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入息下降的情況屬於永久性質,例如有家庭成員刪除戶籍、逝世等,或因增加家庭成員而致不超逾入息限額,住戶可申請立即繳交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原有租金。 獲批新租約的家庭, 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均須每 2 年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 以便釐定應繳的租金水平及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若果住戶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或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在公屋居住滿十年的租戶,必須申報收入及資產,之後每兩年申報收入及資產一次。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註1)獲批新租約的住戶或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註2)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根據公屋政策,住戶入住滿十年後,每隔兩年須申報家庭總收入以確定租金水平,房署發言人昨稱,近月共有五名公屋居民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或上訴遭駁回。 本港公屋輪候時間愈來愈長,一般家庭申請平均輪候時間已長達6年。 行政長官候選人李家超日前於政綱簡介會中提出「公屋提前上樓計劃」,即公屋申請者可考慮在屋邨配套未完成前提早上樓。 措施頗有新意,從中也可見李家超相當關注基層問題,包括大量家庭被迫租住劏房,帶來的社會深層次矛盾。
公屋租金雙倍: 租約沒到房東帶人看房!專家教一..
房委會最新檢討「2022/23公屋申請入息和資產限額」,公屋入息限額凍結在現行水平,即一人家庭維持在12,940元。 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公屋輪候津貼,為非居住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輪候公屋超過3年,並符合資格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直至其獲得首次編配公屋為止。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有關估算數字並非上限,若有任何新公共屋邨提前竣工,將會盡快將相關公屋單位編配予申請者。 房委會估計,按調整後的限額計算,約16萬個私樓非業主戶符合公屋申請入息,料公屋申請將因而增加5,800戶。 政府在今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寬減2022至23年度的住宅差餉,房委會建議將寬免的差餉金額,由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間按月轉歸公屋租戶,以等額抵銷租戶每月應繳的租金。 【註1】 一至三人的小家庭,若其所有家庭成員均為 55 歲以上,其資產淨值限額與四人家的限額相同,即 3,100,000 元。
(圖片來源:Getty)為了解決港人住屋需要,港府一邊努力增加公屋供應,一邊經常檢視公屋資源分配的情況。 1999年房委會正式推出「超級富戶政策」,要求家庭入息和資產均超出限額者,需遷出公屋單位。 如果新戶主是已登記戶籍的前戶主配偶,而又一直住在該公屋單位,便不用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在現行「 批出新租約」政策下,公屋戶主轉名,是不可隨意轉給誰的,即使為公屋加名,亦只適用於指定的家庭成員。
公屋租金雙倍: 入息超額怎麼辦
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指,認同應按機制調整入息限額水平,尹兆堅就指,政府要針對問題源頭,以新市鎮發展模式,大幅增建公屋方為解決之道。 其中,單身人士會加290元,由11,250元加至11,540元,增2.6%;而3人家庭維持在22,390元水平不變。 如果用之前本身根據經濟環境調整是週期性的五折,現在是經常性五二折或更低。 變相將市場現有二十五萬個居屋的價值暴力下降(假設是有大量新居屋應市)。 但本人認為如政府有意改變現行房屋政策,何不效法新加坡,只可買或賣俾政府以杜絕炒賣呢? 有網民聲稱加薪後,收入超出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慨嘆不知加薪是好事定壞事。
《胡‧說樓市》將繼續為大家跟進居屋2022的情況,但其實每年居屋發售程序都大同小異,讀者可以先參考上期居屋的資料,做定熱身。 要數今期最吸引的居屋屋苑,當然是北角驥華苑,位處北角渣華道及電照街交界,亦即東區最貴豪宅海璇旁邊,除交通配套齊全外,部分高層單位或享有維港海景,單位面積介乎280至457呎,但只提供200伙,勢必爭崩頭。 根據政府公布,今期新居屋將於2022年2月25日上午8時至3月24日晚上7時接受申請,第二季攪珠,第四季揀樓,一旦開放申請,《胡‧說樓市》會為大家密切跟進,並全面分析七大屋苑的優缺點。 政府公布,新居屋鐵定於2月25日至3月24日期間開放申請,共涉8,926伙,為2014年復售居屋以來最多的一期,並將以51折推售,售價介乎124萬至531萬元,涵蓋7個地區的屋苑。 天倫樂調遷計劃: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 照顧。
公屋租金雙倍: 公屋富戶修例 入息超5倍即時叮走
消息指,當局統計發現,如家庭入息達公屋入息限額4倍,便超出全港同類家庭收入最高的10%,認為可設為上限,但若委員有疑慮,可考慮放寬至5倍。 至於資產限額方面,參考近期釐訂居屋定價時的資產限額,建議如資產逾公屋入息限額91倍便須遷離公屋,若委員屬意較寬鬆的標準,則可進一步放寬至100倍。 政府自1950、60年代興建徙置區、廉租屋邨,直到今天的公共屋邨(簡稱公屋)逾80萬個單位,住了超過210萬港人;但公屋輪候冊的數字依舊每年不斷遞增。 公屋租金雙倍 覓地增建公屋不容易,怎樣善用公屋資源亦成為了焦點;在1980年代推出的公屋富戶政策,正是朝着這個方向落墨。 根據現行政策,凡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均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進行申報。 富戶申報表中有一部分供住戶填寫個人總資產淨值,此部分只供選擇分開以個人身份申報的家庭成員填寫,一般公屋住房多以家庭申報,則僅須於上一部分剔選資產水平,無須填寫此部分。
