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法懶人包2024詳細介紹!(持續更新)

由於網路產業關係到民眾的言論自由、隱私權,NCC對外再三強調對網路中介平臺的規範是以治理取代傳統監理,鼓勵中介業者自律或是透過產業共識的他律,處理中介平臺上的違法或不當內容,同時也賦予政府公權力,為減輕非法內容對公共利益的損害,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暫時加註警語等手段,要求業者協助移除或限制接取內容,或暫時加註警語。 編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原本於8月22日舉行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找來PTT、Dcard、巴哈姆特、臉書、LINE等網路平台業者與會,卻掀起不小社會輿論,質疑草案根本侵犯言論自由、NCC是否該這樣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後引起熱議,各大網路社群平台及通訊軟體代表掀起反對聲浪;行政院長蘇貞昌也緊急踩煞車,表示「沒有共識的法案不會推動」,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最新民調,有55.6%民眾認同應完全撤銷「數位中介服務法」,26.7%民眾不認同撤銷。 中介法懶人包 他表示,中介法草案的目的是希望建立數位中介服務的社會問責,並引入多方利害關係人共同維護網路環境及溝通平臺的專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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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規定未來中介平臺業者承擔多項義務,強化平臺的程序透明度及問責,並增加政府對平臺內容的公權力。 NCC於今年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期望數位中介業者針對違法內容做出必要自律因應措施。 然而草案仍有諸多爭議須被解決,業者除了憂心把關內容還須承擔求償風險、PTT以及Dcard等小平台雖不符條件卻可被個案管理,讓業者無所適從。

中介法懶人包: 中介法引社群怒火!網噴:私聊也要管

「巴毛律師」認為,草案這些做法將間接管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更遑論草案還授權行政機關可以透過行政處分調取人民的資料,涉及人民個資隱私問題,她直言,這個草案問題真的非常多,一旦通過真的又是腥風血雨,希望相關單位要做好審慎的評估,不能貿然讓這樣的法律上路。 中介法懶人包 林智群表示自己看了草案,找來找去都沒看到「不當言論」四個字,而第三條是講每個領域的主管機關,一般法律都會有這個規定,主管機關有什麼權力,還是要看後面的法條,沒看過用一個主管機關法條可以腦補這麼多的。 簡單來說,數位中介服務主要是管制「謠言」或「不實假消息」,包含誹謗他人名譽之文字、傳輸影響公共安全之訊息,或是公開傳播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的照片、影像,都會被刪文處理,違反法律者,也會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要如何判定是否為假消息或不實言論? 以上只是根據 NCC 認定標準公告的指定線上平臺業者簡單舉例,目前中介法在草案階段,還尚未完全區分其他業者屬於什麼類型服務,還是有不少潛在業者會受到中介法規範。 而第三條是講每個領域的主管機關,一般法律都會有這個規定,主管機關有什麼權力,還是要看後面的法條,沒看過用一個主管機關法條可以腦補這麼多的。

第2條,把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定義得很廣,依照目前的定義,規範的對象包含PTT、Dcard、巴哈姆特等各大論壇,甚至連Line、Facebook這種社群軟體,主管機關都管得到。 林智群表示,第 46 條根本不是處理「拒絕刪文」的規定,第 54 條不配合法院刪文,可以罰 5-50 萬,這個基本上也是一種帶風向放假消息。 PTT 務部顧問許哲仁:我方非營利平台也被列入很奇怪,PTT核心價值保障言論內容,該法案就跟逼我們關站並無不同。 數位部強調,唐鳳擔任政委時,主責社會創新與開放政府業務,製作受訪的影音屬於本職業務,也沒有所謂不務正業的問題。 關於唐鳳,數位發展部回應,唐鳳從過去擔任政委到目前擔任部長,採訪紀錄都以CC授權公開釋出,地方民代所質疑的影片,是2020年唐鳳擔任政委時製作,當時就已公開在行政院公共數位創新空間(PDIS)的YouTube頻道,以CC授權公開釋出沒有幫特定私人通路背書的問題。 小丰子,Yahoo奇摩知識家行動通訊的知識長、痞客邦金點賞最佳3C部落客入圍,台灣通訊業的資深老兵。

