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主除名12大著數2024!(持續更新)

公屋與居屋均有其優勢,但不代表買私樓就是輸家,若買中優質單位,物業回報可翻幾倍,即上千居物色各區樓盤。 至於屋邨租金,按不同地區有差異,但一般而言,以300餘方呎的公屋單位計,就算住在最貴地段的市區公屋,每月租金不多於3,000元,相對於同區租住同等面積的私樓,月租至少平 3 – 4倍。 另一個近年較常見的遷出情況,是公屋戶主申請購買資助房屋,如綠置居或白居二,在成功購置後須要交出公屋單位。 住屋問題困擾不少港人,曾有人說,公屋是人生勝利組的入場券,有網民表示,三兄弟同住公屋,大哥是戶主,擔心兩個哥哥結婚後會將他「踢走」。 有公屋關注組指,要是公屋單位有兩個核心家庭,其中一家或要遷出。 房署一般不會接納住戶的分戶要求,以獲得分配額外的公屋資源。

公屋戶主除名

樓主的情況引起網民熱烈討論,有人直指已沒有辦法,「冇計了你交了入息資產,只怪自己當初唔轉移資產先交」,亦有人認為「有能力就唔好再諗拎着數」,建議樓主兩兄妹租住私樓或買樓置業。 有網民則建議1個方法,可先向房署申請暫住,「資產超出咪用咗佢囉,再申請批新租約」。 發帖,指有老人家喪偶後1人獨居公屋,近日已婚女兒欲在其公屋戶籍上加名,以搬回去與老人同住,方便照顧,因而問及「若老人百年歸老後,入息及資產審查通過,間公屋是否屬女兒的?」。 申請者亦可以使用房委會/房屋署網站「公屋申請電子服務」下的 「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更新公屋申請資料。 價錢亦無改變,所以我在此是要對黃師傅以表多謝并祝生意蒸蒸日上。 一般申請者及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均較上一季(即2021年6月底)上升了0.1年,截至2021年9月底,約有15萬多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逾10萬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

公屋戶主除名: 公屋「住宅物業權審查」

不過貼文惹來網民熱議,批評樓主霸佔房屋資源,「仲上網四圍唱,驚死無人知」,有人則留言請教當中的成功心得。 港男的言論引起網民熱議,首先他還沒弄清楚,父親是公屋戶主不能除名,而且覺得他只考慮自己而不顧老人家。 日前有港男在社交平台指,他一家三口與老父同住公屋,可是三代一起生活並不愉快,他求助網民意見,當中問及是否可除名作為戶主的爸爸。 港男被網民狠批,認為他意圖不軌,有霸佔父親公屋之嫌,又不欲供養對方。

  • 初步審批合格的申請,會獲登記,申請者會收到印有申請編號的藍卡。
  • 若因大廈結構問題、整體維修或改善工程而須遷出現居單位,可獲編配其他合適的單位,以及在遷往其他公屋單位後獲發搬遷津貼。
  • 另外如果居屋是之前透過長者優先選擇計劃而得到的居屋,老公和媽媽是必須一世子聯名,甩不了名的。
  • 另外,2015年9月30日或之後的新申請,只可選非港九市區的地區。
  • 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他們必須遷往一個較細的單位。
  • 他續指,申請者可以申請原邨或原區安置公屋單位,但有關手續一般需要一年。
  • 如透過網上申請居屋2022,可從居屋2022官網填妥申請表及繳交申請費。

經調整輪候時間後,有關申請會被編訂一個等同於一般申請的登記日期(即相應登記日期);此相應登記日期將作為日後編配及執行公屋申請政策的依據。 年長租戶的一名成年子女,可連同其家庭成員申請加入戶籍,但須通過「一個家系」的條件(即若戶籍已包括成年子女,便不得加入其他已婚子女;而若戶籍已包括已婚子女,便不得加入其他成年子女)。 進度受到影響的7,600個單位,並不在以上提及的12,000個單位之內。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及,政府料於未來10年落成約36萬伙公營房屋,而根據房屋局最新預測,未來5年(2023/24至2027/28年度)的公營房屋總建屋量可達12.77萬伙。 公屋輪候|政府計劃增加公營房屋單位數量,以應付房屋供應問題。 房委會最新預測未來5年公營房屋供應量約為12萬伙,即查看港九新界即將落成公屋預覽。

公屋戶主除名: 申請但入息超額!想後加老公名解決?

