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合約英文15大優點2024!(小編推薦)

僱主亦不能從其僱員的薪酬中作任何方式的扣減以支付工傷補償保險費。 否則,僱主會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及入獄六個月。 若僱主並非在上述期限內獲悉有關事件,則須於知悉死亡事件後7天內,或知悉非致命的工傷事件後14天內,向勞工處呈報。

僱員合約英文

假若僱主在工資到期日的七天內未能繳付有關工資,僱主須就拖欠的工資繳付利息予僱員 (利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不時釐定)。 根據《僱傭條例》第5條,除非僱主與僱員另有協議,否則所有「連續性」合約均須當作是為期1個月,並可以每月續約。 僱主如未能依時向其僱員支付終止合約款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00元及入獄一年。 如你本身並未持有任何強積金計劃下的「個人帳戶」及滿意舊公司所選用的強積金計劃,你亦可以考慮把強積金權益保留在舊公司的計劃中,以「個人帳戶」形式繼續投資。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任何形式之複製或主張,或申請登記為自己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乙方應依甲方之需求協助甲方取得、確保及執行前述智慧財產權。 辦公地點由乙方自行選擇,再報請甲方同意後,甲方乃提供每月上限陸仟元之業務費供乙方實報實銷業務相關之辦公費用。

僱員合約英文: 賠償項目

僱員在離職時可能因《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條款的規定收取一些款項。 僱員合約英文 本文介紹僱員離職時僱員及僱主須申報的課税入息。 即時終止合約通常是由於勞資雙方意見不合而引致的。 在爭吵期間,某些事情會被誇大,而任何一方均會認為有足夠理由即時終止合約或視之為終止。 此外,在一個家的環境中,通常不會有獨立的證人,而重組導致糾紛的事件及判斷所採取的行動是否合理亦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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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任何超過法定之優先償還上限的未付工資、代通知金或遣散費,均為「非優先債項」,僱員在索償該非優先債項時,將被視為一名普通的債權人。 僱員合約英文 僱員合約英文 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繳付(例如就月薪制之僱員,有關工資將在每個月之最後一天完結時到期繳付)。 僱主應該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其僱員支付工資,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有關工資期屆滿後之第七天。

僱員合約英文: 勞資審裁處執行甚麼工作?

除在審訊時作出的口頭證供外,閣下亦可提交與案件有關的物品作為證據,例如文件、相片、或錄影帶等。 閣下的證人(如有)亦可於審訊開始前準備一份證人陳述書,有關陳述書的參考指引,請瀏覽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的網頁。 閣下可事先向證人概述在審訊時提出的問題,並令他們知道可能會被對方和審裁官質詢。 這有助減低證人的疑慮,亦可以使他們在出庭前作好準備。

你可以選用一套合適的人力資源系統來協助你的工作。 如果僱員連續為你工作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 18 小時(這也是「418」的由來),那麼他的合約便符合「連續性合約」的條件。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 如果你明白了以上常見的英文法律用語,這將使你在檢視契約條款或談判合同時,避免產生誤解。 僱員合約英文 請記住“Practice makes perfect.”這句英文 ,所以務必繼續練習到熟練為止。

僱員合約英文: 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Tips:僱主可以為外傭購買一張有效期一年的經濟客位機票,由外傭自行因應自己的需要安排,較為有彈性及避免浪費。 無論是否用現金支付,每當你履行僱主的責任根據合約和勞工法支付了你的外傭任何金錢,亦建議雙方簽署作實,然後給外傭一份副本,避免有任何爭議。 在購買機票前,僱主可先與傭工確認離港安排(如離港日期、目的地),以便雙方有足夠時間處理相關事宜。