中介法懶人包: 中介法急踩剎車內幕曝 前綠委:民進黨嚇到了

根據《中央社》,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指出,巴哈姆特作為台灣原生社群平台,草案中雖有免責條款,平台業者除了公共安全、國安議題可能容易判斷外,針對私權、著作權、誹謗議題,業者無法第一時間判斷,可能會一律刪文以求免責,並承擔遭到求償的風險。 NCC於今(2022)年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以下簡稱《中介法》)草案,旨在鼓勵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針對違法內容依其服務使用條款,採取合法且必要的自律檢視與因應措施。 行政院長蘇貞昌曾表示,將請相關部會積極溝通,等到大家都能接受,才會繼續推動,NCC也暫緩公聽會,表示「言論自由是台灣最珍貴的民主資產,也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但網路犯罪問題也亟需解決,該如何拿捏分際是門艱難的課題,希望本草案能回歸理性討論,促進相關政策之研議」 。 數位中介服務法能視為台灣版 DSA ,要增強數位中介服務規範,同時也要效仿國際要求中介服務都要具備「守門人」(gatekeeper)特性,針對數位中介服務加以規範,達到建立安全可信賴網際網路環境,同時也能符合平台問責概念。

《青囊經》成書於秦末漢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本有文字記載的風水經書,確立了中國「風水學」的具體思想和理論。 「《青囊經》的珍貴在於,這本經書全文只有400多字,但是博大精深、簡潔明快,只講天地之間的道理,沒有故弄玄虛的地方。讓讀者可以看見風水最原始、最樸素的一面。稱《青囊經》是風水學的基礎,一點也不為過。」江老師除了感到學問的博大精深,個人在有限的時間之中,即使極盡所能,也只能以管窺天之外,另一項最大的體悟,恐怕就是人類的渺小。 「地球在廣大無垠的宇宙中,不過是⼀粒塵,那我們是不是更渺小?」江老師感慨道。 「我在學習風水三十年的過程之中,最大的體悟之一就是古人智慧的廣大,以及學問的無窮無盡,在現在很多的古蹟、保存完整的建築中持續鑽研,可以看見的可能是一個宇宙運行的道理。真的很迷人。」人生下來,接受日月精華,受到天地日夜、一年四季的影響,因為我們居住在地球,所以天與人的相通合一,是非常自然的現象。 坊間所謂的「看風水」,常常給予人一種玄學的感覺,充滿了各種傳說與禁忌,彷彿只要不小心做錯了什麼,就會導致厄運臨頭。 但在江老師的眼中,風水是古代先人智慧的傳承,是在透徹的研究了山川地理的走向,日月星辰的運行等等大自然現象之後,所歸納出來的一種「人與自然和平相處」法則。

中介法懶人包: 社會與公眾

資安院指出,已完成今年業務計畫及預算規劃,預計下週陳報數位部核定後,就可進行後續申請經費核發行政作業,亦會加速撥發人員薪水。 資安院院長何全德也在2月1日,以e-mail向全體人員詳細說明薪資撥發作業進程,對於同仁薪資撥發及相關權益至為重視。 對此,資安院昨晚回應,首先是資安院現職員工分別於今年1月16日與1月31日到職,並依據董事會通過的薪資規劃,由資安院長核敘薪資,1月19日已經正式核發敍薪單。 連網紅高嘉瑜立委都直喊「言論自由絕對是所有民進黨人都該誓死捍衛的」,「over my dead body」…。 臉書粉絲專頁「公民1985行動聯盟」上瘋傳星雲法師舍利子的照片出現在購物網上,並被寫上「各式高仿人造化石(可當舍利子)」的文字,… 鼎泰豐是觀光客來台灣必吃的美食之一,不管哪間分店總是大排長龍,其中小籠包跟炒飯深受民眾喜愛,成為來店必點品項。

一名網友也說,雖然目前仍在草案階段,但擔心台灣未來會和中國越來越相似,認為不應該管控到私人對話,「難道我跟女友聊色色的,他們也要知道嗎?」PO文一出隨即掀起熱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遭外界質疑恐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各大論壇都表示強烈反彈。 中介法懶人包 臉書粉專《己爸偶》18日PO出一整理文,直言「今天你選擇默不作聲,明天你無法出聲」。

中介法懶人包: 相關新聞

林智群律師也補充「假訊息是怎麼發揮影響力的?」,一開始是一個號稱公益的匿名粉專整理了一個懶人包,無中生有一個名詞「不當言論」,還講了一堆不正確的事情。 有影響力的網紅(比如陳沂)也紛紛複製貼上,最後,連市長候選人黃珊珊也提到「不當言論」,網友們,就被帶風向了。 LINE台灣資深總監許惠嵐:此草案會將私人通訊對話都納管,質疑未來用戶的群組和私人通訊是否可能被加註警語。

