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房署提供調遷機會給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照顧。 凡居於公共屋邨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或兒女配偶申請是次調遷計劃,而年青一代家庭則可提名其父母或外父母申請調遷。 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兩倍但不高於三倍的住戶,須繳交倍半租金及差餉;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三倍的住戶,須繳交雙倍租金及差餉。 另外,必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繼續居住在原有單位,但為期不得超過12個月。
答 5.若住戶超出「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或資產限額,房屋署會以書面通知有關住戶及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 問 11.住戶在填報受僱收入時,是否只須填報申報月份(4月份/10月份)的入息? 答 11.就受僱收入,住戶需填報的時期與過去的「富戶政策」相同。 問 6.是否所有住滿十年的住戶均須立即按「富戶政策」進行申報?
公屋轉名審查: 公屋住戶買私樓除名: 公屋「住宅物業權審查」
受房委會已公布公屋/中轉房屋清拆計劃影響的家庭或一人申請者,會分別較其他綠表及所有白表類別的家庭或一人申請者優先。 公屋轉名審查 不計受清拆計劃影響的申請者,綠表「家有長者」的家庭申請者是最先揀樓的類別,之後是其他家庭申請者,最後是一人申請者。 不過,近期房委會有意收緊綠表人士的政策,初步達成共識,如果綠表租戶另有私人物業,將不能再以綠表資格買入居屋單位,目標於下一個居屋項目推出前完成檢討。
去年施政報告提到計劃目標五年內提供約3000個宿位,麥美娟指在各界支持下,有信心達標。 公屋轉名審查 她續指,即使在通關後、旅遊業復甦,仍有酒店經營者參加計劃,與政府攜手做好青年工作。 除因永久離開、去世或社會福利署署長提出的其他體恤理由外,這名年長親人的名字日後不得從房屋署及房協持有的業主紀錄中刪除。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以入伙幾年,位於秀茂坪的安達邨為例,樓面面積407平方呎的兩房單位,月租僅約HK$3,000,這個數目僅足以支付部分屋苑的車位租金,難怪公屋人見人愛。 記者其後到簡A及簡B報住的公屋單位,簡A承認自己有公屋戶籍,稱是早幾年才開始建屋,現時正在執修,指自己數月後會搬走,並取消戶籍。
公屋轉名審查: 申請但入息超額!想後加老公名解決?
有關帖文引起網民熱議,很多人都斥責該港男資產多於196萬應該搬出去,不要濫用公屋資源,大罵他用「被迫走」字眼很不當,事實是他不符合資格繼續住,勸他有能力就搬走。 另外有網民為樓主不值,表示「兩球(200萬)你估好多咩!」,兩兄妹平均每人的資產約100萬,置業買私樓很難。 該名港男於上星期四(3日)在「香港討論區」,以「公屋 被房署迫走可以點做」為題發帖,指出自己一直跟爸爸及妹妹同住3人單位2房的公屋,公屋戶主的父親去世,兄妹欲申請轉戶主,可是被房屋署要求搬走。 申請書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處理轉讓業權申請及提供予差餉物業估價署作發出徵收差餉 / 地租通知書之用。 【公屋/買樓 /供樓 / 私樓】正所謂「得公屋、得天下」,住公屋非但租金低廉,更可以購買未補地價的居屋或租置公屋,在住屋問題上有無可取代的優惠。
上屆政府提出過渡房屋,由社福團體負責興建或復修舊樓,為劏房戶提供較佳居住單位,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 但社福團體資源有限,興建、管理、維修房屋等工作都涉及大量專業技能,非社福團體可一力承擔。 興建簡約公屋的本意,是協助改善劏房戶及長期輪候公屋但未能上樓的基層家庭。 倘申請書內只包括一人,該申請人必須為未婚、離婚、喪偶人士或已婚人士而其配偶並非在香港居住及並非持有香港身份證。 每份申請書只可供加入或刪除戶籍使用,申請人如果需要同時申請加入及刪除家庭成員的戶籍,則須填寫兩份申請書。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以親自或郵寄方式遞交居屋屋苑 / 租置計劃屋邨的房屋事務經理。
公屋轉名審查: 入息審查公屋: 兔年轉工兼買樓 打工仔「防炒車」3大貼士【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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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請者不依約前往綠置居銷售小組揀樓,即會喪失揀樓資格,其揀樓次序會由較後者補上。 田北辰批評局方用「數字遊戲呃人」,現實反映甲類租戶對新界臨時房屋需求低。 不過他仍贊成局方先放寬新界過渡屋甲乙類租戶比例,「起咗唔好浪費」,以善用公帑。 不過亦有唔少網民直斥樓主資產多過 $196 萬就應該搬出去,唔好濫用公屋資源,而指佢用「被迫走」嘅字眼不當,因為事實係佢真係唔符合資格繼續住,勸佢有能力就搬走。 房委會於 2007 年 3 月 30 日通過,由即日起,長者居民因入住安老院而刪除公屋戶籍後,將獲保證日後有需要時可重返公屋居住。
公屋轉名審查: 申請公屋須符合什麼資格?