在任何一個僱員需要工作的休息日,僱主應該在原定休息日的三十日內以其他假期代替。 僱主應該在決定僱員需要工作的48小時內通知其僱員有關安排。 僱員合約英文 關於上述 項,有很多僱員行為不當之例子可被認為是更改僱傭條款之合理理由,其中包括: 經常遲到、於辦工時間醉酒及披露公司機密資料等,在問答一提及的即時解僱理由亦包括在內。 根據《僱傭條例》附表1,如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此僱員便會被視為擁有一份連續性的僱傭合約。 因此若一名兼職僱員符合上述要求的話,亦將被視為擁有一份連續性的僱傭合約。

僱員合約英文: C. 法定最低工資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假日當天(如假日只有一天)或假日首天(如假日連續多於一天)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男性僱員如果有子女於2019年1月18日或之後出生,在按《僱傭條例》的規定通知僱主後,便可就其配偶/伴侶每次分娩而享有五天侍產假。 假如一名僱員需要在法定假期時工作,僱主必須在該法定假期之前或之後的 60天內給予該名僱員替代假期,並給予48小時之預先通知。

  • 1.2 该佣金无条件无障碍免税不得留置,用美金在货款支付当天支付,若要求延期支付则必须通过双方书面达成共识否则不得延误。
  • 產假薪酬相等於僱員所賺取正常工資的五分之四。
  • 若果證據牽涉專門或技術性的事項(例如解釋醫療報告),閣下可以借助專家證人的專業意見。
  • 問3.以書面還是以口頭方式訂立僱傭合約對僱傭雙方的保障較佳?
  • 如果你明白了以上常見的英文法律用語,這將使你在檢視契約條款或談判合同時,避免產生誤解。

在普通法下,如僱主的行為在欠缺其僱員同意下進行,從而導致該僱員承受重大及基本的轉變而蒙受損失,該名僱員可視為遭變相解僱,並可向其僱主索取解除僱傭合約之賠償。 在連續性合約中受僱兩年而蒙受損失的僱員,亦可以根據僱傭條例向其僱主就有關不合理解僱提出索償。 若然閣下留意到一些關於僱主的「破產徵狀」(例如未能支付工資、某些機器或原材料被搬走、僱主突然失蹤等),便應該立即向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尋求協助。 如有需要,勞資關係科會將閣下的個案轉介至法律援助處,而法援處會審批閣下向僱主提出破產或清盤程序之有關法律援助申請。 如僱主於工資到期後的一個月內仍未能支付有關工資,僱員可當作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在此情況下,僱員除可獲得其他法定及終止合約賠償外,還可獲得解僱代通知金。

僱員合約英文: 被告人可否反對審裁處在他 / 她缺席聆訊的情況下作出的裁斷?

僱主向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處長遞交合約為傭工申請簽證之前,宜先向有關的駐港領事館查悉必須遵行的任何規定或必須辦理的手續。 第7條:倘傭工在合約終止或期滿後,因受阻而被迫延遲離港,他/她應在獲准逗留期限屆滿前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延期留港一段短時間。 在該傭工自願延期留港期間,僱主無須給予津貼。 根據僱傭條例,若僱員按照「延續性契約」為僱主服務滿十二個月,均可享受有薪年假,而第一年的有薪年假為七天。 僱員合約英文 若外傭只為僱主工作了三個月而遭解僱,外傭假期可以按比例有1.75天年假。

  • 若然上述承諾未能兌現,有可能導致閣下不能以優先債權人的身分獲得應有的欠款。
  • 如仍無法送達,審裁處可下令採用其他形式將申索書送達被告人。
  • 就引致死亡的職業病,僱主必須在死者去世後的7天內向勞工處報告。
  • 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內,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全心全力致力於甲方之工作與勤務,且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業務相關服務予其他任何第三人。
  • 每宗個案中必須至少有一名申索人的申索款項超過港幣15,000元,或申索人數超過10名,勞資審裁處才會受理。
  • 如果沒有信件副本,解僱信有機會被私自刪改,可能導致不必要的誤會。
  • 「連續性合約 」是香港人力資源攻略系列的其中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