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已在今年2月14日通過此凍結時段的安排,表示認為跟劏房及租住私人住宅的申請者相比,現居於公屋的家庭申請者再申請另一公屋的迫切性較低,故推出凍結時段的措施。 現金津貼辦事處一般會以手機短訊通知申領者,確認申領表已收悉。 如申領者並未提交手提電話作為聯絡方式,現金津貼辦事處則會向申領者寄出「確認通知書」。
高齡單身人士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以符合一般家庭申請公屋的資格,獲登記入輪候冊。 共享頤年 申請人原先以單身人士資格輪候的時間,會以半數計算為家庭已輪候的時間,以三年為限。 輪候時間經調整後,有關申請會獲編訂一個等同於一般家庭申請的登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日後編配及執行公屋申請政策的依據。 該住戶須填妥更新公屋申請住戶資料的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如死亡證)遞交至申請分組(公屋)。
共享頤年: 申請公屋須符合什麼資格?
因此曾接受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住戶如屬上述情況,經房屋署批准後可獲登記申請公屋。 如該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符合試行計劃的所有資格,亦可申領現金津貼。 申領住戶中,即使申領者或部份家庭成員因居住於公營房屋、領取綜援或在獄中服刑而不符合資格領取現金津貼,若其他家庭成員符合所有資格,仍可申領現金津貼。 現金津貼金額會按符合申領資格家庭成員的數目發放。 一般公屋申請住戶須符合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在香港沒有擁有住宅物業、符合居港年期規定、不持有仍然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沒有要求暫緩其公屋申請,以及其公屋申請並非處於被凍結/暫緩階段等,其公屋編配資格才算仍然有效。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有關估算數字並非上限,若有任何新公共屋邨提前竣工,將會盡快將相關公屋單位編配予申請者。
兩位或以上的高齡人士若同意共住一個單位,可透過此計劃申請公屋;但必須同時符合公屋輪候冊的基本申請資格(第2.1節)。 申領者有意申領現金津貼,可在申領表上刪去擬/已從公屋申請中刪除的家庭成員(包括〈前〉配偶)的資料和在旁加簽,並在填妥申領表後交回現金津貼辦事處。 現金津貼辦事處會待申請分組(公屋)完成該公屋申請所需的跟進行動後(如分拆公屋申請,或刪除部份家庭成員(包括〈前〉配偶)),才審核該現金津貼的申領。 如申領住戶覆核成功,拒絕首次公屋編配的理由被房屋署釐定為「可被接納」,現金津貼辦事處將會恢復發放現金津貼,並補發暫停期間合資格領取的現金津貼(如適用)。
共享頤年: 輪候公屋現金准貼
另外,同一季度獲編配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為420宗。 房委會數據顯示,近3年來,可供編配公屋單位數量持續下降。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因政府在疫情下徵用公屋單位作社區隔離設施,以致有關公屋單位編配未能反映在本年的數字內,疫情嚴峻亦影響了公屋編配進度。
至於資產限額則增加2.5%,即一人家庭放寬至27.3萬元。 房委會公布,截至2022年3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6.1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4.1年。 例如,政府於2022年2月15日宣布徵用粉嶺皇后山邨第一座和第七座,以及葵涌荔景邨恒景樓作社區隔離設施。 相關公屋單位的實際入伙日期需要延後數月到2022年5月至6月,以致有關單位的編配未能反映在本年的數字內。
共享頤年: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填妥申領表後,申領者可把申領表遞交到現金津貼辦事處。 在完成審核有關更新資料申請後,現金津貼辦事處將會向該申領住戶發出「更新資料結果通知書」或「調整現金津貼金額通知書」,列明審批結果,包括列出更新後獲調整的現金津貼金額(如適用)。 另外,申領住戶如因成功購買資助自置居所計劃單位而被取消其公屋申請,該住戶的現金津貼會於簽訂買賣協議月份的下一個曆月終止發放。 現金津貼一般以銀行自動轉賬方式發放至申領住戶的銀行賬戶中。 只有在特殊情況下(例如申領者及其家庭成員因特別困難而未能在本地銀行開設賬戶),現金津貼辦事處才會視乎個別情況,考慮批准以支票形式發放現金津貼。 津貼同樣會按月發放,惟申領者須在每月的第五個工作天起親身到現金津貼辦事處,經核對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後簽收支票。
