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丁權被視為「特權」政策,在香港掀起爭議,廣受關注。 丁屋建築費 2014年,古天樂、劉青雲主演的電影《竊聽風雲3》,即以丁權問題為主軸,描述利益相關者的明爭暗鬥。 丁權表明新界男性原居民擁一次免補地價建屋權,建築費用自付,所建之屋稱為丁屋。 丁屋為單棟式,大小限為面積700平方呎、高25呎(約3層),即合共2100平方呎。 目前只有申請人一方表明會上訴,政府和鄉議局都表示要先研究判決書和諮詢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上訴。
一項最新調查顯示,全港有四分一丁屋疑涉套丁,數目近萬間。 當中涉及幾個活躍的發展商,質疑發展商利用丁屋政策的漏洞,大規模發展丁屋屋苑,賺取龐大的利潤。 有議員及民間團體呼籲當局堵塞政策漏洞及增加調查執法人手,並落實執法。 (香港市民大部分是在50年代後來香港定居,而原居民世世代代居住在香港新界這片土地已數百年至1000年)土地的使用權與擁有權從本質來說,就存在不同,丁屋政策與人人平等,完全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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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以為有丁權等於有丁屋,不過本身為元朗屏山村原居民的時裝設計師鄧達智表示,其實有丁權也未必有屋,因為即使有丁權,也要有土地才可以建屋,但不是所有原居民都有土地。 審計署報告,為防村民從中獲利,丁屋不能隨意轉讓,以建屋牌照批建的丁屋而言,村民若在建完屋後的轉讓限制有效期(5年)內轉讓予非原居村民,須向政府補付地價以撤銷限制,但這地價會按年折扣遞減。 雖然政府表示沒有統計有多少人有丁權,但立法會文件顯示,2002年鄉議局曾估計,擁有丁權的男性約有24萬人。 丁權及丁屋政策一直被外界批評為「特權」政策,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19日)在立法會上指,丁屋政策需要檢討,但丁屋問題不是「白紙一張」,因牽涉基本法中原居民的權益,相信短中期都難以成事。 樓價高企令丁屋買賣轉旺,雖然大多數丁屋是現成購買,但常見的丁權、套丁,飛丁,以至丁屋轉讓問題,買家須要先了解清楚,才能認清權益。 根據目前的市況推算,2015年興建一座3層700呎丁屋,配以中高檔裝修,均價為170萬元一幢,以上述方式推算,得出43年來修建丁屋總成本為158億元。
地段擁有人、承建商、提交通知表格人士和準擺放者須諮詢相關政府部門的意見。 認可鄉村名冊 (資料來源:地政總署)申請人在填妥「興建新界小型屋宇綜合申請表格」,並在村代表聲明下,就可向地政署分區辦事處理。 地政處收到相關申請後會約見申請人,之後會要求申請在村內及鄉事委員會張貼通知,若14天內沒有人反對就可獲批准起屋,並會會向申請人發出「批地建議書」。 繳清費用後,地政處會跟申請人定立各種批地條款及批出「建屋牌照」,並同時發出建築、渠務及地盤平整共三張「豁免紙」。
丁屋建築費: 注意路權、按揭問題
以後凡村民欲建屋,必須得理民府(82年後改為地政署)官爺批准。 本來原居民按中國傳統法律和習慣,在私地上建屋天公地道,但這產權自由為港府沒收。 1972年之「丁屋政策」,與其說是「利益交換」,倒不如說是「發還原居民部分喪失了70多年的私有產權」。 雖然買村屋獨立屋地產申請按揭較購買私樓、居屋麻煩,但現在銀行越來越接受村屋按揭,審批越來越容易過關,按息也漸趨接近一般私樓。
