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一型1p2024詳細懶人包!(持續更新)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與 前 期 型 的 最 大 分 別 在 於 大 廈 中 央 部 分 的 公 共 設 施 如 水 、 電 房 等 的 位 置 經 過 改 動 , 令 大 廈 可 以 興 建 更 多 及 更 大 的 單 位 。 在和諧一型出現前只有30層大十字型大廈及舊十字型大廈為採用十字型設計的標準出租公屋設計;前者全港只建有八座,後者只有一座大廈仍然保留作出租公屋(其餘已經改為居屋,並透過居屋計劃出售)。 此外,於新和諧一型大廈裡,亦引進了退台式設計,但僅屬美田邨及葵涌邨之特別設計,直至非標準設計大廈取代此款設計後,才獲得廣泛採用。 和諧3A型減去其中一翼的兩個翼尾單位,其較矮版本為和諧3C型,和諧3B型則為標準和諧三型的較矮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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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正因該處位於大廈的凹位,令陽光照射的時間不多,而且鄰居的廚房油煙更容易把衣服弄污。 故此有些住戶違規在客廳窗外設置曬衣架,或把衣服、被褥放在附近的公園、球場曬晾。 有見原裝曬衣設備劣評如潮,房委會在興建彩盈邨時,開始更改新樓宇曬衣桿的擺放位置,從廚房變作浴室外牆。

和諧一型1p: 和諧一型大廈

與 和 諧 二 型 及 和 諧 三 型 一 樣 , 部 分 早 期 的 大 廈 使 用 鐵 窗 設 計 , 部 分 則 使 用 鋁 窗 設 計 , 至 一 九 九 四 年 入 伙 的 大 廈 才 統 一 使 用 鋁 窗 。 由 一 九 九 二 年 至 一 九 九 六 年 間 , 共 有 八 十 二 幢 屬 前 期 設 計 的 和 諧 一 型 大 廈 落 成 , 當 中 廿 七 幢 是 作 居 屋 用 途 。 和 諧 一 型 大 廈 興 建 的 數 量 比 和 諧 二 及 三 型 都 要 多 , 原 因 是 緊 密 的 和諧一型1p 設 計 及 單 位 排 列 使 土 地 的 運 用 更 為 有 效 。

  • 和 諧 一 型 是 在 各 款 和 諧 式 大 廈 之 中 主 力 興 建 的 樓 宇 , 呈 十 字 型 的 外 型 設 計 , 使 其 設 計 及 造 型 組 織 嚴 密 , 令 土 地 的 運 用 更 有 效 率 。
  • 第 九 款 是 以 提 供 雙 睡 房 及 三 睡 房 為 主 的 和 諧 一 型 , 沒 有 1P 單 位 供 應 , 每 層 提 供 十 六 個 單 位 , 標 準 的 第 九 款 共 可 提 供 608 個 單 位 。
  • 一 九 九 八 年 時 籌 備 中 的 新 和 諧 式 大 廈 , 有 兩 個 設 計 重 點 , 第 一 是 單 位 的 標 準 尺 寸 經 重 新 設 計 , 第 二 是 重 新 設 計 廚 廁 的 佈 局 。
  • 只有部份與附翼相鄰的2-3人及1B型單位、屬第一款的秀茂坪南邨秀美樓其中兩翼的翼尾單位,以及梨木樹邨翠樹樓及榮樹樓靠近和宜合道的一翼的1B型翼尾單位不設窗台。
  • 第三代和諧式大廈的公共屋邨及居屋屋苑包括有:天慈邨、興華(一)邨、天恆邨(唯一一個不提供一人單位的第三代後期版本和諧一型大廈的屋邨)、田灣邨、尚德邨、天麗苑、曉麗苑、錦豐苑(集齊前後期和諧一型的屋苑)、廣明苑、雅寧苑等。
  • 隨後在2014年1月,運輸署於「配合西港島綫通車的公共交通服務之最新修訂重組計劃(2014年1月版本)」中修訂方案,建議此路線新增星期一至五下午由中環開往跑馬地的回程服務。

