續費概不發還。
居屋甩名: 樓宇轉名的做法
如是2轉1甩名,每份都是50%業權,印花稅以樓價一半計算,稅率可參考上述稅表。 如果是3轉1,每人業權是1/3,印花稅便以樓價的2/3計算。 撻訂風險:賣出物業時,如買家撻訂,未能在限期內售出舊居,就未能夠取回稅項,屆時或要因要在在限期前找到買家而壓價出售。 開支巨大:換樓客要同時支付15%稅率的印花稅,加上經紀佣金、律師費、差餉及其他裝修費等,開支巨大。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簽署必買必賣的「正式買賣合約」,或在「臨時買賣合約」中上加簽必買必賣條款,才落實購入新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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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此也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身份,以享首置優惠政策,亦多數是簽轉讓契。 「轉讓契」就是形式上以金錢買賣的方式轉讓業權,屬內部轉讓,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定下交易日期,因此需要繳交律師費。 送契樓的送贈法律程序一般需時 3 年才完成,業權並不穩固。
在計分制下,18歲申請人將獲0分,19歲獲9分,20歲獲18分,每一歲加9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369分為止。 不可行,如重覆轉名避稅操作,尤其短時間內進行,稅局會以「不代表自己行事」為由,追收15%印花稅的差價。 如舊物業甩名時已做高成數按揭,聲明了自住,新物業又做高成數按揭也聲明自住,即兩公婆自住兩層樓,按保應會拒批。 因收不收取15%稅由律師樓代辦,部分律師樓出於保守,會建議客人先付15%稅款其後再退稅,事實上不必多此一舉,如出現以上情況建議委托其他律師樓。
居屋甩名: 按揭計算機
此種轉讓也有一定限制,例如直系親屬有嚴格定義:夫婦、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才算是直系。 其次,如果原先持有的物業尚未供滿,將業權轉讓予親人時,便要償還貸款予銀行。 操作上與一般交易無異,「買方」向銀行申請按揭,交易時透過律師將按揭餘額償還予「賣方」的原有按揭銀行。 此中便涉及買方收入是否足夠通過壓測、申請按揭的問題。 由於新居屋尚未推出,現時符合持有綠表資格的人士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地價的居屋或香港房屋協會透過出售樓宇計劃下的未補地價單位。
一般而言,定價較市價高出5至10%,銀行普遍可彈性處理。 但新的業權擁有人不可透過重新按揭套現或延長供款期,如果物業已經供完,就更不可重新做按揭。 限期內賣不出,可以轉名當買賣:若遇撻訂又賣不出,可以「轉名」方式轉讓給近親。 由於「轉名」也是視一樁買賣,所以即使沒有實際金錢交易,簽紙並交了轉名印花稅後,便當是賣了樓可以申請退稅。 但要注意,轉名時仍要支付印花稅,需要計清計楚金額是否大過退稅的金額。 免雙倍印花稅:可免去繳付15%的雙倍印花稅,只需按第2標準稅率去繳付從價印花稅,現金壓力大減。
不然還有另一種做法就是不一定要聯名但是可以其中一人做按揭借款人,另一個做按揭擔保人,擔保人的入息可以用來計入壓力測試,日後做轉按時就可以除名,程序簡單得多。 同父母同住公屋單位嘅你如果想抽居屋,就要以綠表申請。 所以想保住父母嘅公屋,你可以用白表以自己名義申請,抽中左再將自己係公屋住戶名單上刪除戶籍。 申請人的分數會按其成功登記公屋申請時的年齡計算。 居屋轉名之後有三年鎖定期,期間賣樓要繳付額外印花稅(SSD),六個月內賣樓須付樓價20%;六至12個月內賣樓付15%;12至36個月內賣樓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