記者以顧客身分,在代理陪同下到錦上路一帶「睇盤」,其中恒安發展的36座丁屋富逸天峰,代理透露預計年尾始落成入伙,但已售出九成,現盤僅由買家放售。 但不想捱炒價亦可購入屋苑內兩幅空地,單位預計2013年落成,每幅仍售850萬元,與兩旁興建中的丁屋看齊。 代理不諱言近年市區樓市升溫,丁屋盤頓成搶手貨,「以前都有盤係落成咗先賣,依家唔會有辦(示範單位)你睇,空地都照有人買」。 此外,有不少原居民的農地,因他人利用逆權侵佔法 (adverse possession) 而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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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樓契上會有一份路權平面圖,但若上手業主有承造按揭,該份樓契放在銀行中,就未必輕易取得文件了解。 有業內人士教路,可多留意道路附近有沒有鋪政府街燈,每一燈柱上也有燈柱編號,可以在政府的「地理資訊地圖」中,在「搜尋」位置內可見到「燈柱」,打下燈柱編號便可確認是否政府的燈柱了。 同時部份村屋位置較偏遠,是否有寬頻覆蓋,以至是否有污水渠接駁也影響生活,部份村屋業主需定時找吸糞車來吸糞。 小市民擔心銀行不受理村屋按揭申請,背後跟村屋種類千變萬化也有關。 如果我們要細分,村屋可以分作幾類,其中一類就是在1905年時,政府批出的集體租契中,認為已經有人佔用的「舊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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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建築費: 業主盤買賣7大著數
1973年制訂的《差餉條例》則規定在鄉村範圍內的屋宇,包括丁屋,可獲豁免繳交差餉。 1987年,政府把條例作出修訂,丁屋及村屋需取得由地政處發出的豁免紙後,才可興建。 ),俗稱丁屋政策,是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即「男丁」)獲准在私人土地興建的房屋,為香港殖民地時期沿用至今的一項政策。 政府同時定立“限制買賣轉讓條款”,規定擁有丁屋的原居民如果想把丁屋出售及轉讓予非原居民,需向政府申請作補地價,並取得地政專員書面同意,才可進行。 根據新界鄉議局的估計,擁有申建丁屋權利的男性原居民有24萬。 環保署署長的認收只表示通知內所載的擺放活動符合《廢物處置條例》第16B條。
(以較低者為準)$1,920 萬以上50%50%註:由新界原居民承繼祖先而集體擁有的「祖堂地」,以及有轉售限制之村屋,均不符合資格。 丁屋建築費 元朗區議員鄧貴有自言較少留意區內買賣丁屋問題,區議會內亦甚少討論。 地政總署2006年至今,5個財政年度就小型屋宇(丁屋)共簽發4628張完工證, 批准2294宗補地價申請,因一般丁屋落成5年後毋須補地價便可轉手,故數字反映近半入伙丁屋均會於5年內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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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自己起新樓,打造屬於自己的村屋獨立屋的話,可向新界原住民購買「丁權」,向地政總署申請批准村屋獨立屋建造牌照;或是購買舊屋地後申請舊屋地重建。 根據估算興建丁屋村屋獨立屋套餐的建築成本價錢約為800萬元上下,包含地價、丁權費、補地價、建築費用等等。 依照村屋的建築規範準備設計圖則,打下村屋獨立屋地基,開始建設你的700尺村屋獨立屋。 許多人會叫裝修公司在村屋獨立屋天台上加裝玻璃屋,增加建築屋宇可用室內空間,這很可能觸犯僭建規範。
- 若是符合規格的村屋買主,可預備好滿意紙及轉讓同意書,可貨比三家多洽詢幾間銀行,因物業估價的差距可能有大差距,也可請專業具有口碑的按揭轉介公司幫忙仲介。
- 自己行入去基達問吓啦, 人哋咁大間建築公司在, 一問就知價錢啦, 仲係網上發夢吹水….