由 一 九 九 六 年 至 二 零 零 二 年 間 落 成 的 和 諧 一 型 大 廈 設 計 經 過 改 良 。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與 前 期 和 諧 一 型 的 最 大 分 別 , 在 於 它 能 更 有 效 運 用 空 間 。 樓 宇 的 佔 地 面 積 不 變 , 透 過 改 善 原 本 的 設 計 , 令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整 體 上 能 提 供 更 多 及 更 大 的 單 位 , 這 種 緊 密 的 設 計 令 和諧一型1p 土 地 的 運 用 更 為 有 效 。 早期和諧式大廈的曬衣設備設置在廚房窗外,本意乃因該處位於大廈的凹位,遠離地面行人通道,可減少衣物從高處墮下所引致的意外。

和諧一型1p: 光伏支架产品分类

小型單位大廈原本有自己的單位設計,為解決獨居或與配偶同住的長者及輪椅人士的住屋需要,一款針對長者及輪椅人士需要的小型單位大廈原設計在1994年面世,該大廈設有標準的單位,但沒有固定的設計,現偏向採用附翼大廈及和諧式的單位單元來興建大廈,會根據地盤的大小而決定,更有單方向設計。 近期興建的小型單位大廈,包括慈安邨重建計劃第三期(現慈樂邨樂歡樓)、愛秩序灣第四期(現愛東邨愛寶樓)、梨木樹邨重建第四期(康樹樓)及將軍澳尚德邨第九期(尚美樓)等大廈,是連同社區會堂一併興建。 值得一提,和諧式本以每人享有更多空間作設計理念(每人約10-11平方米),因此和諧式單位較其它款式的同類型單位面積更大。 由於近年土地資源短缺,導致新建非標準構件式單位面積較和諧式同類單位縮減不少,因此房屋署近年嚴格以每人享有7平方米面積作編配標準,令更多2人家庭獲派小型單位,而20.13平方米的2人單位只可編配予2人家庭,34平方米的和諧式1B單位在正常情況下則只會編配予4人家庭(但調遷及特快公屋計劃下的3人家庭仍可獲派此款單位),同時將其它類型單位的編配人數幅度收緊。

雖然在路線表令中,此路線屬1號線的特別班次,同樣被歸類為「港島半山區路線」,其車資卻與區內其他流水線看齊,並沒有如其餘半山區路線,用盡車費等級表般收取較高的車費。 在 設 計 藍 本 中 , 和 諧 一 A 型 的 高 度 是 廿 一 層 , 然 後 再 按 各 地 盤 實 際 所 受 的 高 度 限 制 增 加 或 減 少 層 數 。 而 在 建 成 的 和 諧 一 A 型 之 中 , 樓 宇 層 數 和諧一型1p 由 十 四 至 廿 五 層 不 等 。 註 : 十 九 樓 設 有 消 防 泵 房 , 減 少 了 一 個 相 等 於 一 個 1P 單 位 的 面 積 。 一 樓 減 少 了 相 等 餘 兩 個 1P 單 位 三 角 部 分 的 面 積 , 餘 下 廳 房 的 面 積 加 入 鄰 近 的 1B 單 位 , 變 為 2B 單 位 。

和諧一型1p: 和諧式大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和 諧 一 型 在 外 型 上 的 變 化 不 及 和 諧 二 及 三 型 般 特 別 , 然 而 在 單 位 的 配 搭 上 卻 是 最 靈 活 的 一 款 。 按照原來的規劃,何文田邨共有14座同款大廈,是全港擁有最多同類大廈的屋邨;然而,部份用地後來改作私人屋苑,因此最後僅興建其中6座。 除以上計劃外,原本用作居屋的健明邨、因興建期間政府明令宣佈「停建居屋」而改作公屋出租用途,當中方案為:將邨內四座樓宇 – 明宇樓、明宙樓、明星樓及明域樓於10樓起近電梯大堂的3B單位,臨時改則分拆為一個1/2P單位及一個1B單位,至於10樓以下則保留為3B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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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加上輔助設備如晾衣桿;於近年開始為所有和諧式屋邨的客廳窗外加設曬衣杆,但有不少住戶反映其設計有問題,使用非常不便。 新和諧型的設計把標準二人單位改變成一種適合編配給二至三人家庭的全新小型單位,從而決解該等單位的不足問題;在第六款大廈每一隻翼的終端,均有編配給二至三人家庭的小型單位。 1999年1月21日,房委會建築小組委員會通過由房屋署總建築師(設計與標準策劃)Mr. Chris GABRIEL 所帶領的團隊設計的新和諧一及三型設計,並規定在2月起動工項目採用(首個動工的項目為清河邨,而首批落成的此型大廈為長宏邨二期,即宏勇樓、宏心樓、宏意樓及宏善樓)。 第一座和諧三型大廈位於藍田廣田邨廣靖樓 , 於1992年11月落成 和諧一型1p , 亦是全港首座和諧式大廈。 最後一座和諧三型大廈為石籬邨石欣樓,該大廈原本高20層,但因應同邨1-3及8-9座重建戶「原區安置」的訴求,故此在興建時更改設計增加樓層至31層,是同類樓宇中最高的其中一座,其它達31層高的和諧三型為紅磡邨紅暉樓及慈樂邨第三期。

