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染病僱員並未完全符合領取疾病津貼的條件,例如未有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政府呼籲僱主體恤僱員,考慮給予有薪病假。 公務員180日病假 近日在網上討論區有家長投訴指,學校午膳供應商延遲送飯到校。 小學校長孔偉成說,他的學校也有出現這種情況,但不算很嚴重,不過他知道有學校的供應商,曾試過較原定時間遲了45分鐘才送飯到校。 公務員180日病假 孔偉成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除了遲送飯的問題,亦有學生反映飯較硬,好像未完全煮熟,肉類有時也似有少許未熟透情況;亦曾試過餐單上有4款飯餐選擇,但最終只送到兩款,情況較為混亂。 孔偉成說,遇到這些情況,學校會有應變,可能聯絡附近餐廳訂飯,致電家長如可以亦可為子女送飯,學校會預備乾糧,以備不時之需。
僱主可在手機端或Web端個性化設置設置一月發放假期額度,當僱員進行申請時,僱主可輕鬆進行審批,系統自動計算剩餘額度和相關津貼。 因應衞生當局的最新意見,公務員事務局今日發出指引,作為密切接觸者的政府僱員在按指示完成隔離後可恢復上班,毋須等待同住家人康復或完成檢疫。 指引另訂明,在第5波疫情下,政府僱員若按指示完成隔離並康復後,即使再次檢測後的結果為確診(陽性),他們亦毋須再次隔離。 我們須確保在提供福利帶來的好處及政府審慎運用公帑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公務員180日病假: 病假與法定假期重疊
此文章內任何與 Bowtie 產品相關的內容僅供參考及作教育用途,客戶應參閱相關產品網頁內詳細之條款及細則。 頭暈身難以避免,為自己及員工選購一份適合的團體醫療保險,擁有醫療保障可令大家工作更安心,亦可增加工作士氣。 六、本案例依第三段安胎診斷證明,可申請安胎假至111/2/5止;倘未有新的診斷證明、且基於1/29~2/6為春節連續假期,則連續安胎假之累計將至1/28為止。 三、一年30日半薪病假額度,與一次連續30日之病假/安胎假計算無關。 公務員180日病假 案例中,9/29已請一日之半薪病假;剩餘半薪病假額度,將於10/1~11/11以29日安胎假用罄,因此11/12(連續安胎假之第30日)即已進入無薪安胎假。 一、第一段安胎假(10月份)與第二段安胎假(11月份)雖為分次申請,然兩段安胎假之間,並未以工作日出勤或其他假別中斷,因此仍屬「一次連續」。
對,首先醫生紙是適合的,醫生紙必須是在註冊醫務診所、醫院門診部或留院時為你診治的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所簽發的,而且醫生紙上有註明僱員不適宜工作的日數,及導致該僱員不適宜工作的疾病或損傷性質。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Uwants.com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公務員180日病假: 公務員每年享有7天有薪事假權利
僱員必須有剩餘的有薪病假,有薪病假在工作滿首月時累積 2 公務員180日病假 天,以後每工作滿 1 個月時可累積 4 天,最多可達 120 天有薪病假。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六、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訓練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內者。
- 假設貸款額為 1,000,000 港元,還款期為24 個月,實際年利率為 1.27% (包括 3,000港元現金回贈) 或1.68% (不包括現金回贈)。
-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 如染病僱員並未完全符合領取疾病津貼的條件,例如未有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政府呼籲僱主體恤僱員,考慮給予有薪病假。
- 若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 而勞工請假規則§10後段雖然提到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提出證明文件,但實務上多認為這個要求只是確認員工的請假理由是否正當,並不表示員工在沒有提出證明文件前可以拒絕給假(註1)。
經詳細檢討後,當局已分別由 1996 年 8 月 1 日及 2000 年 6 月 1 日起,停止發放海外教育津貼及本地教育津貼予新入職公務員。 答: 政府自 2014 公務員180日病假 年 12 月 15 日就 「自願醫保計劃」 展開為期四個月的公眾諮詢,徵詢市民對在香港推行由政府監管、市場營運的「自願醫保計劃」的意見。 有關的諮詢期於 2015 年 4 月 16 日結束,共收到 580 份意見書,其中 460 份是個人意見書;另外 120 份是團體意見書。 答: 自 2007 年起,政府開始執行「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以一個客觀的機制處理公務員薪酬調整事宜。 在機制下,政府會透過定期進行三項薪酬調查(即每年一度的薪酬趨勢調查、每三年一度的入職薪酬調查及每六年一度的薪酬水平調查)及相應的薪酬調整,確保公務員薪酬與私營市場大致相若。
公務員180日病假: 公務員二度感染不再被視為確診 可如常上班 有職員憂播疫
就斷件計工資或每天工資均不同之僱員,其所享有之有薪年假金額,應為相等於該名僱員在每個完整的工資期內所賺取的每天平均工資。 前述的工資期為一個在年假前或在僱傭合約解除前不少於28天而不多於31天的期間。 假如一名僱員需要在法定假期時工作,僱主必須在該法定假期之前或之後的 60天內給予該名僱員替代假期,並給予48小時之預先通知。 若此情況出現,該日必須在同一個月內原定那天休息日之前,或在該原定休息日之後的三十日內。 如法定假期的日期剛好是一個休息日,有關的休假應在休息日之翌日。