- 而即使2015年的沙田套丁案的被告被定罪後,新界仍有大量疑似套丁屋苑在興建。
- 須注意香港村屋獨立屋設計依照香港政府屋宇署規定,天台只可放置高度不可超過1.5米的大型貯物組合﹝如有護牆,則不可超過護牆高度,較低者為準﹞,裝修公司動工前務必細看相關規章,以免白做工更須交罰金,賠了夫人又折兵。
- 所謂「寮屋」,原本是農地上一些不合法的建築物,但政府在1982年6月把這些寮屋登記下來後,暫准它們存在。
- 雖有白紙黑字,但代理明言「都是講個信字,如果你擔心,我們不建議你買」。
丁屋周邊道路有可能涉及使用權,道路由私人或官方擁有並不罕見。 如屬官地,有可能被限制使用;如屬私人道路,則有可能需要付過路費。 本報記者過去一個月假扮買家,先後接觸元朗、大埔、西貢、粉嶺、屯門等區5個物業代理行,發現黑市丁價根本未受樓市調整影響。 不少代理行更明目張膽地在網上標榜「有丁權投資」,甚至明言「有丁權買賣」,今年初更試過出現在討論區叫賣「100至120個元朗丁權」,但相關留言及後遭刪除。 對於一些明顯違反丁屋只能興建三層的四層或以上丁屋,或在天台加建密閉式的建築物用作住人之用的僭建物,依法例必須清拆。 又例如天台僭建屋已租給租客的,少不免涉及住客租約及搬遷補償問題,沒有三五個月「周轉」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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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詞意義就帶出了一個觀點,就是在「集體官批」的「農地」上,放置一些「可以移動」「非永久性」的建築物就不是違規。 結果也導致不少這類農地可合法地擺放貨櫃;而近年流行的露營車,因可以移動的關係,已變相可放置在農地上的建築物了。 一些在1905年前集體官批內的地契內的「老屋」、部份就屬於祖堂地、另一類就「丁屋」。 2012年4月1日,為遏止新僭建物的出現及保障新界村屋的樓宇結構安全,屋宇署開始推行「新界村屋申報計畫」,並將新界分為九區派員入村巡查,首輪取締目標是四層或以上或的僭建村屋。
發展局在2011年指,香港共有642條認可鄉村,但當時政府已表示沒有統計有多少人擁有丁權而沒有申請丁屋。 但立法會文件顯示,2002年鄉議局曾估計,擁有丁權的男性約有24萬人。 對於一個認識香港和經濟學的人,此說完全是荒誕無知的見解 – 尤其是政府漁農政策並無補貼或積極基建援助(如免費水供魚塘使用)。 然而,這思維卻一直影響政府規劃和法例, 失去有條理的近郊發展機會。 今天的「棕地」和原居民村落的不工整建築物面貌,與這些思維和政策不無關係。 香港政府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成立目的是維持土地交易的秩序,設立一套快速有效的土地註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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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可造按揭年期原則上與私樓一樣長達30年,但實際情況是,不少銀行對丁屋年期較保守,多以25年期為上限,當中亦視乎物業樓齡或借款人年齡會否過高。 一間40年樓齡丁屋可能只獲批出15年按揭期,原因是,丁屋之樓齡與按揭年期總和多以55年至65年為限,不像私樓般可長達70年至75年,當中亦需視乎實際物業質素。 上述个案的丁屋单位,若是原居民以本身的私人农地申请,获批免费建屋牌照兴建,即属类别(二)的情况。 今次交易时,满意纸发出逾26年,根本没有任何补地价的问题。 丁屋政策自1972年成立以來,一直備受社會爭議,取消之聲不絕於耳;這邊廂取消的理據言之鑿鑿,那邊廂丁屋成群成片的所謂西班牙式、歐陸式的建築照樣成為新界的一道亮麗風景。 社會上的聲音聽起來是理直氣壯,但嚴格來說,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在懂與不懂之間,因此內容充滿著一些誤區。
