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漏報資產9大分析2024!內含公屋漏報資產絕密資料

否則,住戶便可能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或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房署過去三年每年平均發現約六百宗個案涉嫌虛報入息及資產,由今年一月至本月中,該署檢控了二百宗涉虛報入息及資產個案,較去年上升三成,罪名成立至少有一百一十宗。 今年八月更有一名公屋住戶因隱瞞包括來自私人住宅及商業車輛營運的收入,連續數年少交租金,被法庭罕有地判監八星期,其子女則被判社會服務令。 房屋署今年加強打擊公屋住戶虛報入息及資產,抽查了一萬名公屋住戶,發現多達六百戶、即百分之六有虛報呃公屋的情況,包括隱瞞物業汽車或漏報入息等,正考慮作出檢控。

不過,在會面時職員發現他們早於一九八八年已購買可取消的人壽及意外保險,即屬儲蓄保險須申報,他們沒申報。 有關保險現金價值加上他們的存款等資產總額,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但房署以他們「虛報」為由,取消申請,更警告他們或會被控。 暫住親友家中的李太解釋,○九年她首次索取公屋申請表格,當時表上「投資」一欄並沒有寫明包括保險,由於他們的儲蓄剛高於申請上限沒作申請。 直至一二年,李太被診斷患癌,已花費一筆積蓄作醫藥費,亦盼改善居住環境,故再取新申請表,新表「投資」一欄包括「儲蓄保險」,但她以為所購保險只是人壽及意外類別沒申報。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今年至今已接到三、四宗類似個案,「短期內有這麼多同類個案,令我難免懷疑房署這樣做是否因為輪候人數太多,而用一些旁門左道的方式(試圖減少人數)」。 如果申請者在輪候期間補充或更改資料,署方會審核其申請是否仍符合申請資格。

公屋漏報資產: 公屋申請虛假陳述個案五花八門 隱瞞內地資產、現金支薪避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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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交資料時自己亦要計數,睇下計埋保單價值,有無超出申請公屋嘅資產上限,以免搞完一大輪先發現自己都唔合資格,白等一餐。 現時約有三十六萬公屋租戶每兩年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二萬三千八百戶因為入息及資產超過指定限額,需要繳交額外租金。 食飯同朋友講開 , 佢住緊果間公屋多年前申請時 , 冇交出某本銀行薄 , 先唔過資產上限 , 一直住到宜家 . 另外,由於私樓樓價高,吸引不少公屋租戶非法放租單位,有租戶公然在網上招租公屋單位,部分月租索價五、六千元,較原本的公屋租金多出逾倍,租戶有錢落袋。 房署發言人指過去四個月網上巡查組共發現約三百宗網上留言,大部分為徵租個案,十一宗為招租,房署跟進後,最近成功收回兩個市區公屋單位。

公屋漏報資產: 隱瞞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及紅利收入 法院裁定罪成

若有需要,房署更會向住戶的僱主查詢住戶實際的入息,了解是否脗合申報的資料。 不過,申請人於申請公屋及出席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時,卻沒有如實填報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及每月平均紅利收入。 有關申請人於2012年12月接受登記申請公屋,去年通過資格審查並安排配房。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於去年11月抽樣調查該公屋申請,發現其申請人在遞交申請前,已經持有一份具有現金價值及紅利收入的保險計劃。 公屋漏報資產 交左表冇耐屋村主任通知我,話就算已經遷離單位都要補番我名下單位資料,咁我就即刻補番所資料比佢。 果時我仲問屋村主任需唔需要再上佢黃大仙辦公室補簽名同資料,佢話唔駛,同埋唔會影響我媽媽既公屋戶籍,只係叫我媽媽重新申請資產審查就可以。

發言人再次提醒公屋申請人,在申請書上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他又說,由於不少瞞報及漏報個案遭揭發,與公屋住戶舉報有關,房署本月內會再發信予全港公屋住戶,呼籲他們踴躍舉報。 近日她獲邀出席上海時裝周,為中式結婚禮服擔任模特兒,身穿紅色禮服的她甫出場已令人眼前一亮,還與久違了的「老公」吳卓羲合體,還拖手行騷。 2人曾在內地劇《大丫鬟》中合演夫妻,今次再續前緣勾起網友不少回憶。 息影三級片女星鄭艷麗剛度過52歲生日,她在facebook上載跟母親的最新合照,表示牛一當天兩母女去飲茶,然後再到MegaBox行街街,不過卻冇蛋糕食。

