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胡.說樓市》也收到多名業主求助,其中在2019年購入青衣遠期樓花「明翹匯」的陳先生(假名),原本準備在2021年尾申請按揭,明年收樓,正也是委託了「王潘律師行」。 由於不同地盤有不同的微氣候環境,而大廈形狀也主要因應地形及微氣候而產生,所以並没有一個標準統一的結構外型,故名為非標準型設計大廈。 樓契文件 而房屋署則為非標準型大廈分了9種不同結構外型,計有十字型、十字長型、X字型、Y字型、Z字型、L字型、T字型、長型及其他類型。 唯單位內部設施及終飾方面相當簡陋,交樓標準與公屋一樣,如房間沒有間隔、採用石矢地台、廚房及廁所不設組合櫃並採用明喉等。
近親轉讓物業, 即是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轉讓物業業權,便不用再付”住宅額外印花稅” 及”雙倍印花稅”, 只需繳交稅率較低的舊印花稅 (首置印花稅)。 自從香港政府於 2016年 11月起, 將住宅買賣印花稅至樓價15% (與過往比較高了挺多), 自從措施推出了以後, 巿場上便很積極地尋找方法以豁免繳交新稅率. 對於一些在5年內顯示為送契、無償轉讓契的單位,都不獲批按揭,更嚴重者,遠至8年前的送契樓都不獲批按揭,即5年期限不是一個按揭審批的標準。
分契樓問題: 分契樓問題: 銀行或調低釘契樓按揭成數
作為持牌人士,地產代理具備專業知識,有責任為物業查冊,如發現「送契樓」,亦必須向準買家提醒按揭風險。 遺產物業承辦手續繁瑣,業權形式、物業所在地、有沒有相關債務或按揭欠款,均會影響繼承方法。 為此,千居整合了承辦遺產物業的注意事項,繼承人要特別看清以下重點。 當中屯門 NOVO LAND 第 2A 至… 坊間有傳以送贈樓契的方式轉贈甩名,就不需繳付印花稅,事實非然,送贈樓契亦需繳付印花稅,而物業未來五年內,大部分銀行都不願意承造按揭,因此一般都不會採用。 樓宇轉讓 事實上近親(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之間甩名買賣,就算授方持有另一物業,亦不需要繳付15%額外印花稅。
假設物業成交價為零元或遠低於市價,稅局會自行就物業作出物業估價,然後向業主追討相差之印花稅。 政府在大部分新批土地契約中,均限制樓宇在建成前出售單位。 若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物業,兩位或以上業主各自擁有所持的業權份額,原則上可自由處理有關業權份額的轉讓,所以較多時由兄弟姊妹、親戚、朋友共同持有物業,萬一意見分歧,業主之間亦可對於所持業權份額擁有決定權。
分契樓問題: 按揭還款方法6大著數
若業主要夾份買樓,分契業主可以向土地註冊處登記「物業把關易」,費用580元,登記後,若其他分契持有人將單位加按、抵押或出售,便可獲得電郵通知。 若單位的樓按未供斷,銀行是不會容許單位半份或不完整的業權出售,若申請二按則要全份契約業主申請,亦要銀行批准。 以前夫妻間流行用長命契或分權共有的方式持有物業, 通常離婚了,仍有按揭,就需要計算整個剩餘按揭的壓力測試。 如果這個動作是離婚前的自願動作那就視作近親轉讓,必須根據比例繳交舊印花稅,不過就可以寬免SSD的3年鎖期。 繼房屋「僭建」問題,「劏房」及「分契樓」也成為近日樓市熱門話題。 如果工程涉及樓宇結構,業主應按條例規定委任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製備改動及加建工程的圖則,並在獲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圖則及同意展開工程後,才可由註冊承建商按照批准圖則進行工程。
