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他們可採用「提名」方式來進行買賣。 首先由沒有持有物業的丈夫,先出面簽署「臨約」及「正約」,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時,要求律師加入太太名字成為聯名業主。 但如果兩夫婦希望減省一點稅項,實情又有沒有方法? 因為稅務局有特殊豁免,其中只要「提名」一個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近親簽定「轉讓契約」,不論他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而不是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
- 因此,如要換樓客要用未補地價居屋套足現金來換私樓,那便要先補地價。
- 抽中一手居屋的幸運兒,除了要準備首期外,更務必留意印花稅估值並非直接以居屋折扣售價計算,各位事前宜做足準備,預留額外資金支付印花稅。
- 而且其他單位必須完成買賣手續,若有買家撻訂,同樣不能申請退稅。
- 沒有打釐印的話,不能作為呈堂證供,即法庭不會受理。
2)找到更理想的物業有情況是買家落了細訂後,發現同一屋苑另有條件類近的單位正在放售,叫價更平,買家計過,買新物色的單位,即使撻訂亦有賺,就會放棄訂金,退出交易。 小貼士:對於買家來說,如果想避免業主取消交易,可以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在雙方協議之下,提出「必買必賣」的附加條文,即雙方要求強制履行合約,不過此條文並非指定條款,所以買賣雙方都有權拒絕。 答:買入第二間物業,需要付從價印花稅15%,但如首間物業於其後一年內賣出,可退回與首置稅率差價的15%。 雖然「即供付款」有較大折扣,但如果買家舊樓未供斷或正在租樓便要同時供兩邊,會有較大經濟壓力;就算是選擇「建築期付款」,其實也有一旦樓價下跌,銀行估價不足的風險。 買家可選擇用「即供付款」或「建築期付款」,並憑臨約向銀行申請按揭。 「即供付款」指購入後立即開始供款,通常可獲較大買樓折扣;「建築期付款」則是等收樓後開始供款,能有鬆動時間預備資金。
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二手樓
只要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就毋須繳付15%稅,只須付首置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閣下物業的買家突然撻訂,閣下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但他續稱,既然發展商已沒收買家樓價10%的訂金,相信樓價要跌超過一成,發展商才會追討差價。 儘管如此,但以下例子仍假設樓價下跌一成半,讓大家了解在樓市下跌情況下,一手樓「撻訂」,買家需賠償的費用。 )是一紙對買賣雙方及促成交易經紀都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因在簽署後立約各方皆在法律上受箇中條款約束。
而且,預先審批無論銀行或按揭顧問都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的。 上面也提到預先審批主要會批核借貸能力和該指明物業地址。 如果最後買入的物業不一樣,預先審批內關於借貸金額也會一致。 另外,Pre-approval也會了解TU環聯信貸評級報告中可能有機會影響按揭申請的負債,這對高成數按揭申請和首期預算緊張的準業主尤其重要。 如因有法庭令離婚或遺產繼承而轉名,轉名後即時賣樓,可免SSD額外印花稅。 但如果是普通近親或居屋轉名,仍然要綁3年,3年內賣樓還是要付 SSD額外印花稅的。
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More in 按揭指南:
涂謹申說﹕「社會要討論,是否容許有人不用交印花稅,就可以做天價虛假交易。」他認為,政府應打擊炒風,除不准延期交稅外,亦不可因交易取消而退款,除非情很特別,政府才可運用酌情權。 唔少夫妻鐘意投資物業,但要留意如果之前已經聯名買佐一層樓,現在諗住買多層收租就要面對15%的DSD(非首置印花稅)。 除此之外,「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亦需下調,第一個物業只需60%,但第2個物業則要下降至50%,此種情況下,通過壓測的難度大增。 近年不少夫婦或情侶會選擇以聯名方式買樓,一來雙方可以有共築愛巢的美好目標,二來亦可以減輕單一方的經濟壓力,為雙方帶去一定保障。 然而要留意的是,聯名買樓仍然有不少風險,包括權益、稅務等因素,因此在共同置業前應充分評估,並提前考慮好萬全之策。 如果選用建期付款可使用「波叔Plan」,但要注意建築期付款可能要面對的風險,包括入息變化、物業估價變化、加息下按揭計劃的變化等。
舉例,樓價600萬,出售一半業權,SSD便以300萬樓價計算額外印花稅。 近親的定義為夫婦、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子女。 另外,祖父母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當近親論。 特別例子3:A已有住宅物業,B和C聯名擁有住宅物業,A向B買入其半份住宅業權。 假設樓價600萬元, A須付印花稅為600萬/2 x15%=45萬元。
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按揭查詢
ROOTS上會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相關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印花稅包括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一般都會由買家支付,不過額外印花稅就視乎買賣雙方如何處理,可以一方全部負責、各佔一半或者九一分。 如果買家購買的是一手樓花,發展商偶然會提供代付印花稅優惠給買家。 如在2022年10月19日或以後在港置業,可於居港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已購入並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 如果申請者是非固定月薪,會以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6個月的平均月入計算,扣除強積金供款,再加上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年終花紅和雙糧的總和再除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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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一手樓花用那個樓價計印花稅?發展商那些優惠要扣按揭貸款額?
