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凱亮2025必看介紹!(持續更新)

至於兩名記者早前申請撤銷針對他們的藐視法庭程序,代表兩人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提出撤回申請,認為可給控辨雙方重新評估案件,並支付訟費給律政司,最終獲法官接納。 周凱亮 周凱亮行兇當年二十九歲,他不滿父母對哥哥特別好;覺得父母為自己安排生活,學英文、學鋼琴失去自由;又認為父母導致他身高矮小,交不到女朋友…各項原因都成為殺人動機。 他甚至曾在facebook表示在外國留學期間被同學欺凌及虐打,更加揚言要在三十歲前解決這個問題。

周凱亮

由於涉案男子周凱亮起初假裝尋父母,開設Facebook專頁「尋親」,更自稱「要做嘅都做晒」(要做的事情都做完)。 被告周凱亮被控於2013年3月1日,謀殺其父親周榮基(65歲)及母親蕭月兒(62歲),之後他還高調尋親。 他在被捕後向警方強調並非為錢殺人,但承認知道若7年後,父母仍然報稱失蹤,他便可以繼承遺產。 而在審訊期間,庭上透露控方指警方從周凱亮家中電腦發現,他在父母死後曾查閱父母銀行戶口帳目及所持股票等,直指若無揭發其父母遭殺害,而其兄長亦身故的話,周凱亮便可承繼家中所有財產,故控方指覬覦父母財產,是周凱亮的其中一個殺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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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還一面隱瞞事實,聲稱父母到內地旅行,並接受電視台訪問呼籲公眾協助尋親,惟警方最後查出他才是兇手,並在兇案現場及兩個大雪櫃找回兩死者的多件肢體,包括他父母的頭顱。 另一單令人髮指的殘酷命案,要數到2013年大角咀肢解父母案,智商達126的周凱亮(29歲),認為自己一生的失敗由父母做成,所有設計了一個極度有違倫常的弒雙親計劃。 他於當年3月1日,藉詞哄騙父親周榮基(65歲)和母親蕭月兒(62歲)到其大角咀新居參觀時,先用刀把父母殺死,其後分多日進行肢解,部分肢體更被烹煮及用鹽醃。 該宗奇案發生於2013年,周榮基(65歲)及蕭月兒(62歲)與兩名兒子周凱膺及周凱亮(案發時29歲)一同居住在西環。 兄弟二人「懷疑」父母的失蹤與金錢問題有關,卻無法找到線索,決定回到內地找尋父母亦失敗,只好報警求助。 但警察發現父母沒有出入境紀錄,二人在沒有辦法之下為父母開設專頁,又求助於《蘋果日報》,希望可以找到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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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凱膺供稱,父親任兼職保安員,母親則兼職文員,兩老生活健康,母親熱愛行山,父親則喜愛拉二胡,他亦於二○一二年底為父母購買意外保險。 他與弟弟先後負笈澳洲讀大學,他學成歸來,但修讀財經的亮卻中途輟學,沒告知父母下便私自返港。 膺指父母自幼便強迫他兄弟倆學鋼琴,二人均考獲八級鋼琴,亮更迷上古典音樂。 判決過後,同年10月周凱亮兄長周凱膺入稟高院,要求撤銷周凱亮繼承父母遺產的資格。 此案除了被改編成電影,亦有Youtuber「解密工作室」推出分析影片,疑似周凱亮的好友留言回應事件,指「學鋼琴與澳洲留學都唔係周凱亮自願接受」、「阿哥在家又成日打細佬」,強調家人對周凱亮形成了很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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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時三十分,探員即趕到大角嘴該單位,拘捕涉案姓謝疑犯,發現屋內有如屠場,遍地血迹和碎肉,在三個大膠盒內發現有手腳殘肢,另有七把刀和一把鋸,並有新買大砧板等分屍工具,該處是案發第一現場。 據悉,有人曾訛稱朋友的大角嘴住所單位很「 抵買」,本月一日誘騙兩夫婦前往福澤街三十八號海興大廈三樓一單位睇樓,最終將他們殺害。 至於本案入稟的性質雖較罕見,但亦非首宗個案,因在二○○○年一名女子亦曾引用「喪失權利規則」入稟高院,阻止其斬死父母的弟弟取得部分遺產。 亮回港後做過多份工作,但均做不長,最長亦只有一年,母親亦曾為此而抱怨。 膺往澳洲留學前一直與亮同房,回港後則喜愛睡客廳,亮則經常鎖自己在房內。 膺稱父親會不時發脾氣責備他們,甚至在他們年幼時責打他們,膺亦曾試過一次在約十一歲時因玩輸遊戲而責打亮,膺於○八年與亮討論此事時向亮道歉並獲對方口頭原諒,但他不知亮是否心裏已原諒他。