傳統按揭轉介公司一般需要客戶查詢前先填上按揭轉介表,並遞交大量私人資料(例如姓名、電話、樓宇等),按揭轉介公司才提交服務,在這過程不但需時,以及要披露大量個人資料。 據發展局副秘書長鄭偉源估計,新界村屋僭建個案數以萬計。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曾於2011年年底表明政府鐵定於2012年4月起,嚴厲執法取締僭建村屋,首輪目標是三層以上的村屋,屋宇署並會逐一巡查新界六百條村。 2012年,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指出新界原居民之丁權,不能無限期維持下去,建議2047年後停止丁屋政策,以2029年為劃界線,之後出生之新界男丁不再享有丁權,但其後因原居民反對而擱置。 ),才可獲批建丁屋的審批條款,結果因這錯誤,令新界原居民男丁人人可建丁屋。 該報告又指出,丁屋政策實施5年後即1977年,已出現嚴重濫用問題。
丁屋建築費: 丁屋建築費: 丁屋未補地價違規賣樓花 代理:交易有風險 講個信字
若原居民在自己名下農地興建的丁屋,有5年的禁售期,在5年內出售、轉讓地業,丁屋轉名,需要向地政處申請刪除限制買賣條款及出售同意書,地政處會計算補地價金額。 丁屋補地價的金額隨樓齡遞增而降低,直到5年禁售期滿後,便可自由轉讓,不須補地價。 但若以政府批地方法興建的丁屋,禁售期則為永久,不論何時皆須補地價。 丁屋補地價計算方法複雜,與丁屋面積、丁屋屋齡、樓市行情、私人農地或政府批地皆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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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來,平時在下層起居空間,比如說客廳、餐廳等地方活動的話,不僅挑高的樓頂帶來寬闊的視野,大大增加建築的氣派感。 若配合天窗或高落地窗的話,也能帶來良好的採光,讓活動空間更加明亮。 「複式單位」就是將建築中上下兩層單位打通,將兩層單位變為一個單位,常見於豪宅、別墅、獨立屋、村屋等。 注意合法有效路權,保留土地做停車場以及出入通道;或向路權業主支付「買路錢」,謹慎處理避免紛爭或被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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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記者在網上搜尋數十個大型村屋屋苑,再逐一翻查屋苑批地文件。 較大規模的,要數大埔寶富花園、元朗曉門,規模均達到140至150幢,屬大型地產發展項目,佔地面積較經政府賣地而發展的豪宅屋苑大得多,令不少欲親近鄉郊的都市人趨之若鶩。 雖然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曾表示,這些土地不等同可供建丁屋的土地面積,但他承認,「鄉村式發展」的「規劃意向」是用作興建丁屋。 丁屋建築費 本土研究社根據2012年政府唯一一次公佈空置官地的數據製作了一幅圖,顯示全港有近1201公頃預留做「鄉村式發展」的政府空置土地,扣除當中路面與斜坡面積,仍然有達932公頃,面積已相等於900多個標準足球場般大!
當中擬建屋的土地必須在自己村的範圍內,可參考地政總署內的《認可鄉村名冊》上載列的鄉村。 一般來說,除了綠化地帶及休憩用地之外,均即使土地用途屬「農業」用途,也會獲批建丁屋。 2015年12月4日,丁屋發展商透過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等多名中間人,向多名原居民違法購買其丁權,並在申請興建丁屋時詐騙地政總署。 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發展商與11名原居民串謀詐騙罪成,成為首宗「套丁」被定罪的案件,引發「套丁」是否涉及刑事罪行的爭議。 鄉議局歡迎裁決,指出丁屋審批速度越來越慢,判決確立丁屋政策合法合憲,促請地政總署回復正常審批速度,政府應該認真商討如何理順丁屋政策,善用土地有助促進北部都會區發展。