據一份民調顯示,高達74.8的新北市民滿意侯友宜的施政表現,其中滿意侯友宜施政表現者,有60.4%支持侯代表國民黨參選2024大選。 苗栗通霄白沙屯拱天宮媽祖進香之旅已進入第3天,「粉紅超跑」所到之處總是吸引眾多虔誠信眾朝聖。 總統蔡英文11日也到場參拜,現場卻出現男性民眾抗議的情況,引發信眾矚目,網友也對此議論紛紛,「本來就是去宮廟蹭流量而已」、「這種惡劣政客,會有報應的」。 日前一名高三學測生因母親突然生病住院開刀,不僅午餐錢和車錢都付不出來,母親後續的手術費也成問題,對此,作家黃大米當時立馬轉了10萬元暖助對方,受到許多讚賞。 然而近日黃大米自曝將吃不完的火鍋打包送給遊民,還認為遊民會覺得「是上帝給的食物」,瞬間點燃網友戰火。

中介法懶人包: 言論自由倒退嚕?一次搞懂數位中介法內容 他:小心無法出聲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爭議大,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踩煞車」,他下午受訪時表示,言論自由是堅持的價值,相關部會要加強溝通,做到大家都能接受才來進行;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隨後宣布,下周公聽會延後召開,虛心接受各界指教,將持續與各界對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遭外界質疑恐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引爆強烈反彈。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20日)在臉書PO文,抨擊對手、民進黨籍雲林縣長參選人劉建國曾在2013年提案主張,「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但如今看到政府對言論自由伸出黑手時,劉卻完全默不作聲。 對此,PTT「創世神」杜奕瑾也在臉書發表自己看法,表示現在多數人開始注意到數位治理,探討這個議題應是一個起點,不該是終點,應避免濫情的選邊站,而是構思可執行的方法。

上述幾家業者只是簡單的列舉,因NCC只根據認定標準公告的指定線上平臺業者,不會主動區分其他業者屬於什麼類型服務,相信還有許多潛在業者受到中介法規範,但業者自己可能並不知情。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NCC綜合規劃處科長劉佳琪回應,相關平台言論還是要回到服務使用條款去看,論文例子中的指控是否為真,還是回到法院判決,這部分不會對網路言論做相關限制。

中介法懶人包: 懶人包告訴你《數位中介法》多可怕 「言論自由末期」嚇壞2千人

依據草案的說明,數位中介服務係指,透過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傳送數位格式的聲音、影像、文字、數據或其他訊息提供的通訊傳播中介服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第3場公開說明會,主要邀請資訊儲存服務及線上平台服務業者與公協會。 主管機關針對平臺的違法內容,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要求業者對該內容予以移除、限制接取或暫時加註警語,應提高對政府權力的限制,避免政府濫權。 針對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聯手親綠媒體、側翼粉專,試圖帶風向指控《數位中介服務法》是由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民眾黨團21表示,譴責這種假消息、潑髒水的行徑;民進黨敢做不敢當,意圖用《數位中介服務法》箝制人民言論自由,就不要瞎扯在野陣營,再次重申,民眾黨團從未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 儘管臺灣的中介法草案參考DSA架構,但NCC強調立法設計上有兩點與DSA不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遭外界質疑恐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引爆各大論壇強烈反彈,雖然行政院長蘇貞昌已急踩剎車,仍無法澆熄各界怒火。
  •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為了要掌控被行政部門認定的「不當言倫」,甚至還不限通訊服務、網路購物、線上遊戲及雲端空間等所有網路平台。
  • 因數位中介服務相當廣泛,因此草案參考DSA的設計,將中介服務分為連線服務,快速存取服務、資訊儲存服務3大類,其中資訊服務再分為線上平臺、指定線上平臺2小類。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第3場公開說明會,主要邀請資訊儲存服務及線上平台服務業者與公協會。
  • LINE台灣資深總監許惠嵐:此草案會將私人通訊對話都納管,質疑未來用戶的群組和私人通訊是否可能被加註警語。
  • 草案規劃納管5大類網路平台,包括臉書、YouTube等有效使用者230萬以上者,可能被納入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若違反單一義務,最高可開罰新台幣1000萬元。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也認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管制網路,儼然走向共產威權,國民黨團要求退回,若草案送進立院,一定強力杯葛。 他說,NCC早已淪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國民黨已不只一次要求主委陳耀祥下台,這部草案更像是民進黨想強化網軍,就算民進黨護航通過,國民黨也會列為重點杯葛法案。 至於針對網路上違法內容,NCC官員解釋,如果有人向臉書檢舉疫情相關違法貼文,臉書透過自律機制檢視,或是不實訊息違反某部會規定,部會可以向法院申請資訊限制令,臉書若最後有移除資訊,要告知檢舉人和被檢舉人處理狀態及原因,移除資訊也要公告在共同資料庫,以強化透明度。 第5類是「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將會被要求負擔最多義務,由於對社會影響力最大,初步規劃是針對有效使用者230萬以上的平台,「標準是參考歐盟用人口1成做計算,數字是否適合或是要看其他條件還可以再討論」,後續會認定公告,預期臉書、YouTube應該都屬於此類。