由於難以向胞兄啟齒,說自己已殺死父母,周凱亮希望蕭代為相告。 兩人本約定翌日一起到警署自首,惟最終周凱亮於上午已被警方拘捕。 【本報訊】根據周凱膺庭上供詞,周氏一家原屬中產家庭,在香港及深圳分別有兩項及一項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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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3月14日,也就是周凱亮被捕的前一天,他突然傳簡訊約表姐見面,表示有私事要跟她說,如果不能見面,以後恐怕也沒機會說出真相了,周並在傳簡中提到,表姐是真誠的親戚,令他「感受到與世界結連,沒有憎恨世界的感覺」。 2人相約在尖沙嘴見面後,周凱亮透露從小就不喜歡父母,覺得父母對他的期望他都無法達成,因此他原本打算30歲前自殺,直到他認識了「阿麒」(謝臻麒,35歲)才改變想法,由自殺變成殺人。 原告在入稟狀中表示,要阻止被告根據父母在二○○八年九月十六日所立的遺囑中可承繼父母的遺產;原告又指根據「喪失權利規則」,被告在非法殺人後,根本無權從兩名死者的遺產中得益。 膺形容他們一家人關係不算融洽但亦不算很差,無任何衝突,他與母親關係較好,亮則與父親關係較好,二人不時會講笑話;他接受亮的律師盤問時稱,覺得亮好像活在與其他人不同的世界裏。 膺承認自己少與亮溝通,但亮本身已沉默寡言,不與人溝通,從澳洲留學回來後則變得更靜,但膺認為亮並非精神有問題。 原告在入稟狀中表示,要阻止被告根據父母在二○○八年九月十六日所立的遺囑中承繼父母的遺產;原告又指根據「喪失權利規則」,被告在非法殺人後,根本無權從兩名死者的遺產中得益。

  • 據報道疑兇周凱亮向警方承認殺死父母之前,曾在線上遊戲「鐵拳」的群組及WhatsApp上向友人率先「自首」。
  • 有市民昨日(5日)在社交平台貼出一張圖片,只見一名父親雙手牽着兩名踩着滾軸溜冰鞋的子女,在尖沙咀香港文化博物館外的梳士巴利道步行,且3人緊隨着前方一輛雙層巴士後,情況相當危險,更引來網民熱議。
  • 2013年3月,中菲混血青年霍立賢,邀請21歲友人陳明天,到八鄉橫台山寓所打機時,聯手殺害50歲父親霍禮池,同時傷及43歲菲籍母親Irene,最終兩人均被控謀殺及企圖謀殺,判處終身監禁。
  • 法官在判刑時指,周凱亮是「極度危險的人物」,並且自戀、有心理變態的傾向,有人格障礙,未能感受到別人的感受,冷血,至今一點悔意也沒有。
  • 不孝子疑夥同友人弒親案,據悉與忤逆子逼父母賣樓分家產不遂所致。
  • 英藉銀行家JUTTING Rurik George Caton前年在灣仔寓所虐殺兩名印尼女子案,昨日(8日)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法官司徒冕形容,這是香港最恐怖的謀殺案之一。