公屋漏報資產: 隱瞞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及紅利收入 法院裁定罪成

房屋署於今年2月以「提供虛假資料」理由,取消申請人的公屋申請。 由於申請人涉嫌提供虛假資料,觸犯《房屋條例》第26(1)(c)條的規定,房屋署依例將他的個案交由檢控組跟進。 該個案於上月在法院審理,申請人承認控罪,被判罰款2,000元。 公屋漏報資產 (二)就忽略提供入息申報表指明的詳情的傳票(即申報自己並無擁有任何房產),上訴人聲稱由於沒有租金收入,她認為不需要填寫物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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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庭上作供時,上訴人說沒有留意申報表的其他細節和填表須知。 法庭認為上訴人在涉案申報表上「刪除了『有』及沒有填上其他資料」表示她知道這一項目的性質和存在。 而上訴人在合計一欄寫了「0」,即是說她並沒有任何收入,或估計收入(意指並非出租的房地產)。 他指出部分公屋戶未必刻意隱瞞資產,舉例指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及股息等,因文件較為複雜,公屋戶或漏填而不自知,結果誤墜虛報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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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屋署現行政策,在公屋居住滿十年或以上的住戶,須每兩年申報入息,若其家庭總入息超逾資助入息限額,便須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租戶,更須在下一個申報周期申報資產。 若其家庭資產淨值超逾指定的資產淨值限額,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他們便須遷出公屋單位給其他有房屋需要的人士。 房屋署有機制審查住戶申報的入息及資產,以確定其應繳交租金水平或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一名觀塘坪石邨公屋住戶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及忽略提供入息申報表指明的詳情,違反了《房屋條例》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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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房屋署通常會以個別個案考慮懲處,包括寫悔過書,即使交由法院審理,最終亦多數判以罰款和社會服務令,未聽及有公屋戶因此被沒收公屋。 房署指涉案申請人在去年7月向房署遞交公屋申請表,申報只擁有銀行存款約2.7萬多元,其後房署在同年九月的調查中,揭發該申請人刻意隱瞞另一間銀行的綜合理財戶口,涉款248萬元,被控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 申請人最終被判處被告罰款1.3萬元及監禁14天,緩刑24個月。 消息人士強調,住戶在申報入息及資產的表格中,已授權房署可向其他部門或其僱主查詢其申報的資料,因此不存在侵犯私隱問題。 消息人士說,房署會將懷疑虛報的住戶資料,包括所有住戶的姓名及身份證等資料,與其他部門的資料核對,確定有關住戶是否擁有私人住宅、車輛及股票等,再核對住戶有否瞞報或漏報。

公屋漏報資產: 公屋申請虛假陳述個案五花八門 隱瞞內地資產、現金支薪避審查

【星島日報報道】公屋申請者需填報資產,有申請人誤解「投資」一欄包括「儲蓄保險」定義,沒申報已購買人壽及意外保險,苦等四年後,被房署指虛報資料,除被取消申請資格外,更有可能惹上官非。 有議員指今年接獲數宗類似求助個案,質疑房署公屋申請表格不清晰,又涉以「旁門左道」試圖減輪候人數。 房署反駁,申請須知已說明有儲蓄成分的保險須申報,否認改變審查制度。 今年初,輪候公屋四年的李太及丈夫獲安排與房署職員會面進行資產審核。

  • 案件經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後,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兩項控罪分別被判罰款一萬六千五百元以及一萬零五百元。
  • 公屋聯會副主席梁文廣表示,作虛假陳述的情況主要分為兩大類,一是綠表人士申請公屋時作出虛假陳述;二則是公屋戶住滿10年或以上後,須每兩年申報全家入息時,較常出現虛假陳述。
  • 房屋署於去年抽查公屋輪候冊時,發現一名公屋申請人作虛假陳述,隱瞞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及紅利收入。
  • 除咗抽查申請人,房署一直有要求住滿公屋10年嘅租戶,每兩年申報全家入息一次。
  • 發言人再次提醒公屋申請人,在申請書上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房署本月內會再向全港近七十萬公屋住戶發出舉報濫用公屋郵柬,呼籲住戶舉報疑濫用公屋個案。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事件只屬冰山一角,建議房署獎勵舉報。 房屋署於去年抽查公屋輪候冊時,發現一名公屋申請人作虛假陳述,隱瞞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及紅利收入。 有關申請人上月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2,000元,並需取消公屋申請。

公屋漏報資產: 隱瞞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及紅利收入 法院裁定罪成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發言人今日(一月二日)表示,在此個案中,有關公屋住戶是單位的認可居住人士,於二○一三年填寫入息申報表時,申報自己並無工作和相關收入,同時該住戶亦申報自己並無擁有任何房產。 惟經調查後被揭發於申報時段,刻意隱瞞了每月三萬多元的工作收入,以及忽略提供聯名擁有一個住宅物業的事實。 公屋漏報資產 案件經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後,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兩項控罪分別被判罰款一萬六千五百元以及一萬零五百元。 房屋署為加強打擊公屋住戶瞞報或虛報入息及資產,上月特別成立了一支由三十人組成的專責隊伍,審查公屋住戶有否虛報或瞞報資料,預計半年內可額外完成抽查五千宗個案,令本年度總抽查個案增至一萬宗。