某些大型銀甚至不會為8 至 10 樓宇轉讓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到市場的機會。 已解散的前合作社社員在取得其樓宇及土地業權後,有關樓宇會以法定押記形式,按揭給財政司司長法團,樓宇的業權契據由政府保管,並受到轉讓限制,即不得轉讓、抵押、出租、放棄管有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他們的單位,或就此簽訂任何協議。 如要撤銷轉讓限制,前合作社社員可向地政總署申請,在繳付一筆由地政總署根據地契所釐定的土地補價後,政府可批准撤銷該單位的轉讓限制,解除法定押記,業權契據會交還業主,他們便可自由轉售其單位。
分契樓問題: 樓宇轉讓: 樓市資訊 | 美聯物業
簡單而言,村屋的範圍較廣泛(詳見下列四款類型),而丁屋則是最常見的一種,就是由擁有丁權的原居民興建的住所,最直接分辨丁屋與村屋的方法,就是透過地契查閱。 丁權是指年滿18歲、父系源自1898年時為新界認可鄉村居民的男子,以免補地價方式興建小型屋宇的權利,這個權利是源於上述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但原居村民一生只有一次向當局申請興建丁屋的權利。 市區上車盤入場費不菲,如果不介意住得僻遠些,希望即買即住又有一定的居住面積,丁屋便成為上車客的另一選擇,不過在買賣丁屋前要了解當中細節,才可保障自己權益。 [NOWnews今日新聞]香港女星鍾楚紅暱稱「紅姑」,1979年參選香港小姐出道後,在戲劇圈擁有亮眼成績,甚至被譽為「東方瑪麗蓮夢露」,但她1994年就宣布息影,讓大批影迷感到相當可惜,近日鍾楚紅和妹…
- 即例如成交價僅有100萬元,但銀行估價有700萬元,這些都會讓銀行不批按揭。
- 由於相連單位本身是分契,並由兩個單位組成,每單位都需要繳付15%從價印花稅(DSD),成本可謂不菲。
- 以下就列出3個不時出現的情況供大家參考,惟由於很多問題均涉及不同處境或前因,故建議大家做任何決定前,宜先諮詢法律意見。
- 如要做分契,需要透過律師行辦理,並於土地註冊處登記。
- 還有一點要留意,假設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考量,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 不過不排除仍然會有特別需求的買家在搜尋這類型物業,不過上會之前還是先了解所有資訊,以免以後後悔莫及。
二房東沒有必要向分租客出示主租約,惟主租約涵蓋不少重要資料,包括二房東向業主承租之地方範圍、租期,以及分租權等。 舉例,主租約實際只限二房東租出單位室內範圍,二房東竟擅自租出單位連天台部分,又或主租約租期僅得一年,但二房東與分租客簽訂兩年租約,有關分租租約便是無效。 分契樓問題 ROOTS上會也有遇過一種較為複雜的情況,在此奉勸各位讀者要特別小心。 有些情況下,物業業主可能會將樓契借放於身邊親朋好友的保險箱,但業主本人因財政問題想加按物業或者做其他財政手續去集資周轉。 由於想直接取契去做按揭借錢會驚動家人,為避免「打草驚蛇」,會去律師樓訛稱樓契已遺失而去申請補契,而事實卻是業主本人相當清楚樓契所在地。 如果原裝契約在土地註冊處有備份,業主可以透過律師樓陳述遺失樓契原因並宣誓補回樓契。
分契樓問題: 二房東與業主終止租約 分租客何去何從?