辯方問到其父的性格,周凱膺坦言父親會無故發脾氣,小時候亦會體罰他。 記得24年前曾因玩遊戲輸給胞弟而打對方,他於6年前已向胞弟道歉,但不知對方是否真心接受。 至案發前三個月,即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他在社交網轉貼一張寫有畢加索名言「沒有孤獨,就幹不出大事」的相片,並稱「自己正在想同一件事」。 大角咀海興大樓十室九空,案發單位至今無人入住,下圖為兇案被揭發後,單位客廳的狀況,看似尚算整潔,不似曾發生奪命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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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時節目嘅主題曲演繹改編自1971年《歐洲歌唱大賽》(Eurovision Song Contest)冠軍摩納哥歌手嘅作品,個名叫《枝椏、樹木、道路》(法文:Un Banc, Un Arbre, Une Rue)。 原曲由賽費琳(Séverine)作詞並主唱,讓•皮埃羅•渤泰爾(Jean-Pierre Bourtayre)作曲。 做過香港小姐競選司儀嘅人有:曾志偉、陳百祥、鄭裕玲、葉麗儀、黃霑、何守信(何B)、譚炳文、鍾景輝、鍾保羅、鄭丹瑞、陳欣健、沈殿霞(肥肥)、蕭亮、森美、劉家傑、崔健邦、王祖藍、陸浩明、麥美恩、麥明詩、馮盈盈、林溥來等。 周凱亮 歷屆香港小姐嘅得獎者同埋參賽者喺1982年提議創立一個慈善團體,1983年4月26號佢正式註冊,被命名為「慧妍雅集」。 香港小姐(簡稱做港姐,全名香港小姐競選)係香港嘅一場選美。 最先嘅第一屆係1946年由香港中華業餘泳團同英國空軍俱樂部一齊舉辦,當年啱啱打完仗,香港好多人好貧困,英國皇軍空軍又有好多兵因為打仗殘廢咗,為咗辦慈善就去咗搞第一屆港姐競選,目的係要籌款救濟香港嘅貧苦大眾同殘廢咗嘅軍人。

周凱亮

周形容,胞弟有感「全世界都欠咗佢,有問題就找藉口,不會想辦法解決」,他認為胞弟非神經病,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甚少與他人溝通。 他說,知道胞弟只有三個朋友,多年來「份份工都做唔長」,父母對此感到傷心,想胞弟做到最好。 2013年3月,當時29歲的周凱亮哄騙兩老到大角咀海興大樓參觀新居,其後殺害六旬父母,並利用多日進行碎屍,其友人謝臻麒則協助處理屍體。 事後周報警稱父母失蹤,又接受傳媒訪問﹑向外界尋求協助,直至他在WhatsApp群組自爆殺人案件後,警方逐掩至周家位於西營盤西園單位調查,當場拘捕周凱亮。 周凱亮最終被判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而謝臻麒則謀殺罪名不成立,非法處理屍體罪成判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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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普通法》中的「喪失權利規則」,是阻止任何曾非法殺人的罪犯,從該殺人行為中取得利益。 罪犯被裁定殺人罪成後,即喪失從死者身上得到的財產權益,當中包括罪犯在死者遺囑中及遺產法中,原本應享有的承繼財產資格、甚至是死者臨終前所贈予的任何財產權益。 最後他要求被告承擔是次法律程序的費用及在轉移其應得部分遺產時須付的額外印花稅。

  • 近日ViuTV一節目《晚吹─罪光燈》從九十年代起挑選多宗轟動香港的案件,如情殺、肢解、邪教等,由歐錦棠、可宜、重案組花家姐做主持,每集都會特意邀請多位與案件有關的人物上去討論案情,了解背後的動機與故事。
  • 亦同時斥責警方對第二被告謝臻麒的處理手法有問題,質疑警方有迫他認罪之嫌。
  • 此外,探員發現有多袋泥沙和英泥,不排除兇手冷血,欲在屋內砌牆將碎屍埋在灶底,毀屍滅迹。
  • 某天,3歲多的凱珊突然抽筋,情況有點似癲癇,面部抽筋,媽媽怕女兒咬到自己,召了救護車入醫院。
  • 在這次機緣巧合下,非表演專業出身的沈月與經紀公司順利簽約,從此就走上了演員之路。
  • 現時凱珊健康算穩定,每一年都做磁力共振,隔2至3個月覆診1次,包括到腦科、血科及內分泌三科。
  • 他在被捕後向警方強調並非為錢殺人,但承認知道若七年後,父母仍然報稱失蹤,他便可以繼承遺產。

