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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細心的網民提出,香港房屋委員會(房署)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的條例是有所不同的。 公屋貓 房署管理的公屋裡,是容許養貓咪,只要絕育後便可。 但房協的公屋,則是禁止養所有寵物,就連貓咪都不可以。 公屋貓 如果有任何爭議或疑惑,可能就要查看屋契了解情況。 近日有網民因在公屋養貓被投訴有臭味,而擔心人貓要分離,並發文到社交平台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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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民指,其實房署職員上來,只是因為接到投訴循例要去處理,如沒有發出惡臭與衛生問題影響到鄰居,其實不用太擔心。 公屋貓 而房署職員如發現有問題,是會出警告信的,第二次再巡查,也是程序需要,不用慌張。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 公屋貓 其他野生/入口動物和馴養農畜一律嚴禁在公屋飼養。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公屋貓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公屋貓: 公屋戶被鄰居投訴養貓咪 網民:公屋養貓無問題!
其他網民看到後,紛紛留言支持,並找出房署條例,指在公屋養貓沒問題。 由2003年11月1日開始,租戶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在租住單位飼養狗隻或被禁止的動物,將會按扣分制被扣分。 房屋署會採取「可暫准原則」,處理在扣分制實施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 根據有關原則,在2003年8月1日前已在公屋飼養的小型狗隻 (即體重少於20公斤的狗隻),租戶必須事先獲得一次過批准,才可繼續飼養狗隻。 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租戶如兩次違反飼養狗隻的守則,有關批准便會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