中介法懶人包: 批林靜儀潑髒水、民進黨敢做不敢當 民眾黨團:從未提出《中介法》

而就在外界吵得沸沸揚揚之際,臉書粉專「己爸偶」直言「今天你選擇默不作聲,明天你無法出聲」,並整出《數位中介服務法》完整懶人包。 NCC聲明表示,外界對於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質疑,目前僅只是初版,政府也會審慎評估各界建議,對於個別業者盼善盡社會責任,因營運成本致難以配合草案義務等意見,會繼續討論相關規範、執行方面和專責團體與議題,也會持續收集各方平台意見將充分考慮,一併檢討,針對部分非營利、較小型的業者,亦將考量免除或減輕其義務。 中介法懶人包 NCC修訂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針對網路言論作管制,但直到18日公聽會時,各大平台代表如PTT、臉書、巴哈姆特以及LINE才知道自己成為納管對象,表達強烈反彈,臉書粉專《己爸偶》也整理出懶人包,不少網友看了直呼「台灣言論自由末期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遭外界質疑恐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引起各界反彈。

HCG免治馬桶的抗菌潔淨科技,與工研院產研合作全球首創電化學除氯技術可以將自來水電解之後,把氯轉化成無害氯離子形成的電解水,在清除污垢的同時,也達到除菌的作用,整個過程都無需使用任何化學藥劑或清潔劑;更棒的是,電解除菌水在一段時間之後,就會自動還原成自來水。 乾淨、抗菌、安心、安全,討厭的壞菌不見了,也不會對我們生活的環境帶來更多負擔。 尊重多元:分享多元觀點是關鍵評論網的初衷,沙龍鼓勵自由發言、發表合情合理的論點,也歡迎所有建議與指教。 我們相信所有交流與對話,都是建立於尊重多元聲音的基礎之上,應以理性言論詳細闡述自己的想法,並對於相左的意見持友善態度,共同促進沙龍的良性互動。

中介法懶人包: 整理舍利靈骨驚人發現!佛光山證實星雲大師有數不清的舍利子

第四,「己爸偶」說:「如果不配合刪文,重罰,依照第 46 條,最高罰 1000 萬!」林智群指出,第 46 條根本不是處理「拒絕刪文」的規定,第 54 條不配合法院刪文,可以罰 5-50 萬。 徐巧芯說,唐鳳多次被發現幫私人企業背書或宣傳,身為部長級的政務官,不應該用政府的公信力隨意替私人公司背書,否則以後若該公司出現問題,唐鳳難道要一起負責,「就是因為如此不務正業,每天在數位發展部以及資安議題上才會顯得如此吃力及貧乏」。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資安院)2月10日才剛揭牌,卻被內部員工爆料拖欠薪水,資安院昨(11日)晚回應,資安院人員由院長核敘薪資,1月19日已正式核發敘薪單,目前薪資經費已進行行政程序,會儘速依規定核發。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明年就要投票選總統,民進黨已進入選戰模式,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也積極走訪地方,但國民黨總統人選尚未明朗。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重創去年民進黨九合一選舉,民進黨新任主席賴清德上任後力拚改革,上周三舉行中執會通過最新學倫機…

中介法懶人包: 《數位中介》為何掀網路炸鍋? 懶人包教你看懂 原來暗藏「霸王條款」

各類提供中介服務業者具一定法遵義務,若違法規定將處以5萬~1000萬不等罰款。 許哲仁表示,網路世界什麼人都有,PTT就是要保障言論內容,但是想善盡社會責任的想法卻也被法令限制。 第27條對於使用者反覆提供明顯違法內容,規定平台應該處理,但是平台對使用者的處理程序卻寫死,平台要先給警告、若沒改善才能訂合理期間暫停服務。 NCC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網路論壇批踢踢表示,草案要求的特別義務應該適用在大型商業平台,如果用在批踢踢根本做不到,若被納為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跟命令我們關站相去不遠」。 2017年,行政院會議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ISP)對於數位通訊傳播網路通訊協定或流量管理應以促進網路傳輸及接取之最佳化為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附加任何顯失公平之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合理使用網路資源,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其他技術或非技術之障礙干擾使用者之選擇。

