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林鄭月娥因應鄉議局的意見剔除法定聲明,是作為局長的決定,抑或有更高層的指示? 我是鏗鏘集《套丁》的編導,一直想寫一篇採訪手記,無奈疫症撲面而來,我連口罩漂白水也未買好,實在無法靜下寫字。 直至昨日幾千名醫護罷工,本港出現首宗武漢肺炎死亡個案,而死者只得39歲,我見特首林鄭月娥不戴口罩,還要求戴了口罩的官員脫下,我激動得有一刻想哭。 逾900名苦主曾向法庭提交聯署信,信中提到有家庭為改善家人生活環境而置業,惟因黃馮事件而無法籌措足夠資金完成物業交易,被逼破產,更要面臨由賣方及銀行的索償訴訟。 此外,亦有退休人士因款項被凍結,被逼放棄退休大計;亦有業主為應付緊急開支而出售物業套現,例如為支付家人的醫藥費、移民、救亡生意等,惟黃馮事件後通通泡湯。
涉「套丁」案的12名人士,今(23日)就其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控方雙方均同意不再等候丁屋司法覆核案的上訴結果,會擇日進行這刑事案的上訴聆訊。 早前法庭首度裁定沙田原居民與地產發展商合謀「套丁」牟利,屬於串謀詐騙。 但事實上,以「套丁」方式建成大型屋苑的情況,一直相當普遍,背後更牽涉原居民及發展商龐大的利益網絡。 套丁 8旬丁屋發展商李欽培涉向11名沙田原居民「套丁」,李連同11名原居民早年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及判囚,12人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套丁: 套丁如何犯法?——與丁權有關的法律簡述
本報亦發現,地政總署近十年批出逾四千宗批准撤銷轉讓限制,被質疑是縱容原居民牟利。 近日有網媒取得幾份重要文件揭示了香港丁屋政策中的流弊,以及地產商們如何勾結土豪地紳利用政策中的漏洞套丁去謀取暴利。 其實在此之前,有數件上了庭的案件亦涉及在套丁過程中出現的犯法事情,但是在那個時候,不知道爲何未能引起政府乃至公衆的關注。 一直到了年前,有原居民及發展商因作出虛假聲明所以被判詐騙及串謀詐騙罪成後才引起公衆討論。 在深入瞭解案件和套丁如何犯法之前,容我簡述一下丁權的前世今生以及其法理依據。 其市值地價會根據該地段的批地條款及參考有關物業的市場交易資料作出評估。
廉署本次抓捕行動涉及發展商、原居民及中間人,若王被定罪,勢必成為本港最大宗的「套丁案」。 簡而言之,發展商有地,但要過很多重關卡、交很多稅才可改變用途發展新界鄉郊土地;而新界原居民有丁,但是無地。 正所謂姣婆遇著脂粉客,兩者一拍即合,發展商名義上將土地免費或低價轉讓給有丁權的原居民,讓他們可以很快地向政府申請建築許可起樓。 但是在實際上,發展商和原居民簽訂秘密合同,合同中列明是發展商而不是申請建築許可的原居民擁有所起村屋的業權(例如在條款中可寫明原居民賦予發展商全權負責其房屋買賣的權力)。
套丁: 來論|推動綠色運輸 政策必須具備前瞻性
當中以元朗區最嚴重,有近93公頃土地完成套丁的前期階段,即分割地段,料可帶來4,972間丁屋。 最嚴重的10大鄉村,由八鄉的蓮花地村居榜首,佔地達5.38公頃,料可建272間丁屋。 廉署又證實,在行動期間搜查了多個地點,包括該地產發展商及一家律師行的辦公室。 廉署昨發稿,證實近日作有關「套丁」調查,行動中24人被捕,包括地產發展商負責人、丁屋申請人及中間人。 【Now新聞台】有民間組織調查研究,推算新界有約177公頃丁地有潛在套丁的情況,而在沙田有兩幅私人丁地也可能涉及套丁「爛尾」,促請政府收回長期閒置的丁地,發展公營房屋。 廉署又證實在行動期間搜查了多個地點,包括該地產發展商及一家律師行的辦公室。
- 8旬丁屋發展商李欽培涉向11名沙田原居民「套丁」,李連同11名原居民早年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及判囚,12人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 港府縱容鄉紳套丁圖利多年,短期不但需要糾正錯誤,從嚴審批建屋申請,長遠更要重新審視丁權這特權,為取消丁屋政策及早鋪路。
- 申請興建丁屋的條例,本身就要求丁權擁有人需要作出法定聲明,證明自己的申請並沒有與他人達成出售丁權的協議,或具有該意圖。
- 在丁屋政策下,每名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原居民可以在他自己的土地上,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一幢丁屋,獲得一個建屋牌照建屋,這種權利便是「丁權」。