但是如果一直未能尋回樓契,將來轉售時的新買家亦會面對同樣的問題及受同樣限制。 所有物業聯名人被視為一個個體,只要其中一名聯名人面臨財困,其他的聯名人也能會受到牽連。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有長命契在身,誰都飛不了了。 借取少量借貸額,可以調用一資金的同時把加按多餘的金額存放於按揭儲蓄掛鈎戶口(Mortgage-link)。
餘下六十一個未解散的合作社,其名稱及單位數目列於附件二。 早在1978年,港府在住屋方面已實施過租金管制,明確規範業主加租的尺度;1982年前港府亦設立過租務審裁處,評估商舖租金的合理水平。 其實,限制住屋與商舖租金暴升,對香港經濟有立竿見影的好處。 如用作分契的單位,未有刊於土地登記冊,或其業權上有任何問題,擅自更改單位間隔以作分契,有機會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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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建局的「需求主導」先導計劃,該局會以一套統一的準則選取已提出申請的合適樓宇進行重建,包括樓宇狀況及居民居住條件等。 如果把價格定得太低,稅局是有可會追收印花稅差價,故不建議用過低價格來作轉讓。 如果買家希望盡量減少稅項,可以多找幾間銀行或測量師行作估價,並取其最低估值作參考,起碼是有根有據的估值參考。 另外,若以「送贈契」形式作轉讓,銀行也會有很大戒心,因為擔心轉名或除名是為了為破產準備,而作出的資產轉移。 在《破產條例》下,債權人可以追討破產人士因避開破產,而作出的資產轉移,追討時間可以由破產日期計起前五年,故銀行對於「送贈契」物業有可能在五年內也不會批按揭。 莊錦輝表示,在釘契物業方面,需視乎個別情況銀行才會承造按揭,而且在部分情況下,按揭利率會較貴或調低按揭成數,高成數的按保則不會獲批。
就算你同意不需要賣家作出兩年賠償保護,代表你的律師為免上身,都會要你簽張「生死狀」,承諾你買的公司如真的發生問題,因賣家不用作出賠償保護,你不能向律師樓追討。 假使你和配偶聯名持有單位,你可先將業權轉讓至另一半(即「甩名」),你的另一半可以採用新按揭成數重做按揭,以達致套現。 不過,如果單位本身由你全權擁有,就不能用近親轉讓的方法去轉按或加按套現了。 「送讓契」即是饋贈單位,是指業主以$0成交價,將物業贈予買家。 不少人以為買賣印花稅是按樓價成交額去評估,因此$0成交價的「送契價」便不需要交買賣印花稅。 事實上,稅局面對「送契樓」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分契樓問題: 臭屁蟲卵丨14粒蟲卵春季常見 內含毒液 處理要小心!
這份財務預算範本預設多項財務公式,協助法團和管理公司因應工程項目估算,評估「特別基金」應維持的結餘水平;同時,按照樓宇的單位數目和業權份數,計算每個業戶應分擔的費用,以及每年的建議供款方案,交予業主商討落實。 管理公司制訂了未來10年的維修保養計劃後,可諮詢工程顧問的專業意見,就每個維修周期所需要的工程項目費用作估算。 然而,法團和管理公司對如何編制財政預算,以擬訂業主在整個周期的供款安排,可能無從入手。 樓宇復修工程繁複,大廈各類型的公用設施涉及不同產地、品牌、製造商和技術規格等資料,業主和法團無法全面了解不同設施的保養要求、保養周期和預計可使用年期。 為此,屋苑業委會和管理公司於早年,已經以10年為一個周期,擬定一套全面維修計劃,並成立「維修工程儲備金」,提供所需的財政資源。
這種情況只針對該民持有人,其他持有人是不必一起承擔這個責任。 這樣的確是保障其他業權持有人,可是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那這個物業未來要出售也是挺頭疼的。 任何物業買賣和銀行按揭必須要由所有共有人簽署才有效。 打個比方,大家都想用舊物業申請按揭,但如果其中一名聯名人反對而堅決不簽署文件,就有可能令到其他聯名人無法進行買賣或申請銀行按揭。 買賣合約純粹就是一個代表買家擁有買入單位的權利但是卻不能作為證明物業轉讓的證據。 一般的手續是當買家和賣家雙方經過協議,律師就會把買賣雙方根據「正式買賣合約」談妥的條件和協議去準備成一份契約或也可以稱為轉名契。