目標雖說3年上樓,惟實際上一般公屋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而當中長者1人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則較短,大概是2.9年。 申請表到達調查階段時,房屋署會按申請的次序約見申請者,進行配屋資格審查。 公屋轉名審查 申請者出席面晤時,必須齊備夾附於約見信中所列的文件及需注意的重要事項,以便房屋署進行審查及核實。 房屋署會於集齊文件後約兩個月內通知申請者是否符合編配資格,申請的合格或取消日期以房屋署完成審核當日為準。 輪候公屋可長達數年時間,如期間經濟收入有改善,不妨留意二手市場放盤,若遇上業主劈價盤,隨時可低市價一成買入,即上千居物色各區筍盤,抓緊機會上車做業主。 公屋租金因應「公屋戶收入指數」調整加減幅度,房委會每月會抽選 2,000 名公屋租戶填報「入息申報表」,以作計算收入指數之用。
- 不過,近期房委會有意收緊綠表人士的政策,初步達成共識,如果綠表租戶另有私人物業,將不能再以綠表資格買入居屋單位,目標於下一個居屋項目推出前完成檢討。
- 根據去年第四季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結果,房委會估計,約有17.4萬個私人樓宇非業主戶會符合入息資格,佔該類別整體32.7%,合資格人數較去年增加1.4萬人。
- 公屋只准給予獲批申請的戶主 (承租人) 和租約上的認可家庭成員居住,承租人要加名的話,會令原先獲批的家庭狀況有變,須通知房委會。
- 按房委會現行的配額及計分制度,非長者1人申請者於18歲申請時底分為0分,每輪候1個月可獲1分,滿45歲則可獲一次性加60分。
- 不同家庭人數的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可參考公屋申請2021一文。
- 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 。
- 公屋輪候人數不斷創新高,要提升公屋流傳,對於有能力者卻不搬走的情況,即使是燙手山芋,也不可再拖不理。
若果申請人想「甩名」,或者「轉名」給其他家庭成員,需先向房屋署提交業權轉讓申請書,並需要獲得房屋署的同意。 根據房屋條例,單位除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兩年後,經第二市場轉售,或已繳付補價外,是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的。 公屋轉名審查 若住戶拒絕申報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填報家庭入息及/或申報其家庭資產水平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公屋轉名審查: 房屋署居屋申請8大優點
公屋資產限額將放寬2.5%,由下月1日起生效,料多17.4萬個私人樓宇非業主戶符合入息資格。 公屋申請者由提交申請至簽訂租約當日均須符合入息及資產資格。 近日有網民分享指,媽媽申請一人公屋但入息超額,因要審查,現想後加新移民爸爸名解決… 房屋署指,個別個案詳情涉及私隱未能透露,亦無透露當中兩名業主有否公屋戶籍。
經調整輪候時間後,有關申請會被編訂一個等同於一般申請的登記日期(即相應登記日期);此相應登記日期將作為日後編配及執行公屋申請政策的依據。 【公屋 / 富戶政策 / 遷出 / 暫住證】公屋租金平空間大,有人為了長住公屋自願減薪,以防超出入息或資產限額被迫遷出。 有網民表示,本來一家三口住在公屋2房單位,由於父親離世,兩兄妹欲申請轉為新戶主,惟入息及資產超出限額,要求他們遷出單位,樓主因而相當苦惱,發帖求問大家有何方法,「有冇得上訴?」。 元朗屏欣苑的單位數目佔整個「出售居屋單位2016」約91%。 若我們以其折減30%後的平均售價(即每平方米實用面積53,200元)計算,一個實用面積40平方米單位的平均售價約為213萬元。 與此同時,根據《房屋條例》(香港法例第283章)第20條,住戶可於遷出通知書發出日期後起計15天內向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
公屋轉名審查: 入息審查公屋: 網民教路:「只會收一次警告信!好小事!」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公屋轉名審查 公屋轉名審查 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我們按現行政策處理其個案。 租戶在入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後,若家庭狀況有所變更,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並根據現行政策和程序作出相關的申請,以便更新有關記錄。
更有網民指樓主嘅爸爸應一早換綠置居,因為「綠置居」嘅定價比傳統居屋低廉,可有助申請者自置居所,並騰出更多公屋單位畀輪候公屋人士。 當離婚訴訟完結後,承租人及/或其前配偶可與房署職員接洽會,講解有關的租約事務管理政策。 馬耀宗說,應留意未來政府會否推出收緊綠表人士的措施,如再審查購買居屋的綠表人士入息,或者簽署聲明聲稱未有物業,如被發現有物業,就買不到居屋。 這名年長親人如屬已婚,其配偶亦須名列同一份申請表內,但如有文件證明他/她們已合法仳離、配偶沒有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則屬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