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加名問題9大分析2025!專家建議咁做…

最常出現的情況是子女長大,擁有私人物業;或是家中有人離世或出生等。 如申請內任何成員已懷孕滿16週或以上,該名未出生嬰兒可作一名家庭成員計算,並須遞交註冊醫生簽發的預產期證明書副本,顯示在簽發日期或之前已懷孕滿16周或以上。 若果本身條件許可,公屋住戶可以選擇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購買房委會或房協轄下的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單位,包括綠置居計劃、居屋第二市場(即白居二)和房委會的新居屋。 若果住戶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或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 以我所知,妳要向房署提交妳過去十三個月的入息和資產證明,及妳和妳的丈夫的結婚證書副本。
  • 根據房委會公屋申請須知,已獲登記的申請,若因家庭入息及/或資產淨值超出規定限額而被取消,日後如因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或入息限額及/或資產淨值限額有所調整而再次符合申請資格,房屋署可考慮恢復其申請。
  • 於1970年代推行的居者有其屋計劃,為一些沒能力購買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市民資助購買公營房屋,提供出租公共房屋以外的另一種選擇。
  • 全香港142座公共屋邨的公用地方安裝了約百萬支電燈,每年總耗電量逾億度,對財政及環境均造成負擔。

申請表內所有已婚人士必須與配偶一同申請(已離婚、正進行法律程序辦理離婚、配偶未獲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者除外,並須提供相關證明)。 申請者及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 有港媽於討論區發文請教公屋加名問題,指她一家三口入息超額,已有心理準備要「重賽」,惟她打算再生多1名小孩,因此向網民詢問若「重賽」時剛好懷孕,可否加名至4人申請,以「解決」入息超額問題。

公屋加名問題: 設計方向異化

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又再延長,根據房委會最新數字,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再增加至6.1年,比去年底公布的5.9年再增加逾2個月。 當中長者1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亦由3.8年增加至最新的4年。 一般來說,我們不會主動就戶主夫婦離婚後,要求任何一方遷出公屋單位。 不過,如果雙方因離婚而未能就公屋的租住權達成協議,我們會按現行離婚政策處理。 舉例,假設一個四人家庭,父親是戶主,父母與哥哥一起抽居屋,並成功購入,父親的戶主資格,可轉給未有參與抽居屋的的弟弟。 公屋加名問題 以我所知,妳要向房署提交妳過去十三個月的入息和資產證明,及妳和妳的丈夫的結婚證書副本。

  • 學者指公屋三年上樓的承諾強差人意,不少人千方百計「打尖」,促政府檢討富戶政策騰出單位。
  • 工黨主席郭永健指出,聾人不應因為先天障礙而被剝奪基本生存權利,他批評房屋署作風官僚,不應以資源為由拒絕聾人或弱聽住戶申請火警閃燈。
  • 蝴蝶邨Y1型Trident 1利東邨東茂樓、東興樓、樂華邨、美林邨美槐樓、富善邨善群樓、善鄰樓、長康邨康祥樓、康順樓及山景邨每層36個單位,窗花大多是欄柵式,亦有小部份樓宇採鐵窗設計。
  • 申請配偶加入成為聯名業主、因離婚或分居將業權轉給配偶、移民或長期在海外工作、業主去世/年紀老邁/重病命危/破產而申請更改業權等。
  • 另外,我同男朋友各自有公屋戶籍,我地結婚要唔要其中一邊要除名?