樓主重申他是擔心哥哥會「玩嘢」,「申請咗唔去攞,因為佢係一pat泥。屋企租佢係從來都冇交過但係仲要發惡」,萬一哥哥排到新公屋又拒絕搬走時「有個後備」。 政府當局指,政府會與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緊密合作,全力提量、提速、提效、提質,推高首五年公營房屋供應量,縮短公屋輪候時間。 根據2022年3月的預測,房委會及房協約8成在2022/23至2026/27年度落成約8成的項目已進入建築階段。 不過,許多人批評樓主是想「呃多間公屋」,反問樓主為何不返回內地發展,「大陸經濟發展好過香港」、「可以返大灣區團聚」。 有留言批評樓主將所有問題推在兄長身上,「你點樣申請係冇人會過問嘅,話知你又呃又騙又搶呀,你做到咪叻仔囉,但係千祈唔好擺阿哥上枱囉,一世人得兩兄弟」。

年輕一代家庭的提名人或申請者須為公屋戶主,並必須證明其為長者家庭的兒女或其配偶。 樓主日前在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發問關於懷孕及加名問題,他表示自己是香港永久居民,正申請公屋,但太太只有內地身份證,已懷孕16周,預約會在香港生育。 香港地一屋難求,有人則運用妙計,加上運氣及耐性,令一家5口得到安樂窩! 公屋戶主及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都必須經常持續居於承租單位內,如戶主的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任何情況而改變,便須要立即通和房委會。 根據房委會既定政策,就一般家庭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申請而言,申請者與家庭成員的關係,及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必須為夫婦、父母、子女、祖父母、孫。

公屋戶主除名: 網民教路:「只會收一次警告信!好小事!」

在暫居期間,住戶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戶主必須填妥本申請書,連同租約、所需資料及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明書、死亡證等),交回所屬屋邨辦事處,否則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因資料不足而未能處理有關申請。 公屋戶主除名 達至該入息水平的公屋住戶,其家庭入息水平在全港同類家庭入息分布中為最高的百分之四以內註3。

因此在2018年有超過4萬宗公屋除名案例,牽引起一波「除名潮」。 倘若家庭出現這些情況,須立即通知房委會,可用書面提出删除戶籍要求,再證明屬實(藉證明文件、家訪,或其他方式),戶主會獲邀辦理删除戶籍的手續,亦需出示所持的租約以便作出更改。 住戶如因社會或醫療因素申請調遷,倘個案屬緊急情況,如家庭發生悲慘事故、暴力事件,而須緊急遷出現居單位, 個案將獲優先處理。 第一步,2014年剛剛上完課,他就將自己從公屋中除名,買了一個300多萬的細價私樓投資,幾年後賺了200多萬。 以上表格亦可於各屋邨辦事處領取,填妥表格後,要連同戶主離世或遷出的證明文件一併提交,例如離世要出示死亡證,遷出要出示新住址及相關證明等。

公屋戶主除名: 網民熱話:居屋唔落母名 妙計一家5口置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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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房署批准之後,雙方須簽一份轉讓臨約,並把臨約及房署批准信交給律師樓,然後新擁有人便可以到銀行申請按揭。 在計分制下,18歲申請人將獲0分,19歲獲9分,20歲獲18分,每一歲加9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369分為止。 於2024/25年度落成的四個項目,包括於油塘鯉魚門項目,該地皮位於油塘欣榮街,料可有1000伙。 公屋戶主除名 而西九龍填海區的項目原定於2023/24年落成,即落成日期現時延後一年。 至於屯門業旺路項目為規劃署於2018年建議改劃的土地之一,當時已預計可於2024年度落成。

公屋戶主除名: 租戶必睇-租金可退稅詳情

他又批評政府依靠法庭彌補政策漏洞,未有介入同志平權爭議,促請政府主動檢討相關政策,避免市民因申請司法覆核,再度造成勞民傷財的結果。 周家明法官裁定,房委會把在海外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排除在外,不讓其申請公屋,既不合法,也不合憲法。 是次綠置居及租置計劃單位,5月28日至6月10日接受合資格綠表人士申請,如果幸運中籤,究竟選購綠置居還是租置公屋好呢?