- 吳明發表示,經過疫情,公司不會視來港開展業務為挑戰,反而視之為機會,因不少人在疫情期間都無出外,相信他們都渴望盡快到不同地方旅遊。
發展局則在今年4月曾表示,過去3年接獲有關原居民涉嫌套丁的投訴和轉介數字共有1,194宗,去年則有608宗,以元朗接獲個案佔最多,多達590宗,佔總個案數字超過九成。 因不是所有新界鄉村劃定完整村界,加上認可鄉村範圍有限,原居民不一定能在自己鄉村找到土地建屋,於是要向地政處申請在其他鄉村式發展地帶建屋,稱為「飛丁」。 丁權擁有人在申請建丁屋前,要作出法定聲明,聲明在申請期間,並沒與他人達成出售丁權協議,或具有該意圖。 申請人需填寫「興建新界小型屋宇綜合申請表格」,交由地政署分區辦事處理。 正常情況下,該土地須位於「認可鄉村範圍」 (Village Environs; 簡稱VE) 及法定規劃圖則內的「鄉村式發展地帶」 (Village Type Development Zone; 簡稱V-zone)。
套丁: 政府回應
「現在國際上較為常見的組裝式臨時性房屋,搭建起來很快。」黃肇鴻所謂的組裝式臨時性房屋,也被稱為「積木屋」。 現時本港共有三個過渡房屋項目,均由政府資助社聯發展,其中位於深水埗南昌街組合社會房屋已開放申請,提供89個單位。 位於深水埗欽州街西與通州街交界和葵涌業成街5-7號的組合社會房屋則共提供305個單位,預計可於年內入伙。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規劃署需為不同區域劃定「分區計劃大綱圖」(Outline Zoning Plan,OZP),其中新界村落在「核准圖」下劃為「鄉村發展地帶」,即V zone。
黃續指曾向各被告解釋面對的串謀詐騙罪屬嚴重,並於開審前的會議中,曾提及估計定罪後須被判監,而非罰款。 上訴一方則指,黃及當時的事務律師曾向被告提及「呢單案好小事,罰錢嘅啫」,黃否認曾說過。 套丁 其中,專項債數據安排在3.8萬億人民幣,高於去年的1500億元,反映加大效力的政策基調和推動經濟運行好轉的決心。
套丁: 套丁違法無人管制?如何剝奪市民利益?
當政府選擇了所謂體恤哪個群組,都使該群組成為特權階級,對其他人產生不公平! 我又想問政府為甚麼不選擇體恤九龍半島或港島的市民,讓市區居民可以生住一起? 市區重建局以至房屋協會推行的社區重建從來都不會關心區內居民的社區網絡的重要性! 雖然「丁屋」政策對整體社會而言製造出不公現象,但上訴庭於今年 1 月 13 日作出裁決,指「丁屋」政策屬於第 套丁 40 條內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判定是合法合憲。 雖然「丁屋」政策被裁定合法,然而我覺得只是合法而不合情理。
他們亦發現,在沙田排頭村及上禾輋村兩幅鄰近合共逾兩公頃的丁地,持有的公司在2007年出售給不同姓氏的男丁,但在去年再次回購。 本土研究社與公共專業聯盟合作,調查現時逾1500公頃的閒置私人丁地。 他們參考過往的套丁運作,發現丁地如果出現大量整齊的地段分割,或預留了車路作屋苑通道等,則可能有潛在套丁行為。 據了解,案件涉及多個新界私人屋苑項目,其中包括位於十八鄉的項目曉門。 有地區人士指出,十八鄉多個曾出售丁權的村民早前被廉署帶走問話。 廉署又證實在行動期間搜查了多個地點,包括該地產發展商及一間律師行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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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一九七六年二月在所有的小型屋宇批約內加入五年轉讓限制的條款,並於一九七八年八月將透過私人協約方式獲批政府土地興建的小型屋宇的轉讓限制期延至整個批地年期(即「永久轉讓限制」)。 然而,此永久轉讓限制並非不能撤銷,正如上文(一)(b)所述,小型屋宇承批人可向地政總署提出撤銷轉讓限制申請,如申請獲批並繳足所需的市值土地補價,便可自由轉讓其小型屋宇。 追源溯始,丁權爭議雖是清末留下的歷史問題,也是觸動土地分配正義的政治問題。
2020年全年,的近市佔率12.7%,孖士打12.6%。 早前市場消息透露,利嘉閣向前線員工發出新指引,表示大部分銀行已停用王潘律師行,因此建議前線代理向客戶轉介其他律師行處理按揭。 然而,利嘉閣地產總裁廖偉強其後向傳媒表示,該行暫時未停止轉介王潘律師行。 日前,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會見港區政協委員時表示,修改選舉制度後,下一步就是解決經濟和民生問題。