幸好政府近年推出公屋輪候現金津貼計劃,出公屋輪候逾3年的合資格人士可申請,最高每月攞3,900元。 共享頤年 由於市區公屋資源緊絀,公屋申請者只可從「擴展市區」、「新界」、「離島」選擇其一,作為將來編配公屋的地區。 然而,合資格申請「高齡單身人士」、「共享頤年」或「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並選擇與年長家庭成員居於同一單位的人士,則可選擇以上任何一區。 顧名思義,合資格的高齡單身人士申請,可獲優先處理,政府目標是把平均輪候時間,縮短至兩年內 ,在輪候期間,亦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但輪候時間會相應調整。 例子:某申領住戶於2022年5月遞交「更新資料表格CAS-1C」,但於2022年7月才向申請分組(公屋)交齊所有所需證明文件,調整後的現金津貼金額水平會由2022年7月起生效。
共享頤年: 申請公屋加快上樓秘技1:一人非長者申請轉家庭申請
經調整輪候時間後,有關申請會被編訂一個等同於一般申請的登記日期(即相應登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日後編配及執行公屋申請政策的依據。 申領者可以在申領表上刪去已身故成員的資料和在旁加簽,並在填妥申領表後交回現金津貼辦事處。 如申領者仍未通知申請分組(公屋),則須同時填妥更新公屋申請住戶資料的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如死亡證)遞交至申請分組(公屋)。
近日房委會於公屋大廈內張貼新通告,指4月1日起,若家庭申請者的申請表內全部成員均現居於公屋(無論是否居於同一公屋),相關申請將被凍結一年,在措施實施前已獲登記輪候的申請者則不受影響。 例子(二):某申領住戶中個別家庭成員於2022年4月身故,並於同月提出從公屋申請中刪減該成員,調整後的現金津貼金額水平會由2022年5月起生效。 例子(一):某申領住戶於2022年5月獲申請分組(公屋)成功批核刪減家庭成員,調整後的現金津貼金額水平會由2022年6月起生效。
共享頤年: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雖然申領住戶於遞交申領表時無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惟須保留相關文件,包括填寫申領表日期前六個曆月及領取現金津貼期間的入息及資產證明等,以便日後可能作查核之用。 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的每月總入息不得超過房委會訂定的有關限額,該限額會按年修訂。 有關入息的計算方法和所需文件及聲明書,請參閱最新修訂的《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 公屋申請被取消期間,現金津貼的申領亦會被終止。 獲恢復公屋申請後,該住戶如有意重新申領現金津貼,可填妥並遞交試行計劃的「更新資料表格CAS-2C」。 只要該住戶符合試行計劃的所有資格,便可申領現金津貼,而現金津貼將由恢復公屋申請的月份或現金津貼辦事處收到「更新資料表格CAS-2C」的月份(以較遲者為準)當月開始發放。
- 申請者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轉為相關優先配屋計劃的家庭申請,而毋須另行重新登記,並會繼續沿用舊有的申請編號。
- 如擬新增的家庭成員因正等待申請分組(公屋)批准加入公屋申請,申領者可在申領表上自行填寫新增的成員資料,並在旁加簽。
- 例子(一):某申領住戶於2022年5月獲申請分組(公屋)成功批核刪減家庭成員,調整後的現金津貼金額水平會由2022年6月起生效。
- 此外,要留意計算現金津貼的起始月份,會以該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符合所有資格的月份,或以遞交已填妥申領表的月份而定,以較遲者為準,最早計算日期為2021年7月1日。
- 因此曾接受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住戶如屬上述情況,經房屋署批准後可獲登記申請公屋。
- 只有在特殊情況下(例如申領者及其家庭成員因特別困難而未能在本地銀行開設賬戶),現金津貼辦事處才會視乎個別情況,考慮批准以支票形式發放現金津貼。
申領者亦可將上述更改住戶資料表格及所需文件,連同試行計劃的申領表一併遞交現金津貼辦事處。 詳情請參閱《津貼申領須知》第2.2項及《附錄甲》。 共享頤年 該住戶須將更新公屋申請住戶資料的表格及有關文件,交予申請分組(公屋)。 該住戶亦須填妥試行計劃的「更新資料表格CAS–4C」,遞交至現金津貼辦事處。 是,現金津貼會於申請分組(公屋)取消該申領住戶公屋申請月份的下一個曆月終止發放。
共享頤年: F. 申領安排 – 遞交申領表