打工仔可以根據自己與公司之間所簽訂的合約,計算自己已累積的有薪病假。 現行的《僱傭條例》中,只有不少於連續4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能夠出示適合的醫生紙、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才是目前唯一能保證的有薪病假日。 為確保《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291條行使得宜,每宗個案須由職級不低於助理首長的人員或部門╱辦事處的主任秘書(其職級須比病假存有疑問的員工至少高出兩級)考慮,才可作出施加規限的決定。 聶德權說,政府已要求各法定和公營機構同樣為僱員實行有關安排,並獲積極回應。 他呼籲其他企業僱主強烈鼓勵員工接種疫苗,在能力可行情況下提供便利,包括為員工安排疫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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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果打工仔懷疑自己在工作地點或在工作期間染上新冠病毒,可依照正常工傷申報程序去處理,即是要立即向上司匯報,而僱主就要在14天內向勞工處呈報。 專責部門會搜集相關資料,參考醫療報告,再去判斷是否工傷。 若果打工仔發現或者懷疑上司沒有向勞工處呈報,就可直接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求助。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勞工處在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接獲了541宗有關因工感染新冠病毒的個案,截至去年5月共處理了大約200宗,當中有79宗經調查後被列為工傷。 最近的疫情愈演愈烈,相信呈報個案數字會不斷上升,但無論如何,若懷疑自己是因工染病,就可先呈報,再交由專責部門去判斷。 政府在2月24日起正式實施「疫苗通行證」計劃,進入指定場所的市民、在該處值班的員工,在進入前也要就先出示已接種疫苗的證明,若果僱員無法出示,這已構成合法解僱。
但若果你的累積病假日數不足,例如你的有薪病假限額只餘下十天,但醫生給你十四天病假,照道理多出的四天就不能獲取津貼。 政府就此對僱主作出呼籲,希望僱主能酌情處理,讓僱員能得到整個病假期間的津貼。 例3:Selina在某外企擔任市場專員,月薪HK$10,000,休息日有薪,在病假首天的12個月期間賺取的工資:HK$120,000,包括工作所賺取的工資及假期款項。 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各項資助房屋計劃的業主、聯名業主或受惠於該些計劃的人士,如符合其他所有申請資格,可在獲取批准刪除有關戶籍記錄 24 公務員180日病假 個月後申請居屋計劃或居屋第二市場計劃。
公務員180日病假: 員工請病假可以扣薪?3重點秒懂病假相關規定
新冠疫情下每日感染人數持續高企,很多打工仔都不幸受感染或因防疫措施而不能開工,影響生計。 另外,很多公司都調整了上班模式和辦公政策,對僱員也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本文整理出普遍打工仔都關心的問題,如因確診染疫 / 強制檢疫 / 強制檢測 (強檢) 而無法上班有沒有保障、甚麼情況下被解僱可追討賠償等,希望幫助受影響的打工仔渡過難關。 立法會召開聯席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政府建議為勞工及福利局以及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開設6個首長級編外職位。
聯席委員會要求當局按政策範圍,分拆討論有關建議,再交予人事編制委員會跟進。 議員狄志遠在會議上表明反對開設這些職位,他說,在共渡時艱下,應該由現職公務員做好工作增值而非由市民「埋單」。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強調,提出任何加位建議都是慎之又慎,今次是因應政策需要,包括搶人才及精準扶貧,因此有責任向議會提出增加資源,令工作做得更好。 多名議員均指出,開設首長級職位涉及較多公帑,需要小心處理。 新民黨黎棟國關注,其中兩個建議的職位屬於D4級,他說根據文件列出的工作範疇,屬於行政支援多於政策考慮,他看不到有何理由要由D4級官員處理。 孫玉菡重申,今次提出的開位建議是經過仔細考慮,由於要做好搶人才工作,因此要由更高層次的D4級副秘書長去做。
公務員180日病假: 疾病津貼究竟該如何計算?何時發放?
36 公務員180日病假 天以外的病假則屬於第 2 類,最多可累積 84 天;如有需要,僱主可要求僱員出示醫生紙及由同一醫生所簽發的診斷及治療紀錄。 四、跨越給假年度(如勞資雙方未特別約定,則一般為1/1~12/31),除勞工將享有新給假年度的30日半薪病假外,也同樣將中斷連續病假之認定,須重新依工作日累計連續病假之天數。 三、分段申請之連續病假,若兩段連續病假間緊密銜接、未被工作日或上述不同假別中斷者(例如:原診斷證明須安胎休養一個月至10/31、又於11/1再出示診斷證明須再安胎休養一個月),仍屬「一次連續」。
在考慮如何應用入職薪酬調查及薪酬水平調查的結果時,政府亦會在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才作出薪酬調整決定。 例如在2009及2012年入職薪酬調查及2013年薪酬水平調查中,政府均接納了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採用「全面考慮」的方法,沒有機械式地跟隨調查結果調整薪酬。 在考慮是否及如何按機制調整公務員薪酬時,政府會全面考慮多項相關的因素,而不一定要機械式地跟隨調查結果調整公務員薪酬。
公務員180日病假: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五、因陪伴配偶懷孕產檢,或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檢及陪產假七日,得分次申請。 陪產檢應於配偶懷孕期間請畢;陪產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內請畢。 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並以十二日為限,不限一次請畢;流產者,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