套丁: 「套丁」案提上訴 指原審大狀失職
2019年7月21日,元朗西鐵站襲擊市民的白衣人,很多人懷疑他們是鄉事派和黑社會的人,民間有發起連串打擊鄉黑的行動,包括一些網民組成「專業清算師」,運用他們在地政、測量等專業知識,調查新界的非法套丁問題。 套丁 在721後被捕的前坑尾村村長鄧志學,以及當晚在西鐵站勸架受傷的前元朗區議會副主席王威信也是被調查的目標。 木土研究社兩年前的報告亦揭示,新界最少有九千八百七十八幢丁屋懷疑涉及套丁,佔政府當時丁屋總數四萬二千一百三十一幢的兩成三,當中以元朗最嚴重,共有四千四百九十五幢,佔疑似套丁興建丁屋的總數近半,其次是大埔及北區,分別有一千八百六十四幢和一千二百零五幢。
分區地政處則會把有合理懷疑的個案,轉介執法部門作刑事調查。 根據地政總署紀錄,最近三年,由一八年至今年九月,共有一百八十三宗懷疑「套丁」的個案轉介予執法部門跟進。 中原地產則表示,近日該公司不時收到客戶及同事查詢,有關介紹王潘律師行跟進買賣事宜,但由於事件仍在調查中,公司不會就此作出任何評論,亦不會因而終止與王潘律師行的合作關係。 該拘捕行動緊隨韓正在兩會期間拋出香港住房問題,本土研究社陳劍青分析,不排除王光榮等人已成為解決房屋問題首批被祭旗的「犧牲品」。
套丁: 套丁如何違法?
2013年9月12日,《大公報》認為大量內地來港新移民蜂擁而入不是造成香港住房短缺的主要原因,而是香港現有住房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新界原居民大量非法佔用土地,以及受到「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的影響。 雖然根據《香港基本法》第40條規定,新界原居民的原有合法傳統權益,在香港主權移交後仍然受到保護,但在1997年7月1日前,仍有大量新界原居民向香港地政總署提出興建丁屋申請,令丁屋申請一直積壓。 地政總署擬於2004年4月1日開始實施「新審理丁屋申請程序」,但其後因原居民反對而暫時擱置。 * 本人從未作出任何安排,以出售或以其他形式處置本人在政府的新界原居村民小型屋宇政策下申請批給牌照、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地或換地的資格。
調查發現公司在塘坊村持有的一塊地分別售予十名男丁申建丁屋。 關注團體長春社亦早於2016年發現,有發展商於錦田水尾村北部,鄰近著名「樹屋」的幾幅魚塘地將土地分割多個地段並轉售予原居民,當中懷疑涉及套丁。 地政總署回應指為加強打擊懷疑「套丁」的個案,分區地政處由一九年十二月底起,在開始處理小型屋宇申請時,均會主動向申請人提出有否涉及「套丁」的問題。
套丁: 套丁投訴增4倍 元朗佔逾九成
該行將與客戶緊密聯繫以協助完成相關交易,如承做按揭的客戶如有疑問,則可與該公司聯絡。 2019年「7.21元朗站襲擊事件」中,王威信被指身處現場,隨後發聲明稱當時在場呼籲白衣人保持冷靜;次子王德信為會計師,是王潘律師行的總經理。 作為香港市民,我們都有責任關心香港的土地用途規劃,所以對於套丁問題,必需多加了解。 由於律師王光榮被捲入套丁案件,其創辦的王潘律師行亦受到波及,被大型銀行暫停採用,據悉包括匯豐、中銀、渣打、東亞、花旗及工銀亞洲。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曾於2011年年底表明政府鐵定於2012年4月起,嚴厲執法取締僭建村屋,首輪目標是三層以上的村屋,屋宇署並會逐一巡查新界六百條村。
套丁: 政策.正察策解「臨渴掘井」的房屋供應挑戰
有評論認為這反映丁屋只是臨時的恩恤政策,並非承認原居民擁有特權。 新界民政署(現合併於民政事務總署)內部解密檔案指出港英政府當時因為遺漏「無屋住才可建丁屋」的審批條款,變成男性原居民人人可建丁屋。 1977年,新界民政署作出內部檢討,報告指丁屋濫用問題嚴重,西貢民政專員指西貢有1000個丁屋申請,惟只有很小比例涉及真正住屋需要,風景較佳的西貢區和離島區的丁屋,被市區人士認為是理想度假屋。 廉政公署回應傳媒查詢指,就一個位於元朗丁屋地產發展項目,懷疑涉及貪污詐騙,進行代號「芒草」行動,先後拘捕共二十四人,包括地產發展商負責人、丁屋申請人及中間人。 廉署傍晚發稿,證實就一個位於元朗的丁屋地產發展項目懷疑涉及貪污詐騙進行調查,近日進行代號「芒草」行動,先後拘捕共24人,包括地產發展商負責人、丁屋申請人及中間人。 香港的丁屋政策自1972年12月實行,港英政府原將丁屋政策視為「臨時性措施」,旨在幫忙新界男性原居民鄉村建屋自住,減免昂貴地價。
套丁: 新界套丁建屋近萬幢 地署縱容
