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條例年假5大優勢2024!(持續更新)

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 若外傭因此被遣送離境,日後申請來港工作時會受到嚴格審查。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3條,外傭必須在僱主的住址工作及居住。 僱主須按照僱傭合約中” 住宿及家務安排”內訂明的標準,為外傭提供免費住宿。 一般來說,你吩咐外傭帶所需的日用品到醫院探望母親是可以的。

僱傭條例年假

世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梁家茵表示,年假分為兩類:法定年假及合約年假。 根據《僱傭條例》,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僱傭條例年假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 $390,000。 」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法定假日薪酬。

僱傭條例年假: 第57章 《僱傭條例》 第41F條 年假歇業

僱主必須在家傭的年假開始前至少14日前,以書面通知外傭年假的確實日期。 兼職讀者們並不要以為你們沒有保障,記得入職時要問清楚僱主工資及假期細則等,亦要看清楚合約內容。 如果有問題僱員應主動詢問,不要白白放棄了自己的權益。 另外4.18條例亦有很多灰色地帶,例如僱主可以在第四星期讓員工工作少於18小時等,這樣員工便會因不附合4.18條例而完全不受保障。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未滿12個月,仍未享有有薪年假,法例並沒有預支有薪年假的條文及規定。 僱傭條例年假 若僱員有需要放假而僱傭雙方同意,僱主可考慮讓僱員放無薪假。

僱傭條例年假: 假期折算的現金

如《工會法》法案,議員提案逾十次都被拒,政府一提案便獲得一般性通過。 30年;甚至連表態會否系統地檢視《勞動關係法》、《勞動債權保障制度》等在內的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都欠奉。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回應稱,有關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修訂及檢討,特區政府會從澳門整體利益出發;而有法律法規的檢討已有法定機制,當局會依法進行 。

欲知更多香港打工仔的訴求,可參閱jobsDB引才法則 互動網站的按需分析。 不過,從追討有薪年假的案例中發現,如果在僱傭合約中並未將有薪年假定義為「無法累積」的話,一般僱員都可以在離職時,向未放取的年假進行追討,追溯期以7年為限。 土耳其南部與敘利亞邊境2月6日發生7.8級大地震,救援人員爭分奪秒搶救,惟兩國遇難人數已超過二萬人,當中包括內地節目《非正式會談》常駐嘉賓30歲土耳其籍唐小強(Idris Talha Kartav)。 在北京,外交部強烈不滿美國總統拜登發表關於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言論,發言人毛寧表示,美方的言論是極不負責任,有違基本外交禮儀,北京堅決反對。

僱傭條例年假: 是否所有僱員都可放取法定假日(即勞工假期)?僱主是否必須要在法定假日當天讓僱員放假?

除非該合約有所規定,根據《僱傭條例》,定期僱傭合約的任何一方如果無意於約滿後續訂新約,不需要預先通知對方。 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 7 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僱傭保障」部分並不適用於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原因而遭解僱所引致的申索。 僱傭條例年假 僱員如果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原因而遭解僱,可分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或《種族歧視條例》提出申索。

你作為僱員在假期收取的任何薪金是薪酬一部分,統稱為「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税。 若你在離職時仍有未享用的假期,而僱主將假期折算為現金,支付給你用來抵銷未享用的累積假期,這種假期折算現金,類似你的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税。 你的僱主應在IR56F或56G表格內申報該等「假期折算現金」收益為須課税入息,而你亦應在BIR60表格內申報。 (a)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b) 受僱主苛待;或(c) 僱傭條例年假 已受僱不少於五年,並經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目前的工作。 或之後遭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以及尋求復職或再次聘用,勞資審裁處如認為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屬恰當及切實可行的話,可無須先取得僱主的同意,便可作出該命令。

僱傭條例年假: 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

拜登較早時接受美國傳媒訪問,提到習近平正面對龐大問題,包括脆弱的經濟。 拜登說,中國的經濟運轉不是很好,由於需要保護國際貿易,中國在抗衡美國方面受到限制,習近平的處境並不令人羨慕。 例子3:職員C在過試用期後辭職,通知期為一個月。

此舉亦會剝奪本地家務助理的就業機會,因為本地家務助理可隨時兼職執行料理家務的工作。 僱傭條例年假 至於僱主方面,現時聘用外傭的安排相當簡單方便,假若沒有提供上文第點所規定的保障,這些安排可能需要收緊。 僱主亦可選擇僱用本地家務助理,因為他們可以更有彈性地執行不同性質的職務及/或在不同地點工作。 如果如僱員在任何期間,因僱主閉廠或由於休息日、法定假日或年假,以致未獲提供工作,則在決定該僱員是否被停工時,該段時間不得考慮為正常工作日。 外籍家庭傭工每星期至少有一天為休息日,即僱傭合約說明第16項(中文),指一段連續不少於24小時的時間。

