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行使相關權利時謹記書面通知僱主,以免日後進入法律程序時予對方留下把柄。 但若果你的累積病假日數不足,例如你的有薪病假限額只餘下十天,但醫生給你十四天病假,照道理多出的四天就不能獲取津貼。 政府就此對僱主作出呼籲,希望僱主能酌情處理,讓僱員能得到整個病假期間的津貼。 所以有網民提議用「正常程序」去處理,「畀份表佢填,填完寄返畀你,要公司証明文件、個人資料、戶口,文件資料齊就等1至2個月銀行過數,疫情期間所需時間會耐少少,叫佢耐心等候。」不用與對方動氣,以慢打快未嘗不是一個辦法。 即使個別僱員該月沒有入息,付款結算書上都需要填報「$0」,或根據個別受託人的指示在付款結算書上填寫資料。
政府在2月24日起正式實施「疫苗通行證」計劃,進入指定場所的市民、在該處值班的員工,在進入前也要就先出示已接種疫苗的證明,若果僱員無法出示,這已構成合法解僱。 「疫苗通行證」計劃涵蓋了多類場所,相信會影響大部分的打工仔,特別是無法在家工作的行業,看來打工仔也要盡快就是否接種疫苗有個定案。 《僱傭條例》第25A條項指明,如果薪金在到期支付當日起計的7天內仍未獲支付,僱主須按法例指定利率就尚未清付的工資款額或款項支付利息。 在法例層面,如僱主在工資期屆滿後第10日才支薪,清還薪金同時也需支付利息。 問3.如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已經被解僱,是否有資格按比例領取年終酬金?
僱主出多左糧: 假期折算的現金
如「last day」與「effective date/from」經常被混淆,前者是指最後的工作天;而後者則應是last day後一天。 此外,亦有有些人會把last day計算於下月的某星期一,好讓多賺周末的人工。 這樣雖然「走精面」,耍了點小聰明,但為一千幾百元押上最後形象、觀感,值不值得就因人而異了。 常言道「識人好過識字」,有時幾多工作經驗,也不及識到某某公司老闆那麼容易搵工,所以如果離職時能得到上司的推薦信,對找下一份工有極大的幫助。 就算真的沒有推薦信,也可問問上司,可否將他填為諮詢人,起碼能夠美言幾句,相信在裁員潮下,上司也會給你一張人情牌。 當然大前提是你要跟該名上司或同事有良好關係吧,否則,誰也幫不了你呢。
- 台灣曾經有過一案例,一名員工離職前把電腦內的財務表通通刪清光,雖然發洩了心頭之恨,卻惹上官非,所以奉勸大家千萬不要為洩忿做傻事。
- 《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或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給僱員。
- 以按周支薪為例,一星期的日數為七天,因此有關入息上限為 $7,000($1,000 x 7天),下限則為$1,960($280 x 7天)。
- 所以,講到尾,也是希望僱主能體諒,不要剝奪打工仔的基本權益。
- 問3.如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已經被解僱,是否有資格按比例領取年終酬金?
- 如果你希望提早職場,就須獲僱主同意,或向僱主支付代通知金。
拜登較早時接受美國傳媒訪問,提到習近平正面對龐大問題,包括脆弱的經濟。 拜登說,中國的經濟運轉不是很好,由於需要保護國際貿易,中國在抗衡美國方面受到限制,習近平的處境並不令人羨慕。 【on.cc東網專訊】港府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到,將向領取綜援等社會保障各項津貼的人士,發放額外半個月標準金額;在職家庭津貼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亦作相應安排。 立法會文件顯示,有關安排涉及約25億港元開支,料可惠及153萬人,以及約7萬個正領取職津的住戶,最快可於立法會批准有關條例草案後1個月發放。 僱員在離職時可能因《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條款的規定收取一些款項。
僱主出多左糧: 【職場熱話】經朋友介紹到公司工作 事後發現遭壓價 人工連Fresh Grad都不如?