和諧一型1p: 班次

原為第七款,但因應有關當局為增加小型單位供應,將原有3睡房單位位置分拆為一個1-2人單位以及一個1睡房單位,故此成為第一款。 因樂民樓與樂泰樓,樂翠樓與樂謙樓過於接近,因此樂民樓向樂泰樓及樂翠樓向樂謙樓一邊單位的窗台改為統一指向聯合道方向,以避免單位近距離互望,為全港僅有兩座有此安排的和諧式大廈。 因跑馬地(下)一帶居民投訴於早上繁忙時間,1號線於景光街登車困難,本路線投入服務一星期後即加密班次。 2015年6月29日起往中環方向改經皇后大道東,不經摩理臣山道、灣仔道、菲林明道及軒尼詩道,與已取消的5S線西行方向於灣仔區的走線相同。 2020年12月21日起,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上午班次減至六班,並暫停下午班次之服務。

  • 港島半山區巴士路線1P,由城巴營辦,只於星期一至五早上繁忙時間提供服務,由黃泥涌道(樂活道)單向前往中環,途經跑馬地(下)、灣仔(皇后大道東)及金鐘。
  • 由 於 設 計 以 和 諧 一 型 為 藍 本 , 原 本 在 大 廈 中 央 的 六 條 升 降 機 槽 便 起 碼 有 兩 條 會 用 不 著 。
  • 1999年1月21日,房委會建築小組委員會通過由房屋署總建築師(設計與標準策劃)Mr.
  • 由 於 法 例 規 定 最 遠 的 單 位 不 可 遠 離 逃 生 通 道 超 過 十 八 米 , 因 此 每 翼 最 多 只 可 每 邊 興 建 兩 個 單 位 , 而 每 翼 近 樓 梯 的 位 置 設 有 一 道 防 煙 門 , 並 通 向 樓 梯 , 因 此 每 道 樓 梯 可 以 通 往 其 中 兩 隻 翼 。
  • 這些單位與主樓共用升降機(不包括健明邨兩座附翼大廈)及水電等主要設施,有一人、二人和二人/三人的標準單位。
  • 鄉村式大廈是特別為鄉郊地區而設計,單位仍是和諧式設計,每棟只有4-10層,可作為公屋或居屋,如赤柱馬坑邨、長洲雅寧苑等。

新的1-2人及2-3人單位在設計上較第二代大廈更趨統一,室內樓面面積面積亦較前代增加百分之十。 1-2人單位面積增加至17.4平方米,而2-3人單位則增至21.69平方米,並改良廚廁設計,使1-2人單位有足夠空間平排擺放兩張單人床,而2-3人單位住戶有足夠空間去分間一間房間,較上代設計更實用,而此款單位亦可配備於新和諧一型主樓翼尾,成為新和諧一型第六款。 因應老年住戶普遍不願入住附翼大廈,使附翼大廈住戶越趨年輕化,所以新和諧附翼大廈五型標準樓高較先前的設計大大提高,達到36層。 大廈為T字形設計,每層有11個單位,建築師可以因應需要而選擇興建1-2人單位或2-3人單位。