  • 鄭艷麗近年健康響起警號,她曾表示患上厭食症,去年還再度入院於ICU接受治療,幸好大步檻過,如今她透過社交平台公開健康容顏,獲廣大網民留言讚好,更紛紛祝賀壽星女生日快樂。
  • 據悉,房署已完成對一萬戶的抽查,發現約六百戶有虛報及漏報資產及入息的情況,主要是漏報物業及汽車等,該署正考慮提出檢控。
  • 交左表冇耐屋村主任通知我,話就算已經遷離單位都要補番我名下單位資料,咁我就即刻補番所資料比佢。
  • 而上訴人在合計一欄寫了「0」,即是說她並沒有任何收入,或估計收入(意指並非出租的房地產)。
  • 否則,住戶便可能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或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 申請人最終被判處被告罰款1.3萬元及監禁14天,緩刑24個月。

「漏報保險搞到無咗間公屋,真係好唔抵!」排咗公屋4年嘅李太,原本上樓在望,點知房署突擊抽查,發現佢喺申請表上漏報28年前同丈夫買嘅兩份人壽同意外保險,並以虛報資料為由,取消佢嘅公屋申請資格。 但可以將申請人既名同id send去各大銀行check…如果有戶口既就會將戶口資料send番比 … 但可以將申請人既名同id send去各大銀行check…如果有戶口既就會將戶口資料send番比該政府部門。 公屋漏報資產 公屋具津貼性質,租金廉宜,加上不少「發迹」公屋戶更視公屋單位為風水屋,不願放棄單位,有超級富戶更瞞報入息及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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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官員指出,有關專責隊伍會從舉報、家訪及抽查三方面篩選出可疑個案,並利用住戶姓名及身份證等資料,核對田土廳、車輛登記處、銀行及稅務局等其他部門資料,租戶是否擁有私人物業、車輛或股票等資產。 作為釐定租金的基礎,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 因此,在作出申報前,住戶應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然後才填寫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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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艷麗近年健康響起警號,她曾表示患上厭食症,去年還再度入院於ICU接受治療,幸好大步檻過,如今她透過社交平台公開健康容顏,獲廣大網民留言讚好,更紛紛祝賀壽星女生日快樂。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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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由細到大住公屋,但亦無留意原來申請公屋嗰陣,除咗入息、儲蓄同股票投資等講清講楚,保險都要申報。 房署喺呢件事曝光後亦都重申,無論保險屬咩性質,總之有儲蓄或投資成分,都屬於資產,所以咪話Denise唔提你,如果你都排緊隊上樓,又發現自己都犯咗相同錯誤,奉勸你自動補交資料。 據悉,房署已完成對一萬戶的抽查,發現約六百戶有虛報及漏報資產及入息的情況,主要是漏報物業及汽車等,該署正考慮提出檢控。 公屋住戶虛報入息及資產,最高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若住戶是因虛報入息及資產而取得公屋,房署更會收回單位。 房屋署發言人今日(17日)提醒所有公屋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違規者其申請除有機會被取消外,更會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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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段係佢講既,因為我擔心會影響我媽媽所以問左好幾次〕 公屋漏報資產 而我媽媽亦都已經係房署除左我名做緊新既資產審查。 公屋聯會副主席梁文廣表示,作虛假陳述的情況主要分為兩大類,一是綠表人士申請公屋時作出虛假陳述;二則是公屋戶住滿10年或以上後,須每兩年申報全家入息時,較常出現虛假陳述。 除咗抽查申請人,房署一直有要求住滿公屋10年嘅租戶,每兩年申報全家入息一次。 以4人家庭為例,入息超過約53,000蚊就要交倍半租,過80,000蚊交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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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濫用情況及有效運用公屋資源,政府去年在施政報告中特別要求房署除了恒常抽查的五千戶外,額外再增加抽查五千個單位,核實住戶有否瞞報及漏報情況。 本人因結婚及小兒出世,所以係今年3月買左樓兼係搬走埋,本身因為唔熟知申報程序,所以諗住反正時間同報資產差唔多,係報資產果時通知埋房署除名,以為咁樣就ok,所以填表果時冇填我自己層樓 (呢個係我疏忽)。 公屋漏報資產 而我媽媽都係果時交埋“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聲明書”,申述我早已遷離單位並欲要求刪除戶籍,重新申報資產程序及保留我媽媽既戶籍。 有公屋申請人在填寫申請表時,作出虛假陳述,隱瞞擁有超過248多萬元存款,本周一(20日)被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囚14天並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