如果申報多了還好,稅局會分析納稅人的情況,會自動改以標準稅率計稅並作通知,若蓄意或無合理解釋錯誤申報稅項,可能會被罰款港幣一萬及少徵收稅款三倍的罰款。 個案二:另一個案的事主是一位從事廣告業務的老闆,沒有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支付工資給幾位離職員工;經勞工處調查後,便向僱主作出檢控。 僱主出多左糧 起初僱主否認控罪,但在案件開審後改向法庭承認所有控罪,最後被判罪名成立,即時監禁兩個月。
另外如非經勞資關係科轉介而直接向仲裁處提出要求的案件也不獲受理。 在現在的過渡期,勞工處強烈呼籲所有僱主能作出彈性安排,例如給予特別的有薪假期、與僱員商討作出假期調配,或安排僱員在辦公室以外的地方工作,例如在家或在檢疫地點,僱員可繼續為公司工作,更不用為生計煩惱。 疫情影響下,僱主傾向以兼職、炒散等合作方式招聘員工,減省公司營運成本;另一方面,求職者因為未能尋找到合意的全職工作,在失業等情況下選擇先以兼職形式工作,再作下一彪打算。
僱主出多左糧: 人工的五分之四
就月薪僱員而言,現時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7100及$30000。 不同公司各有文化,而普遍派花紅、出雙糧的時機都是年尾或明年首季約3月左右。 所以若然你希望取得公司最後的花紅與雙糧,記得先打聽公司的文化才作出遞信辭職決定。 作為打工仔,如果公司真的走到裁員這步,走要走得漂亮,更要精明。 跟着以下這一張checklist,了解勞工法例,數齊八大事項,就可以安心頭也不回跟公司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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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出多左糧: 【理財熱話】舊公司MPF供款「供多咗」 要求打工仔退回一萬多元供款 網民:留意有冇「出少了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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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所有網民認為事主應該要與僱主弄清楚薪金數字,不少人直言僱主支薪出大約數是無稽之談,因為工作應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 絕大部分公司皆會向員工發放糧單,以便勞資雙方了解工資的計算方法。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僱主出多左糧: 現金出糧的潛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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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公司有責任準時向員工出糧,但有工友會被老闆慣性拖糧(拖欠薪金),以至個人權益受損。 點新聞近日收到有讀者投訴,指知名藝人宋芝齡經營的補習社長期拖欠員工薪金,無奈就業環境困難,令員工們敢怒不敢言,一直啞忍至今。 僱主出多左糧 酬金期應根據僱傭雙方協議而定,僱主可協議酬金期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僱員工作滿一個酬金期,或按連續性合約條件做滿3個月後繼續工作或被解僱者,可按比例獲取。
僱主出多左糧: 勞工處宣傳小冊裏曾經提及兩個個案:
以前冇諗過搭東鐵就可以一程過海,真係「真的很興奮」! 未來香港嘅鐵路網絡仲會有好多變化,喺大嶼山和新界地區都有新鐵路項目,包括東涌綫延綫、小蠔灣站、屯門南延綫、北環綫及洪水橋站。 港鐵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 喺港鐵,同建築工程界最有連繫嘅就係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 ,主要負責鐵路網絡擴展工程同鐵路網絡改善工程。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12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 如有足夠證據,而有關僱員又願意出任控方證人,勞工處會向違例的僱主提出檢控。
- 政府就這類情況在二月初發出特別指引,提及如果你需要強制檢測,你要主動向衛生署索取醫學證明書;而如果你需要強制檢疫,當檢疫期結束,市民都會收到一張檢疫令,註明你的檢疫日期和有否染病,你亦可以同時申請醫學證明書。
- 例如,公司的電腦市值4,000元,一旦員工因疏忽或失職而令它損毁,老闆最多只能從員工的薪金中扣掉300元。
- 而持有醫學證明書的打工仔,又符合第一題所講的疾病津貼條件,就可得到相應的津貼。
- 現時並沒有一條法例規定僱主要做幾多防疫措施,簡單而言,若果公司沒有安排在家工作、沒有提供口罩、消毒用品,其實不屬違法。
-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除了支付給東主或合夥人(包括配偶)的薪金以外,支付給員工的薪金,即使是兼職、臨時員工的薪金支出,能夠為公司扣除不少利得稅的稅務支出。 因此,即使是現金出糧的工作,員工也是會收到「稅單」的。 如果僱主人間蒸發,或公司不幸破產,真的難以支付薪金,僱員可向勞工處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以墊支欠薪、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及/或遣散費。
僱主出多左糧: 欠薪利息計算方法:
如若僱主沒有能力支付工資,須立即根據當初與員工簽訂的合約規定,終止與該員工的合約。 僱員如果超過一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僱主須支付僱員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賠償。 爲避免爭議,員工在行使這條文所賦予的權利時,應先向僱主表明其決定。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這些法例訂明的罰則不是靠嚇,根據勞工處的資料,過往香港確實有僱主因為拖欠薪金,而遭罰款及判刑的例子。