申請者及/或其家庭成員必須提供有關文件以證明屬上述何種情況,並提供有關資助物業的土地註冊處前業主和現業主紀錄,以供房屋署考慮。 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公屋輪候津貼,為非居住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輪候公屋超過3年,並符合資格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直至其獲得首次編配公屋為止。 兩位或以上的高齡人士,若同意共住一個單位,即可循此計劃申請公屋;但必須同時符合公屋輪候册的基本申請資格。 無親屬關係的成員,須於申請表內一同簽署或蓋章。 申請表內的所有人士必須年滿58歲,在配屋時則全部人士必須年滿60歲。 一般而言,申請公屋主要分兩條隊:一般申請及非長者一人申請,前者包括一般家庭、「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和 「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而後者則顧名思義地指年屆58歲以下的單身人士。
- 獲恢復公屋申請後,該住戶如有意重新申領現金津貼,可填妥並遞交試行計劃的「更新資料表格CAS-2C」。
- 天倫樂:同一家庭申請,選擇與長者同住一單位;或兩個家庭申請(核心家庭和高齡人士家庭),分別居於同一區議會地區的兩個單位。
- 如所有家庭成員居於同一單位,可選任何區域,作為將來編配公屋的地區。
- 如果申領住戶拒絕編配,而相關的「配房通知信」中辦理租用公屋單位手續的日期是2022年10月5日,其領取現金津貼的最後月份亦將是2022年10月。
若申領住戶在遞交申領表後或在領取現金津貼期間的家庭狀況有所改變(例如嬰孩出生、身故、婚姻狀況改變等)而須更改家庭成員的資料,必須立即通知房屋署,讓現金津貼申領及公屋申請得以正確處理。 詳情請參閱《津貼申領須知》第4項及《附錄丙》。 共享頤年 詳情請參閱《津貼申領須知》第3項及《附錄丙》。 不用,但申領者及其家庭成員須於申領表內聲明每月總入息及總資產淨值沒有超過房委會規定公屋申請的有關限額,同時沒有擁有/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權益。
共享頤年: E. 申領安排 – 銀行賬戶
所需時間視乎整體申領數量、「更新資料表格」內所填寫資料的準確性,以及有關住戶是否已提供相關資料以更新家庭狀況/個人資料(如適用)等而定。 不過,如果申領住戶遞交「更新資料表格」後於指定時間內仍未交齊相關證明文件,現金津貼辦事處將寄出信函提醒該住戶盡快遞交所須證明文件。 例子(三):某住戶於2021年7月13日符合所有申領資格,並在2021年8月10日才遞交已填妥的申領表。 根據「較遲者為準」原則,現金津貼辦事處會以2021年8月作為計算獲批核申請現金津貼的起始月份,因此該住戶的現金津貼發放將由2021年8月1日起計算。 申領者可以在「申領結果通知書」、「調整現金津貼金額通知書」或「终止發放現金津貼通知書」的發出日期起計一個月內,連同充分支持相關理據的證明文件,向現金津貼辦事處遞交「覆核申領資格表格CAS-5C」以提出覆核要求。
雖然長者申請公屋相對優先,但等候時間仍然數以年計,也只能無奈接受。 另一邊廂,也有不少子女買樓給父母,好讓他們安居樂業,即上千居搜尋各區心水靚盤。 賬戶號碼可以在銀行賬戶的存摺頁面或月結單找到,通常賬戶號碼的頭3個數字便是銀行編號,緊接著的數字便是賬戶號碼。 銀行編號可以在銀行賬戶的存摺頁面或月結單找到,通常賬戶號碼的頭3個數字便是銀行編號。
共享頤年: – 長者咭計劃優惠手冊
如果想更快輪候到公屋,可轉隊排家庭申請,平均輪候時間為會減至5.8年。 而且原來一人申請時所累積的輪候時間,有一半可轉過家庭申請中,以一年半為上限。 如有意入住以上單位者,可獲租金寬減期,但住戶於3年內不可調遷,期間亦沒有綠表資格,只能以白表申請居屋,亦須交還公屋單位。 這兩條隊伍有各自的輪候方法,輪候時間及編配進度亦有所差別。 例如一般申請者以平均輪候時間計算,房委會以編號列出正在進行審查/獲配房的申請,進度詳情刊登於房委會網站上(/tc/flat-application/allocation-status/index.html)。 截至2020年6月底,公屋平均輪候時間重回5.5年的高位,超出房委會平均輪候時間為約3年的目標,所以大家要有心理準備花更長時間輪候。
共享頤年: 公共房屋事宜
現金津貼辦事處會在首次發放時補回之前住戶應得但未獲發放的金額。 現金津貼辦事處會在每月的月底向於下個曆月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發出通知書。 可能同時符合其他現金津貼申領資格的住戶亦會同時收到申領表。 申領住戶須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包括不得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 如某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當中有成員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該住戶不合資格編配公屋,亦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共享頤年 參加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人除了要符合公屋輪候冊的基本申請資格外,在申請時必須年滿58歲,並在配屋時年滿6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