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2024詳細懶人包!內含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絕密資料

條例草案於2022年6月獲立法會通過,政府會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時,不遲於2025年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當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交給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後,整筆款項將完全及即時歸屬於僱員,而僱員除在強積金計劃法例所訂明的特殊情況下,亦只能在達到 65 歲退休年齡,才能從強積金計劃中取回所有由強制性供款所累積的累算權益。 不過在任何情況下,僱員取回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是不用課税。 但若果僱主曾為該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的話,縱使該等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在僱員離職時仍保留在原有的強積金戶口或轉至另一新戶口,由於《税務條例》的規定,該僱員將視作為已收取該等供款的累算權益。

  • 逾期提交周年申報表罰款 如果因為各種原因而遲交周年申報表,將按以下情況罰款: 此外,公司一旦持續違法,負責人可被起訴,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00元及每天最高罰款為港幣1,000元,而責任將歸咎於董事。
  • 臺灣:全民醫療保險部份為全民健康保險,勞工有勞保、勞退;農、漁民有農漁保、農保老年年金(老農津貼);軍、警、公、教有相應保險金、退休金;其他25歲至65歲的國民,則屬於國民年金保障。
  • 現時月薪少於七千一百元人士毋須作百分之五的僱員供款,僱主則要供款百分之五。
  • 本文為你總結《僱傭條例》所保障的僱員福利,避免誤入求職陷阱。
  • 行業計劃則專門為飲食業或建造業的臨時僱員(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 60 日)而設,一般僱員亦可參加,供款計算與一般僱員相同、可開立供款帳戶、個人帳戶、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
  • 因為今次已經是李爾美臣今季第3次誤判,有傳英國職業裁判員公司亦希望踢走這名錯漏百出的球證。

反之強積金規定僱主必須供款,僱員則視乎入息水平而定,雙方強制性供款均為僱員有關入息的5%,每月供款上限為1,000元。 在委託強積金公司代為辦理強積金整合的時候,手續較為簡單,只需向你選擇的新強積金公司,如永明、宏利、保誠等,提供名下強積金帳戶帳號,或授權他們代為向積金局查閱個人帳戶,然後再將供款轉移至新計劃。 強積金整合通常都不收取手續費,但在選擇新強積金計劃的時候,需要參考基金種類、過往回報表現和收費水平,以及日後更改投資選項時是否方便等等,多作比較,才選擇最適合自己日後投資需要和管理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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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不會對計算結果的任何人為或機件錯誤、遺漏或可靠性負上法律責任,亦不會對根據計算機提供的資料而作出的任何決定或採取的任何行動所導致的後果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現時,《僱傭條例》(第57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及《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第426章)各有條文,容許僱主使用他們就強積金計劃或職業退休計劃所作供款的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上述的「對沖」安排,以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

不過這些捐款要符合某些條件才可以扣稅,而利用捐款作為稅務扣減是有上限的,目前扣除額不可多於納稅人在該稅務年度的「入息減去可扣除支出及折舊免稅額後;或應評稅利潤評稅入息;或利潤」的35%。 而所有屬公共性質、符合資格的慈善團體或信託,都依據《稅務條例》第88條所列,如果想查詢名單,可以到以下政府的「獲豁免繳税的慈善機構及慈善信託的名單」網址詳閱。 就捐款的金額而言,申請扣稅的捐款總額不可少於$100港元,而一旦納稅人以個人入息課稅接受評稅,並擁有多於一項入息來源,而認可慈善捐款總額未能在其中一稅項下獲得扣除,餘數可於個人入息課稅下申索扣除。 如果(並非分開居住的)已婚人士在申報稅項的時候,一方有認可慈善捐款,可以為另一方申索稅務扣減。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假如一方的捐款扣減因為超出上限而有未獲扣減的慈善捐款,另一方可享有這些捐款減免,用盡二人的捐款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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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自僱人士,例如透過生產或買賣貨品,或是透過提供服務或從事提供服務的營業以賺取收入,而不是以僱員身分受僱的人士,均須供強積金。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一批於二○○○年六月後始加入的紀律部隊人員,部分將踏入硬性規定的退休年齡,惟公務員事務局對問題視而不見,無考慮解決方案,令紀律部隊產生極大憂慮,懲教署署長郭亮明承認關注事件,表示會向局方反映。 早於1966年,港英政府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公積金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港英政府更分別於1987年5月13日、1991年7月10日、1993年12月15日舉行的立法局會議上討論公積金的可行性,但意見存在分歧。 港英期間政府進行過公眾諮詢,仍不獲社會普遍支持,主要因為受制於巨額款項,害怕令政府財政出現不穩定。 1995年1月,港英政府宣布,由於人口老化等原因使公眾對老年退休金計劃的意見過於分歧,當局放棄推行老年退休金計劃。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你不需要在個別人士報税表中將政府的注款申報為收入或利潤的一部分。 有關注款是政府在未被要求的情況下發放 , 這項措施是政府加強對每月入息在 10,000 元或以下人士的退休保障。 有關注款不是從事受僱工作或生意所產生 , 因此不是應課税收入。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強制性供款