近年,因應非標準設計大廈面世,房委會在規劃屋邨時亦會將康體及兒童遊樂設施甚至花園及屋邨廣場等休憩設施與住宅大廈一同因應地盤微氣候等數據而作出適當的設計,使新落成的屋邨的環境較以往更佳。 因2019年中爆發「反送中」運動,原政府為平息民憤,擬於同年施政報告中宣布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但最後僅宣布改善現存相關屋邨出售安排。 新世界建好生活出售的私人資助房屋:由《新世界發展》成立的非牟利機構《新世界建好生活》資助的私人居屋項目,以市價五折發售,品質與設計方面與一般的私人屋苑相若,同樣設有私人會所等居民設施。 另外,如果綠表持證人年紀大,將公屋歸還並買入居屋是基於家庭財務安排的考慮,筆者建議客人應該召開家庭會等家庭成員之間得到共識。

公屋加名問題: 輪候公屋申請人加名

如被扣盡分數,房屋署會按照房屋條例賦予權力,要求租戶遷出,但只要所有租住成員已經年滿60歲,該單位即豁免受屋邨管理扣分制約束,不會因為違反規定而被扣分或被要求遷出。 自從2013年房委會推出構件式設計後,雖然屋邨環保及綠化表現較傳統設計有所改善,但設計重心卻改以行政部門的方便為本(即「互換性」),導致人均面積反而倒退至Y型大廈的水平,而交樓水平亦無改善,即使是居屋亦然。 而在2020年尾,政府更明確表示無意提升建屋設計水平,顯示公營房屋的設計不再從用家角度出發。 梁振英在2012年接任行政長官後,雖然將房屋問題視為「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其任內公屋短缺情況仍然繼續惡化。

公屋加名問題

凡居於公屋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兒女或其配偶申請調遷,而年青一代家 庭則可提名其父母/外父母申請調遷。 房屋署會在接獲申請表後,按收到申請表的日期先後次序審核申請表及文件。 初步審批合格的申請,會獲登記,申請者會收到印有申請編號的藍卡。 公屋加名問題 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房委會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簡稱「居屋」(英語簡稱:H.O.S.)是以比市價略低的價格出售的永久公營房屋。 居屋由房委會及經房委會甄選過的私人機構提供,單位在買賣及按揭均有若干限制,例如限制轉售予符合低收入者,而在許可情況下在公開市場轉售則需補地價。

公屋加名問題: 人士家庭需受公屋入息審查

香港公共房屋可分為出租永久房屋、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臨時房屋數種,主要由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及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提供(後者由房屋署管理)。 在2018年,居住在各類型公共房屋的市民佔香港人口44.6%(不包括限制期滿,可在市場自由買賣的居住單位)。 截至2019年3月底,全港共約有二百萬人居住在位於全港各區約799,000個房委會的公屋及中轉房屋單位。 在2020年9月底,約有 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 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

公屋加名問題

1954年開始大量興建徙置區,當時的徙置大廈沒有獨立廁所或廚房,在頂層則設有天台小學,方便住在徙置區的兒童上學。 後來,政府不斷加建學校(尤其是在較新式的徙置區及新型政府廉租屋邨,興建「火柴盒」小學),天台小學被淘汰,並改建為社區中心等公共設施。 公屋加名問題 在1960年代,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推出廉租屋邨,包括長沙灣蘇屋邨、荃灣福來邨及牛池灣彩虹邨等。 1961年,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獲香港政府以特惠地價批出土地興建大坑西新邨。 二次大戰結束後,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大量中國大陸難民湧入香港,在各地搭建寮屋棲身。

公屋加名問題: 討論區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為有需要的個人或家庭提供輔導和轉介服務。 公屋加名問題 發帖,指有老人家喪偶後1人獨居公屋,近日已婚女兒欲在其公屋戶籍上加名,以搬回去與老人同住,方便照顧,因而問及「若老人百年歸老後,入息及資產審查通過,間公屋是否屬女兒的?」。 申請者亦可以使用房委會/房屋署網站「公屋申請電子服務」下的 「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更新公屋申請資料。