受逐步收回「改建一人單位」影響的住戶,可透過邨內/邨外調遷計劃編配獨立單位。 凡居於公屋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或其配偶申請調遷,而年青一代家 庭則可提名其父母/外父母申請調遷。 2015年7月起,香港部份公共屋邨及居屋被揭發食水含重金屬量嚴重超標的事件。
公屋租金雙倍: 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入息或資產超額要遷出
以2人家庭為例,若收入比限額高1倍至2倍(介乎33,741至50,610元),需要繳交倍半租金;若收入高於2倍(高於50,610元),則需要繳交雙倍租金。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2019年2月,房委會建議上調2019/20年度公屋申請入息及資產限額,平均上調幅度分別為4.2%及3.1%,2019年4月1日起生效。 入息限額中,2人家庭增幅最大,增加6.2%至HK$18,690。 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 如有成員出生、死亡或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讓房屋按現行政策處理個案。 房屋署去年推出試驗計劃,讓所有家庭成員均年屆70歲或以上的公屋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全免租金,從而鼓勵他們把面積較大的公屋單位交還房委會。 計劃恆常化後,每年300個單位的配額和發放住戶搬遷津貼安排維持不變。
公屋租金雙倍: 資產超限額84倍
如在香港並無擁住宅物業,住戶便須填報其家庭入息資料;以及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但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公屋「富戶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衡量住戶是否符合資格續住公屋。 住戶若因經濟困難而難以繳交現 時租金,可申請遷往租金較廉宜的其他屋邨單位。 持有(包括個人及/或與任何其他家庭成員合共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50%以上的股權。
至於須繳交雙倍租金的住戶,他們更須按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每兩年申報資產,以確定其是否符合繼續居於公屋的資格。 公屋租金雙倍 資產淨值超過既定入息限額84倍或選擇不申報的租戶須交還所住的公屋單位。 須交還所住的公屋單位的住戶如有暫時的住屋需要,可申請暫准居住證,為期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額租金連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若申報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無須填寫家庭入息資料及申報家庭資產水平。 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淨值未超出指定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
公屋租金雙倍: 交公屋租金: 家庭申報不用填個人總資產淨值
小組委員會於2016年12月9日的會議上通過修訂「富戶政策」,並在2017年2月14日的會議上進一步通過了相關執行細節。 公屋租金雙倍 經修訂的「富戶政策」已經於2017年10月的申報週期開始實施。 公屋租金雙倍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共租住房屋(下稱「公屋」)需求,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稱「小組委員會」)認為在努力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更聚焦地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 要數今期最吸引的居屋屋苑,當然是北角驥華苑,位處北角渣華道及電照街交界,亦即東區最貴豪宅海璇旁邊,除交通配套齊全外,部分高層單位或享有維港海景,單位面積介乎280至457呎,但只提供200伙,勢必爭崩頭。
- 【on.cc東網專訊】房屋委員會計劃調整2021/22年度公屋輪候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安排,房委會作出例外處理,建議將所有住戶人數的公屋資產限額凍結在現行水平。
- 1973年,為了配合十年建屋計劃,房委會成立並且取代屋建會,徙置事務處及市政事務署轄下的屋宇建設科則重組成為房屋署。
- 公屋資產限額按公式計算後,所有住戶的資產限額都將減少,但房委會因應疫情,建議維持不變,是首次不調整公屋資產限額水平。
未住滿十年的住戶無須申報,但房屋署若接獲舉報並證實他們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年期,仍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須繳交額外租金者,如日後家庭入息因失業等問題,連續 3 個月回降,住戶可申請減租。 這些家庭若有住屋需要, 可在遷出通知書屆滿前向房委會申請在現居公屋單位暫時居住, 有效期最長12 個月。
公屋租金雙倍: 富戶政策
1990年代開始,公屋需求大增,房委會開始提高建築密度並減少公共休憩設施面積;1997年推出的八萬五計劃為求提供最多的單位,用盡地積比率,更使建築密度進一步上升,邨內休憩空間所剩無幾。 此現象特別可見於天水圍北的各屋邨,如天悅邨、天逸邨、天華邨等,直至2000年代初八萬五計劃失敗,公共休憩設施面積才得以逐漸增加。 據房協表示,目前所有乙類屋邨單位,均全部租出;過去三年有78個乙類屋邨單位在租戶遷出後重新分配予合資格的申請人。
根據既定機制,公屋入息限額以住戶開支為計算基礎,當中包括住屋開支和非住屋開支,另加5%的備用金。 住屋開支用以衡量租住與公屋單位相若的私人樓宇單位的開支,視乎私人樓宇單位不劃一每平方米租金和參考單位面積(即過去三年編配予公屋申請者單位的平均面積)而定。 良景邨是香港房屋署租者置其屋計劃(第4期)的其中一個出售的公屋之一,於2001年2月讓居民購買現時租住的單位,現在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