僱傭條例年假: 休息日

如有懷疑,申請人可在” 住宿及家務安排 “第5段註明他們的特別需要/情況,以供入境事務處處長考慮是否予以批准。 然而,這些特別需要或情況,應在為僱主料理家務時所產生或附帶的真正家務工作範圍之內。 現行政策旨在平衡外傭、僱主和公眾人士各方面的利益。 假如僱主有權指派外傭擔任家務職責以外的職務或到其他處所為他人工作,便會對外傭不公平。

  •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 A3:根據法例,僱主是不得支付工資,代替年假,即所謂「買假」;但如僱員同意,是可選擇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部分年假,而這「部分」只限於超過10天的年假部分。
  • 答5: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理由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須支付遣散費。
  • (1)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2)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3)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ID407)的條款,傭工完成為期兩年的合約後,須回國度假。
  • 除非該合約有所規定,根據《僱傭條例》,定期僱傭合約的任何一方如果無意於約滿後續訂新約,不需要預先通知對方。

(1)僱員的行為;(2)僱員在工作方面所需的能力或資格;(3)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4)法例的規定;或(5)其他實質理由。 僱員被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而勞審處又沒有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僱員可能會獲判得補償金,最高金額爲 15 萬元。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12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 12 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如僱員在發出懷孕通知前已被僱主解僱,她可在緊接解僱通知後立即提交懷孕通知予僱主。 到診證明書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及有關日期;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僱傭條例年假: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若果僱主與傭工簽訂再次聘用合約,除傭工有權享有的年假外,僱主須另外給予傭工不少於7天的休假。 至於休假是否有薪,則視乎雙方就標準僱傭合約第13條款所簽訂的條件而定。 但是,只要在僱員同意的情況下,法例仍然准許僱員自行選擇接受以款項代替年假的一切條款,不過祇限於超過 10 天,及餘下的年假部分。 舉例來說,一名合資格享有14天有薪年假的僱員,可以決定放取 10 僱傭條例年假 天年假,並接受以等同於 4 天有薪年假的工資取代發放。

建議無論是以兼職、臨時工、暑期工或實習等任何形式受聘的僱員都要在入職前與僱主討論及確認所有有關條例的保障細則,不論僱主或僱員本身都應了解勞工署的條例指引,方才保障雙方權益。 A1:按照《僱傭條例》,但凡以連續性合約受聘用的僱員,僱主必定要讓員工每工作7日,享有不少於1天的假期;在休息日當天,僱員是有權在24小時不工作。 一覽以下列表,就會對「法定假期」及「公眾假期」的區分,一目了然。 問5: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答5: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理由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須支付遣散費。 一般而言,按公司政策而定,有公司容許員工累積年假,有的則規定員工需每年清假否則當自動放棄論。

僱傭條例年假: D. 假日 / 年假 / 病假 / 產假以及有關的工資繳付

有僱主迫不得已下,開始讓員工放無薪假期,有的公司會先讓員工放年假(Annual Leave)。 【經濟日報專訊】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緊張,社會、經濟情況瞬息萬變,企業僱主只能見步行步,在保障員工與營運上要取得平衡實非易事,有律師表示,若僱主對僱員假期及工作事宜處理不當,確有可能觸犯《僱傭條例》。 *根據《僱傭條例》,在計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時,此金額上限為 $22,500 的三分之二,即 $15,000。 ** 若僱主在合約期滿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長期服務金。 *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如果你備存僱員於「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的詳細薪金計算資料及出勤記錄,可選擇按此計算 12 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僱傭條例年假

然而,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因此,我們建議僱主僱員雙方應盡可能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上述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如你的疑問是有關《僱員補償條例》、《最低工資條例》或職業安全及健康的法例,請按此登入勞工處網頁「勞工法例疑問解答」。 (3)如通知期以月為單位,代通知金為以『「通知日期」前 12 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 僱傭條例年假 x 通知期的月數』計算。

僱傭條例年假: 發放年假

就斷件計工資或每天工資均不同之僱員,其所享有之有薪年假金額,應為相等於該名僱員在每個完整的工資期內所賺取的每天平均工資。 前述的工資期為一個在年假前或在僱傭合約解除前不少於28天而不多於31天的期間。 假如一名僱員需要在法定假期時工作,僱主必須在該法定假期之前或之後的 60天內給予該名僱員替代假期,並給予48小時之預先通知。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以替代假期取代其中一些休息日。 若此情況出現,該日必須在同一個月內原定那天休息日之前,或在該原定休息日之後的三十日內。 如法定假期的日期剛好是一個休息日,有關的休假應在休息日之翌日。

僱傭條例年假: 申請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按服務年資支付給你的約滿酬金;你從職業退休計劃收取歸因於僱主供款部份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利益;和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中,就你持有或已收取歸因於僱主供款部份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累算權益。

僱傭條例年假: 法定假期和公眾假期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僱主如欲更改僱傭條件或向僱員建議更改該等條件,必須清楚向僱員交代。 如更改僱傭條件的細則是以書面形式列出,或僱主接獲僱員的書面要求,僱主應將一份載有變更條款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因為試用期長短是僱傭合約其中的一項條款,延長試用期即改變該條款,故必須事先徵得僱員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