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33條9大著數2024!(小編貼心推薦)

故69年次(含)以前出生役男經體檢為替代役體位者,服補充兵役。 如俄羅斯聯邦《兵役義務與服役法》規定,俄羅斯聯邦公民有依法保衞祖國的義務,具體包括兵役登記、役前訓練、入伍、服役、服預備役、戰時軍訓等。 兵役法33條 各國的兵役法,都對公民服兵役的條件和實施方法作出明確規定。 主要包括服兵役者的年齡、身體條件、家庭情況以及兵役登記、徵集時間等。

兵役法33條

第五十條 戰爭結束後,需要復員的現役軍人,根據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復員命令,分期分批地退出現役,由各級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第四十七條 兵役法33條 為了對付敵人的突然襲擊,抵抗侵略,各級人民政府、各級軍事機關,在平時必須做好戰時兵員動員的準備工作。 兵役法33條 第三十條 根據軍隊建設的需要,軍事院校可以從青年學生中招收學員。

兵役法33條: 第一章 總則

第四十二條 預備役人員參加軍事訓練,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誤工補貼。 具體辦法和補貼標準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作出規定之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二十八歲以下的退出現役的士兵和經過軍事訓練的人員,以及選定參加軍事訓練的人員,編為基幹民兵;其餘十八歲至三十五歲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編為普通民兵。

  • 從1978年起,義務兵服現役的時間又恢復了1955年的規定,服役年限分別為:陸軍部隊的戰士3年;空軍、海軍陸勤部隊和陸軍特種技術部隊的戰士4年;海軍艦艇部隊、陸軍船舶分隊的戰士5年。
  • 應徵服常備兵現役之役男,因家庭因素,或經教育部、勞動部核定之國家代表隊者,或替代役體位未服替代役者服之,由國防部依軍事需要,以二個月以內之軍事訓練,合格後列管、運用。
  • 服役年限分別為:陸軍部隊的戰士3年,空軍、海軍陸勤部隊和陸軍特種技術部隊的戰士4年,海軍艦艇部隊、陸軍船舶分隊的戰士5年。
  • 兵籍調查是辦理役男徵兵處理的首要程序,主要目的是在建立役男個人及家屬基本資料,做為將來辦理後續徵兵檢查、抽籤及徵集入營的依據。
  • ﹝1﹞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
  • 第十三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九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

新修訂的兵役法將陸、海、空軍義務兵服現役期限一律改為2年。 內政部、國防部及衛生福利部每年應於適當之時間,聯合訪視直轄市、縣(市)政府兵役業務專責機關、單位與訓練基地及受託醫院有關徵兵處理業務。 ﹝1﹞兵役法第十六條第二項所定得折算役期之學校軍訓課程,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法修正施行時仍在營及以後徵集服義務役之軍官、士官、常備兵及替代役役男,曾於高級中等(含高職)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軍訓課程。 ﹝3﹞役齡前出境,或第一項第六款人員,於徵兵及齡之年一月一日以後在大陸地區就學之役齡男子,並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準用前項規定。 ﹝2﹞前項第三款資送回鄉事宜,由國防部主管;第一款、第四款安置安養事宜,由內政部主管,並編列預算支應之;第二款就學事宜,由教育部主管;並由有關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會同辦理之。

兵役法33條: 軍事法相關信息

據2012年報導,從2013年開始,1994年1月1日後出生的役男只需要接受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將不再需服一年期的義務兵役,而且政府與國防部也在2016年年底全部更換為志願役部隊。 這個政策保持不變,中華民國將有一個純粹志願役的專業化國軍部隊,但仍然將徵召每一位達到役齡的男性並接受三至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以符合中華民國憲法規定。 前項經檢查體位未定者,應補行體格檢查一次,判定其體位。 第一項體位得區分等級,其體位區分標準,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前條第一項第二款徵集入營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在營期間視同現役軍人。