周凱膺至2015年入稟高等法院,引用《普通法》中的「喪失權利規則」,要求撤銷周凱亮繼承父母遺產的資格;他並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要求由他成為父母的遺囑執行人,結果獲法庭頒布命令,但內容成謎,未有對外公布,律師亦拒絕披露法官命令內容。 女死者財產另一爭拗點,便是生前為節省樓宇印花稅,出資買入加多利山單位,然後以前家翁的名義持有。 周凱亮 陸偉雄指,遺囑執行人可入高等法院,以前家翁與死者生前締結信托關係後,對方拒絕執行收回物業命令為由,要求收回單位。 陸偉雄解釋,只要能夠舉證無論由出資、所有物業相關稅項以至管理費皆由死者支付,法院便可以裁定物業由女死者持有,最終前老爺只會一無所得。 周凱亮強調,自己心理變態,感受不到他人的痛楚,他覺得父母關係不好,父親打哥哥,哥哥又打他,所以他打算殺掉雙親後,再殺掉哥哥,但因為在父母「失蹤」的期間,他感受到哥哥對他的關愛,才令他改變主意。 同時,原告又要求撤銷被告可按照《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原本可獲得成為父母遺產管理人的可能性;原告並要求法庭指派自己成為父母遺囑的執行人。

周凱亮: 香港碎屍案

另外,庭上證供亦透露死者夫婦的資產包括有五十萬元現金及三個物業。 周凱亮在案發後十日,曾查閱父母共六個銀行戶口金錢,顯示有共五十萬元存款;周凱膺庭上作供時亦曾表示,父母在八十年代購入現時由他居住的西營盤單位,另在天水圍及深圳各有一個物業;他又指父母有立遺囑,繼承人是他與周凱亮。 112013年曾發生過的「大角咀弒親案」,在今年改編成電影《正義迴廊》,將於10月27日上映,由楊偉倫(《iSwim》中的焦sir)及麥沛東主演。 這一宗奇案在當時的確疑點重重,而且一開始只是一宗普通失蹤案,最後兇手卻被揭發他極為變態的行為。 細仔周凱亮為尋回父母,利用蘋果動新聞拍片求助,影片一出就引來網絡熱議。

他記得二十四年前,曾因玩遊戲輸給胞弟而打胞弟,他六年前向胞弟道歉,但不知對方是否真心接受。 當代表胞弟的辯護律師問到,知否對方於澳洲未能完成精算學學位時,周表示不知胞弟讀甚麼科目。 他亦不知胞弟有沒有女朋友,只是從母親口中得知,胞弟有過一至兩段短暫男女關係,曾帶女友回家欲「過夜」,遭母親拒絕。 另外,首被告周凱亮的表姐蕭穎君供稱,首被告被捕前一晚凌晨,在麥當勞快餐店向她剖白,暗示自己殺害父母並棄屍,更問她基督徒是否會寬恕他人。 她指,首被告難以向胞兄啟齒自己殺死父母,希望蕭代為相告。

周凱亮: 周凱亮

2014年8月13日,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司徒冕宣布重新遴選陪審團。 周凱亮 另一方面,案中次被告謝臻麒的朋友謝永康憶述,謝臻麒的性格溫和純品,曾與謝永康親妹拍拖,後來謝臻麒到紐西蘭結識一名女子,但遭到對方騙光金錢。 其後於2010年回港後曾嘗試在家中以燒炭、服老鼠藥及吞水銀方式自殺三次,因其姊及時回家而獲救,不過他因腦部永久受損,轉數變慢,記憶力較差。