和諧一型1p: 和諧二型

在 外 觀 上 與 第 一 款 沒 有 明 顯 分 別 , 只 是 少 了 兩 個 1P 單 位 而 已 , 大 廈 最 多 可 提 供 608 個 單 位 。 而 第 四 款 是 居 屋 版 本 , 共 興 建 了 廿 七 幢 。 第 二 款 每 層 一 樣 提 供 兩 個 1P 單 位 , 但 沒 有 3B 單 位 供 應 , Wing B 及 Wing D 的 尾 端 改 為 四 個 2B 單 位 , 因 此 在 外 觀 上 較 第 一 款 有 明 顯 分 別 , 而 標 準 的 第 二 款 同 樣 共 可 提 供 681 個 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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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9年以後落成的和諧一型大廈,高層天台水缸的設計由升降機機房上方,調至機房四側。 和諧式住宅單位內部採用標準組件式設計,統一家庭單位中廚房、廁所、客飯廳及首個房間的面積,且採用無間隔設計,但單位內已在建議自行間隔房間的地方預設窗戶,住戶可因應需要自行間隔房間。 所有和諧式家庭單位均採用統一的廚廁佈局(除第三代因減去露台而有所改動),但大窩口邨的三座和諧一型大廈採用了縮窄的露台窗戶,廚房佈局亦與同期的第一代大廈有分別,為全港唯一有此設計的和諧式大廈。 附翼大廈是與和諧式大廈相連的小型樓宇,至今已有和諧式附翼大廈一型、二型、三型、四型及五型。 由於一座和諧式並沒有足夠的單身人士單位,因此房屋署特別設計附翼大廈。

和諧一型1p: 服務時間

與私人住宅比較,和諧式大廈的電梯大堂及通道等公用地方所佔的樓面面積較多,因此較私人住宅寬裕。 然而,審計署曾因此在調查報告中指出,房委會沒有善用土地以獲得最多的實用面積。 空调的“匹”,是一个非国际单位制的功率单位,对于空调来说,指的是压缩机功率,并非空调机的全部功率,全部功率应包括除压缩机外的风扇电机及电控部分。 由于不同的品牌其控制系统及电控设计差异,以及致冷的效能不尽相同,其输出的致冷量也不同,故空调的致冷量以输出功率计算。

乘客亦可使用AlipayHK「易乘碼」、支付寶或雲閃付「乘車碼」、具有感應式支付功能的VISA、Mastercard及銀聯卡,以及Apple Pay、Google Pay及Samsung Pay流動支付平台繳付車資。 乘客使用上述付款方式,將只可享有與其他城巴/新巴獨營路線或聯營線城巴/新巴班次之轉乘優惠,亦不能享有「公共交通費用補貼」及「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乘車優惠計劃」。 二 零 零 一 年 尾 至 二 零 零 二 年 落 成 的 和 諧 一 型 出 現 了 小 變 款 設 計 , 不 單 在 外 觀 上 近 大 堂 位 置 由 每 隔 三 層 有 一 條 平 衡 陣 改 為 每 層 也 有 一 條 。 改 良 和 諧 一 型 在 單 位 的 配 搭 上 較 前 期 和 諧 一 型 ( 第 一 至 四 款 ) 更 為 靈 活 , 共 有 六 款 不 同 的 設 計 , 稱 得 上 是 變 化 多 端 。 兩 道 樓 梯 左 右 再 不 設 有 光 井 , 新 的 空 間 改 為 供 屋 宇 裝 備 設 施 之 用 , Wing A 近 樓 梯 的 空 間 是 垃 圾 房 , Wing B 是 喉 房 , Wing C 及 Wing D 是 電 表 房 。

和諧一型1p: 大廈設計

新和諧附翼大廈一至四型於1995年發表,為基於第一代和諧附翼大廈改良而成的新設計,主要改動是與相連的和諧式大廈共用屋宇設備、加設警報系統,並接駁至主大廈之警衛室以及面積由17平方米增至22平方米,從而將每座大廈的標準高度由15層增至為21層。 因應2人家庭反映1-2人單位面積過窄,故此新和諧附翼大廈除了改良原有的1-2人單位設計的廚廁使其更實用外,亦設計了一款全新的2人單位,面積約20平方米,專供2人小家庭入住。 新和諧附翼大廈一型從未曾出現過;第二型為採用2人單位的L字形大廈設計,每層設8個單位;第三型為採用1-2人單位的長型設計,可選擇每層設7個或9個單位;第四型為改用1-2人單位的第二型設計,而建築師可按地盤限制及項目對不同大小單位的需求而選擇興建附翼的款式。 新和諧附翼大廈一至四型於1998年至2002年期間落成,而所有新和諧附翼一至四型大廈均採用了第三代設計並不設露台。 第一代和諧附翼大廈於1992年發表,共有三個型號,全部只設相同的1-2人單位設計,於1994年至1997年期間落成,標準高度為15-16層,頂樓較遠離主樓的一翼設有退台設計。 和諧附翼大廈第一型為L字形設計,每層設有10個單位;和諧附翼大廈第二型為「V」字形設計,每層設有9個單位;和諧附翼大廈第三型為長條形設計,每層同樣設有9個單位,斜放的樓梯成為此款大廈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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