若僱主待僱員放完病假,再將其解僱,更有機會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相信不會有僱主故意解僱染病的員工,而為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不論是強制檢測還是強制檢疫,都已成為了港人的生活一部分。 話雖如此,若果打工仔遇到以上兩種情況,未能準時或如期上班,又有沒有糧出呢? 政府就這類情況在二月初發出特別指引,提及如果你需要強制檢測,你要主動向衛生署索取醫學證明書;而如果你需要強制檢疫,當檢疫期結束,市民都會收到一張檢疫令,註明你的檢疫日期和有否染病,你亦可以同時申請醫學證明書。 而持有醫學證明書的打工仔,又符合第一題所講的疾病津貼條件,就可得到相應的津貼。
僱主出多左糧: 尾糧計法:Last Day在月中 離職以日計薪 勿忘扣掉強積金
政府明白現時的指引未算清晰和仔細,所以特首林鄭月娥在今年2月8日的記者招待會表示,在接下來的行政會議,會正式修訂《僱傭條例》,目的是釐清有關新冠病毒在職場上的指引,減少勞資糾紛。 而在2月25日,政府就公佈已完成《僱傭條例》的修訂草案,其中包括:若果僱員於某日因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的限制(例如要強制檢疫或檢測)而缺勤,該日就可視為正式的病假日。 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僱主出多左糧: 離職時收取的款項
如果打工仔符合上述條件就有份,然後就可根據你的收入模式去計算應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僱主出多左糧 要注意的是,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是兩者不能兼得,而且有上限。 如果僱員是因裁員而遭解僱,就可獲得遣散費,但不可同時獲得長期服務金。
僱主出多左糧: 公司出多左糧,,,我離左職
不過,《條例》亦指明,老闆每次只可按物品的價值扣除,並以不超過300元為限。 例如,公司的電腦市值4,000元,一旦員工因疏忽或失職而令它損毁,老闆最多只能從員工的薪金中扣掉300元。 若偶爾因塞車、肚痛或交通工具故障等原因而遲到,打工仔的所有解釋對公司來說可能都只是掩飾,老闆就連一聲「唔該」也不用說,就已有權扣掉大家的薪金,讓大家只得眼白白看着血汗錢從指縫間溜走。 不過遞辭職信時,亦要小心留意信上用字語氣,保持良好關係。
注意:特首在2月初的記者會上表明會盡快進行修例工作,隨後在2月25日的憲報,已刊登《僱傭條例》的修訂草案,接下來就會交由立法會進行審議,才能正式通過條例。 相信在條例未通過之前,與僱傭有關的防疫法例未必會有太大變動,如有更改,小編會繼續為大家更新相關法例條文。 網民F:快啲辭職,未辭之前記得每日mark低自己返工時間,最好有打卡紀錄之類自己keep record,假若之後要追討都有evidence。 但僱主應該留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採用。 對於1997年6月27日之後簽訂的僱傭合約,除非合約中以書面另表明相反意圖,否則便推定年終酬金不屬賞贈性質,並且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有網民指大部分人都偏向討論事主是欠債還是偷竊,但其實真正的重點在於HR犯錯,強加罪名在事主身上,有些網民認為HR自己做錯事,應該自己賠那幾百元予公司。 僱主出多左糧 不過,其實事主都知道錢是一定還的,只不過無端被屈偷錢、被電話騷擾而感到不服氣。 如見你老細時可用手機軟件錄音,當然最好係話埋比佢知你錄緊音,唔講都無傷大雅。 所有佢要求你簽嘅文件,就算你唔簽,都要用手機影相備份,保障自己權益。 網民G:出多出少都唔係問題,問題係唔應該答出約數,應該有timesheet寫明啲糧出到邊,keep返自己返工記錄上勞記。
同時「蛇頭」有可能沒有「職業介紹所牌照」,也不會和員工簽訂合同,缺乏保障,在網上不時可以看到有「蛇頭」拖欠工資或工時不符,甚至在活動結束後便失去聯繫,員工亦無從追討。 假設,打工仔阿文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三個月,他便可享假日薪酬,離職前未放的年假能夠以工資取代。 每一日有薪年假的價值,與過去12個月內的平均日薪相等。
僱主必須以僱主本身的資金為僱員作強制性供款,並須就每個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僱員的供款。 在任何連續4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或在連續26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三分之一。 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當僱主拒絕執行法庭命令,償還拖欠的工資,申訴人可找執達吏抄封僱主公司,因執達吏是負責執行及傳達法官裁決的法庭服務人員。 如雙方都有到庭,審裁官會向雙方解釋事件的爭論點及有關的法律,望可助勞資達成和解。 審裁官會告知雙方是否需要提交其他文件證據,亦可命令雙方在指定日期內把有關文件呈交調查主任。
僱主出多左糧: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當確定好未放的年假天數後,假設員工每年享有10日年假,最後工作日是任職後第200天,任職期間未請過大假,離職時剩餘的年假是5.48日,再乘以平均日薪,即為員工離職時可取回的年假薪酬。 當準備見下一份工時,一定要出示離職証明,而正式的遣散信可謂是最重要的証據,亦可省卻很多解釋的時間。 毋須花口水去証明被解僱不是自身工作能力問題,只是因為裁員等等。 不用怕尷尬,也不要害怕,更不要怕麻煩,直接向HR索取:印有公司字頭的正式遣散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