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相關的職業稱謂為執達主任(bailiff)和助理執達主任(assistantbailiff), …,執達主任(又稱執達吏),是一種為法庭服務,負責執行及傳達法官裁決的官吏、職員。 在香港相關的職業稱謂為執達主任(bailiff)和助理執達主任(assistantbailiff), …,法庭及審裁處發出的傳票或法律文件,均須送達訴訟人及證人。 最常見的包括民事訴訟的傳訊令狀、裁判法院的交通及雜項案件傳票、各個法院的聆訊通知書、刑事案件 …,執達主任(又稱執達吏)… 要求排期聆訊的申請書內須提供估計所需的審訊時間和準備傳召的證人數目等資料。 如果上訴人在指明的期限內沒有提出申請,有關上訴將會失效。 若要申請裁定已去世租客的某些家庭成員能否取得已去世租客在規管租賃下的利益及保障的享有權,則須填妥申請通知書(表格22)乙部。
- 局方一味講錢,沒有回應商戶繼續經營的訴求,亦沒回覆我們提出的「衙前圍村重建逐步增加租金的安置」方案,更沒有提及解決兩位工匠發牌事宜,一味強調執達令清場靠嚇,裕民坊清場日期指日可見。
- 在採取以上行動後,申請人必須把一份有關送達的誓章、一份有關註冊的誓章、一份有關張貼的誓章和一份有關刊登報章的誓章,送交審裁處的司法常務官存檔。
- 觀塘重建,但仍有約3戶商戶留守,上周再有商戶接獲執達令信件,今早(4日)市建局派出近百人到場,圍封馬路並進行清場行動…
- 如果業主、註冊承按人、管理人、民政事務局局長或他所授權的人員有意根據(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申請解散管理委員會並委任一名管理人,或撤換管理人,必須使用表格29。
- 如屬勞資審裁處的判令,申請人應向有關審裁處領取一份裁定證明書,然後往區域法院登記處登記,申請發出執行令。
- 舉例來說,A賣一棟房子給B,依照民法第125條要在15年內討債。
除非由張貼「收回物業通告」最後一日以後起計的60日期限已過,或除非分間單位的租客已交回分間單位的空置管有,否則法院不會批予發出收樓令狀的許可。 任何一方若要根據(香港法例第545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3條申請由土地審裁處作出售賣土地的命令,必須向審裁處的司法常務官提交大致上符合表格32格式的申請通知書。 執達令 補償案件可以分為幾類,由不同的條例規管,譬如(香港法例第124章)《收回土地條例》、(香港法例第276章)《地下鐵路(收回土地及有關規定)條例》和(香港法例第370章)《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 任何人士如根據以上各項條例提出法律程序,必須遵守(香港法例第17A章)《土地審裁處規則》所規定的程序。 任何人士若要就(香港法例第7章)《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IVA部所規管的分間單位租賃提出申請,便須向土地審裁處司法常務官提交大致上符合表格22格式的申請通知書(須填妥表格22乙部),列明申請的性質。
執達令: 裕民坊再有商戶拒遷 市建局百人封店清場
「活在觀塘」創辦人袁智仁表示,商戶安記皮具的許先生周二仍與市建局代表商討解決方案,惟未能達成協議,換言之即未能獲得任何賠償。 袁又形容,街坊被公權力驅逐,又批當局堅持維持3年前的賠償方案,而且未能做到原區安置,希望當局不要以「圍攻」、「抬人」的方式清場。 本報記者昨到場,發現有近百名市建局職員在現場築起人鏈,並以鐵馬圍封店舖一帶。
除此之外,也可由申請人或上訴人在任何時間申請中止案件。 差餉估價上訴案件、地租上訴案件及房屋上訴案件的各方應注意,若在提交反對通知書後的14天內無人申請排期聆訊,則上訴程序將失效。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通知書後,必須盡快把申請通知書的副本張貼在他/她打算收回的物業的顯眼處或大門入口。 申請人也必須以同樣的方式,連續三天張貼通知佔用人有關此申請的通告。 土地審裁處有權力裁定建築物管理的爭議,包括有關(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及公契解釋和執行的爭議、委任或解散管理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及委任管理人等事宜所引起的爭議。 提交申請通知書後的 7 天內,業主要向租戶送達一份副本。
執達令: 執行封租令:現場封租當天情況
我們另為會員提供8大支援服務,涵蓋品牌形象設計、政府資助、數碼科技提升等,全面提升企業可持續發展機會。 4)在收樓當日,執達吏亦會陪同業主前往單位,隨行鎖匠在有需要時亦會破門而入,確保業主能順利收回物業。 有關訟費評定的詳細程序資料,請於高等法院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索取《訟費的評定》小冊子參閱,或登入司法機構網址rcul.judiciary.hk下載該份有關的小冊子。 即使上訴的期限或申請上訴許可的期限已經屆滿,但審裁處或上訴法庭仍可在任何時間延展上訴的時限或申請上訴許可的時限。 如果審裁處拒絕這項申請,有意提出上訴的一方可以在申請被拒絕後的14天之內,向上訴法庭提出進一步的上訴許可申請。 除非經本審裁處另行批准,否則非正審申請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書並須送交司法常務官存檔,申請書的內容主要以表格1為依據。
- 答7.僱員因裁員而遭解僱,可獲得遣散費,但不可同時獲得長期服務金。
- 就定期租賃而言,每年租賃可以最少半年的通知,而於租賃的一年期屆滿時終止;至於較短期的租賃(例如每月租賃和每週租賃)可以一整個周期的通知,而在該租賃的周期屆滿時終止。
- 10年前舊業主將該幅地售予一名姓陳女子,當時姓張男子已欠租一年多。
- 入稟前,業主記得確認租約已打釐印,並且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 CR109),通知已將物業出租。
- 業主可以親自、郵寄等方式將副本送達租戶,亦可要求審裁處代為送達。
- 一般來說,聆訊日期一經編定,審裁處不會更改日期來遷就任何一方的旅行計劃、工作安排或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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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達令: 強制執行的功能是什麼?有什麼用處?