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名非近親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聯權或分權方式共同購入,不論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就該物業的總購入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如果「額外印花稅」是由賣方支付,所繳付金額屬業務開支,在計算物業交易所產生的應評稅利潤時,可獲扣除。 「額外印花稅」是對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稅項,利得稅則是按交易利潤而徵收的稅項,兩者是分開及不同的稅負。
成交紀錄冊顯示,本月11日以446.16萬售出的8樓C室,面積172方呎,開放式間隔,買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交易再未有進展,料損失5%訂金逾22.3萬。 發展商有時候會提供二按服務,例如你想借八成按揭,俾兩成首期,但銀行只借六成,你可以向發展商借二按借其餘兩成。 當然,雖然說呼吸plan的特色就是「有呼吸都借得到」,但畢竟借錢不是老馮,銀行壓測雖然易過,但也不一定是100%會給你。 為購入物業申請二按頗為簡單亦有機會較私人貸款便宜不過銀行如果查到業主申請二按的話有機會會call loan(機會率相對較低而且視乎銀行)。
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 2 標準稅率)
須注意的是,15%標準印花稅需先支付,後退回,因此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仍需預先準備好相關資金。 如買家換樓購入的是樓花,則有較多時間安排出售舊單位,可以等待新屋接近收樓,完成簽署樓契後的一年內,成功將舊單位出售並完成手續,再申請退稅。 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此外,亦要留意有意申請換樓退稅者如擁有多於一個單位,就算於買入新單位後同時將所有持有的舊單位悉數售出,亦不能申請退稅,由於退稅申請只接受一換一,所以申請人需確保於買入新物業時,只持有一個舊單位。 而且其他單位必須完成買賣手續,若有買家撻訂,同樣不能申請退稅。 至於地產代理佣金回贈,理論上是要扣減的,但實際上銀行很難去查證代理回佣金額。 目前金管局亦未有指引需要貸款申請人聲明有沒有收地產代理回佣。
目前只要是非香港永久居民,或是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均需劃一支付15%印花稅。 香港政府為打擊樓市炒賣風氣,因此勒令規定所有持有一項物業或以上的非首置客人士,購買物業時,必須繳交樓價15%的印花稅。 在某些情況,買家簽了臨約,付了細訂,繼而再簽「正式買賣合約」,再付了「大訂」加付訂金(與細訂合共為樓價 10%),才忽然決定放棄交易。 這個情況下,買家除了損失已付訂金,亦會被業主追討損失,包括物業再行售予他人之買賣差額,撻訂的代價更大。 物業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要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而買家亦要支付「細訂」臨時訂金(一般為樓價 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3-5%),初步落實交易。
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物業買賣4大「撻訂」原因! 「撻訂」有甚麼後果?
由於樓宇交易涉及的契約文件十分複習,律師會代會處理妥善及打釐印,而同時將會向印花稅署繳交釐印費及印花稅。 如果為首置人士置業(即置業時未持有任何物業),則可以按「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即可,屬於較為優惠的稅率,以「分段式」計算。 如下表所見,400萬以下物業,印花稅即為樓價的2.25%,最高至逾二千萬物業,首置人士的從價印花稅率亦只為4.25%。 如果買方在簽署買賣合約後未有完成交易,發展商同樣會沒收其訂金,並可能追討物業重售後的差價。
- 情況同上,換樓可申請的按揭成數,需視乎到底是買家是首置或是非首置身份。
-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 涂謹申說﹕「社會要討論,是否容許有人不用交印花稅,就可以做天價虛假交易。」他認為,政府應打擊炒風,除不准延期交稅外,亦不可因交易取消而退款,除非情很特別,政府才可運用酌情權。
- 尤其是如果買家本身屬於香港永久居民,用同一份文書跟發展商大手入貨,變相就能夠以首置客的名義迴避高達15%的稅項。
- 事實上,「雙倍印花稅」 是政府在2013年2月所實施的新稅項,就是為了買家購入過多單位,成為投資者而徵收的稅項,當時稅階是按「從價印花稅」加徵一倍稅項,故被稱為「雙倍印花稅」。
這種以「提名人」增持物業的做法,就算按最高的稅階去計算,也只是8.5%,比起一起首由太太自己購入物業,要支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為低,可以說是條例賦予兩夫婦走灰色地帶慳稅的一種手法。 如果同一個案,太太之前已經持有物業,並提名太太為「唯一購買人」。 此時丈夫要先支付「從價印花稅」,即「300萬元X1.5%」,相當於45,000元。
一手樓撻訂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
如果“撻訂”是用來形容買家反悔的情況,那麼“賠訂”便是賣家反悔時的做法。 退一步,「先賣後買」嘅做法,亦可以於「賣樓」簽訂正約後再簽「買樓」臨約,因為一般情況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雙方就不能撻訂,對於整個換樓預算上亦較妥當。 由於銀行審批按揭申請時會查閱申請人TU(環聯信貸記錄),即使以「先賣後買」形式簽訂臨約,由於賣出的物業並未成交,所以TU內仍然會顯示申請人有按揭係身,因此銀行會當申請人為非首置最多只能批出8成。 舉個例,以「先賣後買」形式換樓,買入$800萬物業,15%從價印花稅支出為$120萬,而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支出則只需$30萬(3.75%),「先賣後買」對於現金流需求大大減低。 自從按揭保險樓價上限放寬至$1000萬,即帶動新一輪嘅換樓潮,當大家「樓換樓」嘅時候,買賣同申請按揭時亦有好多需要注意嘅地方。 未補地價的居屋雖然可以出售套現,但未屆滿轉讓年期限制時,只可於政府推行的「居屋第二市場」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