兵役法33條

一、尚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者,依第四十二條規定辦理;其原無工作或因受傷致身心障礙不能擔任原有工作者,經由政府施以必要之訓練,並輔導就業。 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國防部,督導所屬警察局或鄉(鎮、市、區)公所,分負召集準備及實施之責。 ﹝1﹞依兵役法第十七條規定應服補充兵役者,由國防部依其年次、體位、地區、職業、專長,予以列管、運用。

兵役法33條: 兵役法 (民國109年)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A.役男入營後身體健康狀況不合服役標準者,經訓練單位洽送指定醫院檢查確定後,應於報到30日內予以驗退(停止訓練)。 役男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

兵役法33條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說明。 (王侑聖攝)今天(27日)上午9:00,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說明。 多數國家的兵役法,都對服兵役的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兵役法33條 特別是對公民拒絕、逃避服兵役等違反兵役法的行為,規定了具體的懲處措施。 各國的兵役法,都對公民和社會組織的兵役義務和權利作出明確規定。 特別是實行義務兵役制的國家,強調服兵役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兵役法33條: 兵役法內容介紹

1949年12月,由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利,中華民國政府宣佈將政府遷往其甫於1945年代表盟軍自日本佔領領土臺灣的首府臺北市。 進入1950年代後戰事漸歇,中國國民黨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隔台灣海峽兩岸分治的格局型成。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招录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 第十二條 國防部有權對受過醫務、獸醫和其他專門技術訓練的女性公民進行預備役登記,必要時可以組織她們參加集訓。
  • 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常備兵役之軍事訓練期間,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得折減之。
  • A.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學校應依學生戶籍地分別繕造申請緩徵學生名冊,於註冊截止之日起1個月內,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
  • 並對徵集的時間和辦法,現役、預備役以及軍人的權利義務等,都作了具體規定。
  • ﹝1﹞補充兵役以適合服常備兵現役,因家庭因素,或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者,或替代役體位未服替代役者服之,由國防部依軍事需要,施以二個月以內之軍事訓練,合格後列管、運用。

兵役法的實施,進一步保證了祖國安全,也為愛國青年的為祖國效力創造了更好的機會,中國青年當繼承過去的愛國主義傳統,努力鍛鍊身體,積極履行服兵役的光榮義務。 各級青年團組織應該協助各地黨組織和人民委員會,加強關於兵役法的宣傳。 工業勞動模範朱順餘説:我相信全國的工人和我一樣,都會十分熱烈地擁護實行義務兵役制,加強國防力量。 實行義務兵役制對我國工業建設將有很大的關係,因為這個制度將使我們在平時適當地減少現役軍隊人數,節省出大批人力物力,集中在國家的工業建設事業上。 第十三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國家行政機關都設立兵役委員會領導兵役工作。

兵役法33條: 第二章  軍官役、士官役

1978年3月7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討論批准了《關於兵役制問題的決定》。 從1978年起,義務兵服現役的時間又恢復了1955年的規定,服役年限分別為:陸軍部隊的戰士3年,空軍、海軍陸勤部隊和陸軍特種技術部隊的戰士4年,海軍艦艇部隊、陸軍船舶分隊的戰士5年。 其中常備兵役退伍後成為後備軍人,至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預備軍官與預備士官則依照《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至滿50歲除役。 1967年至1986年間,中華民國政府進行「國光計畫」準備反攻大陸,實施陸軍第一特種兵(陸一特)制度。

第二十九條 退出現役轉入預備役的軍官,退出現役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士兵,以及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高等院校畢業學生,在到達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以後的三十天內,到當地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和其他有關條款的規定,制定本法。 農業勞動模範郭玉恩説:實行了義務兵役制以後,可以給國家準備很多的經過軍事訓練的預備兵員,青年人可以輪流地到部隊中學習保衞國防的本領,這真是很好的事情。 參軍青年在部隊待幾年,政治思想都會有很大提高,回來參加建設,大家都很歡迎。 我們“五一”農業生產合作社就有幾個復員軍人,他們擔任了會計、生產隊長、組長等職務,都工作得很好。 以後復員軍人越來越多,對地方工作的幫助也會越來越大。