公屋加名問題

她更稱,絶大多數香港人都會支持特區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 香港立法會首位公開其同性戀者身份的議員,民主派激進政團人民力量的陳志全認為,高等法院的觀點「清楚」、「堅實」,要是房委會上訴,只會浪費公帑、浪費時間,勞民傷財。 岑子杰同時也是香港「反送中」示威其中一個關鍵團體,民間人權陣線之召集人。 光是簡約公屋是不能吸引或幫助到劏房戶,當局是需要有一個更高維度和深度的全方位政策協助及跨局協作,才能吸引更多劏房戶入住新界區的簡約公屋,這樣才能可以舒緩到劏房戶問題。 透過租置計劃買入公屋,假如日後在公開市場 (即非居屋第二市場) 上把單位出售,便需要先進行補地價 。

公屋加名問題: 公共屋邨食水含鉛超標事件

2002年,香港政府為挽救樓市,無限期擱置興建新的居屋,直到2011年中央政府為避免香港的房屋問題演變成政治問題,向曾蔭權政府施壓後,特區政府始宣布復建居屋。 詳細細分為房委會自行興建居屋、私人機構參建居屋、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屋苑(只有美樂花園)、可租可買計劃屋苑及重建置業計劃屋苑五種類別。 該網民強調自己及家人的置業歷程並無犯法,依正手續申請。 不過貼文惹來網民熱議,批評樓主霸佔房屋資源,「仲上網四圍唱,驚死無人知」,有人則留言請教當中的成功心得。 申請配偶加入成為聯名業主、因離婚或分居將業權轉給配偶、移民或長期在海外工作、業主去世/年紀老邁/重病命危/破產而申請更改業權等。 有網民點認真回應指:「最著數一定只用一個人名買樓,肯定十幾廿年都未必再買到多一層或買車位,就照加女方名。」已結婚就無謂聯名,浪費首罝名額。

公屋加名問題

有網民問及公屋能否加入孫仔個名,以便照顧有長期病的丈夫爺爺,但遭炮轟借照顧長輩為名,其實想霸佔單位。 學者指公屋三年上樓的承諾強差人意,不少人千方百計「打尖」,促政府檢討富戶政策騰出單位。 香港住屋問題縮影 李太(化名)婚前住公屋,婚後因樓價高,與丈夫租樓暫住。 學者:應收緊資產限額 公屋聯會主席、長策會成員王坤解釋如新戶主入息及資產限額分別超出公屋申請的三倍及八十四倍,或不能續租。 三人家庭為例,入息上限約六萬三千元,資產上限為一百七十七萬元。

公屋加名問題: 網民教路:「只會收一次警告信!好小事!」

申請人的分數會按其成功登記公屋申請時的年齡計算。 在計分制下,18歲申請人將獲0分,19歲獲9分,20歲獲18分,每一歲加9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369分為止。 公屋加名問題 年長戶主可為一名成年子女加名,但若加入該成年子女,便不得加入其他子女;而獲加入戶籍的成年子女,亦需要簽署承諾書照顧年長父母。 公屋加名問題 但要留意,擬加名的成員的入息及資產亦會計入申請,因此要確保整體最高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仍然符合申請資格。

公屋加名問題

住戶若因經濟困難而難以繳交現 時租金,可申請遷往租金較廉宜的其他屋邨單位。 在某些原因下,公屋租戶有可能需要調遷到另一個公屋單位,例如家庭成員增加,希望調遷到較大的單位,又或基於特殊原因,租戶需要居住在另一地區。 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便成為「寬敞戶」及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成員人數的公屋單位。

公屋加名問題: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彩虹行動指出,岑子杰本人目前也正就香港特區政府拒絶承認海外同性婚姻,向法院提請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星期三(3月4日)裁定,房委會之行為違法違憲,房委會須優先重新審理司法覆核申請人之租住公屋申請。 同志權益團體與人權倡議團體普遍歡迎裁決,但當事人認為此案凸顯的只是港府眾多歧視同志群體行為之一。 帖文引起網民譁然,有人笑言:「希望這兩公婆的親戚和他們一樣貪心,吞埋佢層樓,到時看他們敢不敢打官司?」有網民直言不明白為何已有物業,仍要「貪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