至於原居民是否有權要求政府提供建丁屋的土地,或以換地的方式來建丁屋,法庭的裁決卻認為不屬傳統的固有權益。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表示,早在丁屋政策實施後三年,政府在1975年12月致函鄉議局,指若政策被濫用,將會取消政策。 就私人協約批地方法,法官指出,港英政府約於一九○四年推出該政策時,並非因為新界人當時已有該項權益,而是要解決他們的住屋需要,這只是一項普通的政府土地行政措施,並非新界原居民的傳統權益。 地政总署拟于2004年4月1日开始实施“新审理丁屋申请程序”,但其后因原居民反对而暂时搁置。 丁屋,法律上称为小型屋宇,是香港新界原居民中的男性后人(即“丁”)获准兴建的房屋。
但早年卻有不少類近盤源釋出「鋌而走險」,他們在未獲取滿意紙前,就跟買家簽定協議。 但由於在獲批滿意紙前並沒有實質業權,一旦期內丁過身,可能構成交易風險。 雖然丁屋之按揭年期在上述情況下未必如私樓看齊,但按息方面卻可低至與私樓同樣水平。 在H按減息潮下,丁屋/村屋亦同樣受惠,部份銀行批出之按息可低至H+1.3%至H+1.35%,實際按息低至1.83厘,貸款額較大及物業質素較佳、又或屬於屋苑式管理的村屋較易獲批市場優惠按息。 市場上有一部份中小型銀行是較看重丁屋/村屋市場,對於有關估價及批出之按揭優惠相對較積極,亦具經驗處理丁屋按揭流程。 不過,丁屋買賣及按揭流程始終較私樓複雜,為免失預算,買家可先向銀行查詢按揭事宜或進行預先按揭批核。
若注意減少同時用電量後,村屋獨立屋仍然常出現跳掣/跳制問題,表示屋內應有電器損壞,或是供電系統損毀,導致漏電。 丁屋建築費 應盡速安排電工檢查全屋電力裝置,避免住戶觸電,影響生命安全。 接駁錯誤的地線、老化破損的電線皆會產生漏電,入住村屋獨立屋前最好先全面檢查過電力系統。 很多時候複式單位會搭配中空廳,某些建築部分在上下兩層樓,或者更多樓層之間沒有天花板、底板組閣,整個單位相連成一體,塑造出超高樓底的輝煌壯闊感。 比較優質的丁屋,反而是補了地價,也已把丁權賣了給發展商,由發展商統一建樓的中型屋邨,無論管理,抑或是建築質素都比較佳,然而始終脫離不了三層高,還是土地資源的浪費。 按揭比較及轉介是我們28 MORTGAGE主要業務,只要1個WhatsApp,就可以立即知道各類型物業最優惠的銀行按揭計劃,減少客戶去每間銀行詢問按揭計劃的時間,務求令客戶有一個一站式的完美按揭體驗。
須注意香港村屋獨立屋設計依照香港政府屋宇署規定,天台只可放置高度不可超過1.5米的大型貯物組合﹝如有護牆,則不可超過護牆高度,較低者為準﹞,裝修公司動工前務必細看相關規章,以免白做工更須交罰金,賠了夫人又折兵。 丁屋建築費 折衷方法是安裝可以被移走的組合屋,或者可收縮遮蓋傘頂,配合比1.5米低的家具設施使用。 丁屋建築費 村屋獨立屋漏水嚴重時汙水不停滴落,汙染家中環境;引發白蟻入屋,侵蝕傢俬;甚至牆漆、石屎剝落,危害樓宇結構,損毀供電系統引發漏電,可能傷及住戶人身健康安全。 香港有許多有口碑的專業防漏服務的工程單位,為漏水、滲水的村屋獨立屋進行評估、估價,價格合理、經驗豐富,能為您解決村屋獨立屋漏水問題。
在未解釋這個事實前必須指出,建丁屋的土地,可分為私人土地和官地,並受一般和特殊的發展限制,十分複雜。 有關新界認可原居村民男丁可建一般不受《建築物條例》限制之三層2100方呎樓面「小屋」或「丁屋」的政策,可說是公共政行中備受誤解之高度敏感地帶。 筆者對此思考多年,發表過學術文章;也在教學和座談會上發表過見解,可惜香港媒體罕見有全面正確報導。 村屋按揭最多可借85%,村屋獨立屋首期會較購買私樓高上一點,若購買分層村屋首期價錢通常在40-70萬上下。 村屋購買時還須經過補地價程序,補地價是否被計算在樓價內,需仔細閱讀敘述,或與業主事先釐清情況。 因村屋成交量少,興建品質不穩定,銀行在估價時通常會偏向保守,常發生估價不足的情況,加重財務負擔,最好多洽詢幾間銀行,謹慎評估負擔能力。
补缴地价的金额,为已支付的优惠地价,与该土地申请出售当天的十足市价,两者之间的差价。 类别(二)的丁屋,发出满意纸后首5年内出售,也须向地政总署申请。 但满5年后才出售,即使出售给非原居民,也毋须补缴任何地价。 近年村屋劏房湧現,700 呎的空間拆分為幾個單位出售。