  • 問 11.住戶在填報受僱收入時,是否只須填報申報月份(4月份/10月份)的入息?
  • 恩分格於11月向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質疑房委會之政策歧視他與伴侶的性傾向,違反香港《基本法》與《人權法》當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原則。
  • 當時房委會考慮到公屋應用以照顧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理論上不再需要房委會以公帑照顧其住屋需要。
  • 考慮到接近退休的人士或需依賴積蓄和資產以維持日後的生活,若所有家庭成員均為55歲以上的一至三人戶,其資產限額會以四人住戶的相關限額計算。
  • 對於樓主父親「70歲仲要送間公屋畀人」的決定,網民紛紛為樓主獻計:「你唔交證明佢就唔可以加名,另外佢要你簽名」、「加戶唔好簽名,你唔簽,加唔到」,建議樓主「千祈唔好心軟」,拒絕簽名。
  • 不過,爭拗點發生在樓主父親7年前娶了一個內地繼母,因繼母跟前夫所生的女兒跟父親同住,自始樓主再沒有同住,只會偶爾回去吃飯、給父親家用。

至於哪些認可人士可獲加入戶籍,哪些情況下可加名,以下逐一講解。 公屋戶主除名 符合資格並擁有連續十年或以上公屋居住期的申請者,在揀選單位時將不受區域限制,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租戶若因家庭成員刪除戶籍而成為「寬敞戶」,便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人數的公屋單位。 為鼓勵「寬敞戶」調遷,所有「寬敞戶」在遷往細單位後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並在資源許可下,可獲提供調遷至新屋邨的機會。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公屋戶主除名: 買樓後公屋想除名? 公屋住戶除名程序方法 + 申請所需文件

之後,二哥結婚申請首次置業貸款計劃買樓,她亦搬出去住私樓,所以該居屋一直由父母兩老住,業主就只得她一人。 故事未完,她父母之後抽公屋,等了3年左右終可「上樓」,單位300呎,本周去「睇樓」。 她指,兜兜轉轉,結果「住返以前住開個(嗰)條邨」,但就多了一間居屋,而三兄妹亦各自置業了。 但要留意,申請人以非長者一人申請所輪候的時間,可獲計算入其家庭申請內,但以半數計算,並以不超過18個月為限。

公屋戶主除名

裁判官同樣以案情嚴重為理由,判處兩名被告監禁1個月,緩刑12個月。 另一名公屋申請人於2019年的審核會面時申報其銀行存款資產淨值爲8084.99港元。 其後經調查揭發,他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合共572,827.34港元,超逾上年度的公共租住房屋3人家庭總資產淨值限額454,000港元,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 為促進公屋住戶家庭和諧共融,並建立以家庭為核心的支援網絡,香港房屋委員會於2009年,在原有政策的基礎上,推行以下計劃。 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以34票贊成,1票棄權,通過簡約公屋首批約149億1千萬元撥款。

公屋戶主除名: 最新入息及公屋資產限額點計算?

除了親身到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辦理除名手續外,該意欲除名的家庭成員,也可以通過書面提出删除戶籍要求。 如果其遷出證明屬實後,該公屋戶主便會獲邀辦理删除戶籍,即除名手續,及須出示他所持的租約,以便作出更改。 公屋申請者由提交申請至簽訂租約當日均須符合入息及資產資格。

假如公屋名冊上留下的其他家庭成員仍符合公屋租戶資格,那麼他們將可繼續居於公屋。 再進一步就是,其他家庭成員再以綠表申請居屋,就可以將公屋「一拆二」。 現時分別居住於市區和新界的長者租戶和年青租戶,可以申請把現居租戶合併 ( 無需經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 )。 合併的家庭會調遷至一個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 即不會分開編配單位),並最多可獲三次編配,否則申請會被取消。 該年青家庭須承擔照顧有關長者,並與其同住,否則有關租約會被終止。

公屋戶主除名: 公屋住戶買私樓除名: 網民:隱瞞內地資產犯法

由於公屋租戶已具備綠表申請人身份,是否合資格參與租置計劃,要視乎現居公屋是否屬於可供購買的租置計劃屋邨名單之內。 有人則留言分享經驗,指其母親是獨居的長期病患者,她曾向房署要求加名被拒,只可以申請做照顧者同住,「公屋想除名就易,加名係冇乜可能,除非係結婚或者生仔啦」。 有網民亦指照顧老人和繼承公屋是兩回事,照顧者不需要加名就可以同住,但如果樓主在原址上除過名,就不能再加回。 公屋戶主除名 文表示,當夫婦離婚及申請分戶後,子女不跟隨其中一方遷出,留在原屬公屋單位居住,原屬住戶不會受到影響,原因是「間屋只是少一個人住」,根本影響不大。 相反若子女遷出,原屬住戶變成獨居,便需要交出大單位,從而被調配到一個較細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