兵役法33條: 軍事法堅持原則

二、依兵役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至第四款延役時,以一年為限,由所屬部隊以命令行之,並陳報國防部備查,於延役原因消滅時,即行退伍。 ﹝1﹞受軍官、士官教育因病未能完成應受教育,而病後體位不適於服軍官役、士官役或常備兵役者,其合於替代役體位者,轉服替代役,合於免役規定者,予以免役。 義務役預備軍士官自1952年起開辦至2017年,共辦理67期之考選與訓練,末期於2018年底前退伍。 今天(27日)上午9:00,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說明。

B.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在追訴中的役男,應由本人或戶長填具緩徵申請書,檢附起訴書或其他證明,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緩徵。 戰國時期,各國相繼變法,封建經濟逐步佔據主導地位,開始建立了郡縣制,兵役制也發生了新的變化。 常備兵是軍隊的基幹,他們都是應把經過考選而來。 經核准延期徵集入營在五日以內者,仍於當梯次入營;逾五日者,於原因消滅或延期徵集入營時限屆滿後,列入適當梯次儘先徵集。 鄉(鎮、市、區)公所應於抽籤十日前,以抽籤通知書,將抽籤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通知應參加抽籤之役男。

兵役法33條: 徵兵處理流程

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预备役人员的其他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兵役法33條 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兵役法33條

我認為我國青年今後除應提高政治水平和科學技術知識外,要更好地提高身體健康水平。 我希望青年們廣泛地開展羣眾性體育活動和參加國防體育活動,努力鍛鍊身體,以準備履行服兵役的光榮義務,擔負起保衞祖國的神聖職責。 青年團(當時稱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即後來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書記處書記胡耀邦説:兵役法的討論、通過,將激起全國青年的愛國主義的高潮。 兵役法33條 中國青年深深懂得,要建設祖國,必須首先加強國防。

兵役法33條: 政院通過修法 服役逾10年官兵遺族比照榮眷照顧

我們國家只有迅速實行義務兵役制,積蓄強大的訓練有素的預備役兵員,才能隨時粉碎帝國主義可能的侵犯。 作家劉白羽拿着彭德懷部長的報告説:這是對全國人民的一個莊嚴的號召。 實施了兵役法,可以更好地保衞革命勝利果實;兵役法對五年計劃是有機的結合;作為一個文學工作者,今後一旦祖國召喚我,我當立即走上保衞祖國的最前線。 在文學工作崗位上,我的責任之一是歌頌我們的革命戰士,歌頌光榮的軍隊,歌頌英雄的我國人民。

兵役法33條: 義務兵體檢要求

證調服役的人,定期宿衞京師或戍邊;戰時出征,戰事完畢,即“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進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的歷史時期後,國家兵役工作領導機關在總結30年兵役工作經驗,吸收國外一些好的做法的基礎上,從1980年8月開始,對兵役法進行修改。 新兵役法反映了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兵役工作撥亂反正的成果,標誌着中國的兵役工作走上了一個新的階段。 內政部、國防部應協調衛生福利部及醫療相關機關(構)共同組成役男體位審查會,辦理役男判定免役體位與體位判等疑義案件之審議及替代役役男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案件之備查。

兵役法33條: 軍事法

許多要求服兵役的青年,也就可以輪流履行自己保衞祖國服兵役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第一類第一等預備役軍士,被挑選準備授予少尉軍銜時,應當按照國防部的命令參加集訓。 集訓期滿,經考試及格取得少尉軍銜的轉入軍官預備役;考試不及格的繼續服軍士預備役。 第二十九條 在徵集年度內未被徵集服現役的應徵公民、平時免服現役的應徵公民和依照本法第十二條規定進行了預備役登記的年滿十八歲到四十歲的女性公民,都編入第二類預備役。 第二十四條 應徵公民如果是維持他的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或者是獨子,經直轄市、縣、自治縣、市兵役委員會審查批准,在平時可以免服現役,但上述免服現役的條件改變時,自應徵時起的五年內,仍應當被徵集服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