因此你應得到 $6,000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的扣除,即相等於每月 $500 。 註:所有獲縮減試用期的同事,雖然已轉為長期聘用公務員,但由於其服務未滿三年,並未符合「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條款規定,所以這段期間仍維持實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需待其服務滿三年才開始「公務員公積金」計劃。 其實大部分銀行不視作入息,你可先交稅單、銀行出糧紀錄、僱傭合約等讓銀行審批,作為入息證明。 如果有銀行要求提交糧單,糧單上反映到署理津貼的話,可能未必將署理津貼計入息和壓力測試。

  • 當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交給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後,整筆款項將完全及即時歸屬於僱員,而僱員除在強積金計劃法例所訂明的特殊情況下,亦只能在達到 65 歲退休年齡,才能從強積金計劃中取回所有由強制性供款所累積的累算權益。
  • 為協助員工跟進相關事宜,中海物業正邀請匯豐銀行派員到竹篙灣現場,讓有需要的員工可與匯豐銀行代表直接處理户口問題。
  • 現時強積金計劃為計劃成員提供400多種不同風險及回報組合的基金選擇。
  • 若僱員每月有關入息少於港幣5,000元,則不用供款。

有關於取消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安排方面,政府正全力推展有關的籌備工作,包括草擬法例。 取消「對沖」安排涉及不同的政策範疇及複雜的事宜,政府現正全力進行籌備工作,並檢視是否有空間讓取消「對沖」的方案在落實和執行上較為簡化,務求盡早完成草擬法例。 有限公司每年要做的會計工作繁多,其中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周年申報表,是每一位管理層都要瞭解的事項。 如果不按時提交,可能會被起訴及罰款近$4000元,得不償失。 香港公司註冊處會透過公司年度遞交的周年申報表(NAR1表格),從披露的信息中瞭解和審查公司財務、法務運作,確保其合法合規,並會作為公共記錄存於公司註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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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鴻超表示,公務員事務局與廉政公署、各決策局及部門高層人員一直緊密合作,採取預防、教育與培訓,以及制裁「三管齊下」,促進公務員誠信及建立崇高操守文化,指引於今後亦會不時檢討。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另一點要注意的是,如果業主選擇供樓津貼,在選用按息掛鈎存款戶口(Mortgage-link)時,不宜選擇「派息在本金扣減」類型,而是應選擇「直接派息」。 如果你是2000年6月1日之後入職的公務員,每月固定供樓津貼最多為月薪11%(共10年津貼期),實際比例要視乎薪級而定。 公務員是大家眼中的鐵飯碗,又享有不少福利和津貼,假如買樓時公務員按揭可以借幾多成?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如果公務員想取到盡,就要自行調整供樓年期,直到每月還款可以盡取津貼額為止。 對比之下,如果改用銀行同業拆息按揭即H按,政府就會以拆息H等於零的基礎,計算每月供款,又會以此為津貼的上限,換言之,由此可獲得津貼較少。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有關申請人須將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送交到聯絡地址。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新制 公務員福利】公務員公積金計劃 (退休福利/入職條款/新長期聘用/強制性公積金/政府自願供款/特點/年資/累進供款率/連續服務滿10年享累算權益/Civil Service Provident Fund Scheme, CSPF) …… !

不過這方法會計少強積金作為入息,如沒有糧單,銀行便不知扣強積金前的入息,只用扣強積金後的過數紀錄計入息。 不過,假如做高成數按揭,不少按揭證券公司都要求申請人提交糧單證明,不會計署理津貼為入息的一部分。 受聘人須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向一個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供款。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時可獲一筆約滿酬金。 該筆約滿酬金,加上政府向上述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應相等於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0%。 2021年,香港政府宣佈不承認BN護照為身份證明,其後積金局發出聲明指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其相關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在個別特殊情況下,僱員在取消「對沖」安排後所得的權益可能少於現時。 政府會通過行政安排補足差額,確保有關僱員所得不會比現時為差。 條例草案修訂《僱傭條例》(第57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等八條現行與「對沖」安排相關或包含取消「對沖」安排後須相應修訂的條款的法例/附屬法例。 在轉制日後,僱主不可以用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長服金。 至於僱主的自願性供款及其累算權益,以及歸因於僱員服務年數的酬金,則可繼續用於「對沖」轉制前或後的遣散費/長服金。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 強制性公積金

積金局現正與該僱主及受託人緊密跟進確保盡快處理餘下有問題的登記表格,使僱主的供款能盡快存入受影響僱員的強積金帳戶。 其他類型津貼如反映在糧單上,普遍都會視為入息,亦可以申請9成按揭。 相反,如果公務員想買的物業是少於600萬,或許直接向按揭證券公司申請八至九成按揭,還款期會長得多(最高30年)。

公務員強積金政府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