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如不幸遺失樓契,可嘗試透過律師,從田土廳取得樓契副本。 不透過代理,租客買家是否可自行查冊? 除查冊外,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還提供哪些服務?
- 查冊記錄了一個物業的「前世今生」,是掌握業權誰屬、是否完整的好工具,租買前記得要好好利用。
- 市民假如購置物業,或成為一宗物業交易的當事人,便需簽立一份契約或其他文件。
- 如果你登記了這項服務,每當有涉及你的物業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你便會收到電郵提示,作用是避免有人誤認業主,將單位出售出租,這類情況,或於業權糾紛多的村屋交易出現。
- 已註冊的文件較未經註冊的文件或在其後註冊的文件,在法律上有優先權。
- 一份土地紀錄,還可看到該物業及其持有人相關文書,一旦對業權構成影響,都會註冊在內。
- 一般來說,在單位自然死亡並不視作凶宅。
- 市民如果想查閱存放於土地註冊處的圖則,需要親身到政府合署填交申請表,並提供圖則編號。
如果你登記了這項服務,每當有涉及你的物業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你便會收到電郵提示,作用是避免有人誤認業主,將單位出售出租,這類情況,或於業權糾紛多的村屋交易出現。 查閱土地紀錄的用處,最基本可了解賣方是否確實為業主本人,以及物業是否有任何「釘契」問題,會影響物業成交及日後按揭。 凶宅查册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是一個透過互聯網運用的電子平台。 市民可以用電腦進入桌面版的網址,或是以流動裝置進入流動版網頁。 兩個版本提供不同的方法給用戶收取土地紀錄的副本。 市民可前往土地註冊處客戶服務中心及各新界查冊中心,使用櫃位查冊服務及自助查冊服務,或者透過互聯網使用「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
凶宅查册: 註冊業主立案法團
即讀千居為你準備的查冊須知,了解土地註冊處的實際服務。 一般來說,在單位自然死亡並不視作凶宅。 但如過去非業主住戶(如租容、同居者)於單位中身故,在土地註冊處紀錄中就看不到了。 除非住戶身故事件有廣被報道,否則新租客買家難以徹底查清單位是否凶宅。 此時需要查找更多資料,例如參閱千居的香港凶宅紀錄頁面。 凶宅查册 凶宅查册 電子提示服務的對象是業主和《銀行業條例》(第155章) 下的認可機構。
想了解全港各區樓盤資訊,即上千居搜尋筍盤。 以往任何人士只要有單位的地址,並願意繳交查冊費用($10),便能就任何物業進行網上查冊,業主不會知情。 而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查冊人士必須提供可辨識身分資料,並且「確認無意及不會在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情況下,使用從查冊獲取的個人資料。
凶宅查册: 登記電子提示服務
一般而言,銀行不會就凶宅以及鄰近單位(如同層、樓上、樓下)公開物業估價,如單位估價不適用,或意味有不尋常問題。 而對於銀行,每當有其按揭物業被二按時,原銀行也會收到電子提示,避免業主在未徵得其同意下,擅自將單位再按出去。 市民假如購置物業,或成為一宗物業交易的當事人,便需簽立一份契約或其他文件。 凶宅查册 已註冊的文件較未經註冊的文件或在其後註冊的文件,在法律上有優先權。 凶宅查册 查冊記錄了一個物業的「前世今生」,是掌握業權誰屬、是否完整的好工具,租買前記得要好好利用。
一份土地紀錄,還可看到該物業及其持有人相關文書,一旦對業權構成影響,都會註冊在內。 如單位為遺產物業,上手業主已與世長辭,其死亡證會被登記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而死亡證列有死亡原因和地點,所以理論上,查冊可以查到過去業主是否在單位內過身。 市民如果想查閱存放於土地註冊處的圖則,需要親身到政府合署填交申請表,並提供圖則編號。 查閱正本收費根據圖則存放之由而定,如圖則是根據有關法例而存放,費用全免;如因政府租契而存放,則收費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