從前樓上有不同店舖,如禪修中心、髮型屋等,樓下則有茶餐廳,但現在已全數結業,重門深鎖。 想搵新工的打工仔,不妨留意一下政府司法機構現正招聘的執達主任助理,因為申請者只需完成中四學業(或具同等學歷)即可申請,起薪每月$15,560。 當提交清盤呈請後,便代表公司清盤程序開始,期間公司所有產權處置將會失效,該公司的資產將不得轉移,而銀行通常亦會在清盤程序開始後,便凍結該公司的帳戶。 當執達主任第三次嘗試進入該處所時,如有需要,隨行的鎖匠會破門入內。
公司任何一位債權人、股東或公司本身,均可提出將公司清盤的呈請。 清盤可以是公司一方主動或被債權人入稟申請清盤,以遣散公司及結束業務的方式,將資產變賣套現債還債務,換言之是以公司的價值抵償所有債務,一般情況下債務不會轉移至個人。 至於無限公司或合夥因債務責任是「無限」,故債務問題的最終手段就只有申請破產。 答4.如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應盡快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執達令 而《僱傭條例》亦規定,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執達令: 工作性質
如不满意拍賣結果及希望就有關出售事宜作出其他安排,須申請進一步的法庭命令,此舉須另收費。 市建局回應指,安記皮具屬佔用第五發展區內面向裕民坊的一個構築物,並因應構築物在該處存在經營已久,已從體恤角度出發,盡可能照顧佔用人的需要,其獲得的「經營年期津貼」已達上限計算。 【本報訊】觀塘裕民坊重建在即,繼早前有商戶不滿賠償方案,用鐵鏈反鎖自己在店內,抗議市區重建局未有「以人為本」處理清拆、回遷等問題。
如業主沒有履行上述義務,租客可藉給予業主不少於30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有關租賃。 或者,租客在可行的情況下可先進行維修,然後向業主追討有關維修費用。 如有需要,租客可訴諸法律行動(例如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不超過港幣75,000元的申索)。
執達令: 業主租樓終極天書
如未獲回覆,亦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令對方不得提交清盤呈請。 執達令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我的選票是代表國家隊,而非由我一個人話事。」30歲艾拿巴為平息眾怒,通過聲明交代投票決定。 網民又發現她突然關閉留言,似乎在避靜中,而翻查其社交網,發文前一天,留言功能還是開放。 食環署回覆指,持牌流動小販須確保其在營業過程中所使用的攤檔或其他設備不致對車輛交通或行人的自由流動造成妨礙或干擾,否則便屬違法,慣常在觀塘區擺賣的持牌流動小販可在市區即港島及九龍各區擺賣。 用甚麽收數公司只係嘥錢,大廈有晒閉路電視嘅今天就算跟到住客入屋追數一次都無下次,什麼用鐵鏈鎖鐵閘只係吹水唔抹嘴,廢噏。
執達令: 甚麼是「規管租賃」?