分契樓問題: 獨家A.I.按揭評估
丁屋一般興建在鄕村或私人土地上,周邊道路有可能涉及使用權,如果道路位於官地上,有機會被限制使用,如果屬於私人道路,則有可能需要繳付過路費。 由於可興建丁屋的土地有限,即使原居民擁有丁權,也不一定有適合土地能夠興建丁屋,部分原居民會將自己的丁權出售予其他人,當丁屋發展商囤積大量鄉村式發展用地,並向原居民私下收購丁權來興建丁屋,再轉售圖利,便是「套丁」。 舊屋地是指政府在1905年批出的集體政府租契內的某些地段,土地用途註明是「屋地」,多數是傳統鄉村的村屋,並非位於傳統屋邨範圍內。 屋地的大小沒有統一標準,亦沒有高度限制,但一般樓高兩層,每層面積不超過435呎。 契約分契時若列明單位分割面積及位置,便可保障各業主的權益,亦可將單位劏出數個房間獨立出租,甚至可以設置兩個大門口供進出使用,但通常是面積較大的工廈才會利用這種分契模式,一般住宅只列明分契百分比權益,無劃出分契面積及位置。 今次涉事單位便屬於後者,兩個業主當中,若有其中一人霸佔整個單位,另一位業主便難以申訴。
霍英東只用了一年時間,已將地產這個遊戲,透過他想出來的「賣樓花」、分期付款、分層分單位出售等招數,從有錢人手中,普及至所有市民也有資格參與。 《霍英東全傳》記載,他最先用油麻地四方街的樓推行「賣樓花」、分期付款,接着在1954年便用香檳大廈實行分層分單位出售和公契。 50年代霍英東以113萬元向當時大地主何東買尖沙咀一塊地,當時全世界的樓宇買賣依然是一棟一棟成交。
分契樓問題: 大廈公契或禁分租
【按揭疑惑】樓價跌 銀行係咪一定Call Loan? 銀行因為物業變成負資產而立即Call Loan的個案其實少之又少,更加不會無緣無故突然Call Loan,因為突然要求業主提早償還貸款,有機… 至於問題第三部分提出市建局會否考慮統一處理所有合作社樓宇的重建,以節省重建時間及行政費,正如上文回覆問題第二部分所述,市建局基於資源有限和項目迫切性的考慮,目前暫未有計劃統一處理合作社樓宇的重建。 至於契約修訂申請,則由相關的各區地政處負責處理,情況猶如其他類似的契約修訂申請,並無分別。 對於部份已經沒有按揭在身的業主,其樓契則需要自己選擇存放的地方,部份會選擇直接存於於家中。 但最大壞處是,若果一時忘卻存放的位置,萬一單位發生家居意外,如火警導致室內物品付之一炬,單位便會失去了樓契。
分契樓問題: 樓契文件: 物業最終未除釘契 需賠償買家損失
由於不是所有新界鄉村都有完整的村界,加上認可鄉村範圍有限,原居民不一定可在自己所屬的鄉村找到土地興建丁屋,當要向地政處申請在其他鄉村式發展地帶興建丁屋,便稱為「飛丁」。 私家農地是指政府批准新界農地擁有人在其私人農地範圍內興建村屋,該私人農地必須在村界範圍內,申請者須是符合丁權資格的人士。 記者其後曾跟馮生到他的單位視察,剛巧發現有兩位身穿「雅賢公司」制服的人士,正搬運貨物進入單位,Jan終於一睹單位的廬山真面目。 在非首置15%印花稅的影響下,很多情侶和夫妻選擇以單人名買入物業,目的是保留令另一方的首置身份在以後用再買物業時慳稅。 業主先約單位租予一位租客,由租客將房間分別租出去,這個做法稱之為「分租」(又作租上租),而該名租客亦有「二房東」之稱。 夾租方法大致分兩種,一種是各租客分別直接與業主簽訂租約;另一種則是由一位租客代為分租,並由該租客與各分租戶簽訂分租租約。
分契樓問題: 樓契文件: 物業估價遭「彈弓手」調低 轉按觸礁 業主3招【星之谷專欄 &…
這是最慣常的做法,買家在簽署合約後,直接把訂金透過支票或本票形式先託管在律師樓,該筆資金會存放於律師樓內,待律師完成查契及正式成交前才一併轉至對方的律師樓戶口,然後再進行放貸。 這種做法可避免買家把訂金交予假業主,而假業主在收取訂金後逃之夭夭。 較可行的辦法,是詢問一下父母有沒有租用「大箱」,有的話,就可以「搭單」存放在父母租用的保管箱內。 樓契有別於一張紙的實體股票,整疊文件可能厚達幾吋,所以當業主贖回樓契時,下一個難題是如何妥善儲存這疊文件。 未補地價的居屋,夾屋以及公屋,都可申請業主特惠貸款,更享有一般二按優惠,取款特快。 已補地價的居屋,夾屋以及公屋,可隨時加按套現,手續簡便,批核快捷。