隨住無綫電視唔再派港姐出去參選三大國際性選美大賽,港姐競選由三大國際性選美賽嘅香港代表選拔賽變咗做本土娛樂節目,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或出世紙嘅參賽要求近年亦冇再嚴格執行,頭一位被揭發非香港出世而又冇香港身份證嘅入圍參賽者係2016年亞軍劉穎鏇。 她指周凱亮被捕當天,凌晨曾約她見面,當時謝臻麒,即第二被告有同行。 主控官律師問他,父母遺囑是否指將財產平均分予兄弟倆,他說是。 周凱亮 而辯方律師問他案發前,是否知道遺囑內容,他指沒有看過,但知道弟弟曾為此事,與母親爭執。

周凱亮: 周凱亮兄入稟 求撤弟繼承遺產

2015年3月23日,法官對此案作出判刑,謀殺罪名成立的周凱亮被判終身監禁。 法官在判刑時指,周凱亮是極度危險的人物,自戀、有心理變態的傾向,有人格障礙,未能感受到別人的感受,冷血,至今一點悔意也沒有。 亦同時斥責警方對第二被告謝臻麒的處理手法有問題,質疑警方有迫他認罪之嫌。 法官又指,周凱亮對待謝仁慈慷慨,卻是一直利用謝,法官評論周凱亮自恃比他人聰明,其實做人完全失敗,卻不認為自己有錯,又把責任推向他人,且不斷的講大話。

周凱亮: 表姐爆「魔子」弒親後想殺兄

律師黃國桐稱,任何失蹤個案,事主至少失蹤七年,法庭才會透過法律程序,宣布其法律上死亡。 當年華懋集團前主席王德輝失蹤後接近九年,至一九九九才獲高等法院裁定其法律上死亡。 據曾與阿亮共事的好友指出,逆子任職文員期間,與家人合資購入天水圍嘉湖山莊一物業,當時○八年金融風暴,他擔心無力供樓淪為負資產,最後咬緊牙關,與家人一起撐過去。 消息稱,疑兇常夢想一朝發達,以至學人炒股票,但炒燶股欠下數十萬元,早前,疑兇以還債為理由,逼父母出售一個物業,令他與哥哥各分得五十多萬元。 近月,有人再沾手炒股,疑炒燶急需現金周轉,重施故技逼父母賣樓分身家,但父母一口拒絕。 膺又說,曾聽母親說過亮拍過一兩次拖,且曾帶過一個女朋友回家過夜,但每次拍拖均很短暫。

周凱亮: 肢解案被告因遺產問題曾與母爭執

現場客廳不見死者兩夫婦的頭顱與軀體,由於案發已半個月,探員初步疑已遭兇手當垃圾拋棄,及見一個雙門雪櫃緊閉,而雪櫃外沾滿血迹,亦不排除頭和軀體藏雪櫃內,但需由法證科專家到場才能蒐證後才能打開,令雪櫃透着神秘氣氛,最後證實頭藏在雪櫃內。 黃又稱,法庭未判失蹤者死亡前,其財產不能轉移,直至七年後獲法庭宣布其死亡,若沒有遺囑,遺產優先給予配偶,若配偶已去世,便會平分予其子女,如無兒女,便給死者父母。 「好陰功,真係殘忍!」另一名男鄰居則譴責案中疑兇,指與死者夫婦一家四口,做了多年街坊,夫婦竟然被人分屍,認為兇手行為天地不容,相信不會有好下場,定有報應。 兩名死者周榮基(六十五歲)及蕭月兒(六十四歲),同為退休人士,與從事電腦行業長子「阿膺」及疑兇幼子阿亮(英文名Henry),一家四口同住西環第二街八十三號西苑長蓁閣一單位,已有二十多年。

最後他要求被告承擔是次法律程序的費用,以及在轉移其應得部分遺產時須付的額外印花稅款。 任保險經紀的周凱膺(卅七歲)昨以英語作供,披露去年三月一日早上他最後見到父母的情況。 他當日因身體不適先睡,父親要他起床,母親則說讓他繼續休息,此後他便再無見過父母。 膺四日後與亮商討父母失蹤的事,亮稱可能父母想在內地多留幾天,提議多等兩天,他們終在三月七日報警,兩日後正式獲受理。 膺稱至三月十五日早上他感到父母可能已死,同日警員上門拘亮,他才確認父母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