付款可以用現金、「易辦事」或支票,支票收款人應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答辯人若要反對申請,必須在收到通知書後的7天之內填妥反對通知書(表格7),說明他/她反對的理由,然後把反對通知書送交司法常務官存檔。 若處所內有足夠的財物及實產可供扣押,執達主任便會扣押與令狀所載的金額及執行令狀所需費用相若的物品。 申請人須承諾會支付執行扣押工作所需的費用,否則執達主任將不會扣押任何物品,亦即令狀不能成功執行。 無論執行令狀是否成功,每次所耗的執達主任開支及護衛員費用,均從上述按金中扣除。
主要工作為按照法院、審裁處或訴訟人士的要求送達傳票以及其他重要的法律文件,以及促使有關人士完全遵從及履行法院或審裁處的判決及命令。 如果申請人或上訴人沒有在編定的聆訊時間和地點出現,審裁處可撤銷有關法律程序。 申請人或上訴人若要重開法律程序須在程序撤銷後21天內於土地審裁處登記處發出傳召訴訟各方的傳票,才可申請重開法律程序。 假若任何一方認為某些日期不便,應在安排聆訊日期前通知排期主任。
執達令: 提出申請和上訴的程序
申請人須衡量追討判定款項的成功機會以及執達主任執行令狀時所花費的費用,再作決定。 上訴人必須在上訴通知書送達後7天內,向高等法院的司法常務官交出有關審裁處的判決或命令的加蓋印章文本一份,以及附有理由的決定(如有的話)文本一份及兩份上訴通知書。 提交各樣文件或使用服務,須按照(香港法例第17B章)《土地審裁處(費用)規則》的附表支付法庭費用。
審裁處並不保證申請人能夠討回全部或任何欠租或判額,或已支付或需要支付的執達主任費用,一切視乎執達主任執行「扣押判定債務人財產令狀」的結果。 申請人須衡量追討所欠金額之機會和會涉及有關的執達主任費用,然後請自行決定所需要的執行方式。 如處所關涉分間單位的規管租賃,而申請人就該分間單位而言是上級業主,則申請人在取得收回樓宇管有的命令後,須連續3日在分間單位(或分間單位屬其組成部分的處所)的大門或入口處,張貼「收回物業通告」。
執達令: 旺人士藐視法庭 案件進入結案陳詞
於執行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或財物扣押令當天,一名執達主任會帶同一名護衛員前往被告人的處所。 除非高等法院或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批准優先執行個別申請人的令狀,否則有關要求將不獲考慮。 如屬高等法院的案件,申請人須帶同批出的執行令狀及按金收條,前往執達主任辦事處(海事及高等法院)。 至於其他案件,申請人須將執行令狀直接送交有關法庭登記處。 登記處職員會將一份申請表(稱為便箋)及一張令狀表格發給申請人,申請人需填寫被告人的資料和追討的金額。
執達令: 強制執行要錢嗎?費用是多少?
假如你對出售的財物有興趣,你可在拍賣中隨時出價競投。 假如拍賣中的最高出價未達底價,執達主任將會致電給你,聽取你的指示。 如你不滿意拍賣結果及希望就有關出售事宜作出其他安排,你必須申請進一步的法庭命令。 不論在任何階段,若申請人決定不再執行令狀,都可取回所剩按金。
執達令: 業主須繳付甚麼費用?
在張貼通知書的4個工作天之後,申請人可以誓章形式向審裁處申請「要求批准發出收樓令狀」,申請人須支付繳交費用。 任何人若要提出上訴,必須把審裁處指明格式的通知書填妥,然後把通知書送達有關法律程序中的其他各方,要求他們在通知書指明的日期或按指示的其他日期,在法官席前出席聆訊。 若沒有人提交反對通知書,法庭會根據(香港法例第17A章)《土地審裁處規則》第15條規則,頒令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判決,如果答辯人不服法庭的命令,可盡快發出傳召訴訟各方的傳票,以申請擱置法庭的命令。 審裁處會在傳召訴訟各方傳票的聆訊中,對這項申請作出裁定。 如果審裁處只是因為答辯人欠租而發出收回樓宇管有權的命令,答辯人可以有最少1星期的付款期,讓他/她支付所有拖欠的租金/中間收益和訟費。 如果答辯人既沒有在指定的期限內支付所有的欠租/中間收益和訟費,也沒有遷出,申請人可以向審裁處申請「要求批准發出收樓令狀」,針對答辯人和所有逗留在樓宇內的人士,強制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如情況適合的話,審裁處可以信函形式發出指示,而無須進行過堂聆訊。 申請人可以把申請通知書的副本親自交給答辯人,也可以把副本放置於答辯人在香港最後為人所知的或通常的居住或營業地址,或以普通郵遞方式寄出。 任何人士根據(香港法例第116章)《差餉條例》、(香港法例第515章)《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和(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提出上訴,審裁處有權力作出裁定。
觀塘重建,但仍有約3戶商戶留守,上周再有商戶接獲執達令信件,今早(4日)市建局派出近百人到場,圍封馬路並進行清場行動… 租賃的任何一方可向署長申請發出證明書,證明處所的主要用途,費用為港幣 3,850 元。 該證明書,就各方面而言,是作為證明該處所主要用途證明書所列事實的表面證據,及作為證明該處所在視察當日的主要用途的表面證據。 執達令 會計部計算出應發還的按金餘額和備妥款項後,會通知律師前往領取。 執達令 執達令 租客欠租超過7日,業主便可到審裁處提交收樓及追收租金的申請,如果另有欠水、電、煤或管理費等等都可以一拼提交。
執達令: 一起紀錄官塘吧! 行動吧!
這些程序是要確保與訟雙方能夠有足夠通知以便作出準備,亦讓租客有充分機會對業主的申請作出回應,以及讓租客可以向法庭申請暫緩執行收樓令。 除了提交費用外,申請由執達主任執行令狀時必須繳付按金予土地審裁處,以支付執達主任和封舖差費用。 在執行令狀完成後或申請人指令執達主任中止執行令狀時,申請人須以書面通知執達主任辦事處,要求將所餘按金發還給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