分契樓問題: 分契樓問題詳細攻略
因此這一點,會成為準買家採用部份律師樓的考慮因素之一。 如果即將供滿物業,銀行一般會發信通知業主需要贖契,否則便要收取寄存費,但亦有部份銀行不會主動通知。 樓契是單位業權的證明,是把物業由原業主轉移到新買家的一份文件。
分契樓問題: 一手樓流程6大優點
今年8月住宅物業銷售數字按月下跌15%,較去年同期亦低約15%。 不過,期內交投量較去年第三季的每月平均水平大增60%,反映市場對樓市仍然有信心,並正尋找入市時機。 以鋼筋混凝土建造的私人樓宇,只要保養得宜,壽命一般可以超過75年。 而在這漫長的生命周期中,需要大約每10年一次,進行總共大約6至7次的周期性保養維修,涉及高昂的工程費用。 由於要取得所有社員的同意存在相當困難,在一九九三年當局推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單位的土地業權轉讓予個別社員指引》(即《修訂官地租契辦法指引》)以取代《交回及重批辦法指引》。
常見做法之一就是以「轉讓契」做樓宇轉名,以金錢買賣的方式轉讓業權。 分契樓問題 如近親轉讓(直系親屬),可以令其中一位業主重拾首置身份,以享有政府置業優惠,多數都是簽轉讓契。 這種買賣操作並不涉及實際的資金轉移,只是業權轉讓,故由律師辦理手續便可,不用經地產代理。
「釘契」簡單來說就是業權或建築方面有問題,例如業主違反大廈公契、業權糾紛、業主欠債而拖欠不還、物業有僭建物等,這些問題會在土地註冊署上登記,令其他人(如買家)可以透過查閱物業記錄冊而得知。 「釘契」的目的是確保「釘契」人的權益,因為若業主破產或出售物業時,會按權益種類(如政府的稅項必定排第一)及登記的先後而定分錢的先後次序。 由於居屋設有綠表(正租住或輪候公屋的居民,或按照公務員房屋資助制度下申請居屋配額的基層公務員)及白表(非公屋居民)的申請制度,很多人誤將白表申請制度的功效過分擴大,將居屋解說為政府打壓樓市、平抑樓價上升的工具。 分契樓問題 相對於綠表的申請,只有兩成居屋單位會提供予白表申請人,當初白表申請制度純粹是優化計劃,避免有意購買居屋、但未租住公屋單位申請人為求申請而胡亂申請公屋租住,影響真正有需要租住公屋的市民。 一經辦妥,各單位便擁有獨立的業權,憑有效文件自由買賣或出租。 辦理分契手續的時間及所需費用會因應不同律師行及樓價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分契樓問題: 樓市資訊
分權共有 俗稱「半契樓」,這是透過百分比(%)去分配出各個業主所持有的業權佔比,而每名業主都有100%的權力去處理自己的業權份數。 一般物業需要面積夠大,才可以在間隔改動後依然符合走火通道要求,另外所有改動均不能影響樓宇結構、排水及通風系統。 整體而言,成為合法分契樓的程序非常嚴謹,因此並不是所有物業都能成功分契。
為此,屋宇署自去年四月起已展開一項針對分間樓宇單位的大規模行動,目標是糾正與分間樓宇單位相關的建築工程的違規之處。 分契樓問題 除此之外,政府亦已於今年修訂規例,把與分間樓宇單位內有關的建築工程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定這些工程須交由合資格專業人士和承建商進行,從而確保工程的質素,使與分間單位有關的安全和衞生滋擾問題盡量減少。 不過,政府在最近的施政報告宣佈將修訂《印花稅條例》,廢除雙倍印花稅。 待相關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較優惠的「第2標準稅率(第2部) 」徵收。 簽訂臨約後的30日內必須交舊的印花稅,而且律師樓一般在第一份文件簽署時就會要求業主先放下印花稅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