該報告又指出,丁屋政策實施5年後即1977年,已出現嚴重濫用問題。 整個錦田池塘原本可建80座丁屋,如果全數售出,估計可帶來逾8億元的收入。 現時申請停滯,若上述拆售予男丁的80幅地都代表購入一個丁權,以每個丁權價格約25萬元計算,「收丁」已涉款2,000萬元;加上當年花近4,000萬買入地段,項目未計填塘、律師費用等其他成本,估計目前最少亦已投資6,000萬元。 長春社於2016年揭發事件,指若填平上述池塘興建丁屋,將影響附近有400年歷史的錦田樹屋,並質疑政府修路配合丁屋發展,傳媒當年亦有報道事件。 不過事隔5年,記者再到現場視察,發現現場仍是一片池塘,甚至開始被植被及雜草覆蓋,沒有半點發展跡象。
套丁: 港本土研究揭兒子涉「套丁」 梁福元:有證據就告
案件今(23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庭作指示聆訊,法官將正式上訴許可聆訊定於2022年上半年,預計需時8天,而控辯雙方可就將丁屋政策的憲法爭議加入上訴理據,先作書面陳詞。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新任國家主席和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行政長官李家超代表香港特區政府和香港同胞,對習近平全票當選表示熱烈祝賀。 李家超指出,習近平主席多次表明,中央全力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為香港特區政府注入強大信心,亦是香港發展的巨大動力。 特區政府將繼續團結香港各界,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建設美好香港,做好和說好「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事實,並更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努力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貢獻。 至於案中首被告方國珊曾於審訊期間辯稱,是原告要求她繼續進行發展工程,但法官則認為她完全無法證明原告曾清楚表明不會要求她歸還物業,而從多封由原告發出的律師信中亦可見,原告曾多次要求方歸還物業,但方未有回應。 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與家人早年被捲入套丁風波,涉案西貢土地登記地主不滿發展工程涉違法套丁,遂於早年入稟向當年經營地產商田宅行的方國珊及持有丁權的原居民追討相關業權及賠償。
套丁: 套丁為何犯法?
但是,新界的鄉村多年來也沒有劃定的村界,於是有許多原居民都會向地政署申請,在鄰村、甚至其他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土地興建丁屋,亦即是「飛丁」。 ),俗稱丁屋政策,是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即「男丁」)獲准在私人土地興建的房屋,為香港殖民地時期沿用至今的一項政策。 現時,小型屋宇申請人在簽立小型屋宇契約(包括就私人農地發出建屋牌照)時,須透過載於小型屋宇契約內的保證條款(註),保證他從未就其發展小型屋宇的權益或申請小型屋宇契約的資格作出轉讓安排。
套丁: 從「村屋大王」被捕說起「套丁」活動
他直言丁屋原意讓原居民作自住用途,但目前可見有關情況被濫用,部分移居海外的男丁亦要求興建丁屋,甚至涉及不法的套丁事件,惟政府懶理,令情況漸趨惡劣。 具體而言,轉讓限制的剩餘年期越短,土地補價水平越低,相反亦然。 【本報訊】丁屋制度由來已久,政策雖不合時宜,但遲遲未被廢除,更衍生出不同罪案及貪污事件,遺害市民。 早於2015年就有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的套丁案件,而今年3月廉政公署亦有就因套丁疑涉及貪污詐騙拘捕多人。
套丁: 香港:「套丁」數十年 資本賺到盡
官批內有註明轉讓限制,必須先領取滿意紙後,再向地政處申請補地價,方可正式進行買賣。 未補地價前的買賣轉讓不能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買家權益得不到保障。 但不要混淆丁權與丁屋,因為有丁權,也要有土地才可以建屋,但不是所有原居民都有土地。 此外,黃志偉和原審時的事務律師,均指未能找到一份涉及上訴人指示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