中介法懶人包: 星雲大師留下無數「舍利子」是什麼?跟火化溫度竟然有關

第11條第一項第二款,則規定平台知悉違法內容後,立即移除該資訊或限制其接取,那就可以免除民刑事責任。 《自由時報》報導,前NCC委員、清華大學科技法律所副教授翁曉玲指出,NCC所提草案的中心思想不明確,給予業者更多責任,甚至不僅是大的平台業者,連小的平台業者也一網打盡,可能阻礙數位經濟發展。 即便「與我國實質關係」已經寫下了包山包海的限制,內容中還多了一條「使用者對其服務及可及性」,根本是帝王條款。 所謂「可及性」意旨「只有我國使用者可觸及」所以不管在哪國公司,都可以透過網路存取到你的服務。

中介法懶人包: 【中天直播#LIVE】立法院”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聽會 網路監管與言論自由如何拿揑? 20220728 @中天新聞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箝制言論自由的疑慮,行政院長蘇貞昌雖已表態暫緩推動,但熟悉該法立法的人士稱,「(草案)不會胎死腹中… NCC提出《數位中介法》草案後引起熱議,各大網路社群平台及通訊軟體代表掀起反對聲浪,直指「強推」。 對此,NCC今(21日)上午發布3點聲明,全文共781字,強調草案僅為初版,「沒有部分人士所稱『強推』之情事」。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23日)上午召開「黨政干預廣電媒體,政府黑手伸向網路」,嚴正質疑黨政高層不僅干預廣電媒體執照審查,更將黑手伸向網路言論自由等嚴重不當行徑。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的立法精神是,維護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建立自由、安全、可信賴的網路環境」,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今年6月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時開宗明義點出草案的立法精神,NCC希望一方面迎合國際上對中介服務的監理趨勢,也滿足國內對中介平臺的實際監理需要,因此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架構制定草案。 因此在中介法裡,規定使用者如對線上平臺服務的限制,包括移除或限制接取內容,或是帳號被停權,可以服務內部異議或外部申訴管道尋求救濟,保障用戶的使用權益。 另外,在草案中也設有安全港的免責條款,即平臺上有違法內容或遭到用戶求償,只要符合特定的條件,得以免除民事或刑事責任,對中介服務業者提供免責的保障。

中介法懶人包: NOW早報/林智堅2學位掰!顏擇雅喊退學費 律師1句嗆爆

就算「與我國實質關聯」已經寫下了包山包海的限制,還特別寫入了「使用者對其服務之可及性」定義,作為帝王條款。 《己偶爸》表示,「可及性」實際上就是「只要我國使用者可觸及」,因此你不管是哪國的公司,只要我國內的使用者可以透過網路存取到你的服務,不管你這公司的營業性質,就在法案列管範圍。 謹慎發言:在TNL網路沙龍,除了言論自由之外,我們期待你對自己的所有發言抱持負責任的態度。 在發表觀點或評論時,能夠盡量跟基於相關的資料來源,查證後再發言,善用網路的力量,創造高品質的討論環境。 陳建仁以論文為例,如果有平台使用者張貼內容指出某個候選人論文涉抄襲,或者同時間有另一位使用者說該候選人論文是原創,「貼文可能涉誹謗,平台要不要刪文,但若刪除一方,平台有可能要負擔另一方賠償損失」。

中介法懶人包: 在野黨抨擊「數位中介法」形同網路戒嚴,NCC:僅為初版未強推也沒撤回問題 5月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遭外界質疑恐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引爆各大論壇強烈反彈,雖然行政院長蘇貞昌已急踩剎車,仍無法澆熄各界怒火。 對此,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公開呼籲「蘇貞昌院長應該鄭重道歉」,且質疑府院為什麼仍提不出合理、合法解決方式。 未來中介法上路後,平臺業者如果下架使用者的內容,翁柏宗指出,業者需做到3點義務,首先最基本的是,必需清楚說明下架理由,解釋違反哪一條社群守則或服務規範,其次是當使用者表達異議時,業者必需提供內外部救濟制度,最後是,平臺業者每半年或一年需公開透明度報告,讓公眾可以檢視問責。 《中介法》第18條規定,相關主管機關經調查若認為平台內容有違反法律,同時在法院核發資訊限制令前,可要求平台針對不實訊息且違法內容暫時加註警語。 國家傳播委員會(NCC)18日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由於法案條款界定不明確,遭質疑接下來是